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庫
1. 農村裡的水庫可稱為湖泊嗎
[hú pō]
湖泊
湖盆及其承納的水體。湖盆是地表相對封閉可蓄水的天然窪池。湖泊按成因可分為構造湖、火山口湖、冰川湖、堰塞湖、喀斯特湖、河成湖、風成湖、海成湖和人工湖(水庫)等。按泄水情況可分為外流湖(吞吐湖)和內陸湖;按湖水含鹽度可分為淡水湖(含鹽度小於1g/L)、鹹水湖(含鹽度為1-35g/L)和鹽湖(含鹽度大於35g/L)。湖水的來源是降水、地面徑流、地下水,有的則來自冰雪融水。湖水的消耗主要是蒸發、滲漏、排泄和開發利用。
2. 農民可以在自己家鄉申請建水庫嗎
關於申請修建水庫的報告
尊敬的瑞昌市水利局領導:
我村聯隊隸屬於瑞昌市大德山林場,村莊位於大德山林場場部的西方,與場部隔河相望,背倚一狹長陡峭貧瘠的荒山,是個典型的偏僻落後的小山村,村民世世代代過著農耕生活。自古以來,困擾村民生活的有兩大問題:其一,村中所有的水田散布於村莊下首的大南坑長壠內(水田面積約130畝,其中港北自然村佔有極小部分),這些水田由於地勢高,無法從村前的小河中引水灌溉,只能取水於大南坑長壠的小溪,小溪水流太小,又無有水庫蓄水,以致這些水田不能被確保充足灌溉,水稻畝產僅有幾百斤,若碰上旱年,水田幾乎顆粒無收,村民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其二,飲水問題。村民一直飲用村前小河的水,因河水很容易被污染,加上春夏季節山洪易發,河水渾濁,這就嚴重影響了村民的身體健康。
當今,國家十分關注農村生活,關心農民健康,黨的這一政策如春風溫暖了所有中國民眾的心。我村民眾又重新對生活充滿了希望,對前途有了信心。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領導有關加強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的指示,我村民一致決定將原有的石堰改建成一座寬120米、高40米的水庫。水庫建成後可蓄水約幾十萬立方,完全可以保證130多畝良田的灌溉,從根本上解決靠雨水種田的落後狀況,同時,又利用水庫的水為港北村約1700名村民
修建自來水,解決村民飲水難的困境這樣,村民們才安心,政府也放心。因此懇請領導批復我村小組的申請,讓我村的廣大村民能更多地享受黨的惠農政策的雨露陽光。 特此申請
3. 國家修建的農村水庫所有權和管理權屬於哪家單位
國家修建的農村水庫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為政府所有。
一般歸政府部門的水利局管理。
水庫的水應用的地方不同,對水質的要求也不一樣。
4. 政府在農村修個大型水庫一般需要多少年完工
政府在農村修一個大型水庫,要多少呀?完成現在機械化很方便,娃娃機多,穿車也多,學習型的水庫最多一兩年就會完成,我現在挖機太多了吧?急著還太多,太科學了,要不到多少元
5. 農村水庫可以建島嗎
建島破壞生態環境,可能帶來污染。難審批
6. 國家佔用修水庫農村戶口:賠償大概標准
每個地區標准不一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6)農村水庫擴展閱讀:
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准、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准、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准,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征地批准事項。
經依法批准徵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准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准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ZF批准後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 農村集體水庫承包期限最高多少年,依據什麼法律規定
一、水庫承包合同的最高期限為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依據法律規定:《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三、依據《合同法》的具體條款: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2、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四、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具體條款:
1、第二十條規定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2、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屬於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具體條款:
1、第三條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2、第十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
3、第二十五第二款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成員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集體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資興建水工程設施的,按照誰投資建設誰管理和誰受益的原則,對水工程設施及其蓄水進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7)農村水庫擴展閱讀
《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新政:
一、農村土地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
根據草案規定,農戶之前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將分離開來,確定為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
二、農村土地可以用來融資
根據草案內容,第三方通過流轉獲得的土地經營權,經過承包方的同意,能夠向金融機構提出融資的要求;換句話來說,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直接等價成一定的金錢額度!
三、農村土地承包許可權放寬
草案明確提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第四:農村土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
按照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將在2027年到期,也就是說,不到十年的時間里,農戶將失去土地權益,不能再繼續承包經營手中的土地。
8. 農村水庫承包問題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