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態保護
❶ 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的措施有哪些
(一)實現指導思想的轉變
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目標,必須實現指導思想上的轉變。要實現從數字減排到以質量改善為綱的轉變,從濃度控制到總量控制的轉變,從末端治理到全過程管理和風險防控的轉變,從單純考慮生態環境治理到與節能減排、優化國土空間格局、產業結構調整等結合起來轉變。
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基本要求。發展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保護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兩者同等重要。要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基本理念。把人類活動控制在自然能夠承載的限度之內,給自然留下休養生息、恢復元氣的空間,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生態文明建設千頭萬緒,要分清輕重緩急,確定解決問題的路線圖。要一手抓當前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大氣、水和土壤等污染問題以及生態環境惡化問題,爭取早見成效;一手抓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機制,全面系統地統籌推進。要設定不可逾越的底線,防止出現生態環境不可逆惡化和人民群眾健康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資源和能源消耗要設定上限,污染物排放要設定上限,生態環境質量要設定紅線。
(二)加強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對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意義重大。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建設的不斷發展,影響生態文明建設的因素也越來越復雜、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問題越來越多,如何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從源頭上化解積弊,在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在戰略層面上必須要有「頂層設計」。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通過頂層設計,形成有利於生態文明建設和五位一體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要對政府和市場做更加准確的定位,要避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要減少政府行為的盲目性,降低生態文明建設的風險與成本。
近期,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做好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向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提出了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應加強頂層設計與地方實踐的結合,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創建等活動。
當然,「頂層設計」也需要有自下而上的動力,要通過社會各個利益群體的互動,讓地方、社會及各個利益相關方都參與進來,使頂層設計更能符合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
(三)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提高城鎮化的集約智能綠色低碳水平
我國人口眾多而平原較少,要根據我國國土空間多樣性、非均衡性、脆弱性特徵,科學布局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完善區域發展政策,合理控制開發強度,調整優化空間結構,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
落實《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逐步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主體功能區為依據,實行差別化的產業准入、環保標准等,加快形成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要通過採取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績效評價制度等,擴大生態綠色空間。
城鎮是消耗能源資源、排放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主體,要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全過程,從編制規劃到建設管理的全過程、各方面,都要融入生態文明理念,形成功能定位明晰、產業布局合理、體現區位優勢特色、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的城鎮化格局。
(四)實現生產方式的變革
資源環境問題是與經濟發展方式相伴隨的,傳統的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排放的粗放型發展方式,必然結果是資源環境約束加劇。只有實現生產方式的變革,才能從根本上緩解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減少資源消耗過度和污染排放問題。
要推行綠色循環低碳的生產方式,推動各行各業按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實現生產方式的根本轉變,工業生產要徹底拋棄高投入、高污染的粗放式增長模式,持續推動節能減排。農業生產要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降低水、土地、農葯、化肥的投入,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優化產業結構是現階段推進節能減排,建設生態文明的根本措施之一。要大力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高其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要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要調整能源消費結構,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節能環保產業可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物質技術基礎和產業支撐,也可提供綠色就業機會,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我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空間很大。據測算,「十二五」期間,我國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節能潛力超過4億噸標准煤,可帶動上萬億元投資。環保投資需求高達3.4萬億元。
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是建設生態文明的有效途徑。要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圍繞提高資源產出率,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堅持政府推動、企業實施、公眾參與相結合,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推動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促進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
要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上加強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除工業企業外,還應實施全方位的清潔生產,包括農業以及服務業。
(五)實現生活方式的變革
實現生活方式的變革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人的消費方式不但會對資源環境產生直接影響,同時也會通過消費需求間接影響生產方式。因此,實現生活方式的變革意義十分重大。
要大力弘揚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使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成為主流價值觀。落實黨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要求,在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加快向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轉變,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講排場、擺闊氣等行為。運用價格等多種手段鼓勵購買綠色低碳產品,使用環保可循環利用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過度包裝。
(六)建立完善的生態文明法律法規體系
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實行最嚴格的制度,實施最嚴密的法制,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要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導向修改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清理與生態文明建設相沖突或不利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法規或條文,加快完善生態環境、土地、礦產、森林、草原等方面保護和管理的法律制度,研究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土壤污染防治、核安全等法律法規。解決法律之間相互沖突、脫節、重復、罰則偏軟等問題,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
在完善法律法規時,要側重解決幾個關鍵問題:(1)明確執法機關的責任,在出現問題時,知道由哪些部門和哪些人負責,該怎麼做,做不好的後果是什麼;(2)強化、細化程序性規定,減小地方自由裁量權;(3)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4)出現問題時,除了懲罰相關單位,還要追究其法人和責任人的責任;(5)要強化對服務業和消費領域環境問題的規范,增加相應的條款,特別是要把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入環保法律。
(七)推行以績效考核改革為核心的體制改革,加強政策支持
建立科學規范的績效考核制度,是確保實現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要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將生態文明指標體系納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考核體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必須堅決追究其責任。
為使得這一新的績效考核體系發揮其作用,需要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中給出詳細的規范,使之成為一個可操作的績效考核體系,這一體系包括績效考核指標、監測監督辦法、實施程序、獎懲措施等內容。要根據不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不同部門的責任定位,實行差別化的評價考核制度。
❷ 怎樣保護水資源
1、大力發展綠化,增加森林面積涵養水源。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便器水箱近4000萬套和大量的其它衛生器具,每年因馬桶水箱漏水損失水量上億立方米。
❸ 關於水生態保護的手抄報詞,急求,最好
有關資料表明:室內空氣污染比室外高5-10倍,室內空氣污染物多達500多種。室內空氣污染已成為多種疾病的誘因,而甲醛則是造成室內空氣污染的一個主要方面。
❹ 水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的總體思路包括___,___,___.
水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的總體思路包括__控源_,__治理_,__修復_.
❺ 水土保持及其生態功能
一、水土保持的含義
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與合理利用水土資源,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以利於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減輕水旱災害,建立良好生態環境,支撐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一是水土保持是水及土地兩種自然資源的保護、改良與合理利用,而不僅僅限於土地資源,水土保持不等同於土壤保持。二是保持含義不僅限於保護,而是保護、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保持不能單純地理解為水土保護、土壤保護,更不能等同於土壤侵蝕控制。三是水土保持的目的在於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改善生態環境,為發展生產,整治國土、治理江河,減少水、旱、風沙災害等服務。
二、水土保持的特點
在實踐中,水土保持具有以下特點:
綜合性。水土流失的產生發展規律、分布類型的復雜多樣和水土保持的目的,決定了水土保持的綜合性。綜合性使水土保持對於生態環境的改善具有絕對優勢。即以大流域為骨架,以小流域為單元,山、水、田、林、路統一規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農業技術措施相結合,形成綜合防護體系,發揮綜合措施的群體效應,實現生態、經濟和社會三大效益。實踐證明,綜合治理是防治水土流失最成功的技術路線,任何單一措施,都難以奏效。尤其是黃土高原地區,有一半以上的泥沙來源於溝道侵蝕,如果不採取溝坡兼治、綜合治理,不但不能改善當地生產生活條件,恐怕黃河泥沙問題也難以根本解決。
社會性。人類生存、發展必須依賴水土資源。水土保持的核心是保護、改良與合理利用水土資源,這就決定了水土保持必須貫穿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和各個層面。水土資源的社會性,決定了水土保持的社會性,防治水土流失不可能脫離社會經濟發展而孤立存在。特別是在解決水土流失異地危害、人類活動與水土流失關系等問題上,既要充分考慮區域之間、經濟活動之間的關聯性,統籌兼顧,又要約束各種經濟活動服從水土保持規范,更要充分依靠社會力量共同維護和建設。社會辦水土保持,也是完成新時期水土保持建設任務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構成了對水土保持工作的社會約束,即水土保持必須不斷滿足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
公益性。水土保持以生態和社會效益為主,而生態和社會效益是廣域的,不可能被哪個部門或者個人單獨享用。上游開展水土保持治理,減少河道泥沙淤積,減輕洪水災害,下游地區極大受益;維系和改善良好生態環境,促進宏觀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為全社會所共享;水土保持業務主管部門在治理水土流失、開發水土資源過程中不形成任何自我的資產和利益,而是完全為當地群眾和宏觀經濟發展服務。水土保持的公益性,加之目前對於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的計量困難,客觀上造成了防治水土流失資金籌措和地區之間利益分配的難度。因此,水土流失防治必須保證國家一定的資金投入。
基礎性。水土資源是生態系統的基礎要素,水土保持是保護水土資源,改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維系良好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它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前提,而且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提供了基礎平台。
長期性。水土流失防治的艱巨性以及水土流失的反復性決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長期性。中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由於特殊的自然地理和社會經濟條件,水土流失成為頭號的生態環境問題。水土流失分布范圍廣、面積大;侵蝕形式多樣,水蝕、風蝕、凍融侵蝕、重力侵蝕並存,治理難度大;人口壓力大,對生態系統造成不穩定,治理具有反復性;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要求達到的治理程度、標准也進一步提高。因此,要充分估計水土流失治理的長期性和復雜性,分階段制定出實事求是的目標,堅持不懈地開展下去。
三、水土保持的生態功能
(一)保育功能
水土保持保育功能中的「保」,即對土壤資源的保護,主要體現為防止土壤從原地流失。水土保持保育功能中的「育」,主要表現為對土壤資源的培育上。
水土保持主要通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水土保持生物措施和水土保持農業綜合措施防止土壤資源流失,將土壤資源攔截在當地。首先,在整體流域的較大尺度內,一般是通過建立水土保持骨乾性控制工程防止土壤資源的流失。根據全國水土流失綜合防治規劃,到2010年,全國將建設淤地壩6萬座,其中骨幹壩1萬座;到2015年,建設淤地壩10.7萬座,其中骨幹壩1.7萬座;到2020年,建設淤地壩16.3萬座,其中骨幹壩3萬座。工程完成後,工程實施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程度達到80%,可減少入黃泥沙4億t,攔截泥沙能力達到400億t,新增壩地面積達到50萬hm2,促進退耕面積可達220萬hm2、封育保護面積可達400萬hm2(劉震,2003);其次,在中等尺度范圍內,則是建立較小型工程並結合生物措施和農業技術措施來控制土壤資源的流失。據測算,坡地修水平梯田保土率達95%以上;坡式梯田保土率達84%~90%;地埂保土率達80%~85%;灌木防沖帶保土率達73%~80%。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范圍涉及39條支流(片),總土地面積42.6萬km2,水土流失面積27.2萬km2(劉震,2003);再次,在微觀尺度內,主要通過生物措施和農業技術措施來防止土壤顆粒的輸移。生物措施的作用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利用林冠及地表植物的截留作用,減弱雨滴對地表的直接沖擊和侵蝕,降低降水強度,減少和延緩徑流,減弱侵蝕土壤的動力(唐松青,2003);二是利用林地土壤較高的透水性能和蓄水性能,將地表徑流最大限度地轉變為地下徑流。由於林地土壤含有大量的腐殖質,具有透水和蓄水能力,這樣,可以減少地表徑流量及其速度,也達到減小土壤侵蝕動力的目的;三是利用植物根系固結土壤。植物根系縱橫交錯,盤根錯節,增大其周邊土壤輸移流動的阻力,對土壤具有固結作用。尤其是森林土壤,森林中樹木根系發達、嵌入地面深,對土壤的固持作用更強,具有減少滑坡、泥石流的作用(Costanza,1997)。水土保持農業技術措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水土保持改土培肥措施、水土保持集流節水農業技術措施及水土保持坡地農林(果)、農牧復合系統等。研究表明(范厚明等,2004;康玲玲等,2003),在黃土高原採用水土保持農業技術措施,能有效攔蓄降雨、防止徑流產生,增加土壤養分,減少土壤沖刷流失,大幅度提高糧食產量。據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學研究所測定豐產溝在一次持續了41天、降水430.7mm的降雨過程中,溝中的雨水全部入滲,無徑流產生,而一般田塊卻侵蝕嚴重。水土保持耕作大都結合農業耕作措施實施,一般每1hm2用工比普通耕作多15~30個,而其增產幅度為10%~30%,即每投1個水土保持治理工,當年可多獲得10kg左右的糧食(張子成,2003)。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不僅防治水土流失,同時也增加可利用的土地資源,起到培育資源的功能。一方面,增加梯田、壩地、水田等高產穩產基本農田面積,提高農業產出效率。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封山育林育草,改變農林牧用地不合理的狀況,增加林草地比重,充分挖掘荒山、荒坡、荒溝、荒灘、荒沙等資源潛力。另一方面,通過水土保持農業技術等措施應用,增加土壤水肥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質,使得土壤質量得到提高。崔曉偉研究表明(崔曉偉等,2005),龍江縣小流域經治理的坡面可增加土壤含水量,土壤肥力逐年提高,過去偏粘、偏砂質的土壤有所改善,團粒結構開始形成,田面土壤肥力普遍增強,氮磷鉀等養分含量增加,土壤微生物增多,腐殖化程度增強。甘肅省定西水保試驗站研究表明(康玲玲等,2003)坡耕地和荒坡地的土壤養分含量基本不隨時間變化,而有措施地塊的土壤養分含量隨時間推移而遞增;有措施較無措施地塊的土壤養分含量增加,pH向中性變化,陽離子代換量增加;對相同情況下旱梯田與坡地的土壤肥力分析結果表明,旱梯田土壤肥力明顯高於坡地,因此條田比同等塬坡地平均增產糧食975kg/hm2,梯田比同等山坡地平均每1hm2增產糧食795kg/hm2,最高的達到1575kg/hm2。
(二)涵養功能
水土保持涵養功能主要體現為對降水資源的攔截和存蓄。
攔截作用主要是通過修建坡地工程和增加林草植被來實現的。據測算,坡地修水平梯田保水率達85%~95%;坡式梯田保水率達78%~85%;地埂保水率達75%~80%;灌木防沖帶保水率達70%~75%(胡建民等,2005;劉小蘭等,2002)。增加流域內林草植被,可以使流域內降水截留和入滲量加大,水分蒸發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並使流域內降水增加。在空間上,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措施能夠將降雨產生的地表徑流轉化為土壤徑流和地下徑流,或者通過蒸發蒸騰的方式將水分返回大氣中,進行大范圍的水分循環,對大氣降水進行再分配。冉大川研究表明,1970~1996年,河龍區間及涇河、北洛河、渭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年均減少徑流5456×108m3,占對應區間及流域多年平均來水量的4.6%(仇亞琴等,2006)。據研究,經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結合治理的侵蝕溝保水率達75%~85%(常丹東等,2005)。
土壤和土壤表面的枯枝落葉層都具有存蓄水資源的能力,被稱為「土壤水庫」。土壤存蓄水分的能力與土壤總孔隙度、土壤有機質含量、土壤植物根系的密度及深度呈正相關關系。水土保持增加地表植被、土壤腐殖質層,增加土壤孔隙度,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增加植物根系含量,改善土壤結構,提高了土壤水庫的存儲能力。研究表明,林草土壤根系空間達1m深時,1hm2森林比無林地能多蓄水300m3。土壤表面植物枯枝落葉層對降水截流、植物根系在土壤中穿插,也增加土壤水庫的貯水能力,延長流域內流時間,在洪水時減緩洪水的流量,在枯水位時補充河流的水量,起到調節河流水位的作用(張子成等,2003;宋紅波等,2004)。
水土保持涵養水資源對於乾旱地區的重要意義在於,可以有效降低當地乾旱災害發生的頻率。對於洪水災害較為嚴重的地區,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開發體系中各種高標准、高質量的水保工程,能夠層層攔蓄徑流,發揮緩洪、削洪的作用並通過減少河庫淤積,提高行洪能力,減少洪水災害。
(三)平衡功能
水土保持平衡功能主要體現為,水土保持利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農業技術措施,使生態系統中土壤存量和土體結構相對穩定以及區域中水分存量保持動態平衡。首先,阻斷外營力作用路徑,防止土壤、土壤母質及岩屑、松軟岩層被破壞、剝蝕、轉運,保存了土壤及其所貯存的養分和水分。其次,改善土體結構,提高土壤空隙率,增加土壤滲透水分能力和保存水分能力。再次,土壤水、肥、氣狀況改善,為動植物生長提供有利條件,反過來又會促進土壤水肥狀況改善,形成良性循環。由於水土資源在生態系統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因此,水土保持的這一功能對於維持生態系統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優化功能
將經濟發展目標與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協調整合並優化,使得經濟發展不僅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盡可能減小,而且還要盡可能促進生態環境改善,這是水土保持的重要功能。在實踐中,水土保持綜合防治結合流域或區域的生產布局,科學配置各項治理開發措施,使工程措施體系成為保護和利用資源的基礎,使植物措施體系成為培育資源和開發利用資源的條件。坡面治理開發與溝道治理開發相結合,按不同層次、不同部位合理配置治理開發措施,實行立體開發;植物措施體系與工程措施體系相結合,發揮開發利用資源的互補效應;種植林草與封禁治理相結合,增加持續利用的再生資塬;田間工程措施體系與農業耕作措施體系相結合,發展優質高效農業。最終變水土流失區為經濟小區和商品生產基地,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五)改善功能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的一個顯著功能就是生態環境改善。以水土保持防治洪水災害為例,首先,坡面工程措施與植物措施相互配合,有效截蓄暴雨徑流,消減暴雨擊濺強度,減少地表徑流匯集;其次,延長匯流時間,對下游水庫、塘壩調洪錯峰起到了重要作用;再次,上游對土壤的固結作用,大大降低了土壤侵蝕模數和輸沙量,減少了下遊河庫湖泊的淤積,增強了下遊河庫湖泊的行洪和緩洪能力。據統計,溝道治理開發體系的攔沙緩洪作用顯著,在形成完整的小流域溝道治理體系中,可消減洪峰流量的60%~80%。同樣,水土保持綜合措施在防風固沙過程中也起到了顯著作用。例如,水土保持農業技術措施的留茬間作措施對於風蝕的防治就很有效。據研究測定,與傳統耕翻相比,採用小麥和馬鈴薯帶狀留茬間作措施,風蝕量減少67%左右。秋季在田間保留作物秸茬,擴大玉米、油菜和莜麥的比例,相應減少雜豆等越冬和生長期地表裸露面積較大的作物,能有效地減少風蝕(王爾大等,2002)。
另外,水土保持在固碳供氧、凈化空氣、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到2002年底,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工程共增加有機碳貯量為0.123Gt,佔1994~1998年全國大面積人工造林工程增加碳貯量的17.08%,這對於緩和全球的溫室效應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宮照紅,2004;李少寧等,2004;李勤等,2004)。隨著人們觀念的更新,崇尚自然、注重美觀逐漸成為引領時尚的品味,水土保持功能也相應調整。如今,水土保持綜合防治除了實用功能外,在措施的選擇、搭配與布設上也更加註重美觀、貼近自然,水土保持的景觀功能日益彰顯。例如,宏偉的梯田工程、具有水土保持特色的旱作農業以及大中小型塘壩水庫,已成為我國重要景觀組成。這些景觀的存在既提高了斑塊的多樣性從而有利於景觀格局的穩定,又為科學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場地。近年來我國大量關於水土保持方面的科學研究成果都是基於對這些景觀長期觀測試驗得到的,因此它們具有重要的科學研究價值(李世華等,1995;梁春榮等,2005)。
❻ 如何保護水域生態系統
結合晉江市市區、鎮區綠化基礎與現狀,以及市、鎮區性質與規模,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等實際情況,近期目標不宜訂得太高,以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為宜,中、遠期則應與省的指標相吻合。
根據發達國家城市發展的經驗,在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成熟度的情況下,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之一就是城市綠地建設是否合理。晉江在今後的新城區建設和老城區改造中,都要最大限度的提高城市的綠地率,至少保持在30%。城市綠地系統的結構和物種選擇應滿足環境美化、污染防治和舒適性營造等多方面的功能要求,結構應以大型帶狀綠地形成的網路為基本框架,塊狀綠地盡量與帶狀網路聯系在一起,在這種大型綠化系統建設的基礎上,輔助點狀綠化、小品綠化、庭院綠化、牆面和屋頂綠化等多種綠化形式。要拋棄傳統的點、線、面結合,見縫插針的綠化形式,通過合理的設計,把綠地建設工作有機地結合到城市建設中去,使晉江的城市綠地建設達到國內的先進水平。
2.市域造林綠化方案
晉江市是一個城鄉結合型的城市,目前尚有40%左右土地為有農作物覆蓋的農業用地。但是,農作物和林木是兩類不同的植物,兩者在形態上的差異,使得林木比農作物具有更大的生態振幅,對環境更廣泛的適應性,因此兩者在調節生態平衡方面的功能是不可代替的。結合晉江市實際情況,近期市森林覆蓋率達25%,中期達30%,遠期保持在35%以上。為實施以上規劃目標採取以下措施
①鞏固和完善防護林體系
根據晉江市實際情況,防護林建設應以提高防風固沙,農田防護和水土保持能力為主。在晉東南海岸新營造防風固沙林,進一步完善沿海「綠色長城」。在今昔丘陵台地重點建設保持林工程,並以九十九溪干、支流兩側一重山和水土流失嚴重的丘陵、台地、赤土*等水土保持綠化工程為主。同時要抓好老林帶的更新改造。
②大力發展水果種植業
晉江市水果種類多,品種資源豐富,是全國有名的龍眼生產基地縣之一。要結合農業綜合開發,大力建設水果生產基地。對於一些嚴重缺水,土層淺薄,廣種薄收的三級台地和沿海沙灘,可通過合理規劃,適當地退耕還林。
3.自然資源保護
自然資源作為人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基本來源,其永續利用是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物理基礎。同時,構成自然資源的各種物質和能量,也是人類生存必須的環境因素,從這個角度講,保護自然資源,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
晉江市是一個資源相對貧乏的城市,可是,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卻普遍存在對自然資源不合理開發利用現象,資源浪費嚴重,這不僅導致資源基礎不斷削弱,加劇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壓力,而且也是造成近年來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惡化的根本原因。所以,對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且是一個環境問題。為此,只有堅持貫徹執行「保護資源,節約和合理利用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增殖並重」的方針,以及「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利用,誰補償」的政策,真正把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放在核心地位,才能突破資源條件的限制,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①土地資源
晉江市土地總面積72165公頃,人均土地0.073公頃。耕地面積2622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35.4%,人均耕地0.024公頃,低於全省平均水平(0.037公頃/人),僅為全國平均水平之三分之一。根據晉江市土地局1996年調查資料,全市土地利用程度較高,利用率達92%,與福建省平均水平相近。其中耕地比重為36.35%,為晉江市最大的用地類型,其次為城鎮村及工礦建設用地佔24.81%。
晉江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耕地資源緊缺,中低產田比重較大,土地產出率偏低;土地利用結構方面,林地比重偏低,致使全市森林覆蓋率低,且分布不勻;水土流失嚴重;土壤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
土地資源保護的主要對策包括:
依法對耕地進行特殊保護。保護耕地,從數量上要堅決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嚴格控制耕地面積凈減量,維持耕地數量動態平衡,確保基本農田佔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在質量上,要結合國土整治,加強中低產田改造。進一步調整土地利用結構,提高林地比重,這不僅有利於提高森林覆蓋率,同時,有利於改良土壤,保持肥力,防止水土流失。結合城鄉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壤功能退化。要加強對鄉鎮企業「三廢」污染防治,嚴防「三廢」污染土壤或直接損害農作物,特別是結合西部建陶業煙塵污染的治理,使磁灶內坑、紫帽等地的龍眼生產在近期內得以恢復。進一步整治水土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提出的「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加強管理、注意效益」的方針,結合晉江市實際情況,應進一步採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農藝措施相結合、封禁治理與強化治理相結合、水土流失治理與水土資源合理開發相結合的路子,並及時把水土保持工作的重點轉移到預防和監督方面,徹底扭轉過去「一方治理,多方破壞」,「邊治理,邊破壞」的現象。
②礦產資源
晉江市礦產資源,截止1998年底,發現玻璃砂、型砂、花崗岩、高嶺土、泥煤、粘土、礦泉水等七種主要礦產,已查明礦產地100多處。在上述各種礦產中,花崗岩和玻璃砂是晉江市兩大優勢礦種。
礦產資源屬不可再生資源,需經漫長地質年代的綜合地質作用逐漸形成,必須十分珍惜,其開發利用應以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並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
對所有礦產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做到有償使用;嚴禁在現有或擬開發旅遊風景區內,生態調節區內開山炸石,開采礦物;為保護深滬灣海底古森林遺址,在其保護區內的玻璃砂、型砂原則上不得進行商業開發;所有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無償承擔保護、恢復礦區生態環境的義務,不得在區內佔用農田,長期堆放廢料廢渣,隨時砍伐、破壞森林植被。
另外,由於開采礦物所引起的山體破壞非常嚴重,而且缺乏有效的管理。因此,建議採取嚴禁開采、限量開采,生態恢復補償費等措施,並且要有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目前關於山體破壞的現狀數據非常缺乏。
③水資源
前面所提到晉江市淡水資源非常缺乏,地下水開采現象非常嚴重。晉江市位於海邊,地下水開采必然引起海水倒灌,使土壤性質發生變化。
4.海洋水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晉江市海岸線長,海域遼闊,淺海灘塗宜養面積大,擁有魚類、貝類、藻類、蝦、蟹等多種經濟價值較高的海洋水產資源,還有翡翠、貽貝、西施舌等珍貴品種。海洋水產資源開發歷史悠久,海水養殖和海洋捕撈是晉江市農業的支柱產業。
實現晉江市海洋水產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關鍵在於水產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開發利用。為此,建議:
調整海洋水產業生產結構,實行養捕結合,以養為主。海洋捕撈業的重點要放在外海、遠洋,以控制近海捕撈強度,減輕近海資源壓力。同時大力開發海水養殖業。加強沿海群眾漁業管理。同時,嚴格執行禁漁區、禁漁區、禁漁期制度並加強管理。試驗並逐步推廣投放人工魚礁,推行放養漁業等新技術,營造漁業資源。
大力保護海域環境,嚴防海洋水體污染,養殖水域海水水質要達二類水質標准
5.野生動物保護
野生動物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財富,是生物多樣性的主要成分,也是人類生命支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人類的干擾,如森林砍伐,植被破壞,已使它們的生境遭受嚴重破壞,加上人為濫捕亂獵,濫采亂砍,野生生物物種正以驚人的速度大規模的消失。
根據晉江市實際情況,特別是當前大部分群眾保護野生生物的意識還比較淡薄,建議近期以宣傳教育為主,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性;介紹晉江市應加以保護的野生生物的種類、習性、生境特點,棲息地等有關知識。同時,依法嚴懲獵捕、採集、販賣野生生物的單位和個人,並在各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中遠期應建立保護野生動物管理機構,制定適合晉江市的保護、管理條例,使之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❼ 水生態文明的水生態文明的提出背景
本節引自文獻 。
先回顧一下生態文明建設的提出背景和經過。2005年3月12日,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工作」。2007年10月15日,黨的十七大把「建設生態文明」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之一,作為一項戰略任務。首次把「生態文明」概念寫入黨代會的報告中。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2009年9月18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並列的戰略高度。報告指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2010年10月18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作為「十二五」時期的重要戰略任務。報告指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取得重大進展」。2011年3月,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提高生態文明水平。2012年7月23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上指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涉及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變革的戰略任務,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原則、目標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貫穿到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報告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
目前國內外關於生態文明的概念有很多論述,從人、自然與社會的視角、文明形態的視角、生態學的視角等對生態文明進行定義。在網路中對生態文明有一個較普通定義,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
解讀十七大報告和十八大報告,可以看出賦予生態文明建設新的理念和內涵。十七大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的實質就是要建設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准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十八大報告首次完整闡述了「五位一體」的總布局,指出應將生態文明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四種文明的建設並列,生態文明是社會整體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以建設「美麗中國」作為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生態文明建設的新理念,是人類能夠自覺地把一切經濟社會活動,都納入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體系中,是一種包容了人口優生優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是一種包容了經濟、社會與自然協調的和諧發展,是一種包容了優化生態、安居樂業、生活幸福的全面發展,是一種包容了新型工業文明轉型的綠色經濟發展。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水利部提出把生態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資源開發、利用、治理、配置、節約、保護的各方面和水利規劃、建設、管理的各環節,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
❽ 怎樣保護淡水生態系統
這個問題太大了,這里不便說清楚,要麼到新華書店看看相關書籍研究研究!
❾ 《山西省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規劃》的內容。
第一條 為了保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合理開發利用海島自然資源,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海島的保護、開發利用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海島,是指四面環海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包括有居民海島和無居民海島。 本法所稱海島保護,是指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保護,無居民海島自然資源保護和特殊用途海島保護。 第三條 國家對海島實行科學規劃、保護優先、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 國務院和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海島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海島的保護和管理,防止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遭受破壞。 第四條 無居民海島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無居民海島所有權。 第五條 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全國有居民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保護工作。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居民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保護工作。 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無居民海島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居民海島保護和開發利用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六條 海島的名稱,由國家地名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和發布。 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需要設置海島名稱標志的海島設置海島名稱標志。 禁止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海島名稱標志。 第七條 國務院和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島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民的海島保護意識,並對在海島保護以及有關科學研究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海島保護法律的義務,並有權向海洋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海島保護法律、破壞海島生態的行為。
[編輯本段]第二章 海島保護規劃
第八條 國家實行海島保護規劃制度。海島保護規劃是從事海島保護、利用活動的依據。 制定海島保護規劃應當遵循有利於保護和改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促進海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海島保護規劃報送審批前,應當徵求有關專家和公眾的意見,經批准後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但是,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第九條 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軍事機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全國海洋功能區劃,組織編制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全國海島保護規劃應當按照海島的區位、自然資源、環境等自然屬性及保護、利用狀況,確定海島分類保護的原則和可利用的無居民海島,以及需要重點修復的海島等。 全國海島保護規劃應當與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第十條 沿海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軍事機關,依據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省、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省域海島保護規劃,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並報國務院備案。 沿海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海島保護專項規劃。 省域海島保護規劃和直轄市海島保護專項規劃,應當規定海島分類保護的具體措施。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要求本行政區域內的沿海城市、縣、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海島保護專項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可以要求沿海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域海島保護規劃。 沿海城市、鎮海島保護專項規劃和縣域海島保護規劃,應當符合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和省域海島保護規劃。 編制沿海城市、鎮海島保護專項規劃,應當徵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的意見。 縣域海島保護規劃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並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沿海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編制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確定的可利用無居民海島的保護和利用規劃。 第十三條 修改海島保護規劃,應當依照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審批程序報經批准。 第十四條 國家建立完善海島統計調查制度。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海島綜合統計調查計劃,依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發布海島統計調查公報。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海島管理信息系統,開展海島自然資源的調查評估,對海島的保護與利用等狀況實施監視、監測。
[編輯本段]第三章 海島的保護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六條 國務院和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護海島的自然資源、自然景觀以及歷史、人文遺跡。 禁止改變自然保護區內海島的海岸線。禁止採挖、破壞珊瑚和珊瑚礁。禁止砍伐海島周邊海域的紅樹林。 第十七條 國家保護海島植被,促進海島淡水資源的涵養;支持有居民海島淡水儲存、海水淡化和島外淡水引入工程設施的建設。 第十八條 國家支持利用海島開展科學研究活動。在海島從事科學研究活動不得造成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破壞。 第十九條 國家開展海島物種登記,依法保護和管理海島生物物種。 第二十條 國家支持在海島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生態建設等實驗基地。 第二十一條 國家安排海島保護專項資金,用於海島的保護、生態修復和科學研究活動。 第二十二條 國家保護設置在海島的軍事設施,禁止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 國家保護依法設置在海島的助航導航、測量、氣象觀測、海洋監測和地震監測等公益設施,禁止損毀或者擅自移動,妨礙其正常使用。 第二節 有居民海島生態系統的保護 第二十三條 有居民海島的開發、建設應當遵守有關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水資源和森林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 第二十四條 有居民海島的開發、建設應當對海島土地資源、水資源及能源狀況進行調查評估,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海島的開發、建設不得超出海島的環境容量。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必須符合海島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用地和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有居民海島的開發、建設應當優先採用風能、海洋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技術。 有居民海島及其周邊海域應當劃定禁止開發、限制開發區域,並採取措施保護海島生物棲息地,防止海島植被退化和生物多樣性降低。 第二十五條 在有居民海島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生態保護設施優先建設或者與工程項目同步建設的原則。 進行工程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應當負責修復;無力修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並可以指定有關部門組織修復,修復費用由造成生態破壞的單位、個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嚴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島沙灘建造建築物或者設施;確需建造的,應當依照有關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未經依法批准在有居民海島沙灘建造的建築物或者設施,對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造成嚴重破壞的,應當依法拆除。 嚴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島沙灘採挖海砂;確需採挖的,應當依照有關海域使用管理、礦產資源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嚴格限制填海、圍海等改變有居民海島海岸線的行為,嚴格限制填海連島工程建設;確需填海、圍海改變海島海岸線,或者填海連島的,項目申請人應當提交項目論證報告、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申請文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規定報經批准。 本法施行前在有居民海島建設的填海連島工程,對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造成嚴重破壞的,由海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生態修復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節 無居民海島的保護 第二十八條 未經批准利用的無居民海島,應當維持現狀;禁止採石、挖海砂、採伐林木以及進行生產、建設、旅遊等活動。 第二十九條 嚴格限制在無居民海島採集生物和非生物樣本;因教學、科學研究確需採集的,應當報經海島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條 從事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確定的可利用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活動,應當遵守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利用規劃,採取嚴格的生態保護措施,避免造成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破壞。 開發利用前款規定的可利用無居民海島,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項目論證報告、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等申請文件,由海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涉及利用特殊用途海島,或者確需填海連島以及其他嚴重改變海島自然地形、地貌的,由國務院審批。 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查批準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一條 經批准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應當依法繳納使用金。但是,因國防、公務、教學、防災減災、非經營性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和基礎測繪、氣象觀測等公益事業使用無居民海島的除外。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批准在可利用無居民海島建造建築物或者設施,應當按照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利用規劃限制建築物、設施的建設總量、高度以及與海岸線的距離,使其與周圍植被和景觀相協調。 第三十三條 無居民海島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和排放。 無居民海島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禁止在無居民海島棄置或者向其周邊海域傾倒。 第三十四條 臨時性利用無居民海島的,不得在所利用的海島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或者設施。 第三十五條 在依法確定為開展旅遊活動的可利用無居民海島及其周邊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場所,不得從事生產性養殖活動;已經存在生產性養殖活動的,應當在編制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利用規劃中確定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節 特殊用途海島的保護 第三十六條 國家對領海基點所在海島、國防用途海島、海洋自然保護區內的海島等具有特殊用途或者特殊保護價值的海島,實行特別保護。 第三十七條 領海基點所在的海島,應當由海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保護范圍,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備案。領海基點及其保護范圍周邊應當設置明顯標志。 禁止在領海基點保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其他可能改變該區域地形、地貌的活動。確需進行以保護領海基點為目的的工程建設的,應當經過科學論證,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同意後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禁止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領海基點標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領海基點所在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實施監視、監測。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海島領海基點的義務。發現領海基點以及領海基點保護范圍內的地形、地貌受到破壞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海洋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 禁止破壞國防用途無居民海島的自然地形、地貌和有居民海島國防用途區域及其周邊的地形、地貌。 禁止將國防用途無居民海島用於與國防無關的目的。國防用途終止時,經軍事機關批准後,應當將海島及其有關生態保護的資料等一並移交該海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第三十九條 國務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海島自然資源、自然景觀以及歷史、人文遺跡保護的需要,對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依法批准設立海洋自然保護區或者海洋特別保護區。
[編輯本段]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對有居民海島保護和開發、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海洋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合理利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海洋主管部門及其海監機構依法對海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 海洋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有權要求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就海島利用的有關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海島利用的有關文件和資料;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所利用的海島實施現場檢查。 檢查人員在履行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檢查工作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等;不得拒絕或者阻礙檢查工作。 第四十三條 檢查人員必須忠於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文明服務,並依法接受監督。在依法查處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時,發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向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
[編輯本段]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海洋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對海島保護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後不依法予以查處,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改變自然保護區內海島的海岸線,填海、圍海改變海島海岸線,或者進行填海連島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採挖、破壞珊瑚、珊瑚礁,或者砍伐海島周邊海域紅樹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無居民海島採石、挖海砂、採伐林木或者採集生物、非生物樣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無居民海島進行生產、建設活動或者組織開展旅遊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嚴重改變無居民海島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 在海島及其周邊海域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有關環境保護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領海基點保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或者其他可能改變該區域地形、地貌活動,在臨時性利用的無居民海島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或者設施,或者在依法確定為開展旅遊活動的可利用無居民海島建造居民定居場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 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領海基點標志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五十二條 破壞、危害設置在海島的軍事設施,或者損毀、擅自移動設置在海島的助航導航、測量、氣象觀測、海洋監測和地震監測等公益設施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三條 無權批准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而批准,超越批准許可權批准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或者違反海島保護規劃批准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批准文件無效;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海洋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或者不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破壞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編輯本段]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低潮高地的保護及相關管理活動,比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七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是指由維持海島存在的島體、海岸線、沙灘、植被、淡水和周邊海域等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環境組成的有機復合體。 (二)無居民海島,是指不屬於居民戶籍管理的住址登記地的海島。 (三)低潮高地,是指在低潮時四面環海水並高於水面但在高潮時沒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 (四)填海連島,是指通過填海造地等方式將海島與陸地或者海島與海島連接起來的行為。 (五)臨時性利用無居民海島,是指因公務、教學、科學調查、救災、避險等需要而短期登臨、停靠無居民海島的行為。
❿ 什麼是水環境,水安全,水資源,水生態,水文化
水環境是指自然界中水的形成、分布和轉化所處空間的環境。是指圍繞人群空間及可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水體,其正常功能的各種自然因素和有關的社會因素的總體。
水安全一詞最早出現在2000 年斯德哥爾摩舉行的水討論會上。這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屬於非傳統安全的范疇。
水資源是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所有生物的結構組成和生命活動的主要物質基礎。
水生態是指環境水因子對生物的影響和生物對各種水分條件的適應。生命起源於水中,水又是一切生物的重要組分。
水文化是指以水和水事活動為載體人們創造的一切與水有關文化現象的總稱,包含了水利文化的全部內容。是從全社會的視野來看待水和水利的。
(10)水生態保護擴展閱讀:
保護水環境的做法:
一、政府倡導,法律保障
要保護好賴以生存的水資源,就必須有政府的具體的法律條文做保障,否則保護環境,保護水資源就成了一句空話,不能為了金山銀山而放棄綠色青山。因此政府應該出台相應的政策,對於對於破壞環境的個人或者企業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綠色生產,拒絕污染
任何一個生產企業都在使用水資源,在使用水資源的同時產生了大量的工業廢水,有的企業沒有對工業廢水進行凈化而惡意排放廢水,對於這樣的企業各級政府必須採取措施立即停止生產,令行禁止。作為企業應該加大科研力量轉變生產模式,走綠色生產道路。
三、退耕還林,保護環境
保護環境和保護水資源是一脈相承的,是不沖突的,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水質的優劣,所以在一些原始植被被破壞的地方,可以有針對性的開展退耕還林活動,真正意義上保護好生存的環境。
四、企業轉型,優化資源
對於過去一些用水大戶企業,在保障基本的社會必須品的同時,可以考慮進行企業轉型,或者政府加大投資力度進行科研創新,拋棄傳統的生產方式,對生產造成的水污染進行凈化,並考慮採用循環用水,以解決企業生產所需要的水資源問題。
五、提高全面素質,節約用水
除了企業生產用水之外,就是平常全民的生活用水,在生活中浪費水資源的行為隨處可見,作為教育部門,通過學校教育我們的學生從小就要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並把節約用水作為學生德育方面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因此提高全民素質,也是保護水資源的一項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