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護補償
① 國外生態補償的典型案例
一、美國:綠色償付
綠色償付的中心內容是享受保護成果的人們向提供保護服務的人們付費。美國紐約市向哈得孫河上游農民付費,保證其清潔水源項目是典型案例。紐約市90%的飲用水來自於哈得孫河上游——距該市200km的特拉華州的鄉村,那兒居住著7萬多人,並且分布著約3個奶牛場,開發壓力比較大,河流水質受到威脅。假如河水受到污染,紐約市政將必須建設標准更高的凈水廠,為此預計將花費70億~90億美元的投資(包括第1個10年的運行費)。紐約市政府權衡利弊,決定用向上游農民付費的方式保護水源。1993年,紐約市成立了非營利性的流域農業委員會(WAC),委員會通過引導土地使用方式的辦法保護河流生態和水質。他們的主要做法:一是為保護和恢復森林的土地使用者提供補貼;二是為按照推薦的環境友好方式經營牧場、農場的農民提供補貼和服務;三是通過購買土地發展許可權制土地開發。付費的主要資金來源是在水費中增加了9%附加費,此外還有少量資金來自市政公債和信託基金。
二、哥斯大黎加:國家森林基金
哥斯大黎加建立了全國性的環境服務付費制度(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簡稱PES),該項制度開始於1996年的森林法。哥斯大黎加的森林法規定,來自於天然林、樹木種植、經濟林種植所提供的固碳、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及觀光風景服務可以得到補償。補償標準的制定依據土地利用的機會成本,通常高於放牧地的租金費,具體補償標準是:通過植樹提供上述服務的土地擁有者可以得到平均540美元/hm2的補助;通過保護和恢復森林提供上述服務的土地擁有者可以得到平均210美元/hm2的補助(上述兩項補助均分5年支付);通過經濟林種植提供上述服務的土地擁有者可以得到每棵樹0.8美元的補助;每5年為1個合同期,到期時根據監測和評估結果進行下一期合同談判。
哥斯大黎加通過多種渠道籌集生態補償資金。哥斯大黎加除了通過立法手段來保證生態效益的內部化外,還採用市場手段對私人生產者所提供的生態效益進行補貼或為政府保護生態效益提供財政支持。哥斯大黎加1996年7575號森林法規定把向化石燃料徵收的銷售稅作為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來源之一。另外,哥斯大黎加還利用可確認的貿易補償這種市場手段從國際市場上為哥斯大黎加政府進行生態保護尋求財政支持。可確認的貿易補償(CTO)是指能在國際市場上轉讓或銷售溫室氣體補償權的財政手段。一個CTO代表了一定量的溫室氣體釋放物,這些釋放物用減少的或被吸收的碳當量來表示。當一個外國投資者購買了一個CTO(如通過重新造林或開展林業保護的方式來購買CTO),該投資者就額外地為哥斯大黎加提供了財政支持。目前,環境服務付費項目的資金85%來源於化石燃料稅,8%來自政府財政、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和其他國家銀行的政府貸款,7%來自企業自願付費和國際碳匯交易收入。還有一些流域通過附加水費為上游提供水資源保護的補償資金。
環境服務付費項目由哥斯大黎加國家森林基金管理。國家森林基金組織通過與環境能源部、有關民間咨詢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等項目執行機構簽訂項目協議實施環境服務付費項目。保護區域的土地擁有者與項目執行機構簽訂協議,承諾具體的保護義務,獲得相應的補償。這些補償提高了土地擁有者保護植被的積極性和保護能力,同時也為保護區的居民(多數是窮人)提供了額外的經濟收入,改善了他們的生活。
三、歐盟:生態標簽認證
為鼓勵在歐洲地區生產及消費「綠色產品」,歐盟於1992年出台了生態標簽體系。歐盟生態標簽制度是一個自願性制度,歐盟建立生態標簽體系的初衷是希望把各類產品中在生態保護領域的佼佼者選出,予以肯定和鼓勵,從而逐漸推動歐盟各類消費品的生產廠家進一步提高生態保護,使產品從設計、生產、銷售到使用,直至最後處理的整個生命周期內都不會對生態環境帶來危害。生態標簽同時提示消費者,該產品符合歐盟規定的環保標准,是歐盟認可並鼓勵消費者購買的「綠色產品」。如果生產商希望獲得歐盟生態標簽,必須向歐盟各成員國指定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完成規定的測試程序並提交規定的測試數據,證明產品達到了生態標簽的授予標准。歐盟對於每一種產品都規定了相應的環保性能標准,這些標准主要是關於自然資源與能源節省情況、廢氣(液、固體)及雜訊的排放情況等。
四、德國:跨流域國際生態補償和區域橫向轉移支付
德國易北河的生態補償政策是比較典型的區域合作機製成功範例。易北河貫穿兩個國家,上游在捷克,中下游在德國。1980年前從未開展流域整治,水質日益下降。1990年後德國和捷克共和國達成共同整治易北河的協議,成立雙邊合作組織。整治的目的是長期改良農用水灌溉質量,保持流域生物多樣,減少流域兩岸排放污染物。雙邊組織由8個專業小組組成:行動計劃組,確定、落實目標計劃;監測小組,確定監測參數目錄、監測頻率,建立數據網路;研究小組,研究採用何種經濟、技術等手段保護環境;沿海保護小組,解決物理方面對環境的影響;災害組,解決化學污染事故,預警污染事故,使危害減少到最低限度;水文小組,收集水文資料數據;公眾小組,從事宣傳工作,每年出一期公告,報告雙邊工作組織工作情況和研究成果。
根據協議,德國在易北河流域邊建起了7個國家公園,佔地500km2;兩岸流域有200個自然保護區,禁止在保護區內建房、辦廠或從事集約農業等影響生態保護的活動。經整治,目前易北河上游水質已基本達到飲用水標准。
易北河流域整治的經費來源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一是排污費(居民和企業的排污費統一交給污水處理廠,污水廠按一定的比例保留一部分資金後上交國家環保部門);二是財政貸款;三是研究津貼;四是下游對上游經濟補償。如2000年德國環保部拿出900萬馬克給捷克,用於建設捷克與德國交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
目前國際上只有德國在生態補償方面實行州際間橫向轉移支付制度,並且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其最大的特點是資金到位,核算公平。橫向轉移支付就是由富裕地區直接向貧困地區轉移支付。也就是說,通過橫向轉移改變地區間既得利益格局來實現地區間公共服務水平的均衡,並且設計出了一整套復雜的計算依據以及確定轉移支付的數額標准。德國的橫向轉移支付基金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增值稅由州分享部分的1/4;二是財政較富裕的州按照統一標准計算結果撥給窮州的補助金。德國通過州際財政平衡基金實施州際間橫向轉移支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社會穩定。
五、澳大利亞:水分蒸發信貸
澳大利亞Mullay-Darling流域位於澳大利亞東部,大規模的森林採伐使土壤鹽漬化問題日益嚴重。為此,下游一個由600個灌溉農場主組成的食物與纖維協會,與上游新南威爾士州林務局達成協議,將植樹造林作為一種成本有效的策略予以資助。該協會根據在流域上游建設100hm2森林的蒸騰水量,向州林務局購買鹽分信貸,即下游使用水灌溉土地的農場主向林務局支付「蒸騰作用服務費」,現在是按照每100萬m3水交納17澳元的價格來支付,或按每公頃土地85澳元的價格來補償,支付10年。林務局利用這一經費採取在上游地區種植脫鹽植物、栽植樹木或多年生深根系植物等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護水質,避免鹽鹼化。
六、厄瓜多:流域水土保持基金
1998年在基多成立了流域水土保持基金,基金的資金收自於用水費,具體有以下來源:MBS-Cangahua灌區、流域下游農戶、水電公司HCJB、Papallacta溫泉、基多市政水務公司(交納水銷售額的1%)以及國家和國際補充資金;流域水保基金用於保護上游40萬hm2的Cayambe-Coca流域的水土,以及上游的Antisana生態保護區,具體的活動包括購買生態敏感區土地、為上游居民提供替代的生計方式、農業最佳模式示範、教育和培訓;該水保基金交由一個公司來運作(Enlace Fondos),公司設有理事會,成員來自地方社區、水電公司、保護區管理局、地方NGO以及政府。
② 耕地保護補貼屬於生態補償嗎
耕地保護補貼不屬於生態補償 他是國家政府對個人的一種補償
③ 名詞解釋:生態補償
生態補償是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以經濟手段為主調節相關者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更詳細地說,生態補償機制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的,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運用政府和市場手段,調節生態保護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關系的公共制度。
④ 生態補償的存在問題
我國的生態補償工作才剛剛起步。已實踐多年、取得了很大成績的退耕還林,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著貫徹「生態目標不到位」和「給農民的補償不到位」的問題。前者表現在護林環節上,農民出錢出力確保生態效益的動力不足,後者表現為經濟補償沒有及時全部兌現給農民,加上後續產業開發未跟上,一些地區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出現了貧困面增大的趨勢。作為中國第一個大規模生態補償實踐,「生態目標」不能實現,將影響到這一政策的成敗。由於生態林的成長和生態效益發揮需要近十年的時間,生態效益又主要是公益性的,因此生態目標在其他目標中最為脆弱,很容易成為急功近利的犧牲品。而「經濟補償」落實不到位,不僅會使退耕還林難於持續或出現反復,還可能在一些地方加劇社會矛盾。這也說明,真正的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是一種遠比想像深刻的社會利益大調整和制度創新。
退耕還林政策只是我國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一次成功實踐,還有許多方面都需要生態補償機制。城市水源地的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江河上游水資源利用與中下游用水的矛盾,生態屏障的建設與投入的矛盾,喀斯特地區過度開墾導致的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問題,草原過度放牧或過度耕種帶來的風沙問題,以及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問題等。雖然已有許多政策措施,但由於沒能從機制上解決生態價值補償問題,即使一些地方的保護與發展關系得到協調,也還有許多不穩定因素,影響可持續發展。這正是人們紛紛呼籲解決生態補償問題的原因。 生態補償真正付諸實施,還面臨不少問題。諸如生態補償機制的具體內容和建立的基本環節是什麼;生態補償的定量分析尚難完成,制定各地區域生態保護標准比較困難;生態補償立法遠遠落後於生態問題的出現和生態管理的發展速度,許多新的管理和補償模式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給予肯定和支持,一些重要法規對生態保護和補償的規范不到位,使土地利用、自然資源開發等具體補償工作缺乏依據;生態建設資金渠道單一,使所需資金嚴重不足等。生態補償涉及公共管理的許多層面和領域,關系復雜,頭緒繁多。生態服務功能價值如何評估,生態環境保護的公共財政體制如何制定,流域生態如何補償,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保護與建設怎樣進行,都需要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在建立我國生態補償機制上面臨的種種困難,並不是因為它不重要不迫切,應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對中國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進行系統的審視與研究,這也是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人與自然和諧的重要步驟。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樂山市委書記姜曉亭認為,在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越來越重視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但從地方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看,現行的生態補償政策還不盡完善。
「根據我們的調查,當前的生態補償政策,在實行中存在三個不明顯。一是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不明顯,無論是天然林保護還是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短期內都是沒有直接效益產出的,其中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的生態林只能產生生態效益而沒有經濟效益,導致這些地區的農民增收困難;二是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不明顯,三是調動地方生態建設的積極性不明顯,一些地方出現生態好,地方反而窮的反差現象。
⑤ 生態補償是什麼
生態補償(Eco-compensation)是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以經濟手段為主調節相關者利益關系,促進補償活動、調動生態保護積極性的各種規則、激勵和協調的制度安排。
狹義的生態補償指對由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給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造成的破壞及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的補償、恢復、綜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廣義的生態補償則還應包括對因環境保護喪失發展機會的區域內的居民進行的資金、技術、實物上的補償,政策上的優惠,以及為增進環境保護意見,提高環境保護水平而進行的科研、教育費用的支出。
(5)生態保護補償擴展閱讀
生態補償應包括以下幾方面主要內容:
1、對生態系統本身保護(恢復)或破壞的成本進行補償;
2、通過經濟手段將經濟效益的外部性內部化;
3、對個人或區域保護生態系統和環境的投入或放棄發展機會的損失的經濟補償;
4、對具有重大生態價值的區域或對象進行保護性投入。
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是以內化外部成本為原則,對保護行為的外部經濟性的補償依據是保護者為改善生態服務功能所付出的額外的保護與相關建設成本和為此而犧牲的發展機會成本。
對破壞行為的外部不經濟性的補償依據是恢復生態服務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壞行為造成的被補償者發展機會成本的損失。
⑥ 為什麼要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之本、發展之基。沒有良好的生態環境,人類社會的發展就會失去基本的依託。自進入工業社會以來,隨著工業生產發展和人口數量的增加,人類對自然界的索取急劇增加,生態環境破壞這一全球性問題日益凸顯。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也面臨日趨強化的環境約束。著眼於建設生態文明、實現可持續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就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進行了專節論述,強調要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我們應深刻認識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意義和基本途徑,在實踐中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
之所以要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是因為一個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修復與重建等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同時,一個區域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可能會喪失許多發展機會、付出機會成本。而生態環境又是一種公共品,一個區域生態環境的積極變化會給相鄰區域帶來生態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建立有效的生態補償機制,合理體現生態環境這一公共品的價值,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從我國實際情況看,生態環境較好的區域往往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如長江、黃河的上游地區,西南的山林地區,西北的農牧交錯地區。但必須看到,這些區域的生態環境也已非常脆弱,具有生態脆弱與經濟落後重疊交織的特徵。沒有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這些區域必然沒有足夠的資金和積極性進行生態環境的保護、修復與重建。而一旦這些區域為發展經濟、擺脫貧困而大力開發自然資源,又必將破壞生態環境。此外,即使在發達地區,一些地方為支持大城市發展,在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等方面付出大量生態保護成本,導致經濟社會發展較慢,也需要通過生態補償機制來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近年來,我國對生態環境問題高度重視,並將建立生態補償機製作為應對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措施。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就是要以保護生態環境為根本出發點,根據生態功能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等多種因素進行核算,綜合運用行政和市場手段,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調整各區域相關各方的利益關系。當前,我國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生態環境的公共品屬性決定了政府的財政投入是生態補償的主要渠道。中央財政應依照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重點對提供大量生態產品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特別是對中西部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進行均衡性轉移支付。省級財政則應對省級的生態功能區進行補償支持。
建立區域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這是在平等的區域主體之間進行的補償,包括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的生態補償。
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考慮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這包括進一步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森林植被恢復費、草原植被恢復費等現有相關政策,同時積極試點和推行資源使用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等市場補償模式,形成層次分明、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資源環境市場體系。
如若滿意,請點擊右側【採納答案】,如若還有問題,請點擊【追問】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望採納!
~ O(∩_∩)O~
⑦ 生態保護補償渠道有哪些
1、水資源開發生態保護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設節水型社會。
2、礦產資源開發生態保護
2003 年 12 月國務院發布了《中國礦產資源政策》白皮書,提出了「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的要求。2004 年,國家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了全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檢查礦山企業 52414 家,關停、取締 16413 家。
3、旅遊資源開發生態保護
2001 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通知》,把加強旅遊資源開發的生態保護作為促進旅遊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導思想。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加強了對旅遊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4、生物多樣性保護
中國於 1993 年加入《生物多樣性公約》 ,迄今已提交3 次國家履約報告,制定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 、 《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研究報告》 、 《國家生物 安全框架》等國家戰略。
(7)生態保護補償擴展閱讀:
對策:
1、建立健全生態保護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
制定有關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法律,制定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礦山生態恢復、生態脆弱區評估、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生態旅遊管理等法規和標准。
2、制定和完善生態保護經濟政策
將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損失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引導社會經濟發展從單純追求經濟增長轉到注重經濟、社會、環境、資源協調發展上來,建立生態保護經濟政策體系。
3、構建生態系統監測體系
建立並逐步完善生態系統監測網路。 加強對重點生態系統的科學研究, 開展生態系統脆弱區和敏感區的監測, 建立生態監測和預警網路, 提高生態系統監測能力, 在此基礎上對生態環境質量進行評價。
4、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投入
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建立合理的、多元化的投入機制,不斷拓展生態保護和建設投融資渠道。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參與生態保護和建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生態保護
⑧ 生態補償條例的政策歷史
我國在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政策體繫上邁出了重要步伐。1998年修改的森林法提出,「國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於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森林資源、林木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為保證退耕還林工作順利推進,2002年國務院出台了《退耕還林條例》,對退耕還林的資金和糧食補助等作了明確規定。2008年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對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製作出明確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域和江河、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10年12月25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其中第三十一條作了補充性規定,即「國家加強江河源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籌集資金,將水土保持生態效益補償納入國家建立的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在鞏固現行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了生態補償的內容。
各地在推進生態補償試點中,也相繼出台了流域、自然保護區、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浙江省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若干意見》,是省級層面比較系統開展生態補償實踐的突出事例。 近10年來,中國先後啟動實施了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京津風沙源治理、西南溶岩地區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甘肅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區等具有一定的生態補償性質的重大生態建設工程,總投資達7000多億元。同時還開展了大規模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大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累計安排用於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投入的資金有2000多億元。 杜鷹指出,目前我國生態補償機制還存在著補償范圍不明確、補償標准不科學、補償模式比較單一、資金來源缺乏、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滯後等問題。我國將加強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立法建設。
⑨ 鐵嶺縣河灘地做生態城生態保護區的補償標準是多少
我家目前河灘地做生態保護區的補償是每年600元一畝,至於合理與否,也只有去咨詢有關部門了。
⑩ 生態補償條例的議案提出
關於要求自治區盡快出台
生態公益林保護與建設補償條例的議案(摘要)
自治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號議案
覃周平等11名代表提出:
保護和建設生態公益林是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有效途徑。多年來,各地及有關部門十分重視生態公益林建設工作,落實封育措施、明確管護人員、落實管護責任、發放補償資金、開展效益監測,生態公益林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還存在不少的困難和問題:一是生態公益林保護區的群眾大多數都是貧困人口,目前由於給予農民的補償過低,導致他們的生活無法保障,從而出現亂砍伐生態林和水源林現象。二是由於尚未有《生態公益林保護與建設補償條例》出台,明確生態公益林保護區群眾的利益、責任和義務。
建立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機制,一是明確生態公益林保護的權、責、利,實現利用資源創造經濟價值的利益再分配,把保護生態公益林和生態環境資源的生態價值通過價格體現出來。二是為了有效地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改變過去生態公益林保護區群眾為封山育林及造林,投入多反而獲利少,而江河下游的群眾不用投資來封山育林、造林也同樣享受利益的不平等的現狀。三是通過對生態公益林保護區群眾的封山育林、造林等進行補償,進一步改善生態公益林保護區貧困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從而調動他們保護和建設生態公益林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四是有條例明確責、權、利後,對於生態公益林保護區的一些貧困群眾亂砍伐生態林和水源林的現象就比較好處理。為此建議自治區從如下的幾方面內容考慮,盡快出台《生態公益林保護與建設補償條例》。
一、盡快建立自治區級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基金制度,並將自治區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二、擴大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來源。
三、從解決生態公益林保護區貧困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入手,適當提高生態效益補償標准。
四、採取多種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形式。
附議代表: 黃瑞瓊 周武紅 曹凌 張寒 農紹林 張日奎
莫文珍 羅紹英 黃有吉 盧家壽
來源:選舉聯絡工委 責任編輯: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