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生態部
Ⅰ 國家生態環境部到底在哪辦公
國家生態環境部到底在哪辦公
朋友你到底要問這樣的事情幹嘛
這事一般是不允許公開的
Ⅱ 中國環保部部長是什麼級別
中國環保部部長是正部級。
(特指中央政府)國務院部門的首長,在政府首腦之下負責特定范疇工作,如國防、環境、財政、司法、教育等,負擔起政府運作的重責大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長為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下屬各部門的負責人,(一般由國務院總理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命。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任命。中共中央任命)。
(2)國家生態部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政策、規劃,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各類環境保護標准、基準和技術規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按國家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點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訂國家主體功能區劃。
2、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地方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國家重點流域、區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Ⅲ 生態保護區具體是哪個部門管理的謝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自然保護區內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義務,並有權對破壞、侵佔自然保護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控告。
第八條國家對自然保護區實行綜合管理與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
國務院林業、農業、地質礦產、水利、海洋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主管有關的自然保護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自然保護區管理的部門的設置和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一條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
在國內外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重大國際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除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外,其他具有典型意義或者重要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列為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可以分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批建議,報國務院批准。
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的縣、自治縣、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批建議,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跨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有關行政區域的人民政府協商一致後提出申請,並按照前兩款規定的程序審批。
第十九條全國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技術規范和標准,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有關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技術規范,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其主管的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者應當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Ⅳ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是什麼級別
副部長復是副部長職務。制級別有可能是副部級,也有可能是正部級。
副部長副部級是正常情況。副部長正部級是屬於一,資格老,二,因各種原因需要幹部高配。亦即副部長位置配一個正部級幹部擔任。這類情況並不少見。在部以下各級別都大量存在。
職務是職務,級別是級別,有時並不完全對等。
Ⅳ 環境保護局和環境保護廳的區別
省級環保部門叫做環保廳,省以下的叫做局
如:國家環保部,單指環保部門最高權力機構,正部級待遇
xx環保廳,指省級環保部門
xx環保局,指市、縣級環保部門
Ⅵ 「環境部」和「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區別
「環境部」(通常叫環保部)和「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完全等同。
你提到的標准裡面
1國標(由環保部和標准相關部門共同發布)和2環保部標准不沖突
國標也是由各部委編寫後經過嚴格的標准化程序後定稿的。
Ⅶ 環保部的13個職能機構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環境保護部。環保部仍負責擬訂並實施環境保護規劃、政策和標准,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還有環境政策的制訂和落實、法律的監督與執行、跨行政地區環境事務協調等任務。
環境保護部設14個內設職能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司:
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承擔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司:
擬訂環境保護政策;承擔涉及環境保護的其他政策的制定工作;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環境保護行政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五)科技標准司:
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承擔國家環境標准、環境基準和技術規范的擬訂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
(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
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制計劃;考核總量減排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七)環境影響評價司:
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和相關職業資格;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工作。
(八)環境監測司:
組織開展環境監測;調查評估全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國家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環境信息網的有關工作。
(九)污染防治司:
擬訂和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雜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擬訂有關污染防治規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十)自然生態保護司(生物多樣性保護辦公室、國家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提出新建的各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國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承擔國家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的工作。
(十一)核安全管理司(輻射安全管理司):
承擔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擬訂有關政策;承擔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國際條約實施工作。
(十二)環境監察局:
監督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標準的執行;組織擬訂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指導、協調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十三)國際合作司:
研究提出國際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承辦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的環境保護事務;承擔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聯系事務;承擔外事工作。
(十四)宣傳教育司: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部新聞審核和發布。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Ⅷ 環保局的職能和部門大概是什麼
環保局主要職能:
1、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受國務院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 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
2、擬定國家關於全球環境問題基本原則;管理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參與協調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參加環境保護國際條約談判;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國內履約活動,統一對外聯系;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
3、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壓設備實施安全監督。
環保部的下屬司級機構有:辦公廳、規劃與財務司、政策法規司、行政體制與人事司、科技標准司、污染控制司、自然生態保護司、核安全管理司、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環境監察局、國際合作司、機關黨委。
(8)國家生態部擴展閱讀:
環保局科室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人事、黨建、紀檢、監察、文秘、工青婦、計生、保密、檔案、財務等工作;負責會務、接待、保衛、車輛管理及後勤事務等工作;組織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全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保護資金。
二、環境管理科
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環境宣傳教育、環境信息、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承擔珠江綜合整治、環境保護任期目標責任制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工作;發布環境質量狀況等重大環境信息。
Ⅸ 為何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13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監察法草案的說明,聽取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表決大會關於設立十三屆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決定草案,表決大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人選的表決辦法草案,表決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人選兩個名單草案。
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