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保局
『壹』 環保局是干什麼的
貫徹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准。
『貳』 環境保護局垂直管理
主要指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地)縣的監測監察機構,承擔其人員和工作經費,市(地)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縣級環保局不再單設而是作為市(地)級環保局的派出機構。
『叄』 環保局 工作累嗎主要干什麼
環保局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國家環保部,隸屬於國務院管理,總稱:國家環境保護部。
主要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環保局主要職能:
將排污費徵收的職責交給地稅部門;增加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職責;增加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責;增加指導生態文明創建、推動全民環保行動、組織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考核、創建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職責。
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落實縣政府減排目標職責和環境監管、監察職責;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3)生態環保局擴展閱讀:
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意味著上面對下面的監察行為,如環保部直接到地方監察,省環保廳到下一級地市監察,以及約談、追責的力度會加大;
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環境監管權並未上收,依然是屬地管理制度。最終,將有助於形成一個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監管、上級部門監察相結合的環境保護監管監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環境執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護主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環保局
『肆』 環保局的職能和部門大概是什麼
環保局主要職能:
1、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受國務院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 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
2、擬定國家關於全球環境問題基本原則;管理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參與協調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參加環境保護國際條約談判;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國內履約活動,統一對外聯系;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
3、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壓設備實施安全監督。
環保部的下屬司級機構有:辦公廳、規劃與財務司、政策法規司、行政體制與人事司、科技標准司、污染控制司、自然生態保護司、核安全管理司、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環境監察局、國際合作司、機關黨委。
(4)生態環保局擴展閱讀:
環保局科室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人事、黨建、紀檢、監察、文秘、工青婦、計生、保密、檔案、財務等工作;負責會務、接待、保衛、車輛管理及後勤事務等工作;組織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全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保護資金。
二、環境管理科
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環境宣傳教育、環境信息、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承擔珠江綜合整治、環境保護任期目標責任制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工作;發布環境質量狀況等重大環境信息。
『伍』 國家環保局具體都有哪些部門
總局直屬單位: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中國環境報社;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規劃院、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興城環境管理研究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北戴河環境技術交流中心。
派出機構: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上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四川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社會團體: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中華環保聯合會。
(5)生態環保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擬定並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雜訊、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省際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國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國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出版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負責總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工作。
『陸』 環境保護局和環境保護廳的區別
省級環保部門叫做環保廳,省以下的叫做局
如:國家環保部,單指環保部門最高權力機構,正部級待遇
xx環保廳,指省級環保部門
xx環保局,指市、縣級環保部門
『柒』 住建局和生態環境局哪個好
當然是住建局好一點,因為他管理的內容多一點點因為你他有相應的一
『捌』 環保局是干什麼的
環保局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國家環保部,隸屬於國務院管理,總稱:國家環境保護部。主要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主要職能
第一
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受國務院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 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國家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第二
擬定並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雜訊、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工作。
第三
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國務院提出新建的各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監督管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第四
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省際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第五
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按國家規定的程序發布;負責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備案工作;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國家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國家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制國家可持續發展綱要。
第六
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第七
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國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第八
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國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出版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第九
擬定國家關於全球環境問題基本原則;管理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參與協調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參加環境保護國際條約談判;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國內履約活動,統一對外聯系;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國務院委託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負責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聯系工作。
第十
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壓設備實施安全監督。
第十一
負責總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第十二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8)生態環保局擴展閱讀:
環保局機構設置
一般有: 辦公室、人事處、 綜合處、規劃財務處(審計處)、 水環境管理處、 大氣環境管理處、土壤環境管理處、 自然生態保護處、 行政審批處、 科技標准監測處、 宣教處、 法制處(執法監督處)、研究室、 紀檢監察室、 機關黨委(局工會) 、檔案處等。
『玖』 環保局和生態環境局有什麼區別
環保局和生態環境局的區別在於事業單位分類、職能、管轄范圍的不同:
1、事業單位分類的不同
環保局:事業機構,由於行政部門個數受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數量等因素的影響,不能與部委、省市保持一一對應關系,因此,許多縣區的環保局被設置為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
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局都會設置為政府行政部門,承擔行使行政職能。
2、職能的不同
環保局:整合了國土、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的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能。
生態環境局:承擔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相關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
3、管轄范圍的不同
環保局:環保局在市級單位設置,並且管轄也是該市的環保相關工作。
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局是在省級設立,指導各市的環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