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興高新花園
發布時間: 2021-01-08 04:52:37
㈠ 物業是為我們服務的,還是我們是來為物業服務的
物業沒錯。只要交房了,就要交物業費了,不管你住與不住。這是有相關法律法回規的。
國家關於物答業的法律法規主要有《物業管理條例》(2007年8月26日修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03年11月13日發布)、《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2004年7月19日發布)、《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2007年9月10日發布)。以及各地方對物業收費的具體規定等。
我不是做物業的,你可以查找一下具體內容。不過有一點需要說明,應以你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協議為准,何時簽的,何時計算物業費。也有買了房長期不住的,那麼物業費還是照交,只不過可以和物業公司協商,可以少交一部分。
㈡ 物業到底是為我們服務的,還是我們是為物業服務的
根據《海南省物業服務抄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售出未入住的物管費按照70%計收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經物業管理企業登記確認,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售出後從未入住使用,或者連續三個月以上間斷入住使用的,按照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的70%計收。而原來的規定是,此類情況,業主只需支付50%的物管費。希望能幫到你。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