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送花園
❶ 買房送花園結果說是公攤面積怎麼辦
首先就來是你買房子的時候源不是看他怎麼說,而是要看你們的購房合同上怎麼寫,如果購房合同上面寫了送的是花園,而最終他給你的是公攤面積,那麼你就可以按照合同的條文去起訴對方,讓對方賠償你的經濟損失,如果合同當中並沒有標明買房送花園,那麼你就沒有任何理由去起訴這家開發商。
❷ 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說花園是送的並且有隔離牆鄰居私自拆牆佔用我怎麼維權
開發商說什麼只是口頭承諾,這些承諾終究是要落實到合同上的,你可以認真翻看你的合同有沒有說花園是你的。
開發商說送花園未必是私人的,可以說是送給大家的,除非每戶都有一個私人花園。
你也可以看看你的房產證。
❸ 我家住一樓,想在自己買房的贈送後花園面積內搭建一個玻璃雨棚,是合法的嗎
你可以搭的好看一點,就沒人管了,至於合不合法,民不告官不究,看你周圍的居民對此事的接受程度吧
❹ 一樓自家買房贈送的三面圍欄隔斷後花園面積內搭建一個玻璃雨棚是否合法
屬於違章建築,不合法。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你擁有的僅僅是使用權,而在土地上蓋什回么房答子是需要有關部門審批。包括開發商在內,在拍賣下土地之後,要蓋幾層樓,怎麼蓋,都需要向有關部門申報,批准你建設,你才能建設。不是說隨便想怎麼改都可以。
裝修也僅限於在不破壞樓體外觀和結構的情況下的才可以的。如果包括想在外牆上畫個畫什麼的,在涼台上搭建晾衣架遮陽篷,都是違規的,因為破壞了樓體原有的樣子。更別說你蓋個棚子這么大的工程了。
你自己改的玻璃雨棚,沒有經過有關部門土地規劃審批,屬於違章建築,一些偏遠的地區很多人都這么做,只是因為相關執法部門沒有執法,一旦按照法律來,這樣搭建的房子都要拆掉。看當地的法律吧,有關部門找你你就只能老老實實的拆掉。
不出事沒事,出了事就是你的責任,比如突然刮風把你的棚子颳倒了砸死人了,你就全責。
另外開發商是沒權利贈送花園的,所謂的贈送花園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為房產證上並沒有規劃花園的位置。
極少數的私家別墅,在房產證上標注了私家花園的土地,以及周邊土地的歸屬。但是這樣的房子一般都很貴,像你說的這種樓,一般都是不合法的。
❺ 在自己花園搭建四腳亭違法嗎,買房送的花園,我在花園內搭建四腳亭,上面蓋多彩瓦,不知道這樣算違法搭建
花園搭建四角亭,屬於違建;
你如果需要,花園可以使用遮陽傘。
❻ 買房子送房頂花園不應該寫入合同中嗎
開發商送你的房頂花園應該寫入購房合同中,這樣你的購房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但目前的法版律規權定,還沒有對屋頂花園做出特別的規定。如果開發商的規劃獲得主管部門的比准,才可以建造屋頂花園。但屋頂的使用權是整棟樓的全體業主所共有的,開發商並不能私自給予任何一個業主。這也是開發商不把房頂花園寫入購房合同中的原因。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包括3個權利,即對建築物專有部分的專有權、對共用部分的共有權以及因共有關系而產生的管理權。」該規定也說明,開發商無權把房頂的花園送給你。
所以,如果開發商不把房頂花園的所有權在合同上註明,有可能在日後給你造成一定的麻煩。
法律法規:《物權法》
❼ 買房贈送的地下室和花園有無產權如何保證使用權
對於凈高超過2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會在產權證中註明或另發單獨產權證。開發商在銷售時會說贈送花園或地下室,但一般不會願意承諾或簽定贈與合同。
但不排除是前任業主或開發商的添附行為。跟開發商買就好辦一點,因為他擅自添附的可能性不大,你可以約定(小)產權證辦出後付80%(可以看出地下室和花園有無產權),產權證辦好後付尾款。這樣你就可以控制風險了。
地下室作為具有獨立空間的建築,是有產權的,通常可以會體現在房產證中。花園所佔用的土地屬於小區共用設施,《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7)買房送花園擴展閱讀:
產權的功能是指,產權作為一種社會強制性的制度安排所具有的界定、規范和保護人們的經濟關系,形成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秩序,調節社會經濟運行的作用。
(一) 產權的激勵功能
產權歸根結底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任何產權主體對其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動機支配下的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產權是不可思議的。
(二) 產權的約束功能
產權對產權主體在行使產權的經濟活動中所施加的強制。
(三) 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
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指的是產權制度的安排本身所具有的調節或影響資源配置狀況的作用。
(四) 產權的協調功能
財產關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會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現代化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關系更加復雜和多樣,這就要求社會對各種產權主體進行定位,以建立和規范財產主體行為的產權制度,從而協調人們的社會關系,保證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的運行。
❽ 買房開發商送個入戶花園以為撿到寶別高興太早,我家已經後悔了
買房如果買的是一層的房子,有的開發商會把一樓的花園送給住戶,很多人專覺得買一樓屬的房子還能送入戶花園,很便宜很劃算,還設想了很多入戶花園要怎麼規劃使用,結果等入住了就後悔了,像我家就是腸子都悔青了!
入戶花園有什麼優點呢?
1、一般入戶花園都是贈送或半贈送的,使用面積增加了,整體性價比還是挺大的。
2、增加了私密性,並且可以不用特意去設置玄關隔斷,不僅增加了室內空間,還豐富室內的空間格局。
那入戶花園有什麼缺點么?
一般入戶花園都不是朝南的,戶型如果設計的不合理、大小不夠時,它的利用率就會比較低,甚至不好改造。
2、相對來說不安全,住戶一定要做好防盜的措施。
3、裝修、改造特別麻煩,還特別費錢,特別是形狀奇怪或者寬度、大小不夠,利用率比較低的入戶花園。
雖然花園是半贈送的,但總歸是自己花錢買的,如果利用的不好,就會相當於錢白花了,希望大家買的時候考慮好這些問題,不要買了之後才後悔。
❾ 買房贈送小花園的產權問題
這個房子能不能買,看你對這個「花園」的價值期望。如果你買房為主,且花園並未版使權你的房價比其它的高,你也不在乎有沒有花園,那才可以買。如果因為有花園你才想買,建議放棄。你被「假」贈送的不止是「假」花園,還是一個「坑」。
這個使用協議完美規避了所謂花園的一切權利歸屬和違約責任:
花園的權屬肯定不是你的,因為你買的只有房屋的產權。花園的權屬完全沒有提及,它極可能是大公共綠地中的、被開發商或物業公司私自圈的一部分;因為如果是一層房屋的配套,戶型圖和房屋產權證中應有標識。你被贈送的是「假」的花園。
使用協議完全沒有提到購房者的免費使用期限。當然,如果是公共綠地被私圈的,物業或開發商涉及侵害全體業主權利,跟一層房主的協議是違法的,自始無效。你被假贈送了一個所謂花園使用權。
使用協議也規避了如果房主沒法使用這個花園或因此侵害第三方利益等,物業或開發商應該承擔的責任。沒准,拆除花園欄桿、恢復綠地還得簽約人自行承擔呢。你被「假」贈送的不止是「假」花園,還是一個「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