導游辱罵遊客
① 在日本旅遊,導游誤導遊客簽字取消景點更改行程於是遊客和導游產生了糾紛,導游打遊客辱罵遊客該怎麼處理
估計您是遇到不良旅行社了。
出去旅遊千萬不要想有物美價廉的旅行社,畢竟一分錢一分貨,一分服務。所以建議您在出行前一定要算仔細了。
正常來說去日本旅遊,您一天的費用算下來不能低於1000元(如果是旺季的話,則不能低於1500元)才算是正常的。報名參團,請選擇費用合理的團隊報名。如果費用低於上述價格,那麼就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團費,發生不合理的事情也是正常的。
如果真是參加的不合理團費的團,那麼發生什麼購物什麼的,那您就配合一下導游,讓導游也掙點錢吧。畢竟導游也是人也要生存,如果不掙錢人家也沒有義務免費陪您出去旅遊,您說是吧。
話又說回來,遊客和導游發生這種糾紛了,可以找旅行社或旅遊局投訴。說實話,現在的旅遊局也會綜合判斷的,不是單憑任何一方說說就行的。這種情況下,肯定是需要雙方舉證了。也就是說誰主張誰舉證了。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是那種不合理的團隊的話,旅遊局當然會處理旅行社。但是旅遊局也會告知遊客,明知團費不合理扔去參團的話,也是不合理的。換言之,各打五十大板。
② 導游辱罵遊客事件屢禁不止 是法不責眾還是另有隱情
「買不夠萬塊弄死你」、「不支持我玩死你」、「一路下來,一分錢沒有消費的話,比賣淫更可恥……」近年來導游辱罵遊客的事件頻頻被曝光,不合理低價旅行團和強迫購物等問題依然突出。
東莞的一位網友前段時間在微博上發布視頻,吐槽到雲南麗江旅遊的不愉快經歷,該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導游在旅遊大巴上不斷游說團友購物,甚至出言恐嚇,「不支持我玩死你」,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經調查,「東莞遊客小鹿」一行29人於11月5日參加由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組織的香格里拉二日游,旅行社將該團遊客委託給迪慶州香格里拉暢行假期旅行社接待,該線路誠信指導價為295元/人。該團隊為散客拼團,價格在580—190元/人不等,其中有兩人與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為190元/人,地接社實際從組團社收取上述兩名遊客費用100元/人,屬「不合理低價游」。迪慶州香格里拉暢行假期旅行社使用「黑導游」尼瑪次里在帶團中強制遊客消費,且安排該團隊進入未經旅遊主管部門等級評定的購物場所購物。
事後,相關部門對該事件進行調查,麗江市旅遊委給予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同時,迪慶州旅遊委給予迪慶州香格里拉暢行假期旅行社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給予桑達土司藏寨購物店處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將涉事「黑導游」尼瑪次里移送公安機關。
由此看來,涉事旅行社和導游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此類事件背後的起源還是「不合理低價游」。2015年以來,國家旅遊局將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強迫遊客購物消費等問題作為工作重點,並出台了《關於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和《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但這種亂象為何屢禁不止呢?
首先,頻頻發生的導游強迫遊客購物、辱罵毆打遊客事件,暴露出了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范,薪酬體制缺少保障等問題。從某個視角看,導游也是弱勢群體,無底薪、無保障、無身份是目前大多數導游的生存現狀,一句話,帶不到團就吃不上飯。90%以上的導游沒有基本工資,只有少部分有帶團補貼,絕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費」。可以說,導游基本上成了一份沒有安全感的「高危」職業。為了能養家糊口,導游們大都寧願冒著被吊銷導游證、被砸「飯碗」的風險,也要唱「黑臉」。
為此,雲南省日前出台了導游歸屬管理及導游公司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要求,旅行社導游公司聘用導游時,必須簽定勞務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導游薪酬由基本工資、帶團補貼及績效獎勵構成,按月發放。對嚴重違規的導游將納入黑名單,在一定期限內任何旅行社導游公司不許聘用。
其次,部分消費者存在撿便宜心理,的確也是低價團能夠鑽空子的原因之一。經營者利用遊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而後通過欺騙、強制遊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低價游的主要表現是旅行社為了吸引遊客上門,採取壓低旅遊產品報價的手段,以旅遊活動的形式,大量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其實質是從旅遊質量打折、頻繁安排購物和實質環節中,彌補成本並賺取遊客參與購物的「回扣」。
旅遊者在選擇旅遊產品時,切不可貪圖便宜參加低價旅遊團。謹防網路欺詐,切勿相信街頭旅遊小廣告及「旅遊貴賓券」、「旅遊贈券」以及以保險公司等名義,提供所謂的「免費旅遊」等消費陷阱,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消費者在參加合同中約定的購物活動時,應慎重鑒別質量和價格,購買貴重物品更要慎重。發票應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並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以備退貨、投訴之用。
國家旅遊局提示消費者:遊客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不得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因為消費者如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
2016春節黃金周即將到來,旅遊市場上低價游等消費陷阱又「張開大口」。奉勸消費者們,對於此類名為旅遊團、實為購物團的欺騙性宣傳,一定要擦亮眼睛,克服撿便宜的心理,堅決不受誘惑。( 文來自網路)
③ 在泰國當地導游如果出現辱罵威脅遊客怎麼辦
如果是在自費問題上出現矛盾或者爭議,請拿出合同。看看相關內容。如果導游依然這樣,可以記錄下來回國後進行投述處理。
④ 遊客被導游辱罵算不算觸犯法律算不算刑事案件
1、算觸犯法律的。
2、觸犯治安處罰法的規定的。
3、觸犯旅遊相關法律規定的。
4、但是還沒有達到觸犯刑法的規定的。
⑤ 如何理性看待新聞中屢屢曝出的"導游辱罵遊客"現象
只能說根源沒做好,要麼是暴利,要麼是競爭
導游辱罵遊客的原因如下: 1有些.遊客確實素質低下,惡習不少,文明欠缺,引人討厭; 2.導游私心雜念嚴重,一味只想賺錢,不擇手段迫使遊客掏錢,道德倫喪打罵遊客之事也常有發生; 3.旅遊體制改革不力,不適制度規則難以徹底改革,迫使導游挺而走險,違法違章現象層出不窮也就不足為奇了; 4.不少旅遊界領導甚至政界官員掌控某些權力,肆意違法亂紀貪贓枉法儉財不擇手段,結幫設套欺壓遊客,打罵也成家常便飯了; 5.對打罵欺壓遊客的處理常常輕描淡寫,處理不及時不到位陽奉陰違,怎能平息平憤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呢?綜上所述,打罵遊客就成了區區小事一樁何足掛齒,人人心知肚名罷了。
有理說理,有事說事,誰辱罵誰都不對,其不論被辱罵者有多少不是,證明辱罵者絕非好鳥
⑥ 導游強買強賣辱罵遊客為何沒人吱聲
上大學的時候做過領隊,兼職過導游。我從來沒有帶客人購物過,沒有威脅過客人,反而我被司機威脅過,常規旅行社的司機和導游長期合作已經養成了很多壞習慣。當時新旅遊法頒布一兩個月,由於我帶的是大學生的純玩,沒有給他好處,所以他一直很不滿,甚至停車不走。是的,他有很多辦法停在路邊,他可以說自己不舒服,可以說車有問題,可以說前方有危險。隨便怎麼樣他都可以把包括我在內一車人放在路邊,在山裡真的沒辦法,給他老闆打電話,他老闆只是說你要順著他,先回來再說。司機尚且如此,何況是掌握著整個旅行節奏的導游。旅遊法基本形同虛設,可以投訴,可是旅社包括車輛公司上層都和旅遊局有關系,導游在當地都是有關系的,最後責任全部都推到客人身上,說客人故意挑事蠻橫無理,主動下車。追責一個導游,比淘寶買到假貨維權還難。你說敢不敢把你扔在路邊,雖然比較少見,但是真的敢。旅行社和導游的關系其實就是合作而不是僱傭。旅行社把遊客打包給導游,導游工資不到100甚至沒有,所以他掙錢全部出自客人。很多導游都是個人承包團,就像包工頭,他不屬於旅行社,所以導游有問題旅行社不用負責的,客人就是貨物被販賣到了下一家。再說雲南,絕對是我國旅遊管理最鬆懈的省份,最厲害的時候香格里拉導游拿刀威脅。這其實也是和雲南出產玉石茶葉這些超高利潤的東西有關,50塊的東西賣500,500的就賣1W,導游瘋狂的背後是可觀的收入。其實有時候旅遊局也喜歡人們舉報,反正好處不會落到客人頭上。讓人欣慰的是傳統旅社已經在走下坡路,更多的自由行新型旅社已經出現,要麼改變,要麼拜拜。作為旅客也不要貪便宜,兩千的雙飛雲南10日游什麼的,自己算一算啊。要麼長腦子,要麼交錢。
⑦ 誰上傳的雲南導游辱罵遊客視屏她叫郭麗,求曝光她的照片和身份信息。
這個已經屬於個人復隱私,不能再制搞人肉搜索了,要給做錯事的人一個改正的機會,不能一棍子打死!而且作為旅遊這個行業,雖然這個導游的行為偏激,但我們需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她的這種行為,極可能與公司的考核制度有關,公司下達任務重,她又無法完成,久而久之,就會讓她做出不理智的舉動!
⑧ 熱點:導游辱罵遊客購買物品,你怎麼看
從兩個角度分析看。
第一客戶角度。怎麼講導游辱罵客人都應該是不對的,出來旅遊肯定是為了開心,不是出來受屈辱的。買不買東西是客戶自身的需求,不應該不買就改辱罵。
第二導游角度。辱罵客人會給客人一定壓力迫使購買物品。但是辱罵客人也是對客人的不尊重,畢竟旅遊行業屬於服務行業,客人有自主選擇購物權利。但是導游帶團如果團費,夠不上成本,就必須要靠購物來彌補。所以導游自身壓力也很大的。
總結。辱罵客人一定是不對的,不管客人買不買東西。建議找正規旅行社提前看好合同,以免出現類似問題如何去投訴。而且參團的時候要計算成本,團費和成本差距很多,當然導游肯定會在購物找回彌補,所以客戶也盡量找個適當的團費團進行旅遊,以免低價團費導游難免會出現辱罵客人的。當然導游每個人素質也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導游也只是打工的,所以沒有能力處理更多的問題,市場是這樣子的,客戶總是想找低價團來旅遊,旅遊也是產品,一分價一分貨。希望大家都互相理解了。
相信高團費的團如果出現這種問題,應該投訴絕對管用。低價團就不太清楚了。
⑨ 如何界定導游辱罵遊客的行為
辱罵是指用粗野或帶惡意的話謾罵侮辱他人。只要導游存在這樣的言語,被遊客拿到證據便可以成立導游辱罵遊客的事實。
辱罵遊客違反了《國家旅遊局關於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通知中:第三條-第二點指出侮辱、毆打、脅迫遊客。嚴重的話還會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導游在為遊客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對遊客友善是最為基本的出發點。導游辱罵遊客,不論遊客行為是否有過錯,導游這樣的行為肯定是錯誤的,無需做更多的論證。
⑩ 對於遊客的辱罵言行,導游應該怎麼辦
先把手機錄音或攝像留作證據,告訴他們不滿意可以換導游,進行人生謾罵和攻擊可以警告你們,報警並要求你們賠償或道歉。
如果他們還是沒有素質,報警就是。不要輕易對罵,他們會發布網上,大多都認為導游的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