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保護
『壹』 大型考古遺址保護應遵循的原則
1997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到「關於大遺址保護」—— 「把古文化遺址特別是大型遺址的保護納入當地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規劃;充分考慮所在地群眾的切身利益,採取調整產業結構、改變土地用途等措施,努力扶持既有利於遺址保護又能提高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的產業,從根本上改變古文化遺址保護的被動局面。
大遺址保護及其規劃的指導思想應該是:以多學科研究為先導,以重點大遺址治理為突破口,把大遺址保護展示體系建設與生態環境建設、經濟發展結合起來,處理好長遠與當前、全局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社會效益、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大遺址保護及其規劃的基本原則應該是:「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步實施,優先做好世界級和國家級的、面臨威脅或破壞最嚴重的大遺址,力爭在短期內有所突破;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採取維護保養措施、農藝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結合,各種措施科學配置,發揮綜合治理效益;堅持依法保護大遺址;依靠科技進步,加快建設進程;堅持搶救保護與連帶展示並舉,並納入土地利用和城鄉建設的總體規劃;堅持把大遺址保護展示與產業調整、特色旅遊、生態農業、區域經濟、安居工程、城鄉綠化、農民脫貧致富相結合;堅持發揮政府職能,依靠廣大群眾,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以公益性投人為主導,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參考資料:
孟憲民.夢想與輝煌:建設我們的大遺址保護展示體系和園區[A].見文社選編.古玩·文物·遺產[c]第246—247頁,2001年.北京:燕山出版社。
『貳』 我國文化遺跡地保護立法規定的主要保護管理措施
我國對文化遺跡地的保護工作十分重視。其保護的手段大致有三:一是分布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文化遺跡地,作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組成部分加以保護;二是對規模較大的文化遺跡地,劃為單獨的自然保護區或風景名勝區加以特別保護;三是定為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加以保護。
『叄』 古遺跡正在逐步消失,國家應該怎樣保護
古遺跡越來越受到重視,這里不僅僅是歷史的文明,很多是連接現代的介質。目前古遺跡逐漸變少,國家必須要再提高保護意識並舉辦許多相關宣傳活動,強大保護隊伍。筆者整理出三條措施:
3、完善保護措施及制度保障
除了上述的保護措施,制度保障也尤為重要。以區域跟地方之分,細化每一條關於古遺跡保護的條例。這個目前還沒有非常完善的想法能夠變成現實,但真正做到的是每一個有責任心的人。這些會有時間的滯後性。所以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自己能夠明白,它到底對我們有多重要。如果在每次的破壞後才出一種保障制度,可能也會造成來不及的遺憾。
所以,古遺跡的消失跟每個人都有關,時光一去不復返。我們作為一個有擔當有責任感的人,時刻記住歷史的使命跟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都要盡最大的力量去做好自己,也是方便他人,更是可以做出微弱的貢獻。
『肆』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指南》解決哪些主要問題
解決了規范化的問題。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近年來我國大遺址保護的一種創新模式。在建設過程中,我們既要正確理解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定位,處理好"考古遺址"與"公園"之間的關系,確保考古遺址公園的特質屬性和發展走向,也要全面准確把握國家考古遺址公園中考古工作的定位。這種正確的定位有利於考古遺址的科學保護、深入研究及有效展示,同時也有助於推動中國現代考古學的發展提升。
『伍』 地質遺跡保護原則是什麼
地質遺跡的保護是環境保護的一部分,應實行「積極保護、合理開發」的原則。
『陸』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管理辦法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促進考古遺址保護、展示與利用,規范考古遺址公園的管理,有效發揮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指以重要考古遺址及其背景環境為主體,具有科研、教育、遊憩等功能,在考古遺址保護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國性示範意義的特定公共空間。
第三條 國家文物局負責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評定管理工作,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遺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和運營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國家文物局鼓勵、支持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建設。對於在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國家考古遺址公園,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遺址,可向國家文物局提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申請:
(一)已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二)保護規劃已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布實施;
(三)考古工作計劃已獲批准並啟動實施;
(四)具備符合保護規劃的遺址公園規劃;
(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門管理機構。
第六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立項申請由遺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經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後,報國家文物局。
第七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申請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五條所列條件的相關材料;
(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項目計劃書;
(三)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文物影響評估報告。
第八條 經審查符合條件者,由國家文物局批准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
第九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過程中,涉及遺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項目須按相關程序報批。
第十條 經國家文物局批准立項,符合以下條件,且已初具規模的考古遺址公園,可由遺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評定申請,經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後,報國家文物局。
(一)所有自然或人為因素引起的對遺址的破壞行為已得到控制或糾正;
(二)各建設項目的審批手續齊全;
(三)所有建設項目均符合遺址公園規劃;
(四)已向公眾開放,或已具備開放條件;
(五)無重大安全隱患。
第十一條 國家文物局按照《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細則》開展評定工作。
評定合格者,由國家文物局授予「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稱號,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申請評定的單位經核實有弄虛作假、行賄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國家文物局撤銷其所得稱號。
第十三條 被評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如需修編規劃、變更或擴展建設項目,須按原程序上報。
第十四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專門管理機構負責公園的日常管理及運營。
第十五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機構須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
(二)實施遺址公園規劃;
(三)建立健全相關管理規章制度;
(四)提供良好的衛生、服務、消防、救護等公共設施,並不斷改善服務質量;
(五)在規定時限內向國家文物局提交年度運營報告。
第十六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內遺址的保護和管理,依照國家有關遺址保護和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管理與運營除遵守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外,還應當執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接受文物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國家對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實行巡視制度。由國家文物局指定巡視專家對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其遺址保護和公園管理、運營狀況,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用途和功能,不得侵佔其合法用地,不得擅自改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用地性質,不得開展任何不利於遺址保護的活動。
第二十條 對管理和運營不當,發生責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損毀,已不具備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條件的,國家文物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撤銷稱號處分,並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被撤銷稱號者,三年之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內遺址、環境、生態、景觀等資源損毀和破壞的機構與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柒』 怎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傑作,毀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讓她們在今天現代化中繼續發光,正是一種現代文明的象徵。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化建設似乎是一對矛盾,但實踐證明兩者完全可以共存共榮,互相促進。-二百年前,歐洲人在產業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壞古建築古城堡,不過他們很快覺醒,從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識上著手,嚴加保護。今天,一批批中國人去法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看到的是古與今、舊與新之間的和諧生輝,古城區的原汁原味,幾乎看不到拆房擴路的"舊城改造",然而那裡照樣遊人如織,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可是,我們不少人考察回來後只記住高樓大廈,忘記了保護歷史。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這些年文物保護成績是顯著的,同時對文物"建設性破壞"的情況也令人吃驚。中國現有21處世界遺產中,浙江還是空白。其實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紹興、定海、塘棲等地的古城區,原先足以與平遙、麗江媲美,甚至更有優勢。她們躲過了自然災害、政治運動,卻倒在現代化建設的誤區中,真是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實在令人遺憾。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從法律上築起了又一道保護的"屏障"。只要我們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歷史文化遺產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為什麼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屢禁不止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處理好如何看待"政績"的問題。客觀上,"父母官"有壓力,總想在任期內改善群眾生活條件和市容市貌。這當然是好事。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要盡力支持,問題是怎樣正確認識並把握"政績"。我認為,建設新城是政績,保護古城、留住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也是政績,後者做起來更不容易,更需要有遠見。紐約、香港歷史很短,是在海島、沙灘上建成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倫敦、巴黎、羅馬歷史悠久,精心呵護古城,同樣可以成為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個古鎮,今天名聲大振,成為旅遊熱點,其實浙江原來條件更好的古鎮有不少,但都被以"破舊"、"落後"等借口一一拆毀掉了。這些古鎮雖然面貌一新,但沒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沒有遊人和吸引力。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堅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現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歷史的古城,有層層疊疊的歷史積淀,不能將精華與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區內不宜採用深圳、上海浦東等新興城市的辦法。仇保興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與其他市領導在記者來信中批示緊急保護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區,保古城建新區,進而將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提上議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獻計獻策,這適合時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這就是一大政績。
對外開放使我們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然而,我們不少人在觀念、行為上仍處於一種蒙昧或自然滿足的狀態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是杭州在21世紀進一步對外開放,成為國際性的風景旅遊城市的關鍵性步驟。因此,從現在起,有關的各項工作就應當按世界遺產的標准來衡量,與世界接軌。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難也會變小,再小的希望也會增大,直至成功。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捌』 古建築遺跡及古文物保護的意義在哪裡
1.先假設一個情境吧。假設有一天,技術進步到已經可以通過分析青銅器的成分,判斷出原料產地,從而描繪出當時的青銅貿易情況的時候,我們發現青銅器已經都被熔煉掉,只剩下對於青銅器的文字描述、各種角度的照片以及全息影像的時候,如何是好呢?
我斗膽在猜測,題主看過的所有相關書籍,可能都屬於對文物承載信息的闡述,即其製作年代、用途、儀式性意義等等,而沒有涉及到文物本體特別是材質領域的研究,所以被這種不全面的知識構建起來對文物的認知,缺少對「文物本體價值」這個要素的理解。
2.從倫理道德方面,保留本體,一是可以自證其真實,文字、照片、影像都是對本體的記錄,記錄的真實性是要弱於本體的;二是現在對文物的研究,難以做到將文物蘊含的全部信息都提取並闡釋出來,而且限於人類社會自身的局限性,有些研究和結論甚至可能是錯誤的,這這些錯誤很可能會影響到對文物信息的記錄,保留本體,就是保留現有研究體系的糾錯能力。
3.從人類心理來說,對文物的審美、欣賞和體驗的保障,是文物本體的「存在」。失去了這種存在,僅僅提供記錄性信息將影響到欣賞著對文物的移情能力。
4.從博物館學角度,文物從歷史時期能夠流傳至今,被認為是文物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而這種流傳則對歷史和社會的發展有見證意義(譬如傳世文物的流傳,可以說明流傳時期認為這些文物是有價值的),毀滅了本體,則這重意義將不復存在。
綜上,對於文物這種存在本身就具有重要意義,而且這種意義構成其價值的物來說,僅僅保留其記錄性信息而毀滅本體,會帶來價值的衰減和真實性的喪失,所以並不可取。
『玖』 陽陵的文物保護
1963年4月,陽陵被公布為陝西省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97年10月,陽陵考古隊與斯洛維尼亞文物保護中心合作在陽陵南區8號從葬坑(局部),進行文物保護示範工程。
2001年6月25日,陽陵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8年4月24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博物館擬與荷蘭德倫特博物館建立友好館的請示》(陝文物字〔2008〕39號),同意漢陽陵博物館與荷蘭德倫特博物館開展交流合作。
2010年9月1日,國家文物局組織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成都博物院的考古、規劃方面專家安家瑤、呂舟、杭侃、王毅等,對漢陽陵司馬道跨咸銅鐵路橋工程方案進行評審。專家們一致認為,漢陽陵博物館司馬道跨咸銅鐵路橋工程符合《漢陽陵保護規劃》要求,方案基本可行。
2010年9月10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司馬道跨咸銅路橋工程的請示》(陝文物字[2010]180號),原則同意漢陽陵司馬道跨咸銅鐵路橋工程方案和意見。
2010年12月20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上報漢陽陵帝陵南闕門遺址本體保護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陝文物字[2010]130號),原則同意《漢陽陵帝陵南闕門遺址本體保護工程設計方案》及意見。
2011年4月4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帝陵陵園遺址保護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陝文物字〔2011〕82號),原則同意漢陽陵陵園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和意見。
2012年5月22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道路系統規劃的請示》(陝文物字〔2012〕62號),原則同意漢陽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道路系統規劃設計方案及意見。
2013年05月31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大遺址綜合信息監測及預警系統方案的請示》(陝文物字〔2013〕83號),原則同意開展漢陽陵遺址本體和保存環境監測預警項目及意見。
2013年07月02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東部陪葬墓區保護展示規劃設計的請示》(陝文物字〔2013〕82號)。
2014年6月1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王偉光調研漢陽陵博物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014年12月8日下午,國務院辦公廳三局副局長孫燦率隊,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國家文物局相關工作負責同志就城鎮化進程中的文物保護相關事宜到漢陽陵博物館進行調研。
2014年12月12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涇河工業園區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工程涉及漢陽陵保護范圍的請示》(陝文物字〔2014〕290號),原則同意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靖西一線天然氣管線改線建設項目(涇河工業園區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工程)選線方案和意見。
2014年12月30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景帝陽陵考古陳列館陳列改造工程立項的請示》(陝文物字〔2014〕140號),原則同意漢陽陵考古陳列館陳列改造工程立項。
2014年10月,為進一步規范、推動大遺址保護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管理工作,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了首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運行情況全面評估。2015年3月,全面評估結果公布,漢陽陵名列第二。
2015年,作為中央編辦首批確定的全國文物系統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單位,陝西漢陽陵博物館已按照要求,制定了理事會章程,成立了理事會、監事會。
2015年03月16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後陵外藏坑及闕門等保護展示工程立項的請示》(陝文物字〔2014〕101號),原則同意漢陽陵後陵外藏坑及門闕、南北區外藏坑及北部陪葬墓展示工程立項和意見。
2015年04月01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呈報漢陽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總體規劃(修改版)的請示》﹙陝文物字〔2013〕205號﹚,原則同意所報漢陽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規劃。
2015年05月04日,國家文物局批復《關於漢陽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東部陪葬墓區保護展示規劃設計的請示》(陝文物字〔2014〕61號),原則同意漢陽陵東部陪葬墓區保護展示規劃設計方案。
『拾』 地質遺跡保護
2011年1月1日,《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80號,以下簡稱《條例》)開始實施。2012年1月國土資源部印發了《國家古生物化石分級標准及目錄》(國土資發〔2012〕6號),12月國土資源部發布《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7號),進一步地細化《條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2008~2012年,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共下達地質遺跡保護項目378個,資金18.62億元(2012年中央未下達地質遺跡保護資金)。2012年,國土資源部新批復國家地質公園20個,新增地質公園面積3063平方千米。目前,中國國家地質公園總數為183家,世界地質公園總數為2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