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遺址申報
Ⅰ 古代遺跡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代表著什麼有什麼好處
文化遺產概念在確定下來以後,寫入公約以後,本身它也在不斷地發展,不斷地變。怎麼才能夠讓屬於人類共同的 天壇
文化遺產得到保護,是人類在思考的一個問題。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國際社會對於歷史城市的保護,對於歷史地段的保護,對於城市當中這些本身可能組成它的這些建築並不都是重要的建築,但是他們共同在一起構成了一個歷史環境。而這個歷史環境又反映了一個民族或者一個地區文化發展的過程,像這樣的一些遺產,國際社會給予了越來越多的重視。從《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也可以看到這樣一種趨向,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對於文化遺產的保護,那麼它所涵蓋的內容,就變得越來越廣泛,越來越大。凡提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准方可獲得批准。
第一項
遺產項目如果要列入世界遺產,必須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是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比如說雅典的衛城,它代表著當時古代希臘最高的藝術成就,反映了希臘人的創造力,反映了他們的智慧。雅典衛城這個項目就符合世界遺產的第一項標准,特別是當中的這些神廟,是由希臘最著名的一些藝術家建造完成。
第二項
標準是講遺產項目在一定的時期內或者在世界的某一個特定的文化區域內,它反映了建築藝術或者這種紀念性建築物的這樣的一個藝術,包括城鎮規劃景觀設計方面,所體現的這樣的一種人類觀念的轉變。如果我們簡單來概括它,可以說它是一個表達了人類觀念的一個轉變。那麼像這樣的例子比如說像德國的一個遺產項目,叫做鮑豪斯學院,這是一個存在了僅僅十幾年的一個藝術學校,但是在它存在的短短的十幾年的時間當中,這個學校把古典的或者說傳統的建築教育和藝術設計教育轉化為一個現代主義的教育方式。它反映了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時候,人類思想觀念、審美觀念包括教育觀念的轉化,所以盡管它只存在了短短十幾年的時間,但是它的學校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因為它反映了在這樣一個時期人類的觀念的變化。
第三項
標准,是人們面對的這個遺產項目它能夠成為一種已經消失的文明或者文化傳統,它能夠提供這樣的一種見證。比如說像耶路撒冷,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遺產項目,它反映了古老的人類文明在這里產生發展,可能有一部分這樣的文明,或者這樣的一個文化,今天已經變了,已經消失了,但是耶路撒冷是他們發 文化遺產城市
源地,是他們曾經存在的一個歷史見證,如果能夠滿足這樣一項標准,這個項目也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
第四項
標准,是它可以作為人類一個歷史上一個重要階段,它的一個典型的一個代表性建築,能夠反映這個時代,是這個時代的建築或者景觀的傑出範例。如果我們簡單來說一個時代的傑出範例。比如像我們的故宮,實際上就是這樣的,大家一講到明清,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這樣一個時期的話,你馬上可以聯想到故宮,聯想到北京的故宮,聯想到沈陽的故宮,它們已經變成這樣一個時代的一個象徵,那麼另外比如說像克里姆林宮和紅場,也是《世界遺產名錄》上的一個項目,一講到俄國革命,講到早期社會主義的發展過程,這個克里姆林這個紅場就是一個象徵,已經變成這樣一個時代的象徵。
第五項
標準是我們所面對的遺產它可以作為人類傳統的寄居地和怎麼樣使用土地,人類怎麼樣居住這樣的一個傑出範例。特別是它可能反映了一種或者幾種文化。而這種文化又在一個人類的歷史發展過程當中現在變得 文化遺產水域
非常容易受到損害。比如說威尼斯,義大利名城,那麼它就是這樣的一個範例。從中世紀的時候,有一些人逃避戰亂在這兒定居下來,然後在這樣建造這樣一個城市,隨著義大利經濟的發展,隨著威尼斯經濟的發展,隨著威尼斯的強大,這個城市逐步發展,然後建立了許許多多非常傑出的建築。然後在這兒培養出了一大批的藝術家,像威尼斯畫派,這樣一大批的藝術家,那麼隨著整個世界貿易體系的變化,隨著世界各國在海上的權利的一個逐漸變化,威尼斯後來失去了原來的地位,它可能那一度的輝煌今天已經消退了,但是威尼斯這座城市本身,見證了這樣的一個文明,像這樣的城市也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實際上麗江、平遙也都屬於這樣一個類型的項目,它反映了人和自然之間的關系和怎麼樣使用土地。比如說麗江,怎麼樣和雪山和玉龍雪山之間的關系,和周圍濕地之間的關系,那麼這些都可以驗證人和自然之間的這種平衡。
第六項
標準是一項特殊的標准,這項標准通常來說,不可以直接作為單獨的一項標准,來評價一個世界遺產項目能否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來,那麼這就是與有特殊意義的世界或者現行的這種傳統、思想或者文學藝術有直接關系。這個項目和前面我們講到的五個標准稍微有不同,前五項標准只要滿足其中的一項,就 文化遺產
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但是對於第六項來說,它需要滿足前五項的其中的一項,然後第六項作為一個補充項可以列進去。比如說像我們的故宮,因為和我們歷史當中很多非常重要的人物有關,所以它也可以滿足這一項標準的要求。 《世界遺產名錄》在1978年第一次公布,一共有12項,那麼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754項,數量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世界遺產在這樣的一個變化過程當中,遺產的項目也在不斷出現一些新的類型。比如說我們剛才講到城市的問題,從遺產公約規定紀念物,然後建築群遺址,發展到後來的城市,後來覺得僅僅有城市還有這些建築還是不夠,還希望進一步擴展,於是1992年的時候提出一個新的品位,屬於文化遺產當中一個新的品位,就是文化景觀,提出一個文化景觀的概念。文化景觀實際上反映的內容是人和自然共同作用的一個結果,而產生一種和特殊的人類文化的這樣的一個面貌。 文化景觀包括三種類型,第一種類型就是人類設計建造的,具有明確規劃的景觀,包括像具有美學價值的這種花園廣場這樣的一種景觀,這是一種類型。另外一個就是它逐漸發展而成的,可能不是人們一次設計出來的,逐步發展而成的,它是基於一種社會文化甚至是一種行政或者是宗教的要求,與環境相適應最後形成了一種景觀,另外一類實際上是一種結合類 文化遺產遺址
的,比如說它包括一些自然的風貌,同時又有一些人文的東西共同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具備通過某些物質遺產所表現出的強烈的宗教或者藝術和文化的一種影響。對文化景觀來說這是三種類型,廬山也是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它逐漸形成發展的過程,可能更多適合的應當是第二種類型,因為它是一個逐步有機發展而形成的由於社會文化或者宗教的要求,逐漸形成並且和環境相適應形成了一個今天這樣一個非常獨特的具有突出的世界性價值的這樣的一種景觀環境。這對於遺產保護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