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安全包括
⑴ 生態環境也屬於安全領域嗎
人類社會在幾千年的歷史進程中艱難前行,憑借著全人類的勇敢和智慧創造了輝煌的古代文明和燦爛的現代文明。今天的文明必將成為明天的歷史,明天的文明又會怎樣?答案在於今天的我們做了什麼。工業革命在給人類文明書寫濃墨重彩一筆的同時也間接地加快了人類摧毀自身文明的步伐。工業革命在帶來大機器時代的同時也把資本家帶來了,從此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開始了歷史的角逐;工業革命在帶來火車、汽車與飛機的同時也掀開了資源掠奪的歷史序幕;工業革命在帶來堅船利炮的同時也開始了亞非人民深重災難的殖民史,開始了席捲全人類的慘不忍睹的戰爭史。今天人類進入了21世紀一個嶄新的時代,雖然大戰已遠去,殖民史也已基本結束,但是放眼全球世界卻並不太平。一個新的歷史性難題已悄然而至,嚴峻地擺在我們的面前。這就是全球生態環境安全。目前世界范圍內的生態環境局勢不容樂觀,全球各地破壞性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台風等日趨頻發;全球范圍內的氣候變暖令人堪憂;臭氧層空洞已不可小視;空氣污染已嚴重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許許多多的生態環境安全問題接踵而至,亟待我們去解決。那麼到底什麼是生態環境安全?我國的生態環境安全狀況怎樣?人在生態環境安全中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人們應該怎麼做?等一系列問題是本文即將給大家闡述說明的。做好生態環境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喚起人們的生態安全觀念,增強人們生態安全責任感也是本文要旨之一。本文主要採用系統工程和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對相關內容進行分析研究,以簡明扼要的方式進行分析和敘述。
1生態環境安全概述
1.1生態環境安全的概念
什麼是生態環境安全?在回答這樣一個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麼是生態,什麼是環境。
生態,生態現在通常是指生物的生活狀態,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下生存和發展的狀態,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習性。
環境,環境是指某一特定生物體或生物群體以外的空間及直接或間接影響該生物體或生物群體
生存的一切事物的總和[1]
。
從以上兩個概念中我們可以得出,生態環境安全即是指維持生物正常生存狀態的並使該狀態穩定發展下去的一切事物,這個一切事物的安全的(積極有益)狀態就是生態環境安全。事實上引用二本身就是生態環境的概念,但冒然的將其調整為生態環境安全的概念是不妥的,因此在這里我大膽的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需要在概念中把握以下一些內容:一切事物是一個很大的范圍,它既包括生態環境中的物質流也包括不可改變或短期內無法改變的規律和方法等;在時間上這是一個動態的、長期的狀態;這種狀態在屬性上這是安全的、積極有益的。
⑵ 土地資源生態安全的概念
土地資源生態安全是在能源安全、水安全、食物安全、環境安全、生態安全和資源安全的概念相繼出現和廣泛運用後出現的術語。在介紹土地資源生態安全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生態安全與土地資源安全的概念。
2.1.1 生態安全
所謂安全是指主體存在的一種不受威脅、沒有危險的狀態。當一個國家或地區所處的土地生態環境狀況能夠維系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時可稱之其生態是安全的,反之,就不安全。通常人們將安全分為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兩大類。傳統安全主要是指軍事安全或國防安全。非傳統安全則主要包括文化安全、經濟安全、信息安全、資源安全、環境安全、生態安全和食物安全等。生態安全是非傳統的重要內容,並與環境安全、資源安全、食物安全與經濟安全等有著密切的關系。生態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基本保障,生態安全問題始終是世界各國持續發展的核心任務。
生態安全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的生態安全概念以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所 (IASA,1989)提出的定義為代表: 生態安全是指在人的生活、健康、安樂、基本權利、生活保障來源、必要資源、社會秩序和人類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脅的狀態,包括自然生態安全、經濟生態安全和社會生態安全,組成一個復合人工生態安全系統。狹義的生態安全是指自然和半自然生態系統的安全,即生態系統完整性和健康的整體水平反映生態系統健康是環境管理的一個新方面和新目標,通常認為,功能正常的生態系統可稱為健康系統,它是穩定和可持續的,在時間上能夠維持其組織結構和自治,及保持對脅迫的恢復力; 反之為功能不完全或不正常的生態系統,即不健康的生態系統,其安全狀況則處於受威脅之中。總之,生態安全具有兩重含義,一是土地生態系統自身是否安全,其結構是否受到破壞; 二是土地生態系統對於人類社會和經濟發展是否安全,所提供的服務是否滿足人類生存需要。顯然前者是後者實現的基礎和前提。同時,生態安全應該是指自然、經濟和社會復合生態系統的安全,包括自然、經濟、社會 3 個方面的安全,屬廣義的生態安全,但又強調自然生態系統功能與人類活動的關系。因此,在一定時期與一定地域范圍內,如果土地生態系統在維持正常健康的系統結構與功能前提下,能夠滿足人類合理的社會經濟發展,則稱為生態安全; 反之,稱為不安全。
生態安全是安全的一種,但又不是普通的安全,其具有特殊的屬性與特點。
2.1.1.1 整體性
生態安全具有整體性,即所謂的 「蝴蝶效應」。局部生態環境的破壞可能引發全局環境問題,甚至會使整個國家和民族乃至全球的生存條件受到威脅。因此,各國應重視國際間的生態環境合作,以求得共同的生態安全利益。
2.1.1.2 綜合性
生態安全包括諸多方面,而各個方面又有諸多的影響因素,各因素有生態方面的,也有社會和經濟方面的,這些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使生態安全顯得尤為復雜。
2.1.1.3 區域性
區域性是指生態安全問題不能泛泛而談,應該有針對性。選取的地域不同、對象不同,則生態安全的表現形式也會不同,各區域研究的側重點也應不同,而隨之得出的結果以及採取的措施同樣會不同。
2.1.1.4 動態性
萬事萬物都是發展變化的,生態安全也不例外。生態安全會隨著其影響要素的發展變化而在不同時期表現出不同的狀態,有可能朝著好轉的方向發展,也可能呈現惡化的趨勢。因此,控制好各個環節使其良性發展是維持生態安全的關鍵。
2.1.1.5 戰略性
對於某個國家或地區乃至全球來講,生態安全是關繫到國計民生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能夠維持生態安全,才可能實現經濟持續發展,社會穩定、進步,人民安居樂業; 反之,經濟衰退,社會動盪,生態難民流離失所。在制定重大方針政策和建設項目的時候,應該把生態安全作為一個前提。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安全問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十一五」規劃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出了具體目標和措施。2008 年 4 月,國務院做出了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對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要促進經濟發展能力,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2.1.2 土地資源安全
土地資源安全是生態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繫到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防安全和人民的生存安全。土地資源安全是指一個國家和地區可以持續地獲取、並能保障生物群落 (人類)健康和高效能生產及高質量生活的土地資源狀態或能力。
具體來講,土地資源安全包括以下 5 層含義:
(1)數量安全含義,即按人類所需可以持續地獲取土地資源。土地資源量要充裕,既有總量的充裕,也有人均水平的充裕,而且後者較之前者更有意義。
(2)質量安全含義,即維持土地資源具有長期、持續和穩定生產能力的土地資源質量。
(3)結構安全含義,即指土地資源系統結構的穩定性,包括耕地系統、林地系統、草地系統之間穩定的結構關系以及各系統內部的結構關系的穩定,土地資源供給的多樣性是結構穩定性的基礎,沒有多樣性就談不上土地資源的結構安全。
(4)均衡含義,包括土地資源分布的地區均衡以及個體與群體之間的分配均衡兩方面,土地資源分布或分配不均衡,會增加資源供給的時間和成本,是導致土地資源安全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影響土地資源安全的重要因素。
(5)目標含義,即土地資源安全的目標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土地資源數量供給的穩定、質量供給的穩定和土地資源供給的多樣性,保證土地資源供給的地區均衡和人群均衡。
土地資源安全的特徵主要有以下 4 種:
(1)保障供給。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所需要的各類國土資源,都要保障供給,這是國土資源經濟安全的最基本特徵。
(2)土地資源安全的收益具有代際轉移性。這是指保證土地資源安全,既為當代人的發展權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為未來世代人的發展權利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3)土地安全具有基礎性。到目前為止,或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人類還找不到一種可以離開土地生態系統生存繁衍的方法和途徑,這就決定了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4)土地資源安全具有可持續性。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土地資源安全就是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力,不僅要保證對當代人的供給,也要保證對未來世代人的供給,也就是要保證國土資源的數量和質量,且能夠持續利用。
土地資源不安全的影響具有廣泛性。安全是一種穩定狀態,不安全則使這種穩定狀態遭到了破壞。一旦土地系統的穩定狀態遭到破壞,不僅會影響人類的生存安全,也會影響其他動 (植)物等生物多樣性的安全; 不僅影響當代人的生存安全,也會影響未來世代人的生存安全,因此,土地資源不安全的影響是廣泛而深遠的。土地資源不安全的結果還具有不可逆性。土地資源系統結構的穩定性、過程的連續性和功能的完整性是在漫長歲月中自然進化的結果,人類活動規模的不斷擴大、活動空間的不斷拓展和活動強度的不斷增加,使土地資源系統的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壞———數量急劇減少、質量退化、土壤系統污染加劇和荒漠化等等,這種結果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不可修復的,即使可以修復,其修復成本也可能高得難以承受。此外,土地資源不安全的成本具有代際轉移性。當代人的不可逆行為所導致的高昂成本往往並不直接由當代人自身承擔,而是轉移給未來世代人,這可能就是當代人肆無忌憚地濫用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土地資源的根本原因之一。
2.1.3 土地資源生態安全
土地資源生態安全 (Land Resource Eco1ogical Security,LRES)是指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土地生態系統在非良性人類活動強度影響或外力作用下,能夠保持其結構與功能不受威脅或少受威脅的健康、平衡的狀態,並能夠為保障人類社會經濟與農業可持續發展提供穩定、均衡、充裕的自然資源,從而維持土地自然、社會、經濟復合體長期協調發展。土地資源只有在這種生態安全的狀態下,才能維持土地資源與人類的協調發展,實現自然、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資源生態安全研究在相關研究中的地位及其研究分類 (圖 2.1)。
本次研究認為,土地資源生態安全是一種能力,是一定時空范圍內,在非良性人類活動強度影響或外力作用下,土地生態系統能夠保持其結構與功能不受威脅或少受威脅的健康、平衡狀態的能力,也就是維持土地自然、社會、經濟復合體長期協調發展的一種能力。這種能力也可以用土地資源生態安全性或安全度來表示。
相反,土地資源生態不安全則是指土地資源生態系統對外界干擾所產生的應變能力,是在非良性人類活動強度影響或外力作用下產生土地生態環境問題的概率大小,側重突出土地生態系統偏離原生環境的程度,即生態環境受外界干擾後表現出來的不穩定性特徵。不安全性 (不安全度)越大,對非良性干擾越敏感,且具有放大效應; 對良性干擾 (恢復重建)則表現為鈍化,轉化效率低。
圖 2.1 土地資源生態安全分類
進行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的最終目的就是找出造成土地資源不安全的因素,從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以維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的可持續性。本次研究認為,造成土地資源不安全的因素可以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由其生態系統自身的結構或者立地條件決定,可以稱之為結構型不安全動因,這種動因主要體現在系統自身的不穩定性和敏感性; 二是外部環境擾動對生態系統造成的不利影響,可以稱之為脅迫型不安全動因。根據誘發土地資源生態系統不安全性的各種力量來源,脅迫型不安全動因又可分為人類活動脅迫型和環境脅迫型兩類。
⑶ 生態安全意義是什麼
生態安全主要包來括兩個含義:自一是生態系統自身是否安全;二是生態系統對於人類是否安全。生態安全的本質可以認為是圍繞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的,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三者之間和諧統一。影響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生態環境問題、公共政策和公眾素質。加強生態安全研究有諸多價值和意義:能夠促進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對可持續發展概念起到補充和完善作用;有利於樹立人們的生態安全意識;生態安全關繫到國家安全及國民的生命與健康。
⑷ 生態安全研究進展
3.1.1 國外生態安全研究進展
國際上對生態安全的研究是從對 「安全」定義的擴展開始的,主要圍繞著環境變化和安全之間的關系展開。根據崔勝輝等的研究,國外生態安全的研究按時間關系和研究內容可分為如下 4 個階段。
3.1.1.1 安全定義的擴展
最早將環境變化含義引入安全的學者是萊斯特 .R.布朗,早在 1977 年提出要對國家安全加以重新界定,並在 1981 年的一本著作 《建立一個持續發展的社會》中指出: 「目前對安全的威脅,來自國與國之間的關系較少,而來自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可能較多」「土壤侵蝕、地球基本生物系統的退化和石油資源的枯竭,目前正在威脅每個國家的安全」。環境變化含義由此明確地引入到安全概念中來。20 世紀 80 年代早期,各種機構和學者開始關注超出嚴格軍事意義卻影響到整個國家的安全問題。聯合國裁軍和安全委員會對集體安全 (collective security)和共同安全 (common security)做了區別: 前者指的是更傳統的國家間的軍事安全問題,而後者指的是日益增多的非軍事威脅,包括經濟壓力、資源缺乏、人口增長和環境退化。隨後,前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提出了 「全面安全(comprehensive security)」作為國際政治的基石。1989 年,Westing 擴展了 「全面安全」的概念,指出其包括兩個相互聯系的內容: 政治安全和環境安全。前者由軍事、經濟和人道主義等組成; 後者包括保護和利用環境。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WECD)1987 年的報告 《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明確指出: 「安全的定義必須擴展,超出對國家主權的政治和軍事威脅,而要包括環境惡化和發展條件遭到的破壞」。
3.1.1.2 環境變化與安全的經驗性研究
為了給早期的概念和理論上的爭論提供一些根據,20 世紀 90 年代初期,科學家們對環境變化與安全之間的聯系進行了大量的經驗性研究。這一階段研究的重點主要放在環境退化和暴力沖突的關繫上。
對環境變化與安全進行經驗性研究的主要項目有: 環境變化和劇烈沖突項目 (Envi-ronment and Acute Conflict Project,EACP); 環境與沖突項目 (Environment and Conflict Pro-ject,ENCOP)等。EACP 的總結論是,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環境資源虧缺已經導致暴力沖突。而 ENCOP 則證明了 EACP 關於環境資源缺乏和國內暴力沖突之間關系的假設,EN-COP 的結論強調了環境識別和環境變化所起的不同作用: 作為背景原因、促發、目標、渠道和催化劑。ENCOP 特別強調了不同的制度結構,在環境識別或變化情況下,這些制度結構在沖突的存在與否間存在著差別。
對 EACP 和 ENCOP 所做的經驗性環境變化與沖突研究工作有一些批評,如過分強調環境因素; 對結論的概括具有投機性和局限性,因為所有個案研究只針對沖突更易發生的發展中國家。在 「環境變化—沖突」爭論繼續的同時,環境退化至少可作為沖突和不安全的一個誘因卻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3.1.1.3 環境變化與安全的綜合性研究
20 世紀 90 年代後期,圍繞生態環境與安全的相互關系,美國、英國、德國和加拿大等國以及北約、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歐盟、聯合國等國際組織開展了大量的綜合性研究討論,出現了一批代表性研究報告和著述。如北約的 《國際背景下的環境與安全》(Envi-ronmental & Security in an International Context,1999); 德國外交部、環境部、經濟合作部的 《環境和安全: 通過合作預防危機》 (Environmental and Security: Crisis PreventionThrough Cooperation,2000 ); 美 國的 《環境 變 化 和安全: 項 目 報告》 (EnvironmentalChange & Security Project Report: The Woodrow Wilson Centre,2000); 加拿大的 《環境、短缺和暴力》(Environment,Scarcity and Violence,1999)等。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托普費爾 2000 年 2 月 21 口在 「環境安全、穩定的社會秩序和文化」會議上指出: 「環境保護是國家或國際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退化則對當今國際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他還指出: 有清晰的跡象表明,環境資源短缺在世界上許多地方可能促成暴力沖突。美國前副總統戈爾 2000 年 1 月 10 日在聯合國安理會上指出: 「我們應當認識到,過去的全球安全概念 (其重點主要在於軍事、意識形態和地緣政治)應該擴大。一方面,傳統的威脅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新的安全問題正在產生,並對國際秩序構成挑戰。因此,必須制定包括全球環境挑戰在內的新的世界安全議程。」
3.1.1.4 環境變化與安全內在關系的研究
通過上述 3 個階段的研究,到 2001 年後,人們已經發現「環境變化」和「安全」是兩個相差極大的概念,將它們結合在一起,使得「生態安全」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復雜性和爭議性。於是深入進行環境變化與安全內在關系的探討,並深入到影響環境安全的具體因素。
認識到環境退化、貧窮和不安全之間的聯系,且作為進入 21 世紀的 3 個關鍵問題,國際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計劃 (International Human Dimension Program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IHDP)的全球環境變化和人類安全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and Hu-man Security,GECHS )研究項目制定了一個科學計劃來更好地理解這些聯系,並提出一個與原先研究不同的新視角,尤其是通過多學科交叉和綜合的觀點來研究此問題。該科學計劃提出了制定這一科學計劃的 3 個關鍵前提,為了弄清全球環境變化和人類安全之間的內在關系,提出了 6 個關鍵問題作為研究活動的背景。GECHS 的這一科學計劃還確定了研究的目標、方法、主要的研究內容和行動。
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科學家們越來越關注環境變化與安全之間的內在關系,如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管理學院與國際事務中心 William C.Clark 等人所做的 《評價全球環境風險的脆弱性》、美國環保局的環境監測和評價計劃 (EMAP)以及瑞典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 (SEI)的風險和脆弱性研究計劃。這些研究認為,過去的對全球變化風險的科學評價,人們都集中在剖析發生的全球環境變化上,而很少關注這些變化可能對生態系統和社會帶來的危險。最近有關社會和生態系統脆弱性的問題已成為研究的中心。
通過 30 多年的研究,國際上對生態安全取得了以下幾點共識: ①環境、資源壓力與日俱增,影響到社會、經濟與政治穩定; ②由於人口的持續增長、消費量和污染的增多及土地利用的改變,環境壓力在沖突和災害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③沖突和災害破壞了環境保護和發展的成就; ④生態安全不能僅停留在國家層面上,而應該從大到全球、小到地方的不同層面上加以考慮。
3.1.2 國內生態安全研究進展
國內對生態安全的研究起步比較晚,直到 20 世紀 90 年代生態安全才逐漸被人們所重視,近年來成為科學界和公眾討論的熱點問題 (表 3.1)。2000 年 11 月 26 日國務院發布了《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指出生態安全是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部分,並首次提出 「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的目標。但由於對生態安全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國內研究還停留在探索階段,不成系統,理論尚不夠成熟,不少學者都做了一些初步的研究工作。
表 3.1 我國以生態安全為主題的部分研究課題一覽
圍繞生態安全的概念,國內已有不少學者給出了自己的定義。其中典型的觀點有以下幾種: 生態安全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與環境,不受生態條件、狀態及其變化的脅迫、威脅、危害、損害、乃至毀滅,能處於正常的生存與發展狀態。也就是說,生態安全是人類生存環境處於可持續健康發展狀態。曲格平 (2002)從兩個方面解釋生態安全: ①防止生態環境的退化對經濟基礎構成威脅,主要指環境質量狀況和自然資源的減少、退化削弱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 ②防止環境問題引發公眾的不滿,特別是導致環境難民的大量產生,影響社會的穩定。郭中偉 (2001)從生態系統的角度定義了生態安全,他認為生態安全包括兩層含義: ①生態系統自身是否安全,即自身的結構是否受到破壞; ②生態系統對人類是否安全,即生態系統所提供的服務是否能滿足人類生存的需要。周國富(2003)認為生態安全的概念包括 4 個方面的含義: ①生態安全指一種資源環境狀態,這種狀態一方面要生態環境自身處於良性循環之中,環境不出現惡化,另一方面是資源、環境狀態要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②生態安全指一種關系,即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必須保持相互協調,社會經濟的發展不能受資源環境的制約和限制;③生態安全反映資源環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④生態安全強調持續性和長期性。
在生態安全理論探討方面,有些學者對國內外生態安全的研究動態、現狀和進展進行了描述; 肖篤寧等 (2002)對綠洲景觀的生態安全進行了分析; 馬克明等 (2004)從區域生態安全的角度出發,提出了區域生態安全格局的概念,從景觀生態學、干擾生態學、保護生物學、恢復生態學、生態經濟學、生態倫理學和復合生態系統理論等多個學科給出了生態安全研究的基礎; 黎曉亞等 (2004)提出了區域生態安全格局設計的初步原則,以及地理信息系統、空間模擬和預案研究等多種方法,形成了區域生態安全格局設計的方法框架。
虞孝感、孫凡、屈波、張明舉等學者針對生態安全問題的存在、產生的原因,從不同角度提出了保障生態安全的對策與措施。虞孝感 (2002)根據長江流域地區生態環境特徵、問題及其生態功能將長江流域劃分為 5 個生態區段,分別指出其各自存在的重大生態安全問題,並提出建立科學合理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和新穎的管理模式是確保長江生態安全的關鍵措施。孫凡 (2003)對重慶三峽庫區存在的生態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加強庫區生態建設的基本措施。屈波 (2004)具體分析了三峽庫區自然、社會和經濟 3 個方面的生態安全問題,提出了相應對策。張明舉 (2004)針對長江流域存在的生態問題,提出了要切實加強長江流域的統一管理,加強立法體系的建設,積極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和盡快建立綠色 GDP 核算體系等政策建議。
⑸ 生態安全的定義
生態系統 完整性和健康的整體水平,尤其是指生存與發展的不良風險最小以及不受威脅的狀態。 一是環境、生態保護上的含義。即防止由於生態環境的退化對經濟發展的環境基礎構成威脅,主要指環境質量狀況低劣和自然資源的減少和退化削弱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支撐能力;
二是外交、軍事上的范疇。即防止由於環境破壞和自然資源短缺引起經濟的衰退,影響人們的生活條件,特別是環境難民的大量產生,從而導致國家的動盪。 廣義生態安全概念以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所(IIASA,1989)提出的定義為代表:生態安全是指在人的生活、健康、安樂、基本權利、生活保障來源、必要資源、社會次序和人類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脅的狀態,包括自然生態安全、經濟生態安全和社會生態安全,組成一個復合人工生態安全系統。
⑹ 什麼是生態安全
生態安全主要包括兩個含義:一是生態系統自身是否安全;二是生態系統對於人類是否安全。生態安全的本質可以認為是圍繞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的,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三者之間和諧統一。影響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生態環境問題、公共政策和公眾素質。加強生態安全研究有諸多價值和意義:能夠促進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對可持續發展概念起到補充和完善作用;有利於樹立人們的生態安全意識;生態安全關繫到國家安全及國民的生命與健康。
⑺ 生態安全的安全現狀
我國的生態安全形勢十分嚴重:土地退化、生態失調、植被破壞、生態多樣性銳減並呈加速發展趨勢,生態安全已經向我們敲起了警鍾!
就當前來說,我國的生態安全危機集中表現在4個問題上: 國土資源安全是指國土資源的數量、質量和結構始終處於一種有效供給狀態,即在動態上滿足當代人和未來世代人發展的需要。
1. 根據全國第二次遙感調查結果,中國水土流失面積35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37.1%。其中水力侵蝕面積165萬平方公里,風力侵蝕面積191萬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遍布各地,幾乎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流失,不僅發生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而且平原地區和沿海地區也存在,特別是河網溝渠邊坡流失和海岸侵蝕比較普遍;水土流失在農村、城市、開發區和交通、工礦區都有發生。
2. 中國天然草原面積3.93億公頃,約占國土總面積的41.7%,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積為3.31億公頃,占草原總面積的84.3%。人均佔有草原0.33公頃,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中國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退化,每年以200萬公頃的速度遞增,草原生態環境整體惡化的趨勢仍然沒有得到扭轉。
3. 截止2004年,全國荒漠化土地總面積為263.62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27.46%,影響近4億人口的生產與生活;沙化土地面積為173.9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18.12%;具有明顯沙化趨勢的土地面積為31.8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3.32%。
4. 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表明,全國森林面積達到17491萬公頃,森林覆蓋率為18.21%,活立木蓄積量達到136.18億立方米,森林蓄積124.56億立方米。中國森林面積佔世界的4.5%,列第5位,森林蓄積佔世界的3.2%,列第6位。中國森林資源發生了極大的變化,森林面積、蓄積不斷增加,結構逐步改善,質量有所提高。森林面積和蓄積均居世界前列。但森林覆蓋率僅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積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積居世界122位。森林資源地域分布極不均勻,占國土面積32.19%的西北5省(自治區)森林覆蓋率僅為5.86%。
5. 1997年至2004年,中國耕地面積減少了5.7%,8年之間凈減少耕地746.7萬公頃。其中基本農田面積僅1億公頃左右,現中國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1公頃,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國現有耕地總體質量偏低,存在土壤養分失衡、肥效下降、環境惡化等突出問題。一是中低產田所佔比重偏高,全國高產穩產田只佔耕地總面積的35%。二是耕地有機質含量偏低,土壤養分不均衡。三是「占優補劣」現象嚴重。在耕地「占補平衡」的過程中有些地區僅重視數量平衡,忽視耕地質量平衡,新增耕地質量偏低,使中低產田的比重繼續增大。四是土壤酸化加劇,退化嚴重。由於水土流失、貧瘠化、次生鹽漬化、潛育化和土壤酸化等原因,已造成40%以上耕地土壤退化。
6. 另外,還要佔用大量的土地資源來貯存垃圾,一些難降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污染將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引發環境危害。 水資源安全就是指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或者是水資源的供需的動態平衡。
1. 我國水資源佔世界水資源總量的8%,但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卻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世界上13個貧水國家之一。我國可利用水資源為8000~9000億立方米,一年的用水總量已達到5600億立方米。目前有2/3的城市出現供水不足,上百個城市甚至嚴重缺水;仍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尚未達到衛生標准。
2. 我國現有水資源浪費嚴重。主要是低效率使用,重點是農業的大水漫灌和工業生產中的低重復使用,萬元GDP用水量,發達國家一般在50立方米,而我國萬元GDP用水量為730立方米。
3. 水污染加劇了我國水資源的緊缺。2004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482.4億噸。其中工業廢水221.1億噸;城鎮生活污水261.3億噸。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和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分別為90.7%和74.2%;城市污水處理率45.6%。
4. 2004年七大水系的412個水質監測斷面中,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1.8%、30.3%和27.9%;珠江、長江水質較好,遼河、淮河、黃河、松花江水質較差,海河水質差。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石油類。
5. 2004年監測的27個重點湖庫中,滿足Ⅱ類水質的湖庫2個,佔7.5%;Ⅲ類水質的湖庫5個,佔18.5%;Ⅳ類水質的湖庫4個,佔14.8%;Ⅴ類水質湖庫6個,佔22.2%;劣Ⅴ類水質湖庫10個,佔37.0%。其中「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水質均為劣Ⅴ類。主要污染指標是總氮和總磷。
6. 2004年,全國近岸海域共監測246個站位,一、二類海水比例佔49.6%;三類海水佔15.4%;四類、劣四類海水佔35.0%。四大海域比較,黃海和南海水質總體上較好,渤海和東海污染有加重趨勢。
7. 2005 年,全海域共發現赤潮 82 次,累計發生 面積約 27 070 平方公里,東海仍為我國赤潮的重災區。赤潮主要對沿岸魚類和藻類養殖造成影響,因赤潮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逾 6 900 萬元。 大氣資源安全是指大氣質量維持在受納體可接受的水平或不對受納體造成威脅和傷害的水平。 2004年監測的342個城市中,132個城市達到二級標准(居住區標准);達到三級的城市有141個;劣於三級的城市有69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的人口占統計人口的33.1%;暴露於未達標空氣中的城市人口占統計人口的66.9%。2. 目前我國向大氣中排放的各種廢氣遠遠超過大氣的承載能力,且有加重趨勢。2004年,全國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254.9萬噸,其中工業排放量為1891.4萬噸,生活排放量為363.5萬噸。煙塵排放量1095.0萬噸,其中工業排放量為886.5萬噸,生活排放量為208.5萬噸。工業粉塵排放量904.8萬噸。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超出環境容量近一倍,單位GDP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是日本的68.7倍,德國的26.4倍,美國的6倍。 3. 2004年,全國出現酸雨的城市298個,占統計城市的56.5%。酸雨頻率大於40%的城市佔統計城市的30.1%,其中湖南常德、江西德興、浙江麗水、安吉、開化酸雨頻率為100%。4. 2004年,中國成為世界汽車第四大生產國和第三大消費國,汽車產量和保有量分別達507萬輛和2742萬輛,摩托車產量和保有量分別達1700萬輛和7900萬輛,農用運輸車產量和保有量分別達200萬輛和2500萬輛。2004年,中國石油消耗3.1億噸,其中三分之一用於機動車。
5. 2004年春季,中國共出現15次沙塵天氣過程,比上一年同期明顯增多。 生物物種安全是指生物及其與環境形成的生態復合體、相關生態過程達到一種平衡的狀態,保證物種多樣性、遺傳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
1. 生物多樣性是物質資源的巨大寶庫。我國是世界生物物種最豐富的國家之一,已經有1431種動植物處於瀕危或接近瀕危狀態,《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公布的珍稀瀕危野生植物354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名錄》公布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405種。由於野生資源的日益減少,造成全國經常使用的500多種葯材每年約有20%的短缺,尤其是占葯材市場80%供應量的野生葯材嚴重短缺,對中葯產業的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
2. 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表明,中國現有濕地3848.55萬公頃(不包括水稻田濕地),居亞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但只有約40%的自然濕地納入353處保護區,得到較好的保護。
3. 另外,出現的與物種相關的轉基因生物技術和生物體,有可能帶來難以預想的災難性後果,安全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對這種技術的應用,我們應該採取慎重態度。中國政府在2003年頒布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中,把國家生態安全問題到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其目標是通過生態環境保護,遏制生態環境破壞,減輕自然災害的危害;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科學利用,實現自然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確保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 同時,外來物種不斷侵入我國,威脅到我國生物物種的安全。我國34個省市均發現了外來侵入物種,幾乎涉及了所有的生態系統,物種類型包括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從高等植物到低等植物。如草本植物大米草、豚草、紫莖澤蘭、空心蓮子草、鳳眼蓮等;動物類麝鼠、非洲大牛蛙、食蚊魚;外來病害口蹄疫、瘋牛病、禽流感等。生物入侵在我國不斷加劇,並構成潛在威脅,導致我國生物多樣性喪失,生態災害頻發,甚至直接危害人體健康。
⑻ 生態安全的本質體現為以下哪些方面
生態安全主要包括兩個含義:一是生態系統自身是否安全;二是生態系統對於人類是否專安全。屬生態安全的本質可以認為是圍繞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的,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三者之間和諧統一。影響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生態環境問題、公共政策和公眾素質。加強生態安全研究有諸多價值和意義:能夠促進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對可持續發展概念起到補充和完善作用;有利於樹立人們的生態安全意識;生態安全關繫到國家安全及國民的生命與健康。
⑼ 生態安全的詳解
生態安全強調保障生態安全的生態系統應該包括自然生態系統、 人工生態系統和自然——人工復合生態系統。從范圍大小也可分成全球生態系統、區域生態系統和微觀生態系統等若干層次。從生態學觀點出發,一個安全的生態系統在一定的時間尺度內能夠維持它的組織結構,也能夠維持對脅迫的恢復能力,即它不僅能夠滿足人類發展對資源環境的需求,而且在生態意義上也是健康的。其本質是要求自然資源在人口、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三個約束條件下穩定、協調、有序和永續利用。
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壓力不斷增大,人地矛盾加劇。盡管世界各國在生態環境建設上已取得不小成就,但並未能從根本上扭轉環境逆向演化的趨勢;由環境退化和生態破壞及其所引發的環境災害和生態災難沒有得到減緩,全球變暖、海平面上升、臭氧層空洞的出現與迅速擴大,及生物多樣性的銳減等全球性的關繫到人類本身安全的生態問題,一次次向人類敲響警鍾。
因此,不管作為個人、聚落、住區,還是作為區域和國家的安全,都面臨著來自生態環境的挑戰。生態安全與國防安全 、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等已具有同等重要的戰略地位,並構成國家安全、區域安全的重要內容。保持全球及區域性的生態安全、環境安全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等已成為國際社會和人類的普遍共識。
⑽ 什麼是生態安全,特徵是什麼
什麼是生態安全,特徵是什麼
生態安全是指生態系統的健康和完整情況.是人類在生產、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態破壞與環境污染等影響的保障程度,包括飲用水與食物安全、空氣質量與綠色環境等基本要素.健康的生態系統是穩定的和可持續的,在時間上能夠維持它的組織結構和自治,以及保持對脅迫的恢復力.反之,不健康的生態系統,是功能不完全或不正常的生態系統,其安全狀況則處於受威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