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廟遺址
① 何謂"仰韶文化"其主要類型有哪幾種
仰韶文化,因1921年首次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發現而得名。主要分布於河南,陝專西、山西屬、河北南部和甘肅東部,其時代約在公元前4515-2460年之間。彩陶藝術是仰韶文化的一項卓越成就。這兩個著名的彩陶盆顯示了仰韶文化遺物迷人的藝術魅力。彩陶盆二內壁的圖紋是魚和青蛙,因其多子,而為先民所崇拜。彩陶盆一的兩個圖案比較抽象,如果將它們與彩陶盆二對比,則網紋可能代表青蛙,另一圖案大概是人面魚身,魚身被展開為三面,與後來的青銅器文飾有共同之處。
② 在我國及至全世界都有哪些墓葬方式
二、埋葬方式分類
葬式即埋葬的方式。我國史前時期除土葬外,還有火葬,如在甘肅臨洮寺窪山墓地曾發現一座火葬墓,內有一件保存著火葬骨灰的陶罐和 6 件陶器 (23)。但就絕大部分時間和地域而言,土葬一直是史前時代最主要的埋葬方式。不過,即便是土葬,其埋葬方式也不盡一致,還可分為以下幾種形式:
1 .埋葬人數分類: 就是按照同一墓穴中埋葬人數多少進行的分類。通常主要分為單人葬和合葬兩大類。
單人葬: 所謂單人葬就是指一座墓僅埋一人的埋葬方式。在史前時代的大多數時間和地域內,常常是以單人葬為主要埋葬方式的。
合葬: 所謂合葬即同一墓穴中埋葬兩人及其以上者。史前時代合葬墓埋葬的人數少則 2 ~ 3 人,多則可達數十人。如在陝西渭南史家墓地,共清理墓葬 43 座,其中 40 座為合葬墓,每墓少者 4 人,多者如 M 5 埋 51 具人骨 (24)。而且,新石器時代早、中期的合葬墓多為同性合葬或母子合葬;如半坡 M 38 為一女性 4 人合葬墓,元君廟 M 457 為母子合葬墓 (25)。新石器時代晚期以降,成年異性合葬和父子合葬現象有所增加。如屬齊家文化的甘肅武威皇娘娘台 M 24 為成年一男二女合葬墓 (26);山東大汶口墓地 M 38 為一對成年男女與一女孩的合葬墓 (27)。這些變化反映的應是社會組織與家庭婚姻的改變。
2.埋葬次數分類:就是按照人們對屍骨的埋葬次數進行的分類,一般分為一次葬和二次葬兩種埋葬方式。
一次葬: 即對死者遺體一次性處理的埋葬方式。一次葬是中國史前時期最主要的埋葬方式,廣泛流行於華南、華北、東北、西北各地。
二次葬: 是對死者的屍體或遺骨進行兩次或兩次以上處理的埋葬方式。史前的二次葬主要流行於黃河流
域,在東北、華南的一些地方也有發現。二次葬依埋葬人數劃分,可分為單人二次葬、多人二次合葬和集體二次合葬三類。如在西安半坡 (28)和寶雞北首嶺(29)等遺址發現有單人二次葬,多是將骨骼大體按人體相應部位
擺放,也有的雜亂地堆成一堆,把頭骨放在最上面;在渭南史家、華縣元君廟等墓地發現有大量的多人二次合葬墓,每一墓穴中均疊放著數具到數十具人骨,骨骼多擺放成長方形的一堆,頭骨放在上面;在華陰橫陣 (30),
則流行集體二次合葬,即在一個大坑中,又挖若干小坑,每一小坑又集體合葬數具到數十具屍骨。此外,在華南的廣東曲江石峽遺址也發現有較多的二次葬,所不同的是多為單人葬 (31)。二次葬反映的可能是以下幾種葬俗:
A. 遷葬: 在史前時代,當一個氏族離開原居住地而遷往另外一個地方時,為了使所有死者能夠團聚而進行異地遷葬;或者為了使氏族中不同家族的死者能夠集中一處埋葬而在整理墓地時進行的同墓地遷葬。在陝西南鄭龍崗寺墓地共發現 423 座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墓葬,其中,有 23 座單人二次葬墓和 8 座多人二次合葬墓,還有 14 座雖有隨葬品、但無屍骨或僅有極少量人體殘骨的「空墓」 (32),當是同墓地遷葬的遺跡。石峽墓地的二次葬墓,均有兩套隨葬品,一套是遷來原一次葬的殘破陶器;另一套是第二次埋葬時又放入的,反映的也是遷葬的習俗。
B . 洗骨葬: 即將已埋葬多年的屍骨取出 , 用水洗涮後再次安葬。如在《梁書·顧憲之傳》記有衡陽土俗:「山民有病,輒雲先亡為禍,皆開冢剖棺,水洗枯骨,名為除祟。」清代普馬族人死「不論男女,俱埋於掌房之下常行走處。每日以滾水澆之,俟腐取出,以肉另埋,骨則洗凈,用緞帶盛之……跳舞,藏於家,三年乃
葬」(乾隆《開化府志》卷九)。這種葬俗主要是為了免遭死者的鬼魂作祟於活人,達到逢凶化吉的目的。
C . 再次葬: 即先把死者停放在一個地方,待肉體腐爛殆盡,再正式收骨埋入墓地。如《墨子·節葬》
雲:「楚之南有炎人國,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孝子。」三國時代的東沃沮人,「其葬作大木槨,長十餘丈,開一頭作戶。新死者皆假埋之,才使覆形,皮肉盡,乃取骨置槨中。舉家皆共一槨」(《三國志·魏書·東夷列傳》)。隋代的左人死之後,先瘞埋於村旁,「待二三十喪,總葬石窟」(《隋書·地理
志》)。採用這種葬俗的民族,都有一種普遍的信念,即認為人的血肉是人世間的,人死之後,等肉體腐朽,再將屍骨正式埋葬,死者才能進入鬼魂世界 (33)。
3 .屍體放置方式分類: 就是按照屍體在墓葬中的放置方式進行的分類。主要可以分為四種形式:
仰身直肢葬 具體是指面部向上、身體仰卧伸直、上肢垂直放於兩側的葬式。這種葬式是史前時代乃至以後各歷史時期葬俗中放置屍體的主要形式,普遍存在於各地考古學文化之中。
側身直肢葬 就是將屍體側卧伸直放置的葬式。史前時期的側身葬較為少見,僅在少數墓地發現有個別的例子。如青海柳灣半山類型墓地,共發現墓葬 257 座,其中側身直肢葬墓僅有兩座,因而可能是一種特殊的葬式。
俯身葬 就是面部向下或向兩側、身體俯卧伸直的葬式。這種葬式主要流行於長江下游的馬家濱文化中,在浙江嘉興縣馬家濱 (34)、江蘇吳縣草鞋山 (35)、常州圩墩 (36)等遺址發現200多座墓,絕大多數為俯身葬。長江中游大溪文化中也有一定數量的俯身葬 (37)。這種葬式在黃河流域發現較少,如在寶雞北首嶺遺址發掘清理出的 451 座墓葬中,俯身葬僅有 14 座。因此,一般認為黃河流域的這種葬式可能具有一些特殊含義,如可能是對非正常死亡或凶死者的一種處理方式。
屈肢葬 主要是指將屍體下肢向上捲曲的葬式。依屍體放置的姿態可分為仰身曲肢、側身曲肢、蹲踞葬等形式。根據有關民族學資料,屈肢是在人剛死之時用布帶、繩索之類將下肢向上捆紮所致 (38)。在史前時期曲肢葬比較集中地流行於甘青地區的馬家窯文化、長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和西遼河流域的小河沿文化中;在廣西南寧的貝丘遺址和甑皮岩遺址等也發現有蹲踞式曲肢葬;黃河中下游地區則少見。在春秋戰國時期,屈肢葬在秦人中仍較盛行,被認為是秦人葬俗在重要特徵之一。
關於曲肢葬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幾種解釋:
<1> 屈肢是按照人們休息或睡眠時的自然姿勢放置的,表示死者長眠不醒。如雲南獨龍族的安葬方式,就是依照人們生前面朝火塘側身屈肢的睡眠姿態 (39)。
<2> 屈肢狀頗像胎兒在母體中的姿勢,象徵著人死後又回到初始狀態中去,以企再生。如西藏珞巴族將死者屍體的雙手擺成彎曲狀,放在兩腮附近呈投胎狀,以求死者重新投胎 (40)。
<3> 捆綁死者,以防其作祟活人。如廣西壯族認為如果不這樣安置,死者的靈魂就會走出來對活人作祟,反之則會暗中保護家人的平安 (41)。
<4> 屈肢可縮小墓壙,以節省墓地和掘墓工時。
<5> 屈肢是仿生前的跪坐(跽坐)姿勢,是卑賤者侍奉尊長者之禮,也是奴婢執事的姿態。因而屈肢葬應是秦國奴隸的一種固定葬式 (42)。
<6> 肢體卷屈而卧即秦簡《日書》甲種中所說的「窟卧」。所謂「窟卧」當即捲曲而卧,為鬼之所惡,入葬時為防止鬼物侵擾,很自然地會根據生前習俗將屍體擺放成「窟卧」之狀。因此,屈肢葬實際上是秦人這免遭惡鬼侵害而採取的一種「避鬼之術」 (43)。
總之,屈肢葬俗一方面可能體現著文化上或地域上的特色,另一方面在不同文化中可能也具有不同的含意。
三、史前葬具分類
所謂葬具,是指殮藏屍骨的器具,包括「棺」和「槨」兩類。直接裝殮屍體的器具叫「棺」,俗稱棺材;圍砌或套在棺外的設施叫「槨」,亦稱外棺。從考古發現來看,葬具是史前埋葬習俗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最初,人死之後可能只是「厚衣之以薪」,用茅草裹屍了事;隨著社會的進步和葬俗的發展,「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周易·系辭下》),出現了真正的葬具。考古發現最早的葬具,是距今約 7000 左右年的新石器時代中晚期,到了龍山時代亦即銅石並用時代則比較流行。根據製作材料的不同,史前時代的葬具還可分為陶棺、木棺、石棺等幾類:
1 .陶棺: 指的是陶質葬具。陶棺出現在史前時期,中國古代文獻稱之為「瓦棺」,《禮記·檀弓》有「有虞氏瓦棺」的記敘。史前的陶棺,一般用實用生活器皿代用。常見的用作陶棺的器皿有陶瓮、陶缸、陶罐、尖底瓶、陶鼎、陶盆、陶缽等,尤以大型陶瓮作為葬具的現象較為多見,故常被統稱之為「瓮棺」。瓮棺葬較早出現並流行於黃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時期。在渭水流域及其鄰近地區,瓮棺主要用於盛殮嬰幼兒的屍骨,並常被埋葬在居住房屋的附近;這類瓮棺一般由一件陶瓮(或陶罐)和一件陶缽或陶盆扣合而成,盆或缽底一般打有小
孔。在洛陽、鄭州地區,瓮棺則有多種組合,其中以大型小口尖底瓶為葬具的瓮棺最具特色;這種瓮棺葬在王灣遺址第一期遺存中就發現了 43 座 (44)。在鄭州大河村遺址發現有不同時期的瓮棺 62 座,其中第四期的瓮棺葬中有兩座使用了尖底瓶、 38 座使用陶鼎為葬具 (45);這類葬具多用於埋葬嬰幼兒。在河南伊、洛河流域一帶相當於仰韶文化廟底溝期的文化遺存中,常發現一種用於成年人二次葬的大型陶缸,由於這種陶缸最早發現於伊川土門遺址 (46),故被稱為「伊川缸」。如在河南臨汝(今汝州)閻村遺址曾發現 11 座以底部有孔的陶缸作為葬具的「瓮棺葬」,其中有一件陶缸上繪有著名的「鸛魚石斧圖」 (47); 1993 ~ 1994 年,在河南汝州洪山廟遺址中,發現並清理了一座大型瓮棺合葬墓,墓為長方形,東西長約6.3米,南北寬 3.5 米,深 0.3 ~ 0.36 米;墓內排列有序地放置著 136 件瓮棺,瓮棺均為大口、直壁、平底的陶缸,缸上有半球形器蓋相扣,缸和蓋的口沿下均對稱地裝有鳥喙狀鈕,為上下捆綁之用;陶缸上多繪有彩畫,除了一些裝飾性的圖案外,還有人物、動物、植物、生產工具、日月等 (48)。這種「伊川缸」均發現於墓葬之中,應是專為埋葬死者而燒制的葬具。
一般認為,瓮棺葬是仰韶文化時期對夭折幼兒通行的葬俗,多葬於居住區,也有葬於氏族墓地的。一則由於死者尚未成年、不被視為氏族成員而不得埋入氏族墓地,二則基於「靈魂觀念」及「親子之情」而把幼兒葬於健在的親人附近,並在葬具上鑿出小孔以供弱小靈魂出入,便於得到照應。成人瓮棺葬則多被解釋為對特殊身份或凶死者的處理,如閻村繪有「鸛魚石斧圖」的陶缸,有的學者認為可能是部落酋長的葬具 (49);也可能反映了某些地域或文化的葬俗特色。
2 .石棺: 是用石材壘砌而成的葬具,主要流行於中國西北、東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和青銅器時代;在西南地區四川川西高原、西藏的藏東高山峽谷和雲南滇西北橫斷山高山峽谷區的青銅時代乃至更晚時期也有石棺分布 (50)。中國有關石棺的最早記載,見於《史記·秦本紀》:「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而報,得石棺。」但考古發現,早在仰韶文化時期,就已有了石棺的雛形。如陝西華縣元君廟墓地 M 458 的長方形墓穴四周二層台上,堆放三至四層礫石,厚約 20 厘米,形成石棺(槨) (51);龍山時代的陝西神木石峁墓地多使用石棺,其結構是在墓坑底和四周襯鋪石板,上面再蓋石板而成棺材狀 (52);在甘肅景泰縣張家台馬家窯文化半山類型墓地中,清理出 11 座石棺墓 (53)。東北地區最早的石棺墓見於紅山文化,在遼寧牛河梁的積石冢群中,每座積石冢內,一般都埋葬有數十人,分別依各自的身份而被安置在大小各異的、用石板拼對而成的長方形石棺中,棺上再覆以石塊構成一座積石冢的整體;一般石棺長約 1.5 米、寬約 0.5 米,最大的石棺長寬各約 3.5 米 (54)。紅山文化的石棺是迄今發現時代最早的石棺墓例。此外,在東北地區屬青銅時代的西團山文化、夏家店上層等文化中也發現有較多的石棺葬,一般認為是中國古代邊地民族的一種葬俗。
3 .木棺槨: 木棺或木槨,就是指用木材製作的葬具。木質葬具是中國古代最主要的葬具類型,廣泛分布於各地並流行於各個時代,而其淵源則可追溯到新石器時代。史前時代的木質葬具主要流行於黃河流域,在長江下游崧澤文化中晚期以及良渚文化中也有少量發現。迄今考古發現最早的木棺雛形是仰韶文化時期半坡遺址的墓葬 M 152 ,在該墓穴四壁曾發現有木板痕跡,但不見底板和蓋板 (55)。及至龍山時代,晉西南陶寺墓地的大中型墓葬中一般都發現有木棺痕跡 (56)。黃河下游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一些大墓中也曾發現有木質葬具,如大汶口墓地的 M 10 ,墓底有二層台,根據遺跡推測應有用圓木卧疊構成的「井」字形木槨,並另有棺類葬具 (57)。山東龍山文化大型墓葬中則普遍發現有木質葬具,如在諸城呈子遺址中,占總數 5.7 %的大型墓葬均有木質葬具;泗水尹家城發現一座有槨有棺的大墓;臨朐西朱封發現一座有重槨一棺的大墓 (58)。目前發現木棺數量最多的是黃河上游甘青地區的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是青海柳灣墓地。如在柳灣墓地共清理了半山類型墓葬 257 座,廣泛使用木質葬具;馬廠類型墓葬 872 座,其中 729 座墓有木質葬具,占總數的 83.6 %;齊家文化墓葬 366 座,其中有木質葬具的 288 座,占總數的 78.7 % (59)。
甘青地區史前文化的葬具多用松柏類樹干製成,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梯形木棺 即一頭大一頭小呈梯形的木棺,見於馬廠類型墓葬。棺的四壁由半圓木或木板圍拼而成,棺板表面未經刨光,均保留原來的劈裂面,有的還有樹皮的痕跡;四角的接合採用穿榫法,即邊壁挖槽、端壁作榫、緊密合縫;有的棺上有蓋。木棺大小不一,大者如 M 571 長 2.26 米、寬 0.74 ~ 0.94 米;小者如 M 459 長 1.1 米、寬 0.36 米;一般木棺長約 2. 米、寬 0.4 ~ 0.6 米,如 M 432 長 2.3 米、前擋寬為 0.6 米、後擋寬 0.3 米、高 0.6 米。
吊頭木棺 與梯形木棺相似,唯兩壁板伸出擋板約 0.1 ~ 0.3 米,伸出擋板的部分被稱之為「吊頭」。木棺四角接合法與梯形木棺相似,也採用穿榫法。吊頭木棺主要發現於馬廠和半山類型墓葬中,半山類型墓葬的吊頭木棺一般長約 2 米、寬 0.4 ~ 0.7 米;馬廠類型墓葬的相對較大,如 M 1060 的木棺長 4 米、寬1.24 米、吊頭長 0.2 米,常被用於多人合葬墓。
長方形木棺 整體呈長方形,有底有蓋。其結構是:棺蓋上和棺底下各置 2 ~ 3 道等距離的小木板(每條小木板寬約 4 ~ 8 厘米),棺兩側壁外各豎置 2 ~ 3 道與蓋、底同等距離的木條,用穿榫法加以套合形成加固棺身的木框。木棺一般長約 2 米,最大者長可達 4 米。如 M 829 ,木棺保存較完好,長 2.2 米、寬 0.45 米、高 0.4 米;木框架豎木條長 0.48 米、寬 0.04 米,橫木板長 0.56 米、寬 0.06 ~ 0.08 米,卯眼徑 0.02 米。在馬廠墓地中,長方形木棺的數量最多,達 531 座,占木棺墓總數的 73 %左右。
獨木棺 形似獨木舟,即將一段圓木相對的兩面稍削平,然後將中部鑿空成船倉狀;獨木棺兩端多為平頭,齊家文化有少數削成弧形,有的棺上另置一棺蓋;一般長約 1.5 ~ 2 米,寬約 0.5 米。如馬廠遺址 M 558 的木棺長 1.74 、寬約 0.4 米。齊家文化墓葬中的獨木棺數量較多,可占木棺總數的 64 %,而馬廠類型僅佔3%左右。
墊板 是一種用一塊大木板或 2 ~ 3 塊小木板拼接成長方形的、用於放置屍體的葬具。墊板的長短因人而定,沒有固定的尺寸。如馬廠類型 M 1335 的墊板長約 1.5 、寬 0.46 米;齊家文化類型的 M 947 ,板長僅 0.6 、寬 0.28 米,為一兒童墓。在馬廠類型墓葬中,墊板發現較多,約占木棺總數23%;齊家文化類型墓葬中的墊板發現較少,僅占木棺總數的 5 %,且多為兒童墓使用。
此外,在陶寺墓地發現有橫斷面為梯形和平面呈「Ⅱ」形等的木棺。如 M 1650 的木棺痕跡橫斷面呈梯形的長方體,長 1.9 米、蓋板寬 0.5 米、底板寬 0.65 米、頭端高 0.56 米、足端高 0.37 米,其外還發現有束棺的麻繩; M 3106 的墓坑,平面略呈「工」字形,木棺的前後擋板均寬出兩側壁板而作「Ⅱ」形; M 3135 則在墓坑底處四角各立一圓木柱,四個角柱之間連以木板,形制較為特殊。
由上可見,木棺葬是黃河流域史前文化的一個顯著特徵,一方面在黃河上游地區普遍流行木棺葬,表現出地域文化的特色;另一方面,在黃河中、下游地區木棺主要發現於大、中型墓葬中,主要顯示的應是死者生前身
份、地位差異。
③ 平輿縣的文物古跡
名單介紹殷商摯國故城遺址(縣保)位於平輿縣城。東起文化館,西至烈士陵園,南到清河邊,北及永盛花園小區。始築於商代,並在先秦及以後歷代長期使用。沈子國故城遺址(省保)位於射橋鎮古城村,西周遺址。面積202萬平方米。為周文王第十子季載的封國。是中華沈氏的發源地。該遺址為中原地區保護較好的西周、春秋古城遺址之一。先秦汝墳故城遺址(縣保)又稱安成故城。位於老王崗鄉興旺店村委一帶,城垣呈梯形。是中原地區重要的先秦古城之一。據考證,《詩經》中《關雎》、《汝墳》等十一篇創作於此。故城南有安成世家豪族的塋地,號稱「十八冢」。陽城故城遺址(縣保)位於後劉鄉新集村一帶,城垣呈長方形。春秋時為楚所置。秦統一六國後,置陽城縣,屬陳郡。據考為中國首次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的鄉里。西漢時陽城改屬汝南郡。東漢初年裁並入汝陽,為世家袁安的庄宅。唐代在故城遺址上建陽城寺院,至民國仍有遺存。戰國韓古城遺址(縣保)位於後劉鄉韓古城村。是戰國時期楚國的重要軍事設施---壁壘遺址。東皇廟(縣保)位於縣城摯地大道中段東側。原名聖母廟,又名東塔寺,是一座始建於周代,道教與佛教兼容,具有悠久歷史的古廟。主要殿宇包括:聖母殿、文王殿、東皇閣、老君殿、羅漢殿、袁安祠、二龍祠、陳蕃祠等。寺廟設有諸多地方名人專祠。該寺廟多次毀於戰火,又歷代重修,今僅存東皇閣。洪山廟(縣保)位於後劉鄉洪山廟村,與上蔡白龜廟、淮陽太昊陵齊名,為「豫南三大古廟」之一。遠古名穀神廟,據考為商紂王之子殷洪大難餘生,自號「洪山隱居」(又名洪山道人)隱遁處。主要殿閣有:洪君殿、先王殿、玉皇閣、牛王宮、馬王殿、龍王殿、奶奶殿、閻王殿、天王殿、羅漢殿等。仙翁廟(縣保)位於東和店鎮仙翁廟村,是當地百姓為紀念為民驅魔看病的仙人費長房而建的廟宇。郭寺遺址(縣保)位於萬冢鄉郭寺村。建於隋代開皇元年。五代毀於兵火,宋代重修。主要殿閣有:佛祖殿、羅漢殿、文殊殿、普賢殿、觀音閣等建築。與射橋開元寺和附近的陽城寺院齊名,曾為汝東名寺。60年代初廢棄。東岡寺遺址位於老王崗鄉小崗村西。初為老子廟。東漢中期,人們「誦黃老之微詞,尚浮屠之仁祠」,因廟址濱鄰汝水鴻隙陂,為當時中原地區的重要漕道,建東崗寺,至唐代達到鼎盛。曾有佛祖殿、佛光殿、老子殿等殿堂十餘座,並有大面積寺田。清末廢於捻軍起義。回龍寺遺址位於老王崗鄉賈屯村。相傳是西漢時期人們為祈禱龍王回此休息、頤養天性而建,名龍社,又稱廻龍廟。東漢時期拓建佛教各殿閣,唐代達到鼎盛。主要殿宇為大雄寶殿、龍王殿等。白龍廟遺址位於老王崗鄉白龍王廟村。古為當地人民為祈求白龍造福鄉民而建造。宋代以後,廟內曾建玉皇大帝、土地、三奶奶諸殿閣,香火旺盛。建國後廢棄。玉皇廟遺址位於玉皇廟鄉玉皇廟村。原名為「光武廟」、「劉秀廟」,後名玉皇廟,是豫南地區著名的道教聖地。始建於東漢末期,歷代重修,60年代初廢棄。主要建築有玉皇閣、天師觀、劉秀殿、賈娘娘祠等,其中以玉皇閣規模最大。廟灣鎮會館廟位於廟灣鎮北區。明代晉秦商人相地脈、卜吉凶,於鎮北鄰河處創立「山陝會館」。內設關帝殿、樂樓、天王殿、財神殿、灶君殿、馬王殿等。關帝殿氣勢恢弘,蔚為大觀。60年代,山陝會館廢棄,今存馬王殿和修復的「關帝殿」及六塊明清碑刻。廟灣鎮東岳廟又名東王廟,位於廟灣鎮東區。建於宋代,明時重修。供奉齊天大帝、東王黃飛虎、太上老君、南天老母、西天老母像。南端有一口古井,井上建有供奉姜子牙的廟舍。該廟60年代廢棄,90年代初有信徒重修,但形制較小。陳蕃祠遺址又名「陳公祠」,位於射橋鎮西關。是東漢末期為奠念名重當朝的太傅陳蕃而建。陳蕃晚年因「黨錮之爭」,被宦官勢力殺害,被朱震密葬於此,附近有古稱「古冢十二座」的陳蕃後裔墓葬。祠內主要殿堂有:陳公堂、朱震祠、黃浮祠、陳逸祠、范滂祠等,歷代修葺。近代祠堂毀於兵火。張令公祠又名張令公廟,位於射橋鎮古城南。張令公,即漢代平輿縣令張熹,字季智,桂陽郡臨武縣(今湖南衡陽市)人。張熹為官清廉,愛民如子,深得百姓擁戴。因天大旱而焚身求雨,當地百姓立祠紀念。歷史上曾屢毀屢修,60年代廢棄。90年代初當地信徒籌建祠舍數間,恢復祭拜儀式。董孝子祠遺址位於射橋鎮古城村東南,與仙女廟毗鄰。董孝子即董永,西漢時期寓居汝南,為著名孝子,因賣身葬父感動世人。並與美麗賢淑、擅長紡織的玉貞姑娘產生了忠貞不渝的愛情,後世神化為董永和七仙女的傳說。當地百姓為紀念董永的孝行,在其故居上建董孝子祠。近代毀於兵火。織機廟遺址又名仙女廟,位於射橋鎮古城村東南,是紀念漢代汝南孝子董永及其妻七仙女的廟宇。據考證為晉代修建,主要殿堂有:孝子祠、玉女殿(又稱七仙女殿)、織機房、月圓堂等殿閣。射橋壺仙觀遺址位於射橋鎮古城村西南,是古人祭祀懸壺濟世的壺公和弟子仙翁費長房的觀閣。門題「懸壺濟世」。東漢時汝南郡治在今射橋鎮古城村一帶,這里盛傳神仙壺公和弟子費長房救死扶傷、惠濟黎民、鞭笞百鬼、驅使社公的傳說。晉代,當地人們建造殿堂兩座,一座為「壺公祠」,一座為「仙翁觀」,各具殿舍五間,合稱「壺仙觀」。生死祠遺址又名「范張廟」、「雞黍廟」,位於射橋鎮古城村南。是當地群眾為紀念張元伯、范巨卿、郅君章、殷子微生友、死友之情而建。祠中建生友堂、死友堂,謳歌人間信義真情。民國初年,毀於兵火。四賢觀遺址位於射橋鎮古城村南。據考證,為東漢末年劉備、關羽、張飛、趙雲四賢罹難闊別重逢之地,時稱「古城聚會」。後人為紀念四人古城聚會,在此建起「四賢觀」。主要殿堂有:趙雲祠、張飛祠、關公祠、劉備殿、四賢觀等。開元寺遺址位於射橋鎮中,是豫南地區唯一一座唐代名剎。該寺佔地500畝,並有大量寺田,規模宏大。建供奉釋加牟尼舍俐的佛塔和天王殿、普賢殿、文殊殿、觀音殿、地藏殿、佛賢殿、高僧殿、彌陀殿、佛光殿、藏經閣、三聖祠等大型殿宇。元、明、清曾置僧綱寺,為豫南的佛教中心。該寺60年代被毀,但明代重修的碑碣仍在。龍王廟(縣保)位於縣城東北十公里處,是一座千年古廟。該廟清代以前頗具規模,除分造六色神龍寶殿外,還建有禹王殿、玉皇殿、佛祖殿。每年三月十五日舉行廟會。抗日戰爭時期河南省立百泉鄉村師范學校遷移該廟,利用廟址擴建學校。今僅存青龍殿與《皇清重修龍王廟碑記》的殘碑一塊。射橋黌學又名「孔廟」,位於射橋鎮小學院內。始建於明泰昌年間,主要建築有大成殿、東西廡聖跡殿、詩禮堂、崇聖祠等,近代毀廢。現僅存詩禮堂。該殿堂為明清時縣科庠生科舉後舉行尊孔授儀的場所,對宣傳封建文化有一定的影響。現存詩禮堂系清代重修,整個建築保護完整。普照寺秀公戒師和尚塔(省保)又名普照寺塔,位於李屯鄉普照寺村西,系金代高僧秀公戒師和尚的墓塔。普照寺原名崇林寺,始建於唐代,毀於清咸豐十年,現僅存一塔。該塔建於金明昌五年(1194年),高14米,共7級,為密檐式磚砌塔,結構嚴謹,雕刻精美,是豫南地區唯一一座金塔。
④ 平輿還有什麼好玩的地方
殷商摯國故城遺址(縣保) 位於平輿縣城。東起文化館,西至烈士陵園,南到清河邊,北及永盛花園小區。始築於商代,並在先秦及以後歷代長期使用。
沈子國故城遺址(省保) 位於射橋鎮古城村,西周遺址。面積202萬平方米。為周文王第十子季載的封國。是中華沈氏的發源地。該遺址為中原地區保護較好的西周、春秋古城遺址之一。
先秦汝墳故城遺址(縣保) 又稱安成故城。位於老王崗鄉興旺店村委一帶,城垣呈梯形。是中原地區重要的先秦古城之一。據考證,《詩經》中《關雎》、《汝墳》等十一篇創作於此。故城南有安成世家豪族的塋地,號稱「十八冢」。
陽城故城遺址(縣保) 位於後劉鄉新集村一帶,城垣呈長方形。春秋時為楚所置。秦統一六國後,置陽城縣,屬陳郡。據考為中國首次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的鄉里。西漢時陽城改屬汝南郡。東漢初年裁並入汝陽,為世家袁安的庄宅。唐代在故城遺址上建陽城寺院,至民國仍有遺存。
戰國韓古城遺址(縣保) 位於後劉鄉韓古城村。是戰國時期楚國的重要軍事設施---壁壘遺址。
東皇廟(縣保) 位於縣城摯地大道中段東側。原名聖母廟,又名東塔寺,是一座始建於周代,道教與佛教兼容,具有悠久歷史的古廟。主要殿宇包括:聖母殿、文王殿、東皇閣、老君殿、羅漢殿、袁安祠、二龍祠、陳蕃祠等。寺廟設有諸多地方名人專祠。該寺廟多次毀於戰火,又歷代重修,今僅存東皇閣。
洪山廟(縣保) 位於後劉鄉洪山廟村,與上蔡白龜廟、淮陽太昊陵齊名,為「豫南三大古廟」之一。遠古名穀神廟,據考為商紂王之子殷洪大難餘生,自號「洪山隱居」(又名洪山道人)隱遁處。主要殿閣有:洪君殿、先王殿、玉皇閣、牛王宮、馬王殿、龍王殿、奶奶殿、閻王殿、天王殿、羅漢殿等。
仙翁廟(縣保) 位於東和店鎮仙翁廟村,是當地百姓為紀念為民驅魔看病的仙人費長房而建的廟宇。
郭寺遺址(縣保) 位於萬冢鄉郭寺村。建於隋代開皇元年。五代毀於兵火,宋代重修。主要殿閣有:佛祖殿、羅漢殿、文殊殿、普賢殿、觀音閣等建築。與射橋開元寺和附近的陽城寺院齊名,曾為汝東名寺。60年代初廢棄。
東岡寺遺址 位於老王崗鄉小崗村西。初為老子廟。東漢中期,人們「誦黃老之微詞,尚浮屠之仁祠」,因廟址濱鄰汝水鴻隙陂,為當時中原地區的重要漕道,建東崗寺,至唐代達到鼎盛。曾有佛祖殿、佛光殿、老子殿等殿堂十餘座,並有大面積寺田。清末廢於捻軍起義。
回龍寺遺址 位於老王崗鄉賈屯村。相傳是西漢時期人們為祈禱龍王回此休息、頤養天性而建,名龍社,又稱廻龍廟。東漢時期拓建佛教各殿閣,唐代達到鼎盛。主要殿宇為大雄寶殿、龍王殿等。
白龍廟遺址 位於老王崗鄉白龍王廟村。古為當地人民為祈求白龍造福鄉民而建造。宋代以後,廟內曾建玉皇大帝、土地、三奶奶諸殿閣,香火旺盛。建國後廢棄。
玉皇廟遺址 位於玉皇廟鄉玉皇廟村。原名為「光武廟」、「劉秀廟」,後名玉皇廟,是豫南地區著名的道教聖地。始建於東漢末期,歷代重修,60年代初廢棄。主要建築有玉皇閣、天師觀、劉秀殿、賈娘娘祠等,其中以玉皇閣規模最大。
廟灣鎮會館廟 位於廟灣鎮北區。明代晉秦商人相地脈、卜吉凶,於鎮北鄰河處創立「山陝會館」。內設關帝殿、樂樓、天王殿、財神殿、灶君殿、馬王殿等。關帝殿氣勢恢弘,蔚為大觀。60年代,山陝會館廢棄,今存馬王殿和修復的「關帝殿」及六塊明清碑刻。
廟灣鎮東岳廟 又名東王廟,位於廟灣鎮東區。建於宋代,明時重修。供奉齊天大帝、東王黃飛虎、太上老君、南天老母、西天老母像。南端有一口古井,井上建有供奉姜子牙的廟舍。該廟60年代廢棄,90年代初有信徒重修,但形制較小。
陳蕃祠遺址 又名「陳公祠」,位於射橋鎮西關。是東漢末期為奠念名重當朝的太傅陳蕃而建。陳蕃晚年因「黨錮之爭」,被宦官勢力殺害,被朱震密葬於此,附近有古稱「古冢十二座」的陳蕃後裔墓葬。祠內主要殿堂有:陳公堂、朱震祠、黃浮祠、陳逸祠、范滂祠等,歷代修葺。近代祠堂毀於兵火。
張令公祠 又名張令公廟,位於射橋鎮古城南。張令公,即漢代平輿縣令張熹,字季智,桂陽郡臨武縣(今湖南衡陽市)人。張熹為官清廉,愛民如子,深得百姓擁戴。因天大旱而焚身求雨,當地百姓立祠紀念。歷史上曾屢毀屢修,60年代廢棄。90年代初當地信徒籌建祠舍數間,恢復祭拜儀式。
董孝子祠遺址 位於射橋鎮古城村東南,與仙女廟毗鄰。董孝子即董永,西漢時期寓居汝南,為著名孝子,因賣身葬父感動世人。並與美麗賢淑、擅長紡織的玉貞姑娘產生了忠貞不渝的愛情,後世神化為董永和七仙女的傳說。當地百姓為紀念董永的孝行,在其故居上建董孝子祠。近代毀於兵火。
織機廟遺址 又名仙女廟,位於射橋鎮古城村東南,是紀念漢代汝南孝子董永及其妻七仙女的廟宇。據考證為晉代修建,主要殿堂有:孝子祠、玉女殿(又稱七仙女殿)、織機房、月圓堂等殿閣。
射橋壺仙觀遺址 位於射橋鎮古城村西南,是古人祭祀懸壺濟世的壺公和弟子仙翁費長房的觀閣。門題「懸壺濟世」。東漢時汝南郡治在今射橋鎮古城村一帶,這里盛傳神仙壺公和弟子費長房救死扶傷、惠濟黎民、鞭笞百鬼、驅使社公的傳說。晉代,當地人們建造殿堂兩座,一座為「壺公祠」,一座為「仙翁觀」,各具殿舍五間,合稱「壺仙觀」。
生死祠遺址 又名「范張廟」、「雞黍廟」,位於射橋鎮古城村南。是當地群眾為紀念張元伯、范巨卿、郅君章、殷子微生友、死友之情而建。祠中建生友堂、死友堂,謳歌人間信義真情。民國初年,毀於兵火。
四賢觀遺址 位於射橋鎮古城村南。據考證,為東漢末年劉備、關羽、張飛、趙雲四賢罹難闊別重逢之地,時稱「古城聚會」。後人為紀念四人古城聚會,在此建起「四賢觀」。主要殿堂有:趙雲祠、張飛祠、關公祠、劉備殿、四賢觀等。
開元寺遺址 位於射橋鎮中,是豫南地區唯一一座唐代名剎。該寺佔地500畝,並有大量寺田,規模宏大。建供奉釋加牟尼舍俐的佛塔和天王殿、普賢殿、文殊殿、觀音殿、地藏殿、佛賢殿、高僧殿、彌陀殿、佛光殿、藏經閣、三聖祠等大型殿宇。元、明、清曾置僧綱寺,為豫南的佛教中心。該寺60年代被毀,但明代重修的碑碣仍在。
龍王廟(縣保) 位於縣城東北十公里處,是一座千年古廟。該廟清代以前頗具規模,除分造六色神龍寶殿外,還建有禹王殿、玉皇殿、佛祖殿。每年三月十五日舉行廟會。抗日戰爭時期河南省立百泉鄉村師范學校遷移該廟,利用廟址擴建學校。今僅存青龍殿與《皇清重修龍王廟碑記》的殘碑一塊。
射橋黌學 又名「孔廟」,位於射橋鎮小學院內。始建於明泰昌年間,主要建築有大成殿、東西廡聖跡殿、詩禮堂、崇聖祠等,近代毀廢。現僅存詩禮堂。該殿堂為明清時縣科庠生科舉後舉行尊孔授儀的場所,對宣傳封建文化有一定的影響。現存詩禮堂系清代重修,整個建築保護完整。
普照寺秀公戒師和尚塔(省保) 又名普照寺塔,位於李屯鄉普照寺村西,系金代高僧秀公戒師和尚的墓塔。普照寺原名崇林寺,始建於唐代,毀於清咸豐十年,現僅存一塔。該塔建於金明昌五年(1194年),高14米,共7級,為密檐式磚砌塔,結構嚴謹,雕刻精美,是豫南地區唯一一座金塔。
⑤ 中國古代文物古跡哪個省最多
當然是山西了,毋庸置疑。
山西的文物古跡有270處,遠遠高於排在第二的河南(專189處),曾經建都最屬多的陝西排在了第四位138處。
山西的古建築,尤其是木構建築,只是元代之前的,就足足是整個日本的1.3倍,比如山西朔州的釋迦塔,大同的華嚴寺,都是建成於遼代,純木結構、無釘無鉚。最大關帝廟,最早後土祠,最高木結構塔,最大皇家宗祠,最完整明代古城,都在山西。
現存的保存完好的宋、金之前的古建築,山西佔全國的75%,再加上元代的,接近80%。中國現存最古老的木構建築是唐朝建築,舉國僅存4座,都在山西。古建築總共加起來,有4萬多處,因此也被人們譽為「中國古代建築博物館」。
⑥ 石河鎮的概況
石河鎮位於天門市西北部,全鎮國土面積133平方公里,總人口5.8萬人。轄1個居委會、36個村委會:石河、龍王、界牌、竹寺、劉方嶺、復興場、董巷、土城、西河、東河、牌嶺、唐李、盧嶺、胡壋、夏新、唐店、磚廟、段場、江店、周嘴、汪嘴、易嘴、李嘴、諸葛、張巷、孫沖、石廟、姚嶺、吳劉、蔡嶺、洪山廟、東虹、花垸、吳嶺、楊嶺、東橋。
石河鎮是天門著名的「三鄉寶地」:它是天門「文化之鄉」,舉世聞名的石家河文化發祥地;新時器時代聚落遺址的發現,佑證了長江與黃河文化同為中華民族文明起源;西周土城遺址文物的發掘代表父系氏族形成的標志。它是天門「魚米之鄉」,傳統的農業強鎮,7.2萬畝耕地,2.3萬畝水面,1.9萬畝生態林,形成了優質稻、畜禽、水產、楊樹和水生蔬菜五大特色產業,年產糧食過億斤,素有「荊楚糧倉」美譽。它是天門「紅色之鄉」,曾是革命時期天門縣委所在地,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賀龍等同志戰斗生活過的地方,鎮區烈士陵園是天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如今的石河秉承「開明、包容、擔責、實干」石河精神,堅持「四化」同步發展,正在著力打造「四張新名片」,奮力爭當全市鎮域經濟發展的排頭兵。「華豐模式」的培育與做強,其智能農業產業園的打造與建設,正引領石河由農業大鎮向現代化農業業強鎮的跨越。石家河文化遺址開發啟動,旅遊公路的形成、護城河的開挖、文化廣場的建成,一個底蘊豐富的文化旅遊古鎮正噴發出新的青春活力。1.5公里石河大道高標准升級改造,石段路和建鎮街兩個示範街的建成,啟動了天京和天佛兩線改道、東河和西河兩河景觀式的治理、華豐社村一體化新型社區建設如火如荼,一個天門後花園、宜居宜業生態新鎮初具規模。機械製造、建築建材、米業加工、服裝生產等工業版塊的形成,佔地500畝的李嘴工業園和佔地100畝的界牌農產品加工園即將開展「四通一平」,一個財富的沃土、投資的平台正虛位以待,一個更具實力、更具魅力、更具活力的新型工業強鎮正在奮力崛起。
⑦ 長沙周邊有哪些水邊的野炊地點
長沙市內沒有野炊燒烤場啦,長沙唯一的一個地方可以用地圖查詢:長沙博愛野回炊樂園。那裡可以答,可以帶東西,自己搞的。我朋友去過一個地方,石燕湖,還可以的,景色還不錯,還有玩的地方,可以讓你們找回童真, 前天剛去過,確實不錯,那裡還有漂流呢,足夠玩一天了,而且消費不是很高,很適合。
⑧ 棺槨發展史
棺槨葬是指把屍體裝入棺槨再行埋葬的一種葬制。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早期,人們在處理屍體時是不用棺槨的。如中原地區在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時期,埋葬死者一般是以在氏族的公共墓地內挖長方豎穴土坑來直接埋葬死者。也許是為了長期持久的保存屍體,以表達對死者的懷念之情,人們開始以器護屍,於是便有了棺槨,並隨著時代的進步,逐漸形成了一套系統的棺槨制度。棺槨制度作為古代埋葬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我們研究古代禮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人類是從什麼時間開始使用棺來埋葬死者的?歷史文獻中沒有明確的記載。不過,從浩繁的典籍中我們仍可以找到一些蛛絲螞跡。《說文》釋匛:「棺也,從匚,久聲。」 匛字以久為聲,取長久之義。《白虎通•崩甍》雲:「匛之為言究也,久也,久不復變也。」從字形上看出,匛最早只是一種很簡單的方形葬具,古字並不從木,說明最早的棺並不是木棺。但從字義上去理解,我們也可以看出棺或柩的本義也是在於保存屍體能夠長久。另外據《禮記•檀弓上》記載:「有虞氏瓦棺,夏後氏堲周,殷人棺槨,周人牆置翣。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後氏之墍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這里的瓦棺,與「有虞氏尚陶」的註解是相吻合的。「堲周」,就是用火烤墓壙的四周,「火熟曰堲,燒土冶以周於棺也。或謂之土周。」或是為了防潮的目的,對墓壙的加工處理。在上海青浦福泉山良渚文化遺址中,曾發現有在墓擴口上面或墓旁周圍堆積紅燒土塊的現象(見《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1991年,94頁),或可稱得上是目前發現「堲周」的最早的實例。但從考古發現的夏文化遺存來看,在被公認為夏文化的二里頭文化墓葬資料中,並沒有發現這種「堲周」的跡象。文獻記載與考古資料不相符,這是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現象。「殷人棺槨」,考古材料證明已是不爭的事實。周人牆置翣,《說文》釋翣:「棺羽飾也。天子八,諸侯七,大夫四,士二下垂。」說明它是棺槨裝飾的一種,再加上以長殤、中殤、下殤、無服之殤來定規定使用的葬具,以標等級,說明周代的喪葬禮儀在經過史前以及夏商的發展之後,更為繁文委曲,並且制度化。
以上的文獻資料,至少給我們提供了以下信息:這說明在木棺之前,除去那些大量的無棺的土坑葬之外,還有瓦棺的存在。葬具從無到有,及其形態的差異,一方面受到當時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另一方面也受人們的觀念形態的支配。尤其是木質葬具和石棺的出現,說明當時人們對死者屍體保存意識的強化。同時也可以看出,棺槨的從無到有,是伴隨著禮儀制度而漸走向成熟的。
一、新石器時代的瓮棺葬
所謂瓮棺葬,就是用瓮、缸等作為工具的一種埋葬形式。中原地區考古所見的瓮棺葬,證明了《禮記》所言瓦棺的存在。不過,瓦棺的時代還可能更早。在中原地區最早的瓮棺葬發現於裴李崗文化的舞陽賈湖遺址,可以確認為瓮棺葬的共32座。賈湖墓地的瓮棺葬大多散亂的分布在居址之中,作為瓮棺的葬具的有罐、罐形鼎、甑、劃紋盆等,上面一般扣置敞口缽、斂口缽、三足缽等,均是用來埋葬未成年的幼兒,這也許是出於對幼兒的特別關愛之故。埋葬採用立置的方式埋入地下,地面上露出一部分。[1] 從目前來看,裴李崗文化時期,瓮棺葬並沒有形成一種流行的葬俗,在其他遺址中尚未發現有瓮棺葬。到了仰韶文化時期,這種葬俗才流行起來,並成為仰韶文化埋葬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特色。
仰韶文化的瓮棺葬分幼兒瓮棺葬和成人瓮棺葬兩種。在大河村仰韶文化第四期,共清理出瓮棺葬137座[2]。埋葬的均為早夭的嬰兒。可見,這些瓮棺主要的用途是用來埋葬死去的嬰幼兒的,它一種特殊的葬具。這些瓮棺中,大多是用一件葬具,如用陶鼎、罐、盆、缸等作葬具,以陶鼎作葬具的最多。用2件葬具的,則是兩件器物相扣合,如大口尖底瓶與鼎扣合、大口尖底瓶與豆扣合、大口尖底瓶與缽扣合、鼎與鼎扣合、罐與罐扣合、罐與缸扣合缸與缸扣合等。這些瓮棺葬大多埋在圓形坑內,也有少量埋在橢圓形坑內,墓坑較小,僅能放下瓮棺葬具。瓮棺的放置,有豎立、斜置和橫放三種形式。一般情況下是尖底瓶橫置於坑中,單件的鼎、缸、罐等則多豎放在坑中,兩件器物相扣合的,橫放的比較多。
類似的瓮棺葬在淅川下王崗、鄭州西山、鄭州後王莊、洛陽王灣、長葛石固等仰韶文化遺址中均有發現。這種處理小孩屍體的方法,與裴李崗文化有別。仰韶文化的小孩瓮棺葬集中埋在成人墓之間或房基附近,而裴李崗文化的墓葬,成人墓區內不見兒童墓。
成人瓮棺在仰韶文化遺址中並不是普遍使用,而是出現於特定的區域。它是仰韶文化閻村類型所盛行的一種葬俗。在這類型的墓葬中, 瓮棺葬既用於兒童,也用於成人。有一種被稱為伊川缸的葬具,屬於大型的瓮棺。以這種瓮棺作為成人葬具,具有地方的特色。因為它是在豫中地區如伊川土門、臨汝閻村、汝州中山寨、魯山邱公城等遺址發現的,而且是首先發現於伊川土門,故以伊川缸名之。這種缸直筒深腹,平底,有蓋,腹部和上腹部有3個鳥喙狀扳,便於捆梆。缸底有一圓孔,系燒制陶缸前戳穿的,是死者靈魂出入的地方。伊川缸中,最為著名的如在臨汝閻村出土的鸛魚石斧圖陶缸,這是迄今發現最大的一幅原始社會時期的彩陶畫[3]。陶畫的內容,一組為鸛叼魚;一組為帶柄的石斧。鸛昂首挺立,正在叼食一條大魚。右側的石斧,捆梆在一個豎立的木棒上端。鸛鳥、魚、石斧三者之間含義深刻,似在極力表現某種觀念或社會背景。在出土伊川缸的遺址中,尤以汝州洪山廟最為引人注目。洪山廟遺址[4]位於汝河北岸的Ⅲ級台地上,高出周圍地面1.5米~3米。在這里考古發掘最重大的收獲是M1大型瓮棺葬合葬墓。M1是一個東西長6.3米,南北寬3.5米的墓坑,坑內發現136件大口直壁缸,且不說尚有部分被破壞掉。如果加上被破壞掉的那部分,瓮棺會更多。這136個瓮棺中,均為二次埋葬,頭骨置於缸的中央,盆骨、四肢骨豎直靠在頭骨周圍,肋骨脊椎骨等置於底部。除絕大部分為成人瓮棺外,也有少量的兒單瓮棺。一百多個瓮棺合葬在一起,按當時的生活環境和人口規模,是十分了不起的,這里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公共墓地,有著集體二次葬的習俗,且是用瓮棺埋葬。在一個二十多平方米的墓坑內,埋葬一百多個瓮棺,而且瓮棺均是按照一定秩序擺放。自南向北分為13排。瓮棺絕大部分是為死者二次遷葬而專門燒制的。這個墓地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墓地,同一氏族的人死後,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集體進行二次葬。然而這只是在洪山廟發現的一座合葬墓,因為這里的遺址破壞較為嚴重,已無法識辨其本來的面目。不過可以肯定,這里之前肯定會有類似M1的墓葬。
除此之外,洪山廟瓮棺上的彩陶圖案也是一大特色,成為仰韶文化埋葬習俗中的一個亮點。M1出土的瓮棺葬具,能夠復原的近50件,其中40件為彩陶,這些彩陶的圖案基本上不重樣。彩陶圖案的內容有男根紋、裸體人、人形紋、人手等人物圖案;還有鸛、鳥、魚、龜、鹿、蜥蜴、貝殼等動物;樹枝、樹葉紋、勾葉紋、植物根系紋等植物圖案;以及石斧、木耜、木耒梳等生產、生活用具圖案。通過這些圖案我們可以透視當時居民的觀念和信仰。所以說,不僅是它所表現的喪葬制度,它的物化的內容,各種器物組成的葬具,葬具之上富於思想文化內涵的圖案,其本身就是早期禮制的一條重要線索。如其中的男根圖的出現。洪山廟M1瓮棺葬中有4座瓮棺繪或塑出男性生殖器圖案。如W39:1陶缸上彩繪一人,現僅存下身,其小腹用泥條塑一男性生殖器,生殖器粗大,顯然是要刻意描繪的,中間還刻有較長的凹槽,表示尿道口。又如W10:1缸,其上用棕彩繪出上下對稱的兩個生殖器,生殖器的龜頭經過誇張處理。而且,繪或塑出男根圖案的瓮棺,除一座因人骨保存較少無法進行性別鑒定外,其餘3座均為成年女性墓。其年齡在20—35歲之間。這絕非出自偶然,應當是人們祈求生殖的具體表現。說明當時已經普遍存在著生殖崇拜的習俗,並由此制約和影響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時,也可以看出遠古人類對生殖現象的理解已有了很大的進步,由早期的女性崇拜向男性崇拜轉化。事實上,除洪山廟以外的中原其他地區,這一時期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陶祖或石祖。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根據唯物主義的觀點,歷史中的決定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但是生產的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人類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因此,由生殖崇拜所引申的一系列行為意識自然會上升到禮制的高度,左右人們的行動。
再如洪山廟遺址中的金鳥負日圖陶缸,圖中間繪一大鳥,背負一巨大的日輪,左右兩側各立一隻鳥,引頸張口,兩腿向後傾斜,似乎是在極力阻止中間大鳥的前進。這幅圖的寓意我們留下了許多討論的空間,但金鳥負日本身卻表現出了人們對太陽的崇拜。在廟底溝類型中,金鳥負日的圖案、鳥紋是主要的裝飾母題之一。古人以形象的手法表達出對周圍世界、對天體的認識。
因此,從這種意義上說,仰韶文化瓮棺葬中的葬具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它的埋葬環境、墓主以及彩繪或堆塑圖案一起,表達了當時人們對死亡、對生育、對自然界的認識,是一定社會意識和社會制度的反映,並形成了固定的習俗。
中原龍山文化時期的瓮棺葬一般是用於幼兒的埋葬。瓮棺葬具主要是深腹平底罐,還有少量的瓮、鼎、釜等。深腹平底罐多為夾砂灰陶,束頸,深腹外鼓,小平底,飾繩紋、籃紋和方格紋。多為兩罐相扣或在罐的口部覆一缽或盆。如淅川下王崗龍山文化遺存中,發現52座墓葬,其中有24座為瓮棺葬,均以陶罐作葬具,有的扣以鼎、碗、缽、器蓋;少數以瓮作葬具,其上扣以罐或瓮[5]。不過,在中原龍山文化時期,瓮棺葬遠沒有仰韶文化時期盛行,而且不是幼兒的唯一埋葬方式,在瓮棺葬的同時,有些幼兒和成人一樣使用土坑墓。龍山文化以後,在中原地區則很少發現瓮棺葬的實例。
總的來說,對瓮棺的認識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在中原地區,瓮棺葬一般適用於幼兒;是埋葬死去的幼兒時普遍使用的一種埋葬習俗。然而在閻村類型卻出現了成人瓮棺葬,成人瓮棺葬均為二次葬。
2.幼兒瓮棺葬的葬具一般是日常使用的陶器,只有極少數為特製的葬具。閻村類型的成人瓮棺葬為專門燒制的陶缸。瓮棺的底部一般鑽有小孔,作為死者靈魂出入的地方。
3.無論是幼兒瓮棺葬或是成人瓮棺葬,隨葬品一般較少,多則幾件,少則一件,或沒有隨葬品。
4.瓮棺作為一種特殊的葬具,它的使用從新石器時代早期,一直延續到新石器時代的晚期。它的出現與後期的石棺、木棺具有共同的信仰和觀念,即靈魂不滅。
二、木棺的起源
根據《禮記》關於「殷人棺槨」的記載,過去一般認為木棺的出現是在殷商時期。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表明,在仰韶文化時期,中原地區已較早出現了木棺。孟津妯娌遺址仰韶墓地的一座墓葬內置單棺,即是較為典型的一例。使用木棺的這座墓葬,也是妯娌遺址仰韶墓地中最大的一座墓葬,位於墓地西南邊緣,墓坑長5.15米,寬4.05米,面積20.86平方米。底部有生土二層台,內置單槨,內葬一青年男性,死者手臂還套有象牙箍[6]。無獨有偶。早在半坡遺址的發掘中,在M152長方形豎穴墓中,就發現了清晰的木棺痕,死者是一名三四歲的女孩。棺板由長短不一的木板組成,接榫方法不太清楚,棺外有因葬具而形成的熟土二層台[7]。寶雞北首嶺仰韶文化墓地中一些死者的身上有板灰和席子的印痕,龍崗寺遺址有的墓葬也有用木板作葬具的。另外,在元君廟墓地M458[8],發現有用礫石砌成的「石棺」,死者系一老年男子。以棺作為葬具,在當時還是較為罕見的。半坡遺址的女孩木棺葬,隨葬品達6件之多,其中在兩件缽內還盛著粟粒,女孩身上還佩戴著一件青白色玉墜,還有138顆骨珠和3個石球。妯娌遺址的大型墓葬,不僅規模大,而且死者手臂上還套有象牙箍,這都在暗示著享用木棺是一種非常優厚的待遇,是對死者的一種特殊處理方式。木棺的出現,是遠古人類在處理死者屍體上一次大的飛躍,雖然在當時還不普遍,但它對後世的影響是巨大的。中國幾千年來一直盛行的埋葬制度的棺槨制度,它的淵源便可追及於此。
中原龍山文化的墓葬發現不多,絕大部分仍是沿襲裴李崗文化以來的土坑葬,除小兒瓮棺外,很少發現有使用葬具的痕跡。然而,在陶寺墓地,卻發現了大量木棺墓。「棺的式樣較多,似乎尚未定形。使用榫卯結構的長方盒形木棺已經出現;從另外一些棺的結構看,系在墓坑裝配,實與後來木槨的構築法近似。如簡報中所報道,有的墓底用燒土、陶片砸成硬面,棺周鋪炭渣,或為積石炭之濫觴。棺蓋上覆麻類編織物,兩側垂至棺底,頗似商周時期的棺飾。棺內底板上鋪麻類編織物,屍骨周身裹以不同顏色的平紋織物,其上又覆蓋麻類編織物多層,從中也不難看到商周殮衾制度的淵源。至於在棺前高案置奠的習俗,則由此時歷經商周漢晉,延續數千年。」[9]整個墓地分為大、中、小三個類型。大型墓均使用木棺,棺內撒有紅色硃砂,並且有鼉鼓、特磬、玉鉞、石鉞等大型禮器隨葬;中型墓有部分使用木棺,有的棺內撒硃砂,但也有的墓不見板灰痕跡。小型墓則大多沒有木質葬具[10]。另在陝西神木石峁龍山文化墓葬中,也發現了不少有棺墓,隨葬品有玉璋、玉鉞、玉璧等。可見,棺在出現的早期就已具備了禮的部分內涵,具有別貴賤、定等級的意義,在中原地區只有少數的大中型墓才可能擁有,一般的小型墓則基本不見。
所謂槨,就是棺外套的大棺。所以人們往往棺槨並稱。棺的出現,同樣是為了更長時間地保護屍體的需要,不僅要有棺,而且棺之外還要層層套疊。棺外所套的大棺稱為槨,棺內所嵌的小棺稱為櫘,貼身之棺又稱為櫬。《說文》:「槨,葬有木槨也。從木郭,郭亦聲。」「櫘,棺櫝也。從木,慧聲。」「櫬,棺也。從木,親聲。」段玉裁註:「木槨者,以木為之,周於棺,如城之有郭也。櫝,櫃也,棺之小者,故謂之棺櫝。」目前,這種在棺外套有槨的棺槨形式,在中原地區的史前文化中尚未發現實例。在山東大汶口文化中,卻發現有棺槨並存的現象。如在鄒縣野店大汶口文化墓葬中,M51不僅有木棺,而且在棺外還有「井」字形槨,為中華古代內棺外槨制度的祖型[11]。
在偃師二里頭遺址,考古發現了屬於夏代的木製棺槨葬具。如在位於二里頭2號中心殿堂北部發現的一座大墓,是二里頭遺址發現的20多座墓葬中最大者[12]。這座長方形的豎穴土坑墓,墓口東西長5.20-5.35米,南北寬4.25米,墓深6.10米。遺憾的是因早期被盜,墓內的遺物只剩下硃砂、漆皮、蚌飾片、塗朱陶龍頭、一具裝入紅漆木匣內的狗骨架。但從種種跡象表明,大墓是使用漆棺作為葬具的。在二里頭發現的另外6座較大型的墓,有3座保存較好,均發現有朱漆棺殘皮,墓底鋪有硃砂,硃砂下面還鋪有席子。其中一座在墓坑中還挖有棺室,棺室底部鋪有硃砂[13]。不難看出,這些墓葬與其他中小型墓葬相比,存在著嚴格的等級差異,墓的主人當屬奴隸主貴族。尤其是位於2號中心殿堂北部的大墓,它所處的位置,以及它的規模,都是其他墓葬望塵莫及的。
商代是普遍使用棺槨的時期。《禮記•檀弓上》載「殷人棺槨」,鄭玄註:「殷人上梓」,是說殷人多用梓類木材造棺。在鄭州商城發現的墓葬中,銅器墓多有棺槨的痕跡。如1955年在鄭州白家莊發現的一批商代墓中,有3座為銅器墓,均有棺槨痕,墓底鋪有硃砂[14]。1956-1965年間在鄭州銘功路一帶發掘的4座銅器墓中,M146、M148、M2墓底均鋪有一層硃砂,有棺槨痕[15]。1982年在鄭州北二七路發現的3座銅器墓,其中1、2號墓墓底鋪硃砂,有棺板灰痕跡[16]。
在安陽殷墟,我們發現棺槨已普遍使用於大中小型墓葬。在著名的武官村大墓,在墓室中部有木槨,槨用整木做成,四周與墓壁中間用夯土填平,成為二層台,槨內有棺,棺木已無存[17]。殷墟婦好墓是一座大型的王室墓葬,為商王武丁之妻婦好的墓葬。墓內有木槨,槨內有棺,棺表面有多層黑紅相間的漆皮,漆皮上還有一層較粗的麻布,麻布外面又有一層薄絹。這座非常講究的墓葬,可以作為商王室棺槨墓的代表[18]。在殷墟西區、大司空村和小屯附近發現的大量的小型墓中,同樣使用木棺葬具,只不過墓葬的規模和隨葬品與王陵內的大墓相比,差別懸殊。有一些墓是使用席子一類的編織物作為葬具。殷墟西區是一處族墓地,木棺都是長方匣形,兩端大小高低相同。棺上一般塗有紅、黃色漆,少數棺上有彩繪。除了一般的木棺葬外,有些墓葬還發現木棺外有槨,在棺槨上面常鋪有席子或以彩繪的畫幔一類的編織物覆蓋。從以上考古資料分析,在商代後期棺槨的形制已經完備,並普遍使用於墓葬之中。
周代不僅因襲了商代的棺槨形制,以木製棺槨作為主要的葬具,而且在商代的基礎上,更加完備,形成了一整套嚴格的棺槨制度。據文獻記載,周代的棺槨制度有嚴格的等級。但關於具體的制度,文獻記載各有不同。如《禮記•檀弓上》記載:「天子之棺四重」,鄭玄註:「諸公三重,諸侯兩重,大夫一重,士不重。」而《莊子•雜篇•天子》則雲:「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荀子•禮論》說:「天子棺槨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目前西周王陵尚未發現。周天子的墓葬是否使用四重棺我們不得而知。但從發現的諸侯王的墓葬來看,基本上是符合鄭玄所注的棺槨制度。在三門峽虢國墓地,考古工作者發現了M2001和M2009兩座屬於虢國國君的墓葬。其中M2001系一代國君虢季的墓葬,M2009據出土銅器銘文分析為國國君虢仲的墓葬。這兩座墓葬均使用了重棺單槨[19]。如果依鄭玄「諸侯兩重,大夫一重,士不重」的注釋,單棺為不重,一棺一槨為一重,兩棺一槨為兩重,可以理解為諸侯「二棺一槨」,大夫「一棺一槨」,「士單棺」,這樣考古發現的虢國棺槨制度正符合《禮記》的記載。另外,在虢國墓地第一次發掘的 M1052號墓,據其內出土的「虢太子徒戈」,知其為太子墓,太子使用的是重槨單棺[20],大體上亦符合「諸侯兩重」的葬制。而發掘的M2011,是一座九鼎墓,墓中隨葬的一件銅斧上鑄有「太子車斧」銘文,同樣是一座太子墓[21],使用的是單棺單棺,與「諸侯兩重」的葬制不合。
從平頂山應國墓地的情況來看,應國墓地M1據出土的五鼎六簋的組合推測,屬於大夫一級的墓葬,其所使用的葬具為單棺單棺[22];M95是另一座應國貴族墓葬,同樣為單棺單棺[23]。應國墓地是具有族墳墓特徵的公墓區,葬具大多為單棺單棺,表明這里正是一處應國貴族的墓地。盡管還沒有發現諸侯王的墓葬,但從大量的貴族墓來看,是符合西周的棺槨制度的。
東周時期,禮崩樂壞,反映在棺槨制度上,並不是全按照周禮來使用棺槨葬具。一般的大型墓,也就是在貴族墓中多出現兩棺一槨的葬制。而在中小型墓葬中,多為一棺一槨或有棺無槨,這是中小貴族或平民階層所普遍使用的葬具。僅極個別的中型墓內使用兩棺一槨。如1983年在東周王城東牆外發掘的18座中小型東周墓葬,1座為兩棺一槨,8座為單棺單棺,7座單棺無槨,另有一座洞室墓,內置單棺。其中的一座重棺單棺墓,是在槨室內並列兩具棺木,為夫妻合葬墓。[24] 1975年在東周王城北牆外清理的一座春秋晚期墓,是一座與申伯氏或申之伯氏有關的貴族墓,使用的葬具為兩棺一槨[25]。在淅川下寺發掘的楚國貴族墓地,其中的M1、M2、M3,均系楚國貴族的墓地,葬具都使用了兩棺一槨。當然,在大量發掘的東周墓葬內,有棺無槨和無棺無槨的小型墓仍占絕大多數。
此外,在戰國時期,還出現了以土、磚代替木槨的新形式。在一些中小型墓內,出現了橫穴式的土洞室墓,這種土洞,代替了木質的槨,或者不用橫穴土洞,而用空心磚築成槨室,以代替木槨。以土、磚代替木槨,是一種簡省,從此創造出了另一種簡便的墓葬制度。
從棺槨的起源和發展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棺槨從出現之初,就具有區別貴賤和等級的功能,從史前時期的對死者的特殊禮遇,到殷商時代在貴族階層中普遍的使用,最後在周代在宗法制度下形成了一套十分完備的棺槨制度。棺槨制度的起源與發展,是我們了解先秦時期社會演進的一面鏡子,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原古代禮制從起源走向成熟的過程
⑨ 什麼是缸棺 知道的話介紹一下歷史背景
檢舉 棺槨葬是指把屍體裝入棺槨再行埋葬的一種葬制。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早期,人們在處理屍體時是不用棺槨的。如中原地區在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時期,埋葬死者一般是以在氏族的公共墓地內挖長方豎穴土坑來直接埋葬死者。也許是為了長期持久的保存屍體,以表達對死者的懷念之情,人們開始以器護屍,於是便有了棺槨,並隨著時代的進步,逐漸形成了一套系統的棺槨制度。棺槨制度作為古代埋葬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我們研究古代禮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人類是從什麼時間開始使用棺來埋葬死者的?歷史文獻中沒有明確的記載。不過,從浩繁的典籍中我們仍可以找到一些蛛絲螞跡。《說文》釋匛:「棺也,從匚,久聲。」 匛字以久為聲,取長久之義。《白虎通•崩甍》雲:「匛之為言究也,久也,久不復變也。」從字形上看出,匛最早只是一種很簡單的方形葬具,古字並不從木,說明最早的棺並不是木棺。但從字義上去理解,我們也可以看出棺或柩的本義也是在於保存屍體能夠長久。另外據《禮記•檀弓上》記載:「有虞氏瓦棺,夏後氏堲周,殷人棺槨,周人牆置翣。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後氏之墍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這里的瓦棺,與「有虞氏尚陶」的註解是相吻合的。「堲周」,就是用火烤墓壙的四周,「火熟曰堲,燒土冶以周於棺也。或謂之土周。」或是為了防潮的目的,對墓壙的加工處理。在上海青浦福泉山良渚文化遺址中,曾發現有在墓擴口上面或墓旁周圍堆積紅燒土塊的現象(見《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1991年,94頁),或可稱得上是目前發現「堲周」的最早的實例。但從考古發現的夏文化遺存來看,在被公認為夏文化的二里頭文化墓葬資料中,並沒有發現這種「堲周」的跡象。文獻記載與考古資料不相符,這是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現象。「殷人棺槨」,考古材料證明已是不爭的事實。周人牆置翣,《說文》釋翣:「棺羽飾也。天子八,諸侯七,大夫四,士二下垂。」說明它是棺槨裝飾的一種,再加上以長殤、中殤、下殤、無服之殤來定規定使用的葬具,以標等級,說明周代的喪葬禮儀在經過史前以及夏商的發展之後,更為繁文委曲,並且制度化。
以上的文獻資料,至少給我們提供了以下信息:這說明在木棺之前,除去那些大量的無棺的土坑葬之外,還有瓦棺的存在。葬具從無到有,及其形態的差異,一方面受到當時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另一方面也受人們的觀念形態的支配。尤其是木質葬具和石棺的出現,說明當時人們對死者屍體保存意識的強化。同時也可以看出,棺槨的從無到有,是伴隨著禮儀制度而漸走向成熟的。
一、新石器時代的瓮棺葬
所謂瓮棺葬,就是用瓮、缸等作為工具的一種埋葬形式。中原地區考古所見的瓮棺葬,證明了《禮記》所言瓦棺的存在。不過,瓦棺的時代還可能更早。在中原地區最早的瓮棺葬發現於裴李崗文化的舞陽賈湖遺址,可以確認為瓮棺葬的共32座。賈湖墓地的瓮棺葬大多散亂的分布在居址之中,作為瓮棺的葬具的有罐、罐形鼎、甑、劃紋盆等,上面一般扣置敞口缽、斂口缽、三足缽等,均是用來埋葬未成年的幼兒,這也許是出於對幼兒的特別關愛之故。埋葬採用立置的方式埋入地下,地面上露出一部分。[1] 從目前來看,裴李崗文化時期,瓮棺葬並沒有形成一種流行的葬俗,在其他遺址中尚未發現有瓮棺葬。到了仰韶文化時期,這種葬俗才流行起來,並成為仰韶文化埋葬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特色。
仰韶文化的瓮棺葬分幼兒瓮棺葬和成人瓮棺葬兩種。在大河村仰韶文化第四期,共清理出瓮棺葬137座[2]。埋葬的均為早夭的嬰兒。可見,這些瓮棺主要的用途是用來埋葬死去的嬰幼兒的,它一種特殊的葬具。這些瓮棺中,大多是用一件葬具,如用陶鼎、罐、盆、缸等作葬具,以陶鼎作葬具的最多。用2件葬具的,則是兩件器物相扣合,如大口尖底瓶與鼎扣合、大口尖底瓶與豆扣合、大口尖底瓶與缽扣合、鼎與鼎扣合、罐與罐扣合、罐與缸扣合缸與缸扣合等。這些瓮棺葬大多埋在圓形坑內,也有少量埋在橢圓形坑內,墓坑較小,僅能放下瓮棺葬具。瓮棺的放置,有豎立、斜置和橫放三種形式。一般情況下是尖底瓶橫置於坑中,單件的鼎、缸、罐等則多豎放在坑中,兩件器物相扣合的,橫放的比較多。
類似的瓮棺葬在淅川下王崗、鄭州西山、鄭州後王莊、洛陽王灣、長葛石固等仰韶文化遺址中均有發現。這種處理小孩屍體的方法,與裴李崗文化有別。仰韶文化的小孩瓮棺葬集中埋在成人墓之間或房基附近,而裴李崗文化的墓葬,成人墓區內不見兒童墓。
成人瓮棺在仰韶文化遺址中並不是普遍使用,而是出現於特定的區域。它是仰韶文化閻村類型所盛行的一種葬俗。在這類型的墓葬中, 瓮棺葬既用於兒童,也用於成人。有一種被稱為伊川缸的葬具,屬於大型的瓮棺。以這種瓮棺作為成人葬具,具有地方的特色。因為它是在豫中地區如伊川土門、臨汝閻村、汝州中山寨、魯山邱公城等遺址發現的,而且是首先發現於伊川土門,故以伊川缸名之。這種缸直筒深腹,平底,有蓋,腹部和上腹部有3個鳥喙狀扳,便於捆梆。缸底有一圓孔,系燒制陶缸前戳穿的,是死者靈魂出入的地方。伊川缸中,最為著名的如在臨汝閻村出土的鸛魚石斧圖陶缸,這是迄今發現最大的一幅原始社會時期的彩陶畫[3]。陶畫的內容,一組為鸛叼魚;一組為帶柄的石斧。鸛昂首挺立,正在叼食一條大魚。右側的石斧,捆梆在一個豎立的木棒上端。鸛鳥、魚、石斧三者之間含義深刻,似在極力表現某種觀念或社會背景。在出土伊川缸的遺址中,尤以汝州洪山廟最為引人注目。洪山廟遺址[4]位於汝河北岸的Ⅲ級台地上,高出周圍地面1.5米~3米。在這里考古發掘最重大的收獲是M1大型瓮棺葬合葬墓。M1是一個東西長6.3米,南北寬3.5米的墓坑,坑內發現136件大口直壁缸,且不說尚有部分被破壞掉。如果加上被破壞掉的那部分,瓮棺會更多。這136個瓮棺中,均為二次埋葬,頭骨置於缸的中央,盆骨、四肢骨豎直靠在頭骨周圍,肋骨脊椎骨等置於底部。除絕大部分為成人瓮棺外,也有少量的兒單瓮棺。一百多個瓮棺合葬在一起,按當時的生活環境和人口規模,是十分了不起的,這里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公共墓地,有著集體二次葬的習俗,且是用瓮棺埋葬。在一個二十多平方米的墓坑內,埋葬一百多個瓮棺,而且瓮棺均是按照一定秩序擺放。自南向北分為13排。瓮棺絕大部分是為死者二次遷葬而專門燒制的。這個墓地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墓地,同一氏族的人死後,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集體進行二次葬。然而這只是在洪山廟發現的一座合葬墓,因為這里的遺址破壞較為嚴重,已無法識辨其本來的面目。不過可以肯定,這里之前肯定會有類似M1的墓葬。
除此之外,洪山廟瓮棺上的彩陶圖案也是一大特色,成為仰韶文化埋葬習俗中的一個亮點。M1出土的瓮棺葬具,能夠復原的近50件,其中40件為彩陶,這些彩陶的圖案基本上不重樣。彩陶圖案的內容有男根紋、裸體人、人形紋、人手等人物圖案;還有鸛、鳥、魚、龜、鹿、蜥蜴、貝殼等動物;樹枝、樹葉紋、勾葉紋、植物根系紋等植物圖案;以及石斧、木耜、木耒梳等生產、生活用具圖案。通過這些圖案我們可以透視當時居民的觀念和信仰。所以說,不僅是它所表現的喪葬制度,它的物化的內容,各種器物組成的葬具,葬具之上富於思想文化內涵的圖案,其本身就是早期禮制的一條重要線索。如其中的男根圖的出現。洪山廟M1瓮棺葬中有4座瓮棺繪或塑出男性生殖器圖案。如W39:1陶缸上彩繪一人,現僅存下身,其小腹用泥條塑一男性生殖器,生殖器粗大,顯然是要刻意描繪的,中間還刻有較長的凹槽,表示尿道口。又如W10:1缸,其上用棕彩繪出上下對稱的兩個生殖器,生殖器的龜頭經過誇張處理。而且,繪或塑出男根圖案的瓮棺,除一座因人骨保存較少無法進行性別鑒定外,其餘3座均為成年女性墓。其年齡在20—35歲之間。這絕非出自偶然,應當是人們祈求生殖的具體表現。說明當時已經普遍存在著生殖崇拜的習俗,並由此制約和影響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時,也可以看出遠古人類對生殖現象的理解已有了很大的進步,由早期的女性崇拜向男性崇拜轉化。事實上,除洪山廟以外的中原其他地區,這一時期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陶祖或石祖。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根據唯物主義的觀點,歷史中的決定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但是生產的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人類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因此,由生殖崇拜所引申的一系列行為意識自然會上升到禮制的高度,左右人們的行動。
再如洪山廟遺址中的金鳥負日圖陶缸,圖中間繪一大鳥,背負一巨大的日輪,左右兩側各立一隻鳥,引頸張口,兩腿向後傾斜,似乎是在極力阻止中間大鳥的前進。這幅圖的寓意我們留下了許多討論的空間,但金鳥負日本身卻表現出了人們對太陽的崇拜。在廟底溝類型中,金鳥負日的圖案、鳥紋是主要的裝飾母題之一。古人以形象的手法表達出對周圍世界、對天體的認識。
因此,從這種意義上說,仰韶文化瓮棺葬中的葬具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它的埋葬環境、墓主以及彩繪或堆塑圖案一起,表達了當時人們對死亡、對生育、對自然界的認識,是一定社會意識和社會制度的反映,並形成了固定的習俗。
中原龍山文化時期的瓮棺葬一般是用於幼兒的埋葬。瓮棺葬具主要是深腹平底罐,還有少量的瓮、鼎、釜等。深腹平底罐多為夾砂灰陶,束頸,深腹外鼓,小平底,飾繩紋、籃紋和方格紋。多為兩罐相扣或在罐的口部覆一缽或盆。如淅川下王崗龍山文化遺存中,發現52座墓葬,其中有24座為瓮棺葬,均以陶罐作葬具,有的扣以鼎、碗、缽、器蓋;少數以瓮作葬具,其上扣以罐或瓮[5]。不過,在中原龍山文化時期,瓮棺葬遠沒有仰韶文化時期盛行,而且不是幼兒的唯一埋葬方式,在瓮棺葬的同時,有些幼兒和成人一樣使用土坑墓。龍山文化以後,在中原地區則很少發現瓮棺葬的實例。
總的來說,對瓮棺的認識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在中原地區,瓮棺葬一般適用於幼兒;是埋葬死去的幼兒時普遍使用的一種埋葬習俗。然而在閻村類型卻出現了成人瓮棺葬,成人瓮棺葬均為二次葬。
2.幼兒瓮棺葬的葬具一般是日常使用的陶器,只有極少數為特製的葬具。閻村類型的成人瓮棺葬為專門燒制的陶缸。瓮棺的底部一般鑽有小孔,作為死者靈魂出入的地方。
3.無論是幼兒瓮棺葬或是成人瓮棺葬,隨葬品一般較少,多則幾件,少則一件,或沒有隨葬品。
4.瓮棺作為一種特殊的葬具,它的使用從新石器時代早期,一直延續到新石器時代的晚期。它的出現與後期的石棺、木棺具有共同的信仰和觀念,即靈魂不滅。
二、木棺的起源
根據《禮記》關於「殷人棺槨」的記載,過去一般認為木棺的出現是在殷商時期。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表明,在仰韶文化時期,中原地區已較早出現了木棺。孟津妯娌遺址仰韶墓地的一座墓葬內置單棺,即是較為典型的一例。使用木棺的這座墓葬,也是妯娌遺址仰韶墓地中最大的一座墓葬,位於墓地西南邊緣,墓坑長5.15米,寬4.05米,面積20.86平方米。底部有生土二層台,內置單槨,內葬一青年男性,死者手臂還套有象牙箍[6]。無獨有偶。早在半坡遺址的發掘中,在M152長方形豎穴墓中,就發現了清晰的木棺痕,死者是一名三四歲的女孩。棺板由長短不一的木板組成,接榫方法不太清楚,棺外有因葬具而形成的熟土二層台[7]。寶雞北首嶺仰韶文化墓地中一些死者的身上有板灰和席子的印痕,龍崗寺遺址有的墓葬也有用木板作葬具的。另外,在元君廟墓地M458[8],發現有用礫石砌成的「石棺」,死者系一老年男子。以棺作為葬具,在當時還是較為罕見的。半坡遺址的女孩木棺葬,隨葬品達6件之多,其中在兩件缽內還盛著粟粒,女孩身上還佩戴著一件青白色玉墜,還有138顆骨珠和3個石球。妯娌遺址的大型墓葬,不僅規模大,而且死者手臂上還套有象牙箍,這都在暗示著享用木棺是一種非常優厚的待遇,是對死者的一種特殊處理方式。木棺的出現,是遠古人類在處理死者屍體上一次大的飛躍,雖然在當時還不普遍,但它對後世的影響是巨大的。中國幾千年來一直盛行的埋葬制度的棺槨制度,它的淵源便可追及於此。
中原龍山文化的墓葬發現不多,絕大部分仍是沿襲裴李崗文化以來的土坑葬,除小兒瓮棺外,很少發現有使用葬具的痕跡。然而,在陶寺墓地,卻發現了大量木棺墓。「棺的式樣較多,似乎尚未定形。使用榫卯結構的長方盒形木棺已經出現;從另外一些棺的結構看,系在墓坑裝配,實與後來木槨的構築法近似。如簡報中所報道,有的墓底用燒土、陶片砸成硬面,棺周鋪炭渣,或為積石炭之濫觴。棺蓋上覆麻類編織物,兩側垂至棺底,頗似商周時期的棺飾。棺內底板上鋪麻類編織物,屍骨周身裹以不同顏色的平紋織物,其上又覆蓋麻類編織物多層,從中也不難看到商周殮衾制度的淵源。至於在棺前高案置奠的習俗,則由此時歷經商周漢晉,延續數千年。」[9]整個墓地分為大、中、小三個類型。大型墓均使用木棺,棺內撒有紅色硃砂,並且有鼉鼓、特磬、玉鉞、石鉞等大型禮器隨葬;中型墓有部分使用木棺,有的棺內撒硃砂,但也有的墓不見板灰痕跡。小型墓則大多沒有木質葬具[10]。另在陝西神木石峁龍山文化墓葬中,也發現了不少有棺墓,隨葬品有玉璋、玉鉞、玉璧等。可見,棺在出現的早期就已具備了禮的部分內涵,具有別貴賤、定等級的意義,在中原地區只有少數的大中型墓才可能擁有,一般的小型墓則基本不見。
所謂槨,就是棺外套的大棺。所以人們往往棺槨並稱。棺的出現,同樣是為了更長時間地保護屍體的需要,不僅要有棺,而且棺之外還要層層套疊。棺外所套的大棺稱為槨,棺內所嵌的小棺稱為櫘,貼身之棺又稱為櫬。《說文》:「槨,葬有木槨也。從木郭,郭亦聲。」「櫘,棺櫝也。從木,慧聲。」「櫬,棺也。從木,親聲。」段玉裁註:「木槨者,以木為之,周於棺,如城之有郭也。櫝,櫃也,棺之小者,故謂之棺櫝。」目前,這種在棺外套有槨的棺槨形式,在中原地區的史前文化中尚未發現實例。在山東大汶口文化中,卻發現有棺槨並存的現象。如在鄒縣野店大汶口文化墓葬中,M51不僅有木棺,而且在棺外還有「井」字形槨,為中華古代內棺外槨制度的祖型[11]。
在偃師二里頭遺址,考古發現了屬於夏代的木製棺槨葬具。如在位於二里頭2號中心殿堂北部發現的一座大墓,是二里頭遺址發現的20多座墓葬中最大者[12]。這座長方形的豎穴土坑墓,墓口東西長5.20-5.35米,南北寬4.25米,墓深6.10米。遺憾的是因早期被盜,墓內的遺物只剩下硃砂、漆皮、蚌飾片、塗朱陶龍頭、一具裝入紅漆木匣內的狗骨架。但從種種跡象表明,大墓是使用漆棺作為葬具的。在二里頭發現的另外6座較大型的墓,有3座保存較好,均發現有朱漆棺殘皮,墓底鋪有硃砂,硃砂下面還鋪有席子。其中一座在墓坑中還挖有棺室,棺室底部鋪有硃砂[13]。不難看出,這些墓葬與其他中小型墓葬相比,存在著嚴格的等級差異,墓的主人當屬奴隸主貴族。尤其是位於2號中心殿堂北部的大墓,它所處的位置,以及它的規模,都是其他墓葬望塵莫及的。
商代是普遍使用棺槨的時期。《禮記•檀弓上》載「殷人棺槨」,鄭玄註:「殷人上梓」,是說殷人多用梓類木材造棺。在鄭州商城發現的墓葬中,銅器墓多有棺槨的痕跡。如1955年在鄭州白家莊發現的一批商代墓中,有3座為銅器墓,均有棺槨痕,墓底鋪有硃砂[14]。1956-1965年間在鄭州銘功路一帶發掘的4座銅器墓中,M146、M148、M2墓底均鋪有一層硃砂,有棺槨痕[15]。1982年在鄭州北二七路發現的3座銅器墓,其中1、2號墓墓底鋪硃砂,有棺板灰痕跡[16]。
在安陽殷墟,我們發現棺槨已普遍使用於大中小型墓葬。在著名的武官村大墓,在墓室中部有木槨,槨用整木做成,四周與墓壁中間用夯土填平,成為二層台,槨內有棺,棺木已無存[17]。殷墟婦好墓是一座大型的王室墓葬,為商王武丁之妻婦好的墓葬。墓內有木槨,槨內有棺,棺表面有多層黑紅相間的漆皮,漆皮上還有一層較粗的麻布,麻布外面又有一層薄絹。這座非常講究的墓葬,可以作為商王室棺槨墓的代表[18]。在殷墟西區、大司空村和小屯附近發現的大量的小型墓中,同樣使用木棺葬具,只不過墓葬的規模和隨葬品與王陵內的大墓相比,差別懸殊。有一些墓是使用席子一類的編織物作為葬具。殷墟西區是一處族墓地,木棺都是長方匣形,兩端大小高低相同。棺上一般塗有紅、黃色漆,少數棺上有彩繪。除了一般的木棺葬外,有些墓葬還發現木棺外有槨,在棺槨上面常鋪有席子或以彩繪的畫幔一類的編織物覆蓋。從以上考古資料分析,在商代後期棺槨的形制已經完備,並普遍使用於墓葬之中。
周代不僅因襲了商代的棺槨形制,以木製棺槨作為主要的葬具,而且在商代的基礎上,更加完備,形成了一整套嚴格的棺槨制度。據文獻記載,周代的棺槨制度有嚴格的等級。但關於具體的制度,文獻記載各有不同。如《禮記•檀弓上》記載:「天子之棺四重」,鄭玄註:「諸公三重,諸侯兩重,大夫一重,士不重。」而《莊子•雜篇•天子》則雲:「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荀子•禮論》說:「天子棺槨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目前西周王陵尚未發現。周天子的墓葬是否使用四重棺我們不得而知。但從發現的諸侯王的墓葬來看,基本上是符合鄭玄所注的棺槨制度。在三門峽虢國墓地,考古工作者發現了M2001和M2009兩座屬於虢國國君的墓葬。其中M2001系一代國君虢季的墓葬,M2009據出土銅器銘文分析為國國君虢仲的墓葬。這兩座墓葬均使用了重棺單槨[19]。如果依鄭玄「諸侯兩重,大夫一重,士不重」的注釋,單棺為不重,一棺一槨為一重,兩棺一槨為兩重,可以理解為諸侯「二棺一槨」,大夫「一棺一槨」,「士單棺」,這樣考古發現的虢國棺槨制度正符合《禮記》的記載。另外,在虢國墓地第一次發掘的 M1052號墓,據其內出土的「虢太子徒戈」,知其為太子墓,太子使用的是重槨單棺[20],大體上亦符合「諸侯兩重」的葬制。而發掘的M2011,是一座九鼎墓,墓中隨葬的一件銅斧上鑄有「太子車斧」銘文,同樣是一座太子墓[21],使用的是單棺單棺,與「諸侯兩重」的葬制不合。
從平頂山應國墓地的情況來看,應國墓地M1據出土的五鼎六簋的組合推測,屬於大夫一級的墓葬,其所使用的葬具為單棺單棺[22];M95是另一座應國貴族墓葬,同樣為單棺單棺[23]。應國墓地是具有族墳墓特徵的公墓區,葬具大多為單棺單棺,表明這里正是一處應國貴族的墓地。盡管還沒有發現諸侯王的墓葬,但從大量的貴族墓來看,是符合西周的棺槨制度的。
東周時期,禮崩樂壞,反映在棺槨制度上,並不是全按照周禮來使用棺槨葬具。一般的大型墓,也就是在貴族墓中多出現兩棺一槨的葬制。而在中小型墓葬中,多為一棺一槨或有棺無槨,這是中小貴族或平民階層所普遍使用的葬具。僅極個別的中型墓內使用兩棺一槨。如1983年在東周王城東牆外發掘的18座中小型東周墓葬,1座為兩棺一槨,8座為單棺單棺,7座單棺無槨,另有一座洞室墓,內置單棺。其中的一座重棺單棺墓,是在槨室內並列兩具棺木,為夫妻合葬墓。[24] 1975年在東周王城北牆外清理的一座春秋晚期墓,是一座與申伯氏或申之伯氏有關的貴族墓,使用的葬具為兩棺一槨[25]。在淅川下寺發掘的楚國貴族墓地,其中的M1、M2、M3,均系楚國貴族的墓地,葬具都使用了兩棺一槨。當然,在大量發掘的東周墓葬內,有棺無槨和無棺無槨的小型墓仍占絕大多數。
此外,在戰國時期,還出現了以土、磚代替木槨的新形式。在一些中小型墓內,出現了橫穴式的土洞室墓,這種土洞,代替了木質的槨,或者不用橫穴土洞,而用空心磚築成槨室,以代替木槨。以土、磚代替木槨,是一種簡省,從此創造出了另一種簡便的墓葬制度。
從棺槨的起源和發展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棺槨從出現之初,就具有區別貴賤和等級的功能,從史前時期的對死者的特殊禮遇,到殷商時代在貴族階層中普遍的使用,最後在周代在宗法制度下形成了一套十分完備的棺槨制度。棺槨制度的起源與發展,是我們了解先秦時期社會演進的一面鏡子,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原古代禮制從起源走向成熟的過程
⑩ 中國哪個省最多歷史文物古跡
河南地下文物全國第一,地上文物全國第二(地上文物陝西第一)
所以說:知中原者知中華
自1990年我國開始評選年度十大考古發現以來,地處中原的河南省已有24項名列其中,幾乎每年都有一至兩項考古發現入選,充分顯示了河南文物大省的地位。
有著「中國歷史天然博物館」之稱的河南省,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主要發祥地之一。夏商到宋金時期,河南長期處於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地帶,先後有20多個王朝在這里建都,是中國歷史上建都朝代最多、時間最長的省份,中國八大古都中,河南有其四。河南省文物部門不久前對全省文物資源進行的調查顯示,其地下埋藏的文物數量居中國之首,館藏文物高達140萬件,將近佔到全中國館藏文物的十分之一,並擁有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近百處。
河南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是各類文物遺存最多的省份之一。全省現存有價值的不可移動文物點30000餘處。全省現已查明的有價值的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造像等不可移動文物3萬余處,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各類可移動文物140多萬件。全省有1處世界文化遺產(即洛陽龍門石窟)、97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24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5000餘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有8座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和20座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鎮)。在中國八大古都中,河南占洛陽、開封、安陽、鄭州四座。河南文物數量多、分布廣、品類全、價值高、歷史跨度長,奠定了全國文物大省的堅實地位。
一、河南地下文物居全國之冠
河南地處中原,是中華民族發祥地之一。自夏商以降到宋金為止,這里長期是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因而河南地下埋藏文物的數量居於全國首位。河南地下文物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一是數量多,種類全。二是時間跨度大,時代相蟬聯。三是價值大,知名度高。四是分布地域廣,密度大。五是蘊藏文物特別豐富的古代大型遺址所佔比例大。
(一)史前遺址
河南先後發現舊石器地點和古人類化石地點50多處。其中靈寶營里、三門峽水磨溝和會興溝、澠池青山和任村、洛陽北窯、南召杏花山和小空山、安陽小南海、許昌靈井、舞陽大崗等,都是名滿全國的舊石器時代遺址,構成了中原地區舊石器時代完整的發展序列。尤其是南召猿人化石,其時代與周口店北京猿人相當。這里與陝西藍田猿人、湖北鄖縣和鄖西猿人出土地點相距不遠,證明古人類在豫鄂陝三省鄰接的廣大地區長期生活著。
以河南新鄭裴李崗遺址命名的裴李崗文化,距今約八千餘年,是我國著名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全省已發現120多處裴李崗文化遺址。其中舞陽賈湖出土的七孔骨笛和近似文字的甲骨契刻符號,以及人工栽培稻等,引起了國際學術界的轟動。
河南是仰韶文化的故鄉,該文化即是以澠池仰韶村遺址而命名的,那裡又是中國近代考古學的發軔之地。全省已發現同類遺址800餘處,諸如鄭州西山仰韶文化古城址、鄭州大河村和汝州洪山廟的彩陶、濮陽西水坡用蚌殼擺塑的龍虎圖案、淅川下王崗和鄧州八里崗數十間房基組成的連間長屋等,都是罕見的考古大發現。
河南發現龍山文化遺址1000多處,其中包括登封王城崗、淮陽平糧台、郾城郝家台、輝縣孟庄和新密古城寨等多處龍山文化城址,還有鑄造青銅器和原始文字的遺存發現,為探索中國古代文明起源和尋找早期夏文化提供了無可替代的實物資料。
(二)帝王都城
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夏商周斷代工程中的夏商部分都在河南。夏都中的絕大多數,如陽城(今登封)、陽翟(今禹州)、帝丘(今濮陽)、斟鄩(今偃師)、原(今濟源)、老丘(今開封縣)等均在河南。其中登封王城崗、禹州瓦店、偃師二里頭等遺址經過考古發掘,都屬於夏代王都。
商都大多也在河南,其中偃師商城、鄭州商城、安陽殷墟經過多年考古發掘,均為商代王都。近年在安陽殷墟洹北一帶發現大型城垣,更有重大學術價值。
西周雖都陝西,但在洛陽修建陪都成周,成為控制東方的重鎮。並在河南分封了蔡(今上蔡)、管(今鄭州)、衛(今淇縣)、陳(今淮陽)、宋(今商丘)、許(今許昌)、杞(今杞縣)、應(今平頂山)、房(今遂平)、虢(今三門峽)、申(今南陽)、息(今息縣)、黃(今潢川)等一大批諸侯國。平王東遷,洛陽遂為東周王都。而各諸侯國都邑也日漸擴充。到了戰國時期,宜陽(今宜陽)、陽翟(今禹州)、韓(今新鄭)均曾作過韓國都城,大梁(今開封)為魏國都城,中牟(今鶴壁)曾為趙國都城,陳(今淮陽)曾為楚國都城,如今在河南保留的周代城址尚有30多座。
在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時期,歷經30多個統一的或地方割據的王朝,其中有二十餘個在河南建都。在中國的八大古都中,河南占其四,即洛陽、開封、安陽、鄭州。國務院公布的102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中,河南有8座,即洛陽、開封、安陽、南陽、商丘、鄭州、浚縣、濮陽。
(三)考古發掘
我省文物工作者認真貫徹「既有利於文物保護,又有利於基本建設」、「重點保護,重點發掘」的兩重兩利原則,認真開展文物鑽探和考古發掘工作,揭示了許多重要的遺跡現象,展示了河南地區古代社會的發展進程,填補了許多歷史空白,為我國的文物考古事業做出了較大的貢獻。僅在自1990年以來國家文物局通過考古專家組和《中國文物報》評選的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中,我省就有殷墟160號墓、三門峽上村嶺周代虢國墓、隋唐洛陽城應天門東闕遺址、殷墟花園庄商代甲骨窖藏、三門峽上村嶺西周虢仲墓、永城芒山漢梁王陵、丹江口水庫楚國貴族墓、洛陽北宋衙署庭院遺址、鄧州八里崗新石器時代聚落遺址、輝縣孟庄遺址、永城漢梁孝王寢園、鄭州西山仰韶文化遺址、鄭州小雙橋商代遺址、孟津妯娌新石器時代遺址、平頂山應國墓地、偃師商城內城、新鄭鄭韓故城鄭國祭祀遺址、新安小浪底水庫東漢漕運基址、焦作府城商代早期遺址、新密古城寨龍山時代古城、寶豐清涼寺汝官窯遺址、禹州神垕鈞官窯遺址、鄭州大師故夏代城址、偃師二里頭宮殿區遺址等24項考古成果入選,數量居全國各省首位。另外,殷墟宮殿基址和160號墓、清涼寺宋汝官窯址和蠻子營汝窯瓷器窖藏獲「七五」期間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永城漢梁王陵及梁孝王寢園獲「八五」 期間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鹿邑隱山遺址商周青銅墓獲1998年全國重大考古新發現提名榮譽獎。
在考古研究方面,河南在全國各省同行中也位居第一。僅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為例,全所累計出版學術專著60餘部,發表考古報告和研究論文1500餘篇。中國考古最高獎—夏鼐考古學基金獎,全國共評出16項,該所中選5項。該所承擔國家夏商周斷代工程中的「商前期年代學研究」課題和「夏早期年代學研究」專題成績顯著,受到國家科委的表彰。若再加上洛陽、南陽、三門峽、安陽、開封、商丘和其他地市的考古科研成果,其專著、論文和考古報告的數量就更多了。由河南博物院主辦的《中原文物》、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辦的《華夏考古》均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為繁榮和發展文物考古科學研究做出了積極貢獻。
與此同時,河南的地下出土文物通過國家和省市博物館的陳列,通過多次在國外舉辦的文物展覽,通過廣播電視,介紹給中國和世界人民,這無疑大大提高了河南的知名度。讓人們在看到日新月異實現現代化河南的同時,也看到了一個光輝燦爛的古代河南。
安陽殷墟出土的國寶司母戊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