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經濟技術指標
Ⅰ 總規、控規、詳規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總規:是城市總體規劃的簡稱,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
總規的目的是: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2、控規:是指控制性詳細規劃 (regulatory plan)是城市、鎮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的規劃。
控規的目的是:根據城市規劃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應當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以控制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作為城市規劃管理的依據,並指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3、詳規:是指修建性詳細規劃( site plan或者constructive-detailed plan),是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為依據,制訂用以指導各項建築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的規劃設計,是城市詳細規劃的一種。
詳規的目的是:滿足上一層次規劃的要求,直接對建設項目做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並為下一層次建築、園林和市政工程設計提供依據。源:對於當前要進行建設的地區,應當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用以指導各項建築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1)景觀經濟技術指標擴展閱讀:
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城市總體規劃是城市在一定時期內發展的計劃和各項建設(或各項物質要素)的總體部署。是城市規劃編制工作的第一階段,也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
控制性詳細規劃主要以對地塊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環境容量控制、建築建造控制和城市設計引導、市政工程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動控制和環境保護規定為主要內容,並針對不同地塊、不同建設項目和不同開發過程,應用指標量化、條文規定、圖則標定等方式對各控制要素進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導。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規劃行政許可、實施規劃管理的依據,並指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Ⅱ 園林經濟技術指標有哪些
一般在總圖上註明.
例:建築類的
經濟技術指標
用地面積:13300平米回(20畝)
總建答築面積:6533平米
廠房:4932平米
綜合樓:1565平米
其他建築:36
建築佔地面積:5326平米
建築密度:40%平米
容積率:0.49平米
綠化率:20%平米
Ⅲ 求救:成都住宅項目規劃經濟技術指標中 全民健身場所內設置健身器材外,能否在此面積內修建景觀、綠化
可以的,全民健身器材底部固定的尺寸只是長寬高六十CM,在此面積外都可以修建景觀及綠化的。
Ⅳ 園林景觀設計主要技術標準是什麼
與園林景觀設計相關的規范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內);
2、《城市規劃編制辦容法》(建設部2006年4月1日發布實施);
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建設部建設規范(1995)333號文發布);
4、《城市綠化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00號;
5、《苗木采購規范》;
6、《種植規范》;
7、《養護規范》;
8、《城鎮規劃綠化計劃及環境衛生規范》;
9、《城市規劃法》;
10、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相關法規、規范、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