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林
Ⅰ 公益林與生態公益林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公益林
通常所稱的公益林是指為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滿足人類社會的生態、社會需求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體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會性產品或服務的森林、林木、林地。
2、生態公益林
生態公益林是指生態區位極為重要,或生態狀況極為脆弱,對國土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態和社會服務產品為主要經營目的的重點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
二、利用途徑不同
1、公益林
1)積極鼓勵與生態公益林主導功能密切的利用方式,如科學考察、定位觀察、試驗研究、科普教育、種質標本採集、生態旅遊、物種與遺傳基因保存和自然遺產留存等。
2)有條件地允許利用林下多種資源進行非木質資源開發。
3)嚴格控制對公益林的採伐更新,嚴格禁止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採伐、撫育和改造活動。
2、生態公益林
生態公益林是保護和改善人類生存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保存物種資源、科學實驗、森林旅遊、國土保安等需要為主要經營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三、等級分類不同
1、公益林
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劃定,經批准公布並簽有公益林保護協議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護林、特種用途林。 公益林分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縣級公益林。
2、生態公益林
在我國,生態公益林按事權等級劃分為國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國家公益林: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劃定。並經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查認定的公益林,包括森林、林木、林地。國家公益林按照保護等級劃分為特殊和重點二個等級。
Ⅱ 農村生態林補助標準是什麼
1、人工營造,喬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畝補貼200元,灌木林每畝補貼120元(內蒙古、寧夏、甘肅、新疆、青海、陝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畝補貼200元)。
2、水果、木本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畝補貼100元。
3、跡地人工更新、低產低效林改造每畝補貼100元。
(2)生態林擴展閱讀
《中央財政林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二)造林補貼。對國有林場、農民和林業職工(含林區人員,下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造林主體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跡地、低產低效林地進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積不小於1畝的給予適當的補貼。造林補貼包括造林直接補貼和間接費用補貼。
直接補貼是指對造林主體造林所需費用的補貼,補貼標准為:人工營造,喬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畝補貼200元,灌木林每畝補貼120元(內蒙古、寧夏、甘肅、新疆、青海、陝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畝補貼200元),水果、木本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畝補貼100元;
跡地人工更新、低產低效林改造每畝補貼100元。間接費用補貼是指對享受造林補貼的縣、局、場林業部門(以下簡稱縣級林業部門)組織開展造林有關作業設計、技術指導所需費用的補貼。
享受中央財政造林補貼營造的喬木林,造林後10年內不準主伐。
Ⅲ 生態林和經濟林有什麼區別
生態林與經濟林的區別,主要在於目的、經營措施、造林樹種三個方面:
1、目的不同:生態林是為了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滿足人類社會的生態、社會需求和可持續發展,經濟林是用於生產果品、食用油料、工業原料和葯材的;
2、經營措施不同:生態林經營主要是利用自然地力形成和恢復林分植被,經濟林採用嫁接苗、大苗、名特優苗等;
3、造林樹種不同:生態林主要樹種為松樹、落葉松、金縷梅等,經濟林主要樹種為銀杏林、香榧林、棗樹林等。
(3)生態林擴展閱讀:
青海省林業部門加快生態經濟林建設,增加農牧民收入。
青海省林業廳按照生態立省戰略培育生態林業經濟的要求,堅持林業產業發展生態化、基地建設工程化的理念,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集中力量,加大生態經濟林建設投資力度,全年計劃完成經濟林建設任務36.48萬畝,其中枸杞林21.76萬畝、沙棘林7.66萬畝、核桃林5.37萬畝、
大果櫻桃1.3萬畝、黃果林0.18萬畝和葡萄等經濟林0.2萬畝,計劃投入資金2.256億元。投資1000萬元建設枸杞、核桃育苗基地建設。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枸杞林8.83萬畝,沙棘林0.15萬畝,核桃、大果櫻桃、黃果和葡萄等經濟林已栽植完成。
通過集中連片、規模種植,項目區農民建設經濟林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如尖扎縣農民栽植核桃林熱情高,群眾爭項目,積極流轉土地,多方籌措資金,現已完成8697畝的核桃栽植任務。
縣鄉級人民政府充分發揮政府在區域產業結構優化中的宏觀調控作用,積極宣傳核桃產業在區域經濟發展和脫貧致富中的重要作用,引導農民積極參與,確保核桃基地建設工作順利進行。
加快林業生態經濟林的建設,將對改善生態環境、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增加農牧民收入起到重要作用。
Ⅳ 生態林和經濟林的區別
主要是功能上不一樣。
生態林注重生態效應,以自然資源保護為主要功版能。權
經濟林主要考慮經濟價值。
另外,由於功能不一樣,種植的品種就不一樣,生態林注重環保效益,更加註重生態搭配和特殊功能性的作物比如保持水土為主的植物選擇。
經濟林注重有經濟價值的植物。
Ⅳ 私人種植的杉樹林被劃入了生態林,該怎麼辦
劃入生態林國家肯定會補償的,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和政府談判。生態林也稱為國家公益林,因為其生態區位非常重要或生態狀況十分脆弱,因此對於在國家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及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中提供森林生態和社會服務產品至關重要。使徒行傳防護林和特殊用途森林是業務運營的主要重點。自然保護區的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有機玻璃固定林和防護林,森林及防護林。生態公益林也是保護和改善人類生活環境,維持生態平衡和維持物種資源,科學實驗,森林旅遊和土地安全的森林,森林和森林。
目前,2018年中央和地方財政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達到兩個水平,將江蘇省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償范圍內的生態公益林增加5500萬元,允許林主享受更多。生態紅利增強了林農的熱情,保護了生態公益林,加快了生態文明示範區的步伐,增強了生態區的效益,成為南方的重要生態屏障,實施了農村復興戰略和林業提高准確性扶貧和其他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財務安全。
Ⅵ 生態林補償是多少
各省市標准略有不同。
譬如江西省省2015年中央和省財政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下達到位,明確了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標准在原有的基礎上每畝增加3元,補償標准為20.5元/畝,標志著我省正式實施生態公益林補償新標准
Ⅶ 砍伐生態林如何處理
砍伐生態林一般由國家相應機關進行處理。
Ⅷ 生態林可以轉讓嗎
生態公益林不得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規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依照前款規定轉讓、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的,已經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可以同時轉讓,同時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本法關於森林、林木採伐和更新造林的規定。
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依照此規定,只有商品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木和其林地使用權才可以依法轉讓,而生態公益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是禁止轉讓的。
(8)生態林擴展閱讀:
一、 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以依法流轉
1、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2、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林地使用權。
3、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確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權。
二、 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得流轉
1、防護林、特種用途林。
2、納入國家建設規劃擬徵用、佔用的。
3、山林權屬不清或者有爭議的。
4、未申請辦理林權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5、國有林。
相關政策:
一、堅持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原則,切實保障農民林地承包經營權
堅持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保護農民林地承包權益,是落實黨在農村基本土地政策、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體體現。
二、規范林權流轉秩序,防範林權流轉風險
各地應加大林權流轉引導和規范。依法抵押的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得流轉;採伐跡地在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或者未明確更新造林責任前不得流轉;
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林權流轉的,流轉方案須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公示,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到林權管理服務機構掛牌流轉,或者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流轉。
三、完善制度,全面加強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監管工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國家林業局關於切實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政策法律規定要求。
建立健全林權流轉監管制度,保障林權流轉有序健康發展。要盡快建立健全林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制度,為規范林權流轉行為提供製度保證。
四、加強領導,確保林權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集體林權流轉事關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流轉市場規范有序,事關生態林業與民生林業發展。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林權流轉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
要明確職責,實行領導負責制,層層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和信息溝通,充分發揮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林權流轉
Ⅸ 什麼是生態林
生態林是指為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滿足人類社會的生態、社會需求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體功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主要包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