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因子
A. 什麼是生態因素
生態因素:
1.概念:環境中影響生物的形態、生理和分布等的因素。常直接作用於個體生存和繁殖、群體結構和功能等。亦稱環境因子、生態因子。
2.類型:包括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
非生物因素: 非生物因素主要有光、水、濕度和溫度等。
1.光決定植物的生理和分布,也影響動物的繁殖和活動時間等。
2.溫度影響生物的分布、生長和發育。
3.水分影響生物的生長和發育,並決定陸生生物的分布。
生物因素: 影響某種生物個體生活的其他所有生物,包括同種和不同種的生物個體。生物與生物之間的關系常見有:捕食關系、競爭關系、合作關系、寄生關系等。
1.種內關系(種內互助、種內斗爭)均有利於種族的生存和繁衍。
2.種間關系 (1)種間互助:互利共生(如地衣) (2)種間斗爭:寄生(如人與蛔蟲)、競爭(如大小草履蟲)、捕食(狼與兔)、對立(蟲子與小苗)
生態因素的綜合作用:
1.環境中的各種生態因素,對生物體是同時共同作用的,而不是單獨孤立的。 2.分析某種生物生存的環境條件時,既要分析各種生態因素的綜合作用,又要注意找出其中的關鍵因素。
3.生物的生存受到很多種生態因素的影響,他們共同構成了生物的生存環境。生物只有適應環境才能生存。
B. 生態因子的介紹
一般將生態因子分為非生物因子和生物因子兩大類。非生物因子包括溫度、濕度、風、日照等理化因素;生物因子包括同種和異種的生物個體。前者形成種內關系,後者形成種間關系,如捕食、競爭、寄生、互利共生等。H.S.史密斯將因子分為密度制約因子和非密度制約因子兩類,前者主要包括寄生物、病原微生物、捕食者和競爭者等生物因子。它們的作用隨種群密度而變化,例如密度升高,病原微生物流行加速。非密度制約因子主要指非生物因子,較典型的是氣候因子,其作用一般不隨密度升降而變化。 生物生存於特定生境中,受多種因子的綜合影響,但往往只有一兩種因子起主導作用,稱限制因子或主導因子。1840年德國農學家J.von李比希注意到,田間作物收獲量的多少常決定於某種最低量的基本養分,這一原理被稱為最低量律。
後來最低量律被擴大到包括植物和動物的各種環境要求。另一方面,某種生態條件(物質或能量)太多也同樣起限製作用。一般說來,生物對於大多數生態因子有一定的耐受極限耐受上限和耐受下限。1913 年美國動物學家 V.E.謝爾福德曾把這一概念稱作耐受原理,即某類生物的多度或分布被超過該生物所能耐受的最高限和最低限的因子所控制。
C. 生態因子的概述
植物的環境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對於具體的植物和植物群落,我們一般使用內「生境」這一容概念。
植物的生境包括許多環境要素,如大氣濃度一項就包括氧氣的濃度、二氧化碳的濃度、惰性氣體的濃度等。但並不是所有的環境要素都對植物的生活產生影響,如惰性氣體的濃度基本上不影響植物的生活。我們把對植物有影響的,直接作用於植物生命過程的那些環境要素稱為生態因子,又稱生態因素。
生態因子分為非生物因子、生物因子和人為因子三大類。非生物因子主要包括氣候因子(如光照、溫度等)、水分因子和土壤因子等。生物因子主要指植物之間的機械作用,共生,寄生,附生,動物對植物的攝食、傳粉和踐踏等。人為因子包括人類的墾殖、放牧和採伐,環境污染等,是一類非常特殊的因子。
在各種生態因子中,並非所有的因子都為植物的生長所必需。我們把植物生長所必需的因子稱為生存條件,亦即植物缺少它們就不能生長。對於綠色植物來說,這些因子是氧氣、二氧化碳、光、熱、水和無機鹽。
當環境中某種生存條件出現異常,便會抑制植物生命活動或威脅植物生存,這種現象稱為環境脅迫。動物嚙食、寄生、風害、火災和土壤侵蝕等現象可以部分或全部地破壞植物生命活動的產物,被稱為干擾。
D. 生態因子的作用方式
絕大多數生態因子都相互影響。例如溫度升高加強蒸發能導致土壤缺水,溫度過低凍結土壤水分也阻礙植物吸水。有些因子直接作用於生物體,如日照、溫度、水分等,稱為直接因子;有些則通過直接因子而間接作用於生物體,如地面坡向、坡度常影響日照和土壤含水量等,這些因子稱為間接因子。但坡向、坡度等因素有時也常直接影響生物的生存與活動,所以直接和間接因子的劃分只能是比較粗略的。還有時兩個直接因子共同作用於生物體,產生綜合效果。例如生物體質因缺乏食物而下降,在低氣溫下就容易凍死。 生物生存於特定生境中,受多種因子的綜合影響,但其中只有一兩個起主導作用的因子(稱限制因子)。這是在一定時間內針對特定對象而言的,例如生物所需營養中最缺乏的成分常常成為決定其生存的限制因子,再如日照時間的變化是觸發植物發育階段轉變的必要條件,在這個轉變時期,它便成為限制因子。 生態因子直接作用於個體的情況有幾種:可能僅僅作為信號,如通過動物的神經系統引起行為變化;也可能通過多種途徑造成生物正常或異常的生理反應;還可能直接影響生物的解剖結構。就生態因子的性質看,不外物質、能量和信息3種。它們通過種種渠道輸入生命系統,作用形式大體有3類:
① 構成維持生物代謝和繁殖所必需的營養物質和理化條件。這些理化條件也都表現為能量或物質,如日照、溫度、pH值、滲透壓等。
② 構成種種破壞力量。例如天敵、自然災害(超限的理化條件)及某些人類活動(濫墾濫牧、工業污染等)。
③ 僅僅作為信息,誘發生物的節律性反應。例如日照和溫度的晝夜或季節變化,能引起植物的萌發、生長、開花等階段變化和動物的冬眠、遷徙等周期活動。
生態因子作用的直接對象是生物個體,但通過生物間的交互作用會影響到群體。同種動物的集群活動可以增加取食和避敵能力。群落食物中某環節的增減,常導致連鎖反應,例如天氣變化造成蝗群增長及其相變,繼而導致遷飛,破壞遷入地的大片植被。
生態因子的作用與生物的適應性密切相關。對於溫度,各物種反應不同,有些物種能適應的溫度卻可能使另一些物種死亡。一般說,生物在不同發育階段的適應性也不大相同。環境在變,生物的適應性也隨之改變。一個物種可能通過生理過程適應一個新環境,當新舊環境差別太顯著時,可能需要較長時期的適應過程,引種馴化便屬此類。在生物發展史中,生態因子作為選擇因素淘汰掉不適應的物種。生態因子還可能直接誘發基因突變或重組,促進生物進化的進程。
E. 怎麼解釋生態因子
用完自己的話講就是指:某些植物為了在競爭中取勝,會產生分泌一些物質,釋放的周圍環境中,使得周圍的植物無法正常生長,以此來奪得更多的資源和空間化學成分不一定的吧,肯定是使別的植物無法生長的東西,多為蛋白質產生的效果肯定是使得周圍的植物無法正常生長
F. 生態因子分為哪五大類
氣候因子、土壤因子、地形因子、生物因子和人為因子。
氣候因子也稱地理因子,包括光、溫度、水分、空氣等。根據各因子的特點和性質,還可再細分為若干因子。如光因子可分為光強、光質和光周期等,溫度因子可分為平均溫度、積溫、節律性變溫和非節律性變溫等。
土壤因子
土壤是氣候因子和生物因子共同作用的產物,土壤因子包括土壤結構、土壤的理化性質、土壤肥力和土壤生物等。
地形因子如地面的起伏、坡度、坡向、陰坡和陽坡等,通過影響氣候和土壤,間接地影響植物的生長和分布。
生物因子包括生物之間的各種相互關系,如捕食、寄生、競爭和互惠共生等。
把人為因子從生物因子中分離出來是為了強調人的作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人類活動對自然界的影響越來越大和越來越帶有全球性,分布在地球各地的生物都直接或間接受到人類活動的巨大影響。
G. 什麼叫生態因子
生態因子是指環境中對生物生長、發育、生殖、行為和分布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環境要素。例如,溫度、濕度、食物、氧氣、二氧化碳和其他相關生物等。生態因子中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環境條件,有時又稱為生物的生存條件。所有生態因子構成生物的生態環境。
生態因子的分類:在任何一種生物的生存環境中都存在著很多生態因子,這些生態因子在其性質、特性和強度方面各不相同,它們彼此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組合,構成了多種多樣的生存環境,為各類極不相同生物的生存進化創造了不計其數的生境類型。按照傳統的做法,可以把生態因子廣義的分成兩類,六個基本類型。在農業生態學研究中,常要測定的生態因子有:
1.非生物因子
(1)氣候因子——光,溫度,降水,
(2)土壤因子——土壤的物理性質,
(3)地形因子——海拔高度,坡度,坡向等。
2.生物因子。
(1)植物因子——植物之間共生、寄生、附生等關系。
(2)動物因子——攝食、傳粉、踐踏等。
(3)人為因子——墾殖、放牧、採伐等。
H. 生態因子的名詞解釋
生態因子的概念
生態因子是指環境中對生物生長、發育、生殖、行為和分布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環境要素。例如,溫度、濕度、食物、氧氣、二氧化碳和其他相關生物等。生態因子中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環境條件,有時又稱為生物的生存條件。所有生態因子構成生物的生態環境。具體的生物個體和群體生活地段上的生態環境稱為生境,其中包括生物本身對環境的影響。生態因子和環境因子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
I. 生態因子指的是什麼
生態因子(ecological factor)指對生物有影響的各種環境因子。常直接作用於個體和群體,主要影響個體生存和繁殖、種群分布和數量、群落結構和功能等。各個生態因子不僅本身起作用,而且相互發生作用,既受周圍其它因子的影響,反過來又影響其它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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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生態因素有哪些
生態因素又稱為「生態因子」。指影響生物生長發育和分布特徵的環境條件。其中包括:①氣候條件:光、溫度、濕度、雨量和空氣等因子。②土壤條件:土壤組成和物理、化學特徵等。③生物條件:動物、植物和微生物條件。④地理條件:地理位置、地形和地質條件。⑤人為因素:開墾、採伐、引種、栽培等。人為因素,特別是人為引起的環境污染,可以引起氣候、土壤、生物條件的變化,對生物產生不良影響。實際上,任何一個生態因素都是在其他因素的配合下,通過環境對生物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