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水庫
㈠ 成年人水庫溺水,承包方承擔什麼責任
扯淡。
魚塘要承擔什麼責任?那麼大個魚塘還需要設置警示標志?這跟馬路上施工挖了個坑不同。但有一點,如果單位組織職工去魚塘游泳,魚塘承包方收了錢的話就要承擔責任了。
作為成年人,應該知道到池塘游泳是有危險的。
所以——
如果魚塘承包方收了錢,承包方有義務消除風險或給與足夠的警示,在這種情況下,魚塘承包方承擔主要責任,單位是次要責任,溺水身亡的人自身也有責任。
如果魚塘承包方根本就不知道有人來游泳這個事情,發生溺水身亡事件則魚塘承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單位負主要責任,個人負次要責任。
㈡ 我有一個朋友在水庫溺水死亡,水庫方面沒有相應的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網,請問水庫方時候有責任
有責任 也有相關的成功案例 不成功的案例就更多 像水庫供電場所等危險區域 必須要有警示標志和防護措施 如沒有的話 水庫方面有管理不當的過失 但民訴是誰主張誰舉證 我想你的取證會有些困難 譬如 如何證明水庫沒有警示牌
至於案例說一下 我國同歐美法律體制不同 案例並不能直接作為定案依據
賠償標准這個不好說 因為按你朋友的這個情況 他自己本身肯定也是有過失的 即便官司能贏 具體賠償金額也沒有一個肯定的標准
㈢ 水庫設有警示牌,學生溺水水庫有責任
沒有盡到管理義務就有責任,盡到了就沒有責任。
㈣ 水庫溺水身亡誰的責任
關鍵是看管理人是否盡到了責任
㈤ 萊西產芝水庫溺水
不是我
㈥ 在沒有警示牌的水庫游泳溺水是誰的責任
學校都禁止學生到游泳池以外的沒有救生員的地方游泳的,知道了要處罰的。
「在沒有警示牌的水庫游泳溺水」一般屬意外,自己負責。前不久還有類似新聞呢。
「禁止游泳」就是警示牌啦。
要注意安全哦!
㈦ 樂陵吧水庫溺水事件
樂陵吧有圖有真相,確有此事。
㈧ 人在水庫里溺水了找不到怎麼辦
...只好找人來撈了
㈨ 水庫、水塘為什麼容易造成溺水事故
第一因為是死水,不會流動。第二,水底一般都是和鍋的形狀一樣,不利於救助
㈩ 水庫溺水屬於什麼案件
作為水庫的管理者,在事故發生前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事故發生後又及時救助落水者,故不承擔事故責任。
具體情況也要具體的分析和責任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