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㈠ 生態環境部為何禁止環保「一刀切」
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回頭看」即將開始。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
對督察進駐期間群眾環境信訪問題,意見要求地方既要推進問題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導,在整改工作中盡可能避免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意見強調,被督察地方在具體解決群眾舉報問題時,要給直接負責查生態環境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意見要求,被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環保「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也將把環保「一刀切」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納入督察范疇,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實施督察問責。
鬍子眉毛一把抓。
來源:新華網
㈡ 生態環境部督查46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多少城市未達標
7月26日,生態環境部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18年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總體情況。生態環境部介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對19個省46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739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其中21個城市未達到治理目標。
在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還介紹了督查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完成情況。
張波稱,根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按照2017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不低於90%、其他城市按本省分配消除比例進行評估,在第一批和第二批被督查的46個城市中,達到治理目標的25個,未達到治理目標的21個。
其中,達到治理目標的城市有合肥、三亞、桂林、長沙、海口、南京、安慶、郴州、重慶、杭州、金華、台州、莆田、廈門、吉安、遂寧、六盤水、天津、福州、成都、北京、保定、玉溪和昭通,寧波無黑臭水體。
在上述城市中,合肥、三亞、桂林、重慶、杭州、金華、台州、莆田、廈門、吉安、遂寧、六盤水等12座城市的黑臭水體消除比例為100%。
此外,還有21個城市未達到治理目標,包括了十堰、武漢、上海、南寧、岳陽、蕪湖、安慶、無錫、隨州、深圳、揚州、廣州、東莞、太原、石家莊、贛州、呂梁、南昌、昆明、自貢、安順和貴陽。
張波介紹,從第一批和第二批督查情況看,黑臭水體治理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垃圾收集運轉處理處置措施未有效落實、內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決等3個主要問題。
㈢ 生態環境部督查黑臭水體整治多少城市未達標
7月26日,生態環境部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18年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內動總體情況。生態環境部介紹,第容一批和第二批共對19個省46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739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其中21個城市未達到治理目標。
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對19個省46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739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經督查判定57個水體未消除黑臭,占督查總數的7.7%。
此外,督查組通過查閱地方黑臭水體整治方案、核實舉報信息以及擴大巡河范圍,新發現19個城市的255個未向國家上報的黑臭水體,包括廣州、深圳、無錫、揚州等城市。
㈣ 為什麼要設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
為什麼要設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
2014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提出「研究在環境保護部設立環境監察專員制度」,2015年4月2日,《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簡稱「水十條」)再次提出,「加強對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環保工作的監督,研究建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
近日,記者就「設立環境監察專員制度」有關問題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王彬。
中國環境報:為什麼要在環境保護部設立環境監察專員?
王彬:設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的目的,「水十條」已經明確,就是「加強對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環保工作的監督」。反過來說,設置環境監察專員,就是要解決對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環保監督不力的問題。
這里要弄清兩個問題:為什麼要進行環境保護監督?以前的環境保護監督為什麼缺乏力度?
為什麼要實施環境保護監督?因為我國環境保護職能不統一,而是分散在各級政府和部門之中。為什麼不能統一起來呢?因為地區差異大、發展壓力大、環保任務重,環境保護不能依靠一級政府、一個部門,而是要調動各個部門、各級政府的積極性。
立法上,環境保護監督職能一直在加強。1989年《環保法》就明確將國務院環保部門定位於「對全國環保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而不是一般的行政主管部門,因為它的職能主要是監督,其次才是管理。2014年新修訂的《環保法》明確要求,環保部門加強對下級政府環保工作的監督。
為什麼環境保護監督缺乏力度呢?因為監督體制弱化了。1998年之前,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是通過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這一機構行使的,體制上是比較順的。1998年機構改革撤銷了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環境保護監督職能的行使失去了體制保障。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新設的環境保護部際會議中與其他成員地位平等,難以對國務院組成部門行使監督職能,作為環境保護部下屬司局級參公單位的區域環保督查派出機構,難以對省級政府進行有效監督。
近年來,環境督政體制開始加強。2005年《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環境保護部的職能,就落在「國家監察」上。在環境保護部設置國家環境監察專員,是繼在環境保護部設置了六大環境保護督察中心,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部「督政」職能的體制舉措。
中國環境報: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要解決哪些問題?有沒有其他地方、部門的經驗,國外有沒有相關制度?
王彬:在環保部門權力相對弱勢、環保機構地位相對低微的情況下,如何通過體制創新,保障獨立監督執法?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要落實黨中央提出的以下任務:一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二是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三是落實新《環保法》的明確要求,環保部門加強對下級政府環保工作的監督。
我國有關領域也建立了監察專員制度,如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財政部財政專員制度。其中有兩條經驗值得借鑒:一是監督范圍明確有限,如國家土地督察局主要監督省級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執法和決策,財政部駐地方專員辦主要監督中央預算單位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央重大項目和國庫業務等方面的預算和財務。二是監督手段明確,國務院文件規定,省級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的、省級和計劃單列市政府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事項,都要同時抄送派駐地區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國外也有中央對地方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的體制安排,它有兩個特點:一是以中央和地方的環保職權劃分為依據,中央政府監督地方的目的是落實自身的法定職責,而不是干預屬於地方的事務。很多國家憲法中都有關於環境保護職責劃分的規定,如《俄羅斯聯邦憲法》規定,「確定生態領域中的聯邦政策和聯邦綱要的基礎」屬於俄羅斯聯邦管轄,「自然利用;保護環境和確保生態安全;特別自然保護區」屬俄羅斯聯邦和俄羅斯聯邦各主體共同管轄。第二,中央對地方的監督,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特別是司法手段,因為從法律上來說,大多數大國屬於聯邦國家,中央和地方政府地位相互獨立。
中國環境報:開展好這項工作,需要哪些保障措施?
王彬: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要在機構職能和人員精簡的前提下,發揮最大的監督作用。著眼於機構自身,配置高級別的領導、增加盡量多編制、賦予盡量大的許可權,空間有限,作用也有限。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要與其他制度安排結合,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例如,探索如何理順中央和地方的環保職責,調動地方環保工作的積極性;探索如何理順部門關系,調動有關部門開展環保工作的積極性;探索環保行政執法如何與司法更緊密銜接,提高環境執法的威懾力;探索環保管理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公益訴訟的關系,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環境保護。
㈤ 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山西環保工作存在哪些問題
7月30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環保督察情況。督察指出,近年來山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環保形勢依然嚴峻。
督察強調,山西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居然還存在問題,就要及時整改,為環境保護做出貢獻。
㈥ 環境督察的定義是什麼
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嚴格環保執法」是「十三五規劃」建議中「加大環境治理力度」的重要內容。先期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明確和強調了「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將被先期督察,黨政領導有可能被同時追究責任」。
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高歌猛進,中央巡視組在各省市、中央單位、央企、高校一路打虎拍蠅。再看環保督查工作,早在2004年,國家就已開始在地方試點設立環境保護督查中心,開啟了國家環境督政體制的改革。那麼,「十三五」期間,環保督察巡視能否像紀檢巡視那樣給治污不力的地方和部門以震懾?
由於考核制度和地方利益的驅動,於公於私,一些地方黨政部門都不願意下大力氣抓環保,而且部門間各自為政。要加快解決環境問題,必須切實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主體責任。
應該通過環保督查巡視,督查地方政府的組織領導、規劃編制、責任落實、任務完成、考核獎懲、政府整改情況,體現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的意志,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重大問題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移交移送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為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對於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國家下達的任務沒有完成、領導幹部在環境保護方面不作為和亂作為、失職瀆職、濫用權力等情形,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應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用好環保督察巡視這把利劍,是嚴格環保執法的重要前提。首先,繼續完善頂層設計,把中央精神落實到操作層面,制定完善的環保督察巡視原則,成立相應機構,明確督察巡視范圍和內容,規范工作方式和許可權,嚴格工作程序,並有紀律和責任程序;其次,考慮在條件成熟時環保督察巡視機構應與組織、紀檢部門形成聯動機制,真正體現環保督察巡視的作用;再次,重視環保民間組織作用,發揮其監督功能,為環保督察巡視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㈦ 中央環保督察揭了七省市哪些"痛點"
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組於7月29日至8月1日向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遼寧省、湖南省和貴州省等7個省市陸續反饋了督察情況。反饋會由被督察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主持,督察組組長通報督察意見,當地黨委主要領導作表態發言。
此外,督察組對上述省市還有一些特別點評,令人印象深刻。
天津:壓力傳導不足、責任落實不夠、工作不到位,與中央要求、直轄市定位、人民群眾期待有明顯差距。
山西: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多見。多數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惡化,全省散煤煤質管控處於失控局面。
遼寧:重點區域違法建設問題突出。
安徽:(巢湖)以保護之名,行開發之實。
湖南:「有色金屬之鄉」和「魚米之鄉」成為民心之痛。
福建:一些領導幹部對環境質量盲目樂觀。
貴州:生態環境脆弱敏感,發展不足與保護不夠問題並存。
發現問題就要及時整改 ,不要把問題掩蓋住,要為了環境保護做出好的表率。
㈧ 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督察情況是怎樣的
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27日向吉林省進行督察反饋。督察組指出,吉林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環境保護工作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
二是水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不力。2014年以來,吉林省遼河流域水污染持續加重,2014年至2016年,Ⅰ-Ⅲ類斷面比例由22%下降到11%,劣Ⅴ類斷面比例由11%上升到56%;伊通河、飲馬河流經長春市後,水質由Ⅲ類下降為劣Ⅴ類,成為目前松花江流域污染最重的支流。
三是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建設。全省「靠山吃山」的情況較為多見,查干湖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查干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建成一條1400米長的公路和一座300米長的橋梁,將查干湖分隔為兩個湖泡,對保護區自然生態系統產生較大影響。莫莫格、大布蘇、向海等自然保護區內也已建成大量賓館、觀鳥園、觀景台等旅遊設施。
督察組強調,吉林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㈨ 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現在來長春市雙陽區的舉報電話是多少
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現在來長春市雙陽區的舉報電話是多少?要想知道電話就打當地的114台查詢會非常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