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去台灣遊客
㈠ 大陸人目前能去台灣旅遊
大陸去台灣個人游全部取消,組團還是有的,其實最近他們在選舉熱鬧中,還是不去為好。
㈡ 現在個人可以去台灣旅遊嗎
可以的,目前開放台灣自由行的大陸城市有47個,廣西桂林是屬於自由行開放城市。如果你是桂林戶口,可以個人去台灣自由行,只需要去辦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就可以了。從2011年6月28日試點以來,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已經分五個批次開放了共47個大陸城市赴台個人游,大陸赴台游組團社數量已經達到311家。
(2)大陸去台灣遊客擴展閱讀:
台灣自由行:
1.台灣自由行指的是從2011年6月28日起試點的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自由行在台灣俗稱「機加酒」,即機票加酒店,由旅行社安排住宿與交通,但沒有導游隨行,飲食也由旅客自行安排。與半自助旅遊不同的是,旅客在航空公司航班與飯店的選擇上均受到限制,但行程安排的彈性與半自助旅遊相同。
2.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有兩種:一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之一;二是18歲以上的在讀學生不必出具財力證明。
3.大陸遊客提供的財力證明,可以是房產證明,也可以是20萬元新台幣(約5萬元人民幣),已經存款超過三個月的存款證明,或者是55萬元新台幣(約12.3萬元人民幣)以上年薪證明之一。兩岸不採用保證金制,而改為「雙保」制度。即一方面大陸遊客需提供1名在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另一方面,台灣負責辦理入台證件的旅行社也需負擔保之責,2項條件缺一不可。
4.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還需投保200萬元新台幣以上旅遊平安險,保險額度應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天數。根據兩岸的規劃,大陸赴台自由行將嚴格限制人數,每日上限500人,入台證有限期3個月,每次最多停留15天,可申請延長,一次最多延長7天。
5.如果發生大陸遊客逾期未歸的情況,台灣會首先通知大陸緊急聯絡人及代辦旅行社尋找,如果超過7天依舊未歸,該大陸遊客及大陸緊急聯絡人將被台方記入檔案,3年內不得以任何名義赴台。
6.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2014年10月18日表示,短期內不會提高大陸遊客赴台自由行每日上限4000人的限制,但他表示,會逐步放寬陸客前往離島觀光的規定,目標是取消陸客訪問離島人數限制,期能進一步提振離島觀光業。
㈢ 大陸人可以去台灣嗎,為什麼
依照目前兩岸的緩和形式以及交流開放形勢,大陸人是可以去台灣的。但是去台灣有幾種目的:
1.旅遊訪問。現在台灣每天有近三千大陸遊客前往台灣旅遊,規定必須團進團出,自由行還沒有開放。旅遊時間10天。如果是台灣方面機構邀請訪問,會議等等,停留時間由主辦方申請。
2.探親。依照規定三等親之內可以前往台灣探親、探病、奔喪等等。第一次允許停留時間三個月,第二次之後為半年。
3.學術、藝術交流。有學校、社會法人要求大陸教育工作者、藝術工作者前往台灣進行學術交流、表演演出。停留時間由主辦方申請。
4.定居。與台灣人結婚的配偶,婚生子女,有合法手續的收養子女。年滿14周歲之前的兒童,可以放棄大陸戶籍之後前往台灣定居。配偶則需要在台灣居住時間累積超過兩年之後,可以申請。並依照每年開放的名額逐步發放身份證。
5.特殊情況。由第三地進入台灣,可以停留時間三個月。如有特殊情況,經出入境管理局、內政部核准,可以定居。
6.商務考察。在大陸投資超過1000萬台幣的台資企業,或和台灣企業有交易往來行為,每年超過3000萬的公司。可以有台灣母公司或合作公司邀請,派遣大陸的員工或管理人員到台灣培訓、會議、交流、考察。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㈣ 現今大陸公民如何去台灣旅遊
現在我國公民還不能到台灣旅遊,去年11月,國家旅遊局局長帶隊到台灣考察,兩內岸商定盡快開通大陸公民的台容灣旅遊,但到現在仍無消息。目前,國內有些旅行社借道香港或者泰國去台灣,就是去香港泰國旅遊,中間借香港或泰國的旅行社再去台灣,價格比較高。我去年在香港問了一個旅行社,香港人去台灣3日游,他們收2000多港幣,而大陸人卻要3000多。
至於一樓所說的美國旅遊,現在更是八字沒有一撇,美國目前還沒有向中國開放旅遊市場,現在去美國只能是商務、探親、留學的理由,而簽證率很低。所以,現在那個旅行社也沒有美國旅遊。
㈤ 大陸居民可以單獨去台灣旅行嗎
1.辦理入台證及台灣通行證
2.若是個人自由行,可參考以下:
個人赴台旅遊需要符合條件的大陸遊客有兩種:
一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
二是18歲以上的在讀大學生,這類人群不必提供財力證明。
而所謂的財力證明,可以有三種形式,滿足其一即可。
第一種是房產證;
第二種是20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存款證明;
第三種是55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12萬元)以上的年薪證明。
另外,大陸遊客還需提供一名在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
此外,細則還強調,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旅遊,在台灣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5天。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須延期,應及時報告台旅會,並於事後自行返回。
而新修改的《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規定,對在台非法滯留情節嚴重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其被遣返回大陸之日起,6個月至3年以內不批准其再次出境。同時,增加「不能危害國家安全」的條款。赴台個人游申辦流程
●開放時間:6月28日
●試點城市:北京、上海、廈門三個城市,具有當地正式戶籍的居民。
申請簽註:遊客應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
證明提供:遊客在辦理入台證前,可以到銀行開具存款證明,協助辦理手續的旅行社會將證明傳真到台灣地接社,就完成了資質認證。
委託辦理: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經台灣有接待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向台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台相關出入境手續。
大陸旅客赴台自由行開放第二批10個試點城市,雙方考量試點城市開放之均衡性及准備程度等因素,將分兩階段啟動實施
第一階段先啟動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6個城市,於今年4月28日啟動...
第二階段再啟動濟南、西安、福州及深圳4個城市,於今年年底前視准備情形盡早啟動...
㈥ 大陸每天有多少人到台灣旅遊
台灣每年旅遊觀光人數每年只有千萬,大陸遊客只佔其中的一部分。
台灣面積版和大陸不少省份差不多權大,全台旅遊人數才一千萬,這個數字如果除開大陸遊客只剩六百萬,還不如我們這里的一個苗寨或者一個村莊,還動不動就說大陸客降低台灣旅遊品質,搞不懂台灣的旅遊業是怎麼回事,就這么點遊客還希望大陸客不要來,難怪台灣經濟每況愈下,現在世界都打開國門歡迎中國人旅遊,唯獨台灣還是晚清政府閉關鎖國那一套。
好像我們湖南這里張家界,鳳凰古城隨便一個縣市每年旅遊人數都要超千萬,而且也沒有台灣所說的環境污染嚴重問題,因為政府對環境治理有相應的措施,當地不管是政府還是一般老百姓商家都歡迎遊客多多的來。
㈦ 2017年上半年大陸遊客赴中國台灣人數如何
2017年上半年大陸遊客赴中國台灣126.5萬人次。
據台灣觀光部門統計,2016年上半年陸客赴台有211萬人次,2017年同期僅126.5萬人次,大幅衰退40%。調查也顯示,2016年陸客在台平均每人每日消費金額為198.43美元,較2015年少了12.8%。航空、飯店、餐飲業、伴手禮業、免稅店、游覽車、各式賣店都受到極大的影響。
全球的旅遊趨勢是短天期、區域性,且消費金額逐年降低,在此情況下,近兩年除了日本因為貨幣貶值吸引很多人前往消費外,其他成熟的觀光國家和地區的消費金額都在衰退。過去陸客赴台走八天七夜的環島行程,整體消費金額也高。
現在台當局推動新南向政策,東南亞國家旅客到台灣多為五天四夜或六天五夜的行程,且消費金額也沒有陸客高,他們走的行程多為區域性的,一開始大都在北部地區,如果可以讓他們願意再到台灣其他地方(如中部、花東),就可補陸客減少的人數和拉高整體消費金額。
(7)大陸去台灣遊客擴展閱讀:
2017年全年大陸遊客赴中國台灣273萬人次.
大陸遊客赴台人數從2015年的418萬人次,降低到2017年的273萬人次。大陸遊客赴台人次逐漸減少,但台灣遊客赴大陸人次卻年年增長,在大陸花錢越來越多。
在廣西和貴州一帶,估計台灣遊客人均消費約500美元。一位華中地區接待社總經理表示,多數台灣遊客花費約650美元到813美元。
雖然台灣遊客在大陸的人均消費比不上大陸遊客在台灣的人均消費,但因為大陸遊客赴台漸少,反而台灣遊客赴大陸漸多。
趨勢造成台灣旅遊業越賺越少,大陸旅遊業越賺越多,兩岸雙向旅遊人次和消費差額仍在擴大。
㈧ 大陸的可以直接去台灣旅遊嗎
大陸居民可以申請去台灣探親、訪友、定居、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等,也可以申請去台灣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
2.大陸居民要求前往台灣應當向什麼機關申請辦理前往台灣的手續?
大陸居民要求前往台灣,須向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台灣的手續。
3.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須履行哪些手續?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應當回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詢問,並須履行以下手續;
1)提交戶口簿和身份證;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的證明。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可以提交戶口所在地公發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的證明;
4)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4.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主要有哪些?
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主要有:
1)申請探親、訪友,須提交台灣親友關系的證明和台灣親友邀請前往的證明;
2)申請定居,須提交能夠在台灣定居的證明;
3)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4)接受和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證明;
5)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通知或函件;
6)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台灣相應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
7)受理大陸居民去台灣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有關證明。
5.大陸居民去台灣有哪些事由須先辦妥有關審批手續後再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前往台灣的手續?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等,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台灣的手續。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先辦妥有關審批手續後再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台灣的手續。
6.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具備哪些條件可以獲得批准?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只要理由正當,手續完備,材料齊全,不屬於不批准出境的情形,都可以獲得批准。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訴訟事宜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沿未執行完畢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的。
7.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獲得批准後,是否即可發給前往台灣的旅行證件?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獲得批准後,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確認申請人能夠順利前往台灣時,才發給前往台灣的旅行證件。
8.憑哪些證明確認申請人能夠順利進入台灣?
目前,確認大陸居民能夠順利地進入台灣的證明有:
1)台灣有關當局發出的入台許可證明;
2)香港中旅社確認辦妥入台手續的通知或者證明。
憑上述其中之一種,就可確認大陸居民能夠順利進入台灣。
9.大陸居民取得入台許可證明後需注意什麼?
目前大陸居民取得的入台許可證明都是復印件,原件需到香港或台灣換領。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或者辦理過往香港的有關手續,都需要有入台許可證明。所以,應當將入台許可證明多復印幾份,以備使用。大陸居民在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台灣的旅行證件出示入台許可證明時,除自己一定要留存這個證明的復印件外,可將入台許可證明復印件交一份給分給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便辦理有關手續。
10.香港中國旅行社確認辦妥入台手續的通知或證明,為什麼也被視為大陸居民已辦妥入台手續?
目前,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除憑有關證明直接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外,香港中國旅行社也受理台灣居民的委託,協助辦理大陸居民赴台手續。大陸居民的台灣親友或香港新友為其辦妥入台手續後,將復印件寄往香港中國旅行社,經核實後,將復印件寄往香港中國旅行社,經核實後,香港中國旅行社即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國旅行社轉告有關公安廳、局。所以接到香港中國旅行社認可通知的,即可視為大陸居民已辦妥入台手續。
11.大陸居民獲准前往台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何種證件?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前,大陸居民獲准前往台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或者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都簽發給「往來港澳通行證」,證件上要作有效期限的「簽注」和「經香港去台灣」的加註。同時為解決證件上姓名填寫大陸用簡化字,台灣用繁體字的差異,證件上的備注頁還要作持證人姓名繁體字的加註。大陸居民領取證件時,要注意核對是否有「簽注」、和「加註」。大陸居民應當在證件和「簽注」的有效期內經香港前往台灣。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後,大陸居民獲准前往台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上也要作有效期限的「簽注」。海峽兩岸直接通航後,大陸居民持此證件可以由大陸直接前往台灣,也可以經香港、澳門地區前往。
12.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大陸居民經香港去台灣的旅行證件與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地區探親、旅遊的旅行證件有什麼區別?
目前,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給大陸居民經香港去台灣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與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以下區別:
1)簽發給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除有有效期限的「簽注」外,還必須有「經香港去台灣」的加註。無此加註,持證人只能去香港,不能去台灣。
2)答發給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持用的「往來港澳通告證」不受各地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名額的限制。簽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要受各地名額的限制。
3)香港方面將憑大陸居民所持公安機關簽發的有「經香港去台灣」加註的「往一港澳通行證」,在羅湖口岸為大陸居民辦理經香港去台灣後再經香港返回大陸的香港再入境手續。公安機關簽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則不予辦理這種手續。
13.大陸居民獲准去台灣的,糧、油、戶口手續應如何辦理?
大陸居民獲准去台灣定居的,在領取前往台灣的旅行證件後,應立即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糧、油、戶口注銷手續。大陸居民獲准短期去台灣的,出境後超過半年的,糧、油、戶口關系自行取消。
到目前為止,台灣尚未開放大陸人士赴台旅遊,您想去台灣的話,只能以探親或交流訪問性質去,手續較煩瑣。
現在普通遊客想前往台灣旅遊,需要提前20天准備,因為入台證的辦理就需要花費12天至13天。
據了解,由於大陸與台灣的旅遊尚未開通,目前各大城市的知名旅行社都沒有「台灣旅遊」的業務。正因此,一些在網上公布了聯系方式的機構,一般僅以個人名義私下提供服務,而對於如何辦手續則是在有旅遊意向後「手把手」地教。
㈨ 大陸遊客赴台灣旅遊!
台灣一般是環島8日游,去台灣之前首先要辦理台灣通行證和入台證兩個證件,版台灣通行證需要自己去市公安局出權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入台證是旅行社代辦的,首先您要先去旅行社交押金,然後拿著旅行社開的發票去市局辦台灣通行證,把通行證辦好,再去旅行社辦入台證,通行證7個工作日以內可以辦好,入台證大概5-7個工作日辦好,所以您要想去台灣要提前辦證啊!對了,去台灣要有另付小費的,大概一天50人民幣,8天就是400吧~建議樓主去當地旅行社咨詢一下~
㈩ 大陸個人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灣地區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台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公民出入台灣地區證件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 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 「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申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相片(見標准)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首次申請須另外提交相同規格的相片2張。
(二)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
(三)提交具有經營赴台旅遊資質的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團隊旅遊辦證名單表。
(四)旅遊團領隊申辦證件及簽注由其所在的組團社統一向組團社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交驗組團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遊領隊證。其中異地申請的,由審批機關發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後予以辦理。
(五)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後提交申請。
(六)持證人遺失證件,向原受理申請的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提交證件報失地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
(七)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證件內頁用完,證件損毀的須申請換發,提交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辦理或代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相應資料;申請人年滿70周歲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提交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九)申請人另需按組團旅遊社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辦理「入台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