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游記遺址 » 案板遺址

案板遺址

發布時間: 2020-11-24 23:55:05

1. 錢耀鵬的研究報告:

1.《陝西扶風縣案板遺址第三、四次發掘》,《考古與文物》1988年5、6期合刊,(合作,第四)。
2.《陝西扶風縣案板遺址第五次發掘》,《文物》1992年11期(合作,第三)。
3.《三原、長武等五縣考古調查》,《中國考古學年鑒(1992)》,文物出版社,1994年。
4.《扶風縣案板新石器時代及周代遺址》,《中國考古學年鑒(1992)》,文物出版社,1994年(合作,第三)。
5.《渭北三原、長武等地考古調查》,《考古與文物》1996年1期(第二作者)。
6.《萬縣中壩子遺址發掘獲重要成果》,《中國文物報》1998年11月11日第1版(合作,第二)。
7. 《萬州中壩子遺址發掘報告》,載重慶市文物局等編《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1997年卷)》,科學出版社,2001年11月(合作,第二)。
8.《萬州上中壩遺址發掘報告》,載重慶市文物局等編《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1997年卷)》,科學出版社,2001年11月(合作,第二)。
9.《重慶雲陽喬家院子遺址唐宋時期遺存》,《江漢考古》2002年3期(合作,第二)。
10.《雲陽喬家院子遺址六朝及明清陶窯的發掘》,《考古》2006年5期第51~58頁。

2. 錢耀鵬的二、科學研究

(一)考古調查與發掘
1984年4-7月,在陝西省扶風縣案板遺址參加考古發掘實習。
1985年4-5月,參加案板遺址第二次發掘。
1986年7月,參加案板遺址第三次發掘,協助指導雙學位學生實習。
1987年4-6月,參加案板遺址第四次發掘,協助指導84級本科生實習。
1990年4-5月,參加長安縣風雷儀表廠漢唐墓葬發掘,指導87級本科生實習。
1990年6月,參加漢陽陵陪葬坑發掘。
1991年3月,參加陝西省關中西部渭北地區考古調查。
1991年10-12月,參加案板遺址第五次發掘,指導88級部分本科生實習。
1993年4-5月,參加案板遺址第六次發掘,指導90級本科生實習。
1993年9月,參加日本奈良縣中山大冢古墳發掘。
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參加河南省鄧州市八里崗遺址發掘,指導西北大學文博學院95級兩名碩士研究生及北京大學考古系本科生實習。
1997年5-6月,參加黃河小浪底庫區鹽東遺址(河南省新安縣)發掘,指導94級本科生田野考古發掘實習。
1998年2-5月,參加三峽庫區中壩子和上中壩遺址(重慶萬州區小周鎮)發掘,擔任上中壩遺址考古發掘領隊,指導95級本科生實習。
1999年7月,參加三峽庫區中壩子和上中壩遺址發掘整理工作。
2000年2-5月,參加三峽庫區中壩子和上中壩遺址發掘工作,全面負責指導97級本科生田野考古發掘實習。
2001年2-6月,參加三峽庫區中壩子和上中壩遺址發掘工作,全面負責指導98級部分本科生田野考古發掘實習。
2003年6-8月,參加新疆伊犁尼勒克吉林台墓地發掘,並負責指導2000級部分本科生田野考古發掘實習。
2005年-9月,帶領研究生調查了長武、彬縣、淳化境內若干新石器時代晚期至西周時期的重要文化遺址。
2006年4-7月,主持發掘淳化縣棗樹溝腦遺址,並負責指導2003級本科生及2004級4名研究生田野考古實習。
(二)科研項目
1.國家文物局重點遺址發掘資助項目「案板遺址的發掘與研究」,1987年(參加者,第四)。
2.國家文物局重點遺址發掘資助項目「案板遺址的發掘與研究」,1991年(參加者,第四)。
3.國家文物局重點遺址發掘資助項目「案板遺址的發掘與研究」, 1993年(參加者,第四)。
4.國家教委人文社科規劃項目「涇渭流域龍山時代早期文化研究」, 1993年(參加者,第四)。
5.陝西省教委專項科學研究基金項目「渭水流域史前文化與環境研究」, 1998年(參加者,第二)。
6.國家三峽建設委員會規劃項目「三峽庫區文物搶救與考古發掘(萬州區小周鎮中壩子、上中壩遺址發掘)」, 1997~98年度(參加者,第三)。
7.國家三峽建設委員會規劃項目「三峽庫區文物搶救與考古發掘(萬州區小周鎮中壩子、上中壩遺址發掘)」, 1998~99年度(參加者,第三)。
8.西北大學「211」工程資助項目「案板遺址資料整理與研究」, 1998年(參加者,第三)。
9.西北大學科學研究資助項目「史前社會演進的聚落考古學研究」, 1999年(獨立)。
10.國家三峽建設委員會規劃項目「三峽庫區文物搶救與考古發掘(萬州區小周鎮中壩子、上中壩遺址發掘)」,1999~2000年度(參加者,第三)。
11.西北大學「211工程」重點課題出版資助項目《扶風案板遺址發掘報告》, 1999~2000年度(參加者,第三)。
12.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九五規劃資助項目《中國史前城址研究》,2000年(獨立)。
13.國家三峽建設委員會規劃項目「三峽庫區文物搶救與考古發掘(萬州區小周鎮中壩子、上中壩遺址發掘)」, 2000~2001年度(參加者,第三)。
14.陝西省教育廳專項科學研究基金項目「中國史前城址與文明起源研究」,0.8萬元,2001年(主持人)。
15.西北大學重點課程建設項目「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 2001年(主持人)。
16.西北大學精品課程建設項目:「中國史前考古學」,2003年。第二主持人。
17.陝西省精品課程建設項目:「中國史前考古學」,2004年。第二主持人。
18.教育部「十一五」規劃教材:「考古學概論」,2006年,主持人。
(三)科研成果
專著:
1.《扶風案板遺址發掘報告》(合作,完成約15萬字),科學出版社,2000年10月。
2.《中國史前城址與文明起源研究》(26.7萬字),西北大學出版社,2001年1月。
3.《考古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6月。
著作:
1.《明清西安詞典》(張永祿主編;參與完成文物考古部分約8萬字),陝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
2.《百年學府聚珍——西北大學歷史博物館藏品選》(西北大學文博學院編,參與完成史前藏品的部分內容),文物出版社,2002年6月。
3.《(西安地區)史前聚落的形成與發展》,《古都西安——西安的歷史變遷與發展》(朱士光主編),西安出版社,2003年12月。
4.《西部考古·第一輯》(西北大學考古學系、西北大學文化遺產與考古學研究中心編,負責編輯校對工作),三秦出版社,2006年10月。

3. 什麼是仰韶溫暖期舉例說明這一時期的氣候特點。

距今8500~3000年是全新世以來氣候最佳適宜期,在我國稱之為「中國全新內世大暖期」或「仰韶溫暖容期」。處在南北交接「生態過渡帶」的黃河中下游地區,氣候溫暖濕潤,植物繁茂,動物眾多,水源充足,黃土疏鬆肥沃,這些適宜的生態環境為農業的孕育起源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溫床。從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南庄頭遺址、案板遺址,到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龍山文化遺址,直至夏商時代的文化遺跡,都發現有豐富的農業遺存,充分說明黃河中下游地區是農業起源的中心地區之一.有利的生態環境背景和豐厚的經濟基礎,也是該地區文明發祥和早期王朝建都於此的主要因素。

4. 長安的氣候變化

仰韶文化時期, 雨量也較今豐沛。因而當時應為亞熱帶暖熱潮濕之氣候。竺可禎斷定從仰韶文化時期到殷墟時期,大部分時間的年平均溫度高於現在2℃左, 一月溫度大約比現在高3一5℃ 。年降水量估計較現在要多。而全新世中期的後一階段龍山文化時期,從半坡與姚村剖面之抱粉分析資料中已可看出,由於喬木花粉較前一階段有所減少,篙等草本花粉有所增多,這一階段氣溫較仰韶時期略為偏涼,但仍較現今溫暖,降水量較仰韶時期卻明顯偏少,當然仍較現今豐沛。這一結論還可從扶風縣案板遺址之動物遺存和抱粉分析結果得到證實。在這一遺址之龍山時期文化層中,一方面發現有竹鼠、耍等喜暖濕動物種屬, 同時又發現有較多的嚙齒目、偶蹄目等草原型動物種屬。在抱粉中,木本植物花粉比例略有降低,草本花粉略有增加。木本花粉中闊葉樹種已不如前一時期繁多,但仍較多出現針葉樹種中松屬變化不大,僅柏屬稍有增加。這一花粉組合反映的是針、闊葉混交林與草原兼有的植被, 仍較溫暖,但已呈現變干趨勢,是溫暖半濕潤氣候。就地帶性而言,仍應屬亞熱帶氣候。
西周建立前之先周時期,也即夏、商這兩個奴隸制王朝時期約公元前世紀至公元前世紀。這一時期之氣候狀況,根據扶風縣案板遺址抱粉分析資料,應與龍山文化時期一樣,也是溫暖半濕潤氣候。周原的卜骨中發現有「 狩咒」 的刻辭, 兌,在古代即指犀,這與殷墟甲骨文中多次出現「 獲兌」 的記載相互印證,也證明先周時期關中地區與太行山東南麓一樣,氣候是溫暖的,也是較為濕潤的。 秦王朝與西漢前期, 因承接春秋、戰國時期之後, 關中地區氣候依然保持溫暖濕潤狀況。《史記· 貨殖列傳》中提及的「 渭川千畝竹」 及《漢書· 地理志》中所述關中地區「 有粵、杜竹林, 南山檀拓」 ,均為當時氣候暖於現今之確證。有學者通過對秦兵馬俑一號坑出現的大量淤泥及在陵園范圍內專門修建的防水堤壩、完善的排水系統、高質量的排水管道等現象的研究,得出了秦代關中氣候溫暖、濕潤多雨的結論。
據此可判斷,秦與西漢前期同春秋、戰國時期一樣, 氣候暖潤, 年平均溫度高於現在, 年均降水量也多於現在。西漢後期,即武帝之後,關中氣候又開始轉寒, 據《漢書·五行志》記載, 在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年以前,僅文帝前元四年公元前年六月與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年三月有「 大雨雪」 的記, 而自武帝元狩元年以後,則先後在元鼎二年公元前巧年三月、元鼎三年公元前年四月、元帝建昭四年公元前年三月和成帝陽朔四年公元前年四月發生大雨雪事件。前後相, 後期之氣候顯然較前期寒冷。又據漢成帝時曾任議郎的祀勝之所著之農書記載,西漢後期關中種麥以夏至後日最為適宜,「 早種,則穗強而有節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夏至後日, 尚在白露前。關中種麥一般均在秋分之後,較西漢後期要晚約天。這也表明當時氣候要較今偏冷。 隋文帝開皇二十年年有「 十一月, 京師大風雪」 的記載。這顯然較曹魏、西晉、十六國、北朝時期大霜酷寒之氣候要和暖。但這一時期關中旱象仍較多, 如開皇六年年八月「 關內七州旱」 ,開皇十四年年五月「 關內諸州旱」 ,八月「關中大旱」。說明關中仍較乾旱。唐繼隋後, 歷時年一年, 且是我國歷史上繼西漢之後又一個強盛的王朝。因關中為王瓷所在, 因而關於這一地區之氣候狀況史籍上記載較詳。據《舊唐書》及《新唐書》中之帝紀與「 五行志」之記載,有唐一代關中地區冬無冰雪的年份有唐太宗貞觀二十三年年, 唐高宗永徽二年年、麟德元年年、總章二年年、儀鳳二年年,武則天皇後垂拱二年年,唐玄宗開元三年年、開元九年年、開元十七年年、天寶元年年、天寶二年年,唐代宗大歷八年年、大歷十二年年,唐德宗建中元年年、貞元七年年,唐嘻宗乾符三年年。這在我國歷史上各王朝中是絕無僅有的。這表明唐代氣候確是偏暖的。結合唐長安城內外仍長有梅樹」 ,皇宮中種有柑橘並能結實的事實看, 當時氣溫要高於現在。
唐代氣候較為暖熱還可從考古資料中得到印證。從發掘出土的唐代各種人物俑和墓室壁畫中可以發現,當時不論男女老幼衣著均比較單薄,特別是仕女,更是坦胸露背, 蟬衣輕盈。而以後之宋、元、明時的人物俑, 大多以身著棉袍厚衣為主。同時唐代帝王貴族常往山區之九成宮、玉華宮、翠微宮、華清宮等離宮別館避暑, 京城官員也每在盛暑之日獲准放假,不用上朝。這些生活習俗,也都從側面反映了當時關中之氣候狀況。當然,唐代史籍中也有一些關中地區冬季大雪苦寒的記載。但若將冬無雪與冬有大雨雪的記載兩相進行比較,就可看出, 在唐代前期和中期,即唐德宗貞元年間一年以前之世紀,氣候是以暖冬為主,氣溫偏高。而在唐代後期, 即貞元年間之後的世紀,則以寒冬為主, 也有春、秋出現霜雪害稼的現象。這表明到唐代後期,氣候又一次轉寒, 且延至五代時期一年。總的看來,隋與唐前、中期為接近亞熱帶的暖潤氣候,年平均溫度高於現代℃左右,年均降水量也略多於現在唐後期及五代時期,氣候又轉向涼干。

5. 早期城邑與環壕聚落的區別

有關我國古代「城」的出現,古文獻中就有一些零散的記載。如《軒轅本紀》雲:「黃帝築城邑,造五城」;《禮記·祭法篇》正義引《世本》曰:「鯀作城郭」等。我們姑且不論這些文獻資料的可信性程度如何,僅傳說中時代較早的神化人物黃帝的具體的生存年代就很難確定。因而,要探討「城」的起源,我們還必須把目光移向以田野發掘為中心的考古學。
以往,人們在探討這一問題時,大都局限於起源的時間。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並非「城」之起源問題的全部內容。要解決這一問題,還必須對有關的考古資料進行綜合而全面的考察。自近代考古學在中國誕生迄今,考古工作者已在山東、河南、內蒙、湖北、湖南等地發現了20餘處史前時期的城址。同時,城堡出現以前的史前聚落在各地也多有發現和揭露。這些在古文獻中無跡可尋的實物資料,自然就成為我們探索「城」之起源問題的真實而可靠的線索。現有的考古資料已能令我們相信,古代的「城」起源於史前時期的環壕聚落,是環壕聚落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一、城的構成要素源於
環壕聚落
要探索古代「城」的起源,首先必須著眼於早期城址的構成要素及結構特徵,我們才有可能把握住它起源與發生的線索和脈絡。城不單是指城牆,還包括其它諸多構成要素。考古發現中的房址、窖穴、墓葬、陶窯、水井等遺跡都是其構成要素的物質體現,都是不可忽視的內容之一。
目前發現的早期城址大都建造在平原或低矮的丘崗台地上。面積大小有別,一般都不太大,多在數萬至30餘萬平方米間,個別達到120多萬平方米。如湖北天門縣石家河城址,若以城外環壕所圍面積計算,則已達180餘萬平方米。[1]城之平面形狀多近長方形或近於方形,個別則略呈圓形,如湖南澧縣城頭山城址,[2]或呈扁橢圓形,如山東陽谷縣景陽崗城址。[3]城垣結構多呈一重式,個別為東西二城並列而中間共用一牆者,如河南登封縣王城崗城址;[4]還有如山東壽光縣邊線王城址呈內外二重式結構,小城位於大城內東南部。[5]關於大小二城的關系,雖有學者據初步發現的個別跡象認為,大城是在小城廢棄後建造的,約建造於公元前1800年前後,較後者晚了100年左右。[6]但我們覺得,大城的建造可能晚於小城,但未必定是在小城廢棄後。因為很難設想,在新建的大城內人們怎能容忍舊城的殘垣斷壁存在,它必會妨礙新城的規劃與建設。而要徹底摧毀舊城,又是一項不可小視的巨大工程。同時,城堡的擴建也未必定要以毀棄舊城為前提,更何況內外城結構還有可能與當時社會組織結構的發展變化相適應。所以,在證據不夠充分的情況下,還不能斷然判定大城就是在小城廢棄後興建的。相反,大城建成後與小城並存、呈內外結構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這些城址內大都發現有房址、窯穴、墓葬、陶窯和水井等遺跡。它們都是早期城址的有機構成要素,體現著早期城的構成特點。河南淮陽平糧台[7]和郾城縣郝家台[8]等城址內的房基都是成排分布的。而且,許多城址內都發現有不同於一般住房的夯土高台建築。窯穴則是古代儲藏用的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構成要素。城內一般都設有燒制陶器作坊,有的可能還有冶鑄銅器作坊。平糧台城址中還發現迄今所知最早的排水設施,即埋於地表下的陶水管道。另據同時期如山西襄汾縣陶寺[9]等遺址存在有較大規模的特定墓區分析,除城內發現的墓葬外,這些城址的周圍可能也有特定的墓區存在。這些城址的絕對年代約在公元前2700〜前1800年之間,分屬於黃河流域的龍山文化時期和長江中游的屈家嶺文化及石家河文化階段。
上述早期城址的這些構成要素及結構特徵大都可在早於城內的環壕聚落中找到其源頭或前身。所謂環壕聚落,就是指在古代人類居住地,尤其是在居住區周圍設有防禦性壕溝的聚落遺存。因這種壕溝多呈不規則圓形而環繞於居住地周圍,故日本考古學界稱其為「環濠」聚落。我國一般稱之為「圍溝」或「圍壕」等,名稱不甚統一。我們認為,這種聚落是人類文化進入農耕階段以後常見的一種聚落形式,並進而發展為「城」,而城牆及其四周的護城壕則更是環壕的延續和發展(後文論及)兼之「環壕聚落」一詞易於理解,且有一語道破這種聚落的主要結構特徵之妙,故以此稱之。
在我國,目前的考古發現已經把環壕聚落出現的時間上溯到公元前6000年前後。而此前的新石器文化尚在探尋之中,或許環壕聚落發生的時間還要早一些。迄今見諸報道的史前期環壕聚落已有10處之多,相信今後還會有更多的發現,其中時代最晚者約在公元前3000年前後。在前後大約3000年的時間范圍內,環壕聚落本身也存在著一個發生發展的過程,聚落規模有由小到大的趨勢,本文不作論述。時代稍晚的一些環壕聚落並不亞於其後有些城址的規模。如公元前5000年前後形成的西安半坡聚落,現存面積即達5萬平方米左右,[10]若包括為後世所破壞的部分,估計原有面積當不少於10萬平方米。從結構來看,環壕聚落多呈一重環壕結構,類似於早期城址,如與半坡聚落時代相當的臨潼姜寨聚落[11]等。但在內蒙古林西縣白音長汗遺址則發現了由南北並列的兩個居住區構成的環壕聚落。[12]兩區最近處僅相隔10餘米,各自都有壕溝環繞,其內各有成排分布的房屋建築,看不出其間有主次之分。年代約在公元前6000年前後,屬興隆窪文化。如果不考慮時間上的差異,它與王城崗城址之間在結構上的類似性則是無可否認的,決非偶然的巧合。兩個人類集團共居一處,但各自卻有完全獨立的區域界限。這是否是兩個氏族或部落最初走向聯合時的情形在聚落形態上的一種具體反映?另據我們研究,50年代發掘的半坡聚落實為兩重環壕結構的聚落遺存,內環壕把居住區分為內外而非原來所謂南北兩個部分,所體現的應是不同階層之別。這種形式的環壕聚落在日本也有發現,並非孤例。[13]由此看來,在龍山文化時期出現如邊線王的內外城結構形式並不難理解,並非這一時期的獨創與發明。
環壕聚落一般可分為居住區、墓葬區和制陶區等部分,其構成要素除環壕外,還有房址、窯穴、墓葬、陶窯等遺跡。居住周圍有壕溝環繞,內有房址、窯穴、兒童瓮棺葬等,有的也有成人葬。房屋布局因地而異僅就黃河流域而言,雖說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及姜寨聚落的房屋呈向心圓式環列於居住區內,但此後的房屋布局卻有逐漸向成排式演變的趨勢。如河南鄭州大河村遺址相當於仰韶晚期的房屋即成排分布。[12]這也許就是其後的城址多呈長方形或方形結構的一個重要因素,這種形狀無疑最適於房屋建築的成排分布。聚落中一般都有大型房屋存在,而且呈現出規模愈來愈大,規格愈來愈高的發展趨勢。而後來各城址內普遍存在的夯土高台建築應是這種大型房屋建築的發展演變形式,可能大都是上層或中心人物顯示其權力與地位的一種標志。成人墓區一般與居住區分離,位於環壕外側。每個聚落內似都有專門的制陶區,但在環壕所圍的居住區內也常發現有陶窯。在黃河流域,水井則可能是龍山時代的一項發明,不見於龍山時代以前的聚落遺址,成為一些龍山時代聚落遠離河流的重要前提條件之一。
通過上述分析比較,我們不難看出,早期的城與環壕聚落在構成要素及結構特徵上具有相當的一致性和連續發展性,可以認為早期城的構成要素均源於環壕聚落,而且較之環壕聚落有了明顯的進步。

二、城牆是環壕的發展
演變形式
城牆是城內的重要構成要素。目前發現的早期城址除內蒙古的為石砌城垣外,黃河和長江流域的均系夯土城牆,但兩者在建築方式上仍有區別。長江中游的城頭山和石家河城牆都是直接在地面上平鋪夯實而成,特別是石家河的牆體坡度僅25度左右,雖經夯實處理,但與通常所謂板築有異,調查者特謂之曰「堆築」。兩城的建造年代都稍早一些。黃河流域的城垣大都是先挖基槽,逐層填平夯實後再板築夯土城牆。兩個流域在築牆方式上的差異,究竟是地區性文化特徵之別呢,還是因時間早晚而造成的形態差異或兩者兼有之。即在理論上,城牆的築建也應存在著由簡單到復雜的發展過程,長江流域發現的可能是城牆的原初形態,而黃河流域的則可能代表較為進步的城牆建築形式。在山東鄒平縣丁公、[15]河南輝縣孟庄、[16]前述長江流域二城的城垣外側,都明確地發現有護城壕存在。其它城址雖尚未發現,估計亦應有之。各城皆設城門,數量似不盡一致,在平糧台城址南方東西兩側還發現有門衛房遺跡。這些城垣寬度不一,且差別較大。
我們說城牆是環壕的發展演變形式,非是直接由壕溝演變為城牆。所謂環壕也不僅指壕溝的存在,實際已涉及到人們在建造壕溝時如何處理掘出之土的問題。對於主要使用石質工具的史前人類來說,挖溝固然不易,而要移開大量的掘出之土亦非易事。這樣,倒不如就近堆於壕溝附近,既省時又省力,又可加強壕溝一側的高度,提高環壕的防禦性能,而且當以堆於內側最為合理。這並非是我們的主觀臆斷,而是為考古發現所證實的事實。半坡聚落大圍溝(外環壕)內側溝口的水平高度高出外側1米左右,最初可能還要高一些。發掘者推測一種可能就是挖河時將掘出之土堆於內側口沿處以便防衛。這不無道理,並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再次得以證實。據報道,在湖南澧縣八十土當遺址中發現有彭頭山文化晚期的環壕聚落,環壕內側有圍牆與之並行環繞於遺址中心區周圍,年代距今約8000年。[17]這里所謂的圍牆實際應是挖溝時為堆土方便而在環壕內側形成的又一道防護屏障,所堆之土似未經任何人工夯實處理。歷次疏浚溝槽的淤土依次覆蓋於圍牆外側而未加高牆體,這更能說明所謂圍牆實系挖溝堆土所致,非特意建造的牆。是否所有環壕聚落都有這類圍牆存在,我們不敢妄加推斷。但一般認為在那些沒有發現圍牆如姜寨聚落中,原應有與環壕相輔的柵欄類防衛設施。這類圍牆或柵欄設施當是城牆的原始雛形,而環壕則是護城壕的直接前身。至於引水為「池」,只不過是對壕溝防禦性能的加強和充分利用。平糧台城址的門衛房更是環壕出入口處哨所建築(如姜寨)的變體。所以我們認為城牆是環壕的發展演變形式,兩者都有河與牆或柵欄存在,但前者主要目的在於建牆(經夯實處理),而後者則主要在於挖溝設防。

三、關於城的出現
時間之討論
在人類歷史上,環壕可能是出現最早而且較完善的防禦性設施。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中,隨著人類集團的不斷擴大,史前戰爭的不斷升級及技術水平的不斷進步,頗具防禦性能的環壕聚落發展演變為更高形式的城堡,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但任何事物本身都應有其發生、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城也不例外。目前發現的早期城址都沒有超出龍山時代的范疇,這些城址是否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城呢?特別是黃河流域的城址。
如前所述,長江流域的兩座城址可以代表城的原初形態,即城牆直接修建於地面上。而黃河流域的城址大都是先挖基槽而後建牆,建牆技術已趨完善,在理論上代表城的進步形態,似乎不是最早階段的城。而且,這種挖槽築基的建牆技術亦非是在龍山時代才出現的。如甘肅秦安大地灣的405號[18]及陝西扶風案板遺址的3號[19]兩座仰韶晚期大型房屋的牆體都是先挖基槽,在基槽內栽立壁柱後逐層填平夯實,再建牆體。既然挖槽築基的技術在仰韶晚期已普遍出現,難道人們就沒有可能把這種技術同時運用於聚落的防禦性設施建造方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坡聚落後期的大圍溝外沿,發現有一條長約20餘米、寬5米的灰褐色條帶狀硬土堆積,最厚處達1米,原當更厚(高)。其土質比較純凈,當系一次性堆積,且屬人工所為。而且「土質特別堅硬」,或經人為地夯實處理。另外,這條帶狀堆積的外側還有一可能為同時期形成的「較寬的窪溝」,但其間的關系不明。因半坡遺址發掘面積較小,無法判斷這種硬土帶狀堆積是否普遍存在於大圍溝外側,其性質亦難確言。但它卻依溝口外沿直接堆於地面上,其堆積與形成特點與長江流域的城牆具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十分耐人尋味。
雖說我們還不能斷言半坡聚落發現的就是原初形態上的城牆,但如果城牆的建造確實存在著由地面堆築到挖槽築基的發展過程,則可以肯定龍山時代的城址並不代表最早的城,黃河流域還應存在有堆築城牆於地面之上的原初形態的城。再依半坡聚落的發現及挖槽築基建牆技術出現的時間分析,是否可以認為黃河流域的城,最早可能發生於仰韶文化中晚期。這一推測無疑還需要今後的考古發現為證實。
概言之,城堡與環壕聚落是同一文化現象在不同發展階段上的具體表現,前者是在後者的基礎上發展演變而來的。是後者的高級形態。城本身也應有其發生發展的過程,它的原初形態應是堆築(經夯實)城牆於地面之上,而挖槽築基則是其進步形態。目前黃河流域發現的城址可能不是原初形態的城,我國古代的城最早可能發生於仰韶文化中晚期,與黃河流域位居南北方文化交融中心的地理優勢相適應。

6. 對比半坡聚落和姜寨聚落的異同

有關我國古代「城」的出現,古文獻中就有一些零散的記載。如《軒轅本紀》雲:「黃帝築城邑,造五城」;《禮記·祭法篇》正義引《世本》曰:「鯀作城郭」等。我們姑且不論這些文獻資料的可信性程度如何,僅傳說中時代較早的神化人物黃帝的具體的生存年代就很難確定。因而,要探討「城」的起源,我們還必須把目光移向以田野發掘為中心的考古學。
以往,人們在探討這一問題時,大都局限於起源的時間。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並非「城」之起源問題的全部內容。要解決這一問題,還必須對有關的考古資料進行綜合而全面的考察。自近代考古學在中國誕生迄今,考古工作者已在山東、河南、內蒙、湖北、湖南等地發現了20餘處史前時期的城址。同時,城堡出現以前的史前聚落在各地也多有發現和揭露。這些在古文獻中無跡可尋的實物資料,自然就成為我們探索「城」之起源問題的真實而可靠的線索。現有的考古資料已能令我們相信,古代的「城」起源於史前時期的環壕聚落,是環壕聚落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一、城的構成要素源於
環壕聚落
要探索古代「城」的起源,首先必須著眼於早期城址的構成要素及結構特徵,我們才有可能把握住它起源與發生的線索和脈絡。城不單是指城牆,還包括其它諸多構成要素。考古發現中的房址、窖穴、墓葬、陶窯、水井等遺跡都是其構成要素的物質體現,都是不可忽視的內容之一。
目前發現的早期城址大都建造在平原或低矮的丘崗台地上。面積大小有別,一般都不太大,多在數萬至30餘萬平方米間,個別達到120多萬平方米。如湖北天門縣石家河城址,若以城外環壕所圍面積計算,則已達180餘萬平方米。[1]城之平面形狀多近長方形或近於方形,個別則略呈圓形,如湖南澧縣城頭山城址,[2]或呈扁橢圓形,如山東陽谷縣景陽崗城址。[3]城垣結構多呈一重式,個別為東西二城並列而中間共用一牆者,如河南登封縣王城崗城址;[4]還有如山東壽光縣邊線王城址呈內外二重式結構,小城位於大城內東南部。[5]關於大小二城的關系,雖有學者據初步發現的個別跡象認為,大城是在小城廢棄後建造的,約建造於公元前1800年前後,較後者晚了100年左右。[6]但我們覺得,大城的建造可能晚於小城,但未必定是在小城廢棄後。因為很難設想,在新建的大城內人們怎能容忍舊城的殘垣斷壁存在,它必會妨礙新城的規劃與建設。而要徹底摧毀舊城,又是一項不可小視的巨大工程。同時,城堡的擴建也未必定要以毀棄舊城為前提,更何況內外城結構還有可能與當時社會組織結構的發展變化相適應。所以,在證據不夠充分的情況下,還不能斷然判定大城就是在小城廢棄後興建的。相反,大城建成後與小城並存、呈內外結構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這些城址內大都發現有房址、窯穴、墓葬、陶窯和水井等遺跡。它們都是早期城址的有成要素,體現著早期城的構成特點。河南淮陽平糧台[7]和郾城縣郝家台[8]等城址內的房基都是成排分布的。而且,許多城址內都發現有不同於一般住房的夯土高台建築。窯穴則是古代儲藏用的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構成要素。城內一般都設有燒制陶器作坊,有的可能還有冶鑄銅器作坊。平糧台城址中還發現迄今所知最早的排水設施,即埋於地表下的陶水管道。另據同時期如山西襄汾縣陶寺[9]等遺址存在有較大規模的特定墓區分析,除城內發現的墓葬外,這些城址的周圍可能也有特定的墓區存在。這些城址的絕對年代約在公元前2700?前1800年之間,分屬於黃河流域的龍山文化時期和長江中游的屈家嶺文化及石家河文化階段。
上述早期城址的這些構成要素及結構特徵大都可在早於城內的環壕聚落中找到其源頭或前身。所謂環壕聚落,就是指在古代人類居住地,尤其是在居住區周圍設有防禦性壕溝的聚落遺存。因這種壕溝多呈不規則圓形而環繞於居住地周圍,故日本考古學界稱其為「環濠」聚落。我國一般稱之為「圍溝」或「圍壕」等,名稱不甚統一。我們認為,這種聚落是人類文化進入農耕階段以後常見的一種聚落形式,並進而發展為「城」,而城牆及其四周的護城壕則更是環壕的延續和發展(後文論及)兼之「環壕聚落」一詞易於理解,且有一語道破這種聚落的主要結構特徵之妙,故以此稱之。
在我國,目前的考古發現已經把環壕聚落出現的時間上溯到公元前6000年前後。而此前的新石器文化尚在探尋之中,或許環壕聚落發生的時間還要早一些。迄今見諸報道的史前期環壕聚落已有10處之多,相信今後還會有更多的發現,其中時代最晚者約在公元前3000年前後。在前後大約3000年的時間范圍內,環壕聚落本身也存在著一個發生發展的過程,聚落規模有由小到大的趨勢,本文不作論述。時代稍晚的一些環壕聚落並不亞於其後有些城址的規模。如公元前5000年前後形成的西安半坡聚落,現存面積即達5萬平方米左右,[10]若包括為後世所破壞的部分,估計原有面積當不少於10萬平方米。從結構來看,環壕聚落多呈一重環壕結構,類似於早期城址,如與半坡聚落時代相當的臨潼姜寨聚落[11]等。但在內蒙古林西縣白音長汗遺址則發現了由南北並列的兩個居住區構成的環壕聚落。[12]兩區最近處僅相隔10餘米,各自都有壕溝環繞,其內各有成排分布的房屋建築,看不出其間有主次之分。年代約在公元前6000年前後,屬興隆窪文化。如果不考慮時間上的差異,它與王城崗城址之間在結構上的類似性則是無可否認的,決非偶然的巧合。兩個人類集團共居一處,但各自卻有完全獨立的區域界限。這是否是兩個氏族或部落最初走向聯合時的情形在聚落形態上的一種具體反映?另據我們研究,50年代發掘的半坡聚落實為兩重環壕結構的聚落遺存,內環壕把居住區分為內外而非原來所謂南北兩個部分,所體現的應是不同階層之別。這種形式的環壕聚落在日本也有發現,並非孤例。[13]由此看來,在龍山文化時期出現如邊線王的內外城結構形式並不難理解,並非這一時期的獨創與發明。
環壕聚落一般可分為居住區、墓葬區和制陶區等部分,其構成要素除環壕外,還有房址、窯穴、墓葬、陶窯等遺跡。居住周圍有壕溝環繞,內有房址、窯穴、兒童瓮棺葬等,有的也有成人葬。房屋布局因地而異僅就黃河流域而言,雖說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及姜寨聚落的房屋呈向心圓式環列於居住區內,但此後的房屋布局卻有逐漸向成排式演變的趨勢。如河南鄭州大河村遺址相當於仰韶晚期的房屋即成排分布。[12]這也許就是其後的城址多呈長方形或方形結構的一個重要因素,這種形狀無疑最適於房屋建築的成排分布。聚落中一般都有大型房屋存在,而且呈現出規模愈來愈大,規格愈來愈高的發展趨勢。而後來各城址內普遍存在的夯土高台建築應是這種大型房屋建築的發展演變形式,可能大都是上層或中心人物顯示其權力與地位的一種標志。成人墓區一般與居住區分離,位於環壕外側。每個聚落內似都有專門的制陶區,但在環壕所圍的居住區內也常發現有陶窯。在黃河流域,水井則可能是龍山時代的一項發明,不見於龍山時代以前的聚落遺址,成為一些龍山時代聚落遠離河流的重要前提條件之一。
通過上述分析比較,我們不難看出,早期的城與環壕聚落在構成要素及結構特徵上具有相當的一致性和連續發展性,可以認為早期城的構成要素均源於環壕聚落,而且較之環壕聚落有了明顯的進步。

二、城牆是環壕的發展
演變形式
城牆是城內的重要構成要素。目前發現的早期城址除內蒙古的為石砌城垣外,黃河和長江流域的均系夯土城牆,但兩者在建築方式上仍有區別。長江中游的城頭山和石家河城牆都是直接在地面上平鋪夯實而成,特別是石家河的牆體坡度僅25度左右,雖經夯實處理,但與通常所謂板築有異,調查者特謂之曰「堆築」。兩城的建造年代都稍早一些。黃河流域的城垣大都是先挖基槽,逐層填平夯實後再板築夯土城牆。兩個流域在築牆方式上的差異,究竟是地區性文化特徵之別呢,還是因時間早晚而造成的形態差異或兩者兼有之。即在理論上,城牆的築建也應存在著由簡單到復雜的發展過程,長江流域發現的可能是城牆的原初形態,而黃河流域的則可能代表較為進步的城牆建築形式。在山東鄒平縣丁公、[15]河南輝縣孟庄、[16]前述長江流域二城的城垣外側,都明確地發現有護城壕存在。其它城址雖尚未發現,估計亦應有之。各城皆設城門,數量似不盡一致,在平糧台城址南方東西兩側還發現有門衛房遺跡。這些城垣寬度不一,且差別較大。
我們說城牆是環壕的發展演變形式,非是直接由壕溝演變為城牆。所謂環壕也不僅指壕溝的存在,實際已涉及到人們在建造壕溝時如何處理掘出之土的問題。對於主要使用石質工具的史前人類來說,挖溝固然不易,而要移開大量的掘出之土亦非易事。這樣,倒不如就近堆於壕溝附近,既省時又省力,又可加強壕溝一側的高度,提高環壕的防禦性能,而且當以堆於內側最為合理。這並非是我們的主觀臆斷,而是為考古發現所證實的事實。半坡聚落大圍溝(外環壕)內側溝口的水平高度高出外側1米左右,最初可能還要高一些。發掘者推測一種可能就是挖河時將掘出之土堆於內側口沿處以便防衛。這不無道理,並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再次得以證實。據報道,在湖南澧縣八十土當遺址中發現有彭頭山文化晚期的環壕聚落,環壕內側有圍牆與之並行環繞於遺址中心區周圍,年代距今約8000年。[17]這里所謂的圍牆實際應是挖溝時為堆土方便而在環壕內側形成的又一道防護屏障,所堆之土似未經任何人工夯實處理。歷次疏浚溝槽的淤土依次覆蓋於圍牆外側而未加高牆體,這更能說明所謂圍牆實系挖溝堆土所致,非特意建造的牆。是否所有環壕聚落都有這類圍牆存在,我們不敢妄加推斷。但一般認為在那些沒有發現圍牆如姜寨聚落中,原應有與環壕相輔的柵欄類防衛設施。這類圍牆或柵欄設施當是城牆的原始雛形,而環壕則是護城壕的直接前身。至於引水為「池」,只不過是對壕溝防禦性能的加強和充分利用。平糧台城址的門衛房更是環壕出入口處哨所建築(如姜寨)的變體。所以我們認為城牆是環壕的發展演變形式,兩者都有河與牆或柵欄存在,但前者主要目的在於建牆(經夯實處理),而後者則主要在於挖溝設防。

三、關於城的出現
時間之討論
在人類歷史上,環壕可能是出現最早而且較完善的防禦性設施。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中,隨著人類集團的不斷擴大,史前戰爭的不斷升級及技術水平的不斷進步,頗具防禦性能的環壕聚落發展演變為更高形式的城堡,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但任何事物本身都應有其發生、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城也不例外。目前發現的早期城址都沒有超出龍山時代的范疇,這些城址是否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城呢?特別是黃河流域的城址。
如前所述,長江流域的兩座城址可以代表城的原初形態,即城牆直接修建於地面上。而黃河流域的城址大都是先挖基槽而後建牆,建牆技術已趨完善,在理論上代表城的進步形態,似乎不是最早階段的城。而且,這種挖槽築基的建牆技術亦非是在龍山時代才出現的。如甘肅秦安大地灣的405號[18]及陝西扶風案板遺址的3號[19]兩座仰韶晚期大型房屋的牆體都是先挖基槽,在基槽內栽立壁柱後逐層填平夯實,再建牆體。既然挖槽築基的技術在仰韶晚期已普遍出現,難道人們就沒有可能把這種技術同時運用於聚落的防禦性設施建造方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坡聚落後期的大圍溝外沿,發現有一條長約20餘米、寬5米的灰褐色條帶狀硬土堆積,最厚處達1米,原當更厚(高)。其土質比較純凈,當系一次性堆積,且屬人工所為。而且「土質特別堅硬」,或經人為地夯實處理。另外,這條帶狀堆積的外側還有一可能為同時期形成的「較寬的窪溝」,但其間的關系不明。因半坡遺址發掘面積較小,無法判斷這種硬土帶狀堆積是否普遍存在於大圍溝外側,其性質亦難確言。但它卻依溝口外沿直接堆於地面上,其堆積與形成特點與長江流域的城牆具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十分耐人尋味。
雖說我們還不能斷言半坡聚落發現的就是原初形態上的城牆,但如果城牆的建造確實存在著由地面堆築到挖槽築基的發展過程,則可以肯定龍山時代的城址並不代表最早的城,黃河流域還應存在有堆築城牆於地面之上的原初形態的城。再依半坡聚落的發現及挖槽築基建牆技術出現的時間分析,是否可以認為黃河流域的城,最早可能發生於仰韶文化中晚期。這一推測無疑還需要今後的考古發現為證實。
概言之,城堡與環壕聚落是同一文化現象在不同發展階段上的具體表現,前者是在後者的基礎上發展演變而來的。是後者的高級形態。城本身也應有其發生發展的過程,它的原初形態應是堆築(經夯實)城牆於地面之上,而挖槽築基則是其進步形態。目前黃河流域發現的城址可能不是原初形態的城,我國古代的城最早可能發生於仰韶文化中晚期,與黃河流域位居南北方文化交融中心的地理優勢相適應。

7. 趕屍門的詳細介紹

從民族學角度看,我國考古發現的所謂女神,基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神偶,如遼寧喀左東嘴出土的陶塑人形坐像、建平牛河梁出土的大型女神頭像、河北灤平後檯子出土的女性石雕像、內蒙古林西西門外和白音長漢遺址出土的女性石雕像,都屬於此類。這些神像的特點是:一多比較完整,不像巫術替身那樣缺頭少肢,經人為破壞。二製作精細,有些以石料雕琢,十分艱難,不像巫術替身那樣隨意,而且形態端莊,神秘含蓄。三都是女性,而且處於成年階段,突乳,鼓腹,巨臀,由於當時人類壽命較短,這種形象正是婦女的老年。四適於供奉,除了那種雙腿盤坐形態外,其他石雕神像下呈尖錐狀,便於插在地上或祭壇上。有趣的是,白音長漢遺址第17號房址內還保留了女神原來供奉的形式,神像插於住宅地上,面對火塘口,顯然是人們有意供奉在室內的。無獨有偶,在歐洲出土的史前女神,有些下端也為錐體狀,適於插在祭壇或地面上。這種供奉方式,與民族地區在室內供奉祖先石碑牌位如出一轍,雕像底部為尖狀,顯然是為了供奉,即插在地上,過去在甘肅居延出土的人面形木牌,敦煌出土的人面形木牌,以及納西族祭風儀式中所插的神木牌,下端均為尖狀,插在地上。可以肯定它們是神像,至於屬於哪種神像?應該是女祖先。由於當時正處於母系氏族時期,人類最早塑造的神偶首先是自己的祖先,所以上述神像可能是氏族或部落的始祖女神。遼寧錦州民間有一種孕婦狀剪紙,當是女始祖神的遺跡,也為一種神偶,起護身避邪作用。

另一類是巫術替身,如東山嘴和牛河梁出土的孕婦陶塑像,案板出土的陶塑裸體像等,有的同志已敏銳地指出,牛灑梁出土的大型陶塑像為祖先神偶,而小型孕婦則是巫術的"道具",這種看法有道理,仔細推測這此小型孕婦像與上述的神像有明顯區別:一是殘缺不全,多為人為打破;二有男有女,不都是女性;三有些是在宗教遺址或灰坑中發現的,不是神壇供奉的,特別是案板遺址出土的陶塑女像,已相當殘破,無頭與四肢,該遺址出土的八件,其中七男一女,而且是被丟在灰坑中,丟時是放在編織物中,其中還有豬骨頭、精美的玉指環、骨雕柄飾、玉石和天然珍珠製成的串飾。很清楚,這位女像不像女神,而是旅行巫術時作為替身丟到垃圾堆里的,但為了達到巫術的預期目的,還給許多珍貴的肉食和裝飾品。問題是,為什麼把這些巫術替身打破致殘呢?正如民族學資料所說明的,作為巫術替身,是巫師行巫的手段,是以病人或敵人的身分出現的,都是被破壞、被丟棄的東西,目的是使病人康復,或者致敵人於死地。

至於史前的替身屬於何種巫術,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也不能一概而論。從民族學資料來看,遠古時期由於地理環境惡劣,毒蛇猛獸橫行,加上生產力低下,生活艱苦,衛生條件差,疾病時常發生,對人類是巨大的威脅。北京周口店舊石器文化遺址發現二十二個人體,死於十四歲以下者十五人,死於十五歲至三十歲者三人,死於四十歲至五十歲者三人,死於五十至六十歲者一人,可見壽命很短。到了新石器時代人的壽命也相當短,平均壽命在四十歲左右。為了祛病,必然實行不少巫術,尤其是孕婦患者,難產之時,更要運用巫術手段捏泥人以象徵病人,最後把替身丟掉,史前孕婦狀替身,很可能與祈求去病巫術有關。案板出土的殘破男偶,也屬於巫術替身,具體屬於什麼巫術,有待深入研究。

8. 關於文化人類學的論文題材

文化人類學用於史前研究存在的問題摘 要:本文以考古材料為基礎,列舉、大量事實和案例,說明文化人類學的觀念、、材料用於史前,無論在物質文化還是精神文化方面都會存在明顯的,同時也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即是:文化人類學的觀念、材料,對原始人類和原始文化的認識,均是來自或建立於現
-
摘; 要:本文以考古材料為基礎,列舉、大量事實和案例,說明文化人類學的觀念、、材料用於史前,無論在物質文化還是精神文化方面都會存在明顯的,同時也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即是:文化人類學的觀念、材料,對原始人類和原始文化的認識,均是來自或建立於現當代地球上仍然殘存的原始民族、土著居民生活和生存之狀況,它們與古代、埃及、西亞、印度、印第安人文明、米諾斯文明這些人類文明的「主流」各是一回事,二者不能人為等同;文章還著重分析了中國「圖騰」問題,認為圖騰在中國古代文化或史前文化中難以證實,值得懷疑,同時指出文化人類學中沒有「文化」這一項目或是其先天性重要缺失,故不能據此去判定和推測人類古代文明、文化之「主流」。
;
關鍵詞:文化人類學;; 史前研究;; 問題和原因;; 科學文化
;
一方面由於記載有限或殘損不全,更由於相當於史前而言,現存古代文獻一般都顯得非常晚近,而神話傳說非史實記錄,其中事象多被人們視為古人想像、幻想、虛構之情景(這由中國「古史辯」派的認識及各種相關的工具書與研究對於「神話」的定義可以看出[1]),另一方面現今的學者多相信西方人類學家、民族學家考察現當代地球上仍然存在的原始民族、土著居民所得關於原始文化的結論,相信中國上古及史前時代文化、程度與現在地球上仍然存在的那些原始民族、土著居民是處於同樣的發展階段、狀況,所以學者在考察中國古代和史前時代文化時常用、多用文化人類學的一些結論、認識和方法去比對、觀照。本來,這是一個正常的、有益的現象和方法,但是在當代中國、在學術界,似乎有一種濫用文化人類學、民族學資料的現象和傾向,文化人類學及有些觀念、認識被抬高到了一個不恰當的地位,乃至可能存在被人用於裝潢門面或用於擺脫話語困境、研究困境的情形。我們在有關中國古代歷史、文化、宗教、文學、制度、神話等研究領域尤其是有關上古和史前時代考古研究及有關著述中,常常可以看到作者或幫助宣傳者介紹說「運用了文化人類學」、「從文化人類學角度研究」等等用語,而這些研究和著述中又的確充斥著圖騰、神靈、巫術、崇拜、祭祀、母系、父系、公有、私有等等諸如此類的語匯和相關論述。其中既有系統的著述、建構,也有零星的或簡單的相互比對、參照,甚至也不乏直接將圖騰、巫術、祭祀、種種「崇拜」等用於史前遺存及文化現象,所得結論、認識正確與否多半經不起檢驗、質問或不容易判斷、無法判斷。作為研究人類文化起源及進化[2]的文化人類學本身的先天性缺失及局限,文化人類學用於中國古代歷史文化尤其是史前考古、史前研究存在的問題,似乎少有人談及,所以本文主要談一談文化人類學用於中國史前研究所存在的問題。先例舉現象和事實,後談為什麼會「存在問題」,不妥之處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
;;; 一、「問題」列舉和分析
;
無論史前時代或歷史時期,我們都可以把整個人類文化劃做三大塊,即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含科學技術)和社會制度。關於社會制度,涉及家庭、氏族(胞族)、部落、由母系發展到父系、由公有發展到私有等一系列概念、術語和理論,這些東西在面臨中國新石器時代考古材料時的不適應筆者在《「炎黃大戰」的考古學研究(10—11)》中已有一些例舉和涉及,這里不再重復。這里談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這兩方面(當然事實上物質、精神、制度三者是相互關聯的)。
;
1、關於物質文化
;
摩爾根將人類歷史劃分為蒙昧時代、野蠻時代、文明時代三個階段,其中野蠻時代又分為低級、中級、高級三段。關於低級野蠻時代(約當新石器時代初期)之社會,摩爾根有一個著名的論斷,他認為該時期或社會在東半球是指「那些流行制陶術而尚不知飼養動物的部落」,而在西半球是指從懂得制陶術到「用灌溉法種植玉蜀黍等作物以及用土坯和石頭來建築房屋」之前的階段[3]。摩爾根的論斷主要來自對美洲印第安人的考察,所以關於西半球的認識大體上是不錯的,但關於東半球,摩爾根的認識卻與後來的考古發掘結果不相吻合:人類文明最早的起源地西亞地區中石器時代的凱巴拉文化(約前1.6萬年—前1萬年),其「居民過著以狩獵採集為主的生活,有矛、鏃等細石器,並以刮刀剝制獸皮蔽體。從獸骨較集中的情況看,可能已有畜牧的萌芽,如佩特拉附近的馬達馬格遺址,山羊骨佔全部獸骨的82%;卡爾邁勒山附近的法拉赫遺址,羚羊骨已佔74%。一般認為,這種現象表明可能已出現放牧,這些山羊或羚羊可能即是最早的家畜」。此時凱巴拉文化居民尚未發明陶器,即使由凱巴拉文化發展而來的吶吐夫文化,仍然是一種「無陶新石器文化」[4]。在西亞的前陶新石器時期,許多地方都已有成熟的家畜飼養:如黎凡特南部的耶利哥已種植小麥、豌豆、燕麥,出現了「確實的家畜山羊」,土耳其恰約尼遺址發現有小麥、大麥、豌豆、扁豆的種植,有綿羊、山羊、豬等家畜,安納托利亞地區也已產生最初的農耕和畜牧,家畜有豬、綿羊、山羊,伊拉克東北部的耶莫遺址也已種植小麥、大麥,馴養家畜,它們的年代都在前6000年前,此未出現陶器[5]。東半球的另一個農業起源中心中國,畜牧的發生也不遲於制陶業,而是大體上同時:在距今約一萬年前,陶器開始出現,同時可能已有雞、豬、狗的飼養,如河北徐水南庄頭遺址出土的雞骨、豬骨、狗骨,被認為可能是家畜;尤其是同一時期廣西桂林甑瓦皮岩洞穴遺址上下層都有較多豬骨出土,「據鑒定有67個個體,豬的年齡數值比較集中,以1—2歲間的成年豬最多,罕見長大粗壯的犬齒,門齒一般都較細弱,未見有磨蝕深重的第三臼齒,這些都是反映人工飼養和被宰殺的結果,飼養的時間又較偏長」。而到距今8000年左右,制陶業初步發展起來時,雞、豬、狗等家畜的飼養也亦很普遍和成熟,牛、養的飼養可能也已開始,如裴李崗、磁山、賈湖、大地灣、跨湖橋等遺址的相關發現[6]。

;
陶器是新石器時代人類生活中使用最普遍的一類日用品,也被考古學家視為新石器時代最重要的特徵和標志之一。關於陶器的起源,恩格斯有一個著名的論斷常常被學者引用:「可以證明,在許多地方,也許是在一切地方,陶器的製造都是由於在編制的或木製的容器上塗上粘土使之能夠耐火而產生的。在這樣做時,人們不久便發現,成形的粘土不要內部的容器,也可以用於這個目的」[7]。恩格斯這個論斷受到摩爾根《古代社會》的,而摩爾根《古代社會》中的說法又來自人類學家泰勒《人類遠古史研究》,泰勒又是借鑒了別人的觀點:戈蓋「於上一個世紀最先提醒大家注意陶器發明的過程,他說,人們先將粘土塗在這樣一些容易著火的容器之上以免被燒毀,以至後來他們發現單單用粘土本身即可達到這個目的,於是世界上便出現制陶術了」[8]。民族學資料中的確有這種情況,比如林惠祥先生就列舉了南美洲的土人、亞里桑那的哈瓦蘇派人都將紡織物敷泥,然後用於盛物在火上燒烤,用以說明有些陶器可能是這樣製成的[9],但是說陶器起源於在編織物上敷泥,經燒烤而成,迄今在考古學上並無確鑿而充分的證據。
;
;;; 學者一般都認為陶器的發明是伴隨著定居和種植農業的發生而出現的,是應穀物貯藏、炊煮以及盛水盛湯之需而產生[10]。這種認識實際上意味著陶器的起源和發明是因為人類進化歷程、生活方式中某些內在的及動力因素在起作用,而不是因為敷泥於編織物燒烤或因偶然失火而導致。這種認識大體上已為考古發掘所證實,而且可以認為它就是來自於現代考古發掘和研究。現知人類各種不同的古代文明中,早期陶器出現的時間有早有晚,也不都與種植農業相伴生,但是沒有發現陶器起源於編織物敷泥燒烤的證據。以人類歷史上農業起源最早的西亞為例:西亞地區在陶器起源之前曾經歷大約1000年的前陶新石器時期(約8000前—前7000年),而此期已有比較成熟的種植農業和家畜飼養,甚至在年代更早的中石器時代如納吐夫文化中已有農業起源的跡象並已開始家畜飼養[11]。在已有種植農業的無陶新石器時期,應該存在能夠代替陶容器的器物(能夠盛裝湯水,能在火上燒烤、蒸煮)。考古發掘表明,這類器物在西亞的前陶新石器時代應該是木、石類容器(木器可盛湯水)尤其是石器:貝達遺址文化堆積為前陶期及中石器時代遺存,其石製品有臼、杵、碗、盆等,哈吉拉爾遺址前陶器遺存有大理石碗碎片,基羅基蒂亞遺址前陶期遺存有類型各異、大小不一的石制容器,其器型有帶流的盆、碗,也有盤、長柄勺等,耶莫遺址前陶期也發現石臼、石杵、馬鞍形手磨、戶樞、石球、石斧等[12]。西亞最早的陶器發現於黎凡特北部的穆賴拜特遺址,「這些陶器過於粗糙,燒得不透,氣孔猶存,不能盛水,還不能代替木石製作的空器」[13];在土耳其恰塔爾休於遺址出土的早期陶器「胎中摻有草和砂礫,顏色為奶黃色或淺灰色,表面光亮,器型常見平底的深碗、淺盆,火候較低」,考古學家認為當時「陶器數量不多,可能是由於當時的居民使用木、石制容器及籃子之故」[14]。由於人工用火的出現遠遠早於種植農業的發明,火能使泥土堅硬乃至不透水這種認識和知識的形成也當早於種植農業的出現,同時編織物的產生也當早於種植農業(因為採集所需),所以如果陶器因敷泥於編織物再經燒烤而發明,那麼在西亞的前陶新石器時代應該已普遍使用陶器而不會是製作更為困難、更費工時的石質容器,而最早陶器的出現有可能上溯到西亞的中石器時代,因為其時種植農業已開始萌芽。顯然在西亞,陶器的出現更多的是模仿和替代木、石容器尤其是石器(前陶時期製作和使用木、石容器應該是所謂「木器時代」、石器時代傳統的一種延續,這導致西亞陶器的出現滯後於種植農業的發生)而非編織物,當然並不排除陶器在造型上會模仿編織物。在亞洲另一個農業起源中心中國,已有證據表明制陶業的出現正是與原始農業存在著共生關系[15],早期的制陶方法主要是捏制、片狀貼塑(泥條盤築法應更晚一點),但是發現最早陶器有捏制而成的證據而無敷泥於筐籃燒制的證據[16]。陶器如因在編織物(或木製容器)上敷泥燒烤而起源,那麼在早期陶器、陶片上必會留下證據(或者陶器、陶片裡面有編織物痕跡,或者陶胎的中間層有編織物痕跡),但是迄今為止並未見有這種證據或相關報道。 ;
;;; 日本的農業起源時間很晚,但它卻是世界上最早出現陶器的地區:日本愛媛縣上黑岩陰遺址曾出土距今約1·2萬年前的陶器,後來在除北海道和沖繩以外的地區都發現了早期陶器。「最近在長野縣下茂內和鹿兒島縣簡仙山,都出土了經測定約為距今1·5萬年前的陶片,其中鹿兒島的陶片燒成溫度只有400度——500度,質地疏鬆,還沒有完全陶化,可謂名符其實的土器。1999年,日本青森縣大平山元一號遺址出土了無紋飾陶器,其陶片附著碳化物的碳測校正年代為1·6520萬年——1·4920萬年,在國際考古界引起了轟動」[17],但是沒有發現這些陶器的製作和生產與編織物有關。據研究,我國和日本、俄羅斯西伯利亞南部等世界上最早出現陶器地區的早期陶器大多是圓形球體,平底器很少,其原因除了模仿陶器出現之前人類廣泛使用的植物果殼形狀、製作相對容易、容積又較大以外,「最初的陶器首先考慮的是滿足炊事需要,然後才是盛儲需要,或者說先有煮飯的鍋,後有盛飯的碗。圜底器物支架在幾塊石頭上,便能生火加熱,也較為穩固,而且采熱功能好」 [18]。顯然,早期陶器製作成圜底形,不會是模仿編織物而成,因為後者一般不會是圜底,既不實用也沒有必要。可見恩格斯關於陶器起源的論斷是不正確的,來自文化人類學的資料和認識是不能直接與人類新石器時代的文化現象劃等號的。
;;; 嚴文明先生在分析半坡、姜寨等遺址發現的仰韶文化半坡類型聚落、房屋及當時的家庭、婚姻形態時,認為那些有灶有炊具和飲食器、有1.5米寬土床而糧食儲備很少的小房子應該是供過對偶婚姻生活的夫妻和他們的嬰幼兒居住的地方,而老人和較大的孩子可能要住中等房子或其他小房子。與此同時,他發表了一番議論:有人說「原始社會生產技術水平那麼低下,蓋一座房子很不容易,哪能象我們現在住得那麼寬敞?從前彝族的窮苦人披個麻袋在屋檐下一蹲就能睡一夜覺,仰韶一二十平方米的房子不是足以蹲一二十人嗎?這從表面看起來也好象有些道理。如果全部都是空房子,就沒有法子駁倒這些似是而非的說法」[19]。這是說不能用民族學材料去衡量和比對史前考古所發現的材料。如果放開眼界,我們會發現,嚴先生這里所論及的現象和情形並不是孤立的:
;
在西亞,距今約9000—8000年的有陶器新石器時代,具備一定規模的聚落遺址已普遍出現技術高超的原始建築及房屋、居所:哈吉拉爾遺址的前陶新石器時期已有用泥磚建造的方形房屋,其大牆有石基,壁面及地面塗有灰泥,重要房間的地面鋪小石子或卵石,門道可能設於屋頂;進入有陶新石器後期,該遺址見有9座房屋,均長10.5米、寬6米左右,方磚牆厚達1米,以石為基,每座房屋開有兩門[20]。基羅基蒂亞遺址位於一座陡峭的小山上,其房屋牆壁的下半部一般用石灰石砌築,上部和圓形屋頂用粘土、土坯等材料建造,有些房子建有雙層牆;大型房屋內則有兩根石柱,用來支撐半圓形的閣樓,閣樓有小梯上下,可能是睡覺之處,屋內石鋪地面上設有灶等生活設施,屋外有用牆圍起來的院落;有些房屋中還建有走廊、倉庫、碾谷房、廚房、石桌等[21]。恰塔爾休於遺址發現的房屋「由土坯砌成,每一房屋由一面積5米×4米的起居室和一個至幾個附屬房間組成。房屋平頂,在兩根大梁和許多小樑上鋪葦草和干磚。屋頂有長方形入口以供進出,起居室與附屬房間有低矮的門洞相通,門洞高僅77厘米。屋內南部有木梯和爐灶以及放燃料的櫃子,另有平台和長凳以供坐卧……」[22]。索萬遺址內「有磚坯結構的T形建築3座,均由許多大小房間組成,布局規整。房屋的地面和牆壁塗抹泥灰,以外扶壁牆承托支撐屋頂的木板。其中的一座建築似具有宗教的職能,在一房間的壁龕內發現一「母神像」[23]。1999—2000年,德國考古學家漢斯·格奧爾格·格貝爾領導的一個國際考古小組在約旦的巴亞村發現一座新石器時代早期墓室及許多壁畫,同時該遺址還表明:約在9000年前人們建有一些兩層的房子,顯示出當時居民極高的建築水平。考古學家說,考慮到巴亞村是建在約1000米高的岩石陡坡上,跟外界很難溝通,這一成就更顯得了不起[24]。在中國,距今7000—5000年的仰韶時代,房屋建築技術和取得的成就也非常可觀:甘肅秦安縣大地灣仰韶文化大型房基F901被稱為「原始宮殿遺址」,其總面積達420平方米,由主殿、左右側室、後室及前沿附屬建築構成;其主殿按後世構架原理當是十柱九間,其頂梁大柱直徑達57厘米;在主室中輔助頂梁大柱的兩個較大的木柱之外側,又各增立了三個直徑為10厘米左右的小木柱或木板作附襯,然後用草泥包裹為一體,組成一個外徑為80厘米的大柱,再抹上白灰面;其牆體用紅燒土築成,壁面抹石灰壓實,居住面用碳性料礓石鋪墊,打磨得光亮照人,堅硬尤如今日的水磨石地面,而據甘肅省博物館化驗室技術鑒定,這種料礓石經火燒粉碎後的物理性能,相當於現代所使用的100號礬土水泥[25]。湖北棗陽雕龍碑遺址15號房址以及陝西扶風案板遺址的大型房址,其建築規模、技術與大地灣F901不相上下,前者的牆壁以密集的木料栽立而成,木柱之間的間隔僅有1—10厘米,「所有的木材都經精選和細加工,形狀方正,稜角分明,十分規整」[26],後者「在主室內近四角處,對稱地分布著4個直徑達0.4—0.5米的大柱洞」[27]。河姆渡遺址發現距今7000年前的干欄式長屋,現存樁木和長圓木220餘根,較規則地排成四列,計寬約7米,最長一列樁木為23米,所以其室內面積應在160平方米以上[28]。1999年至2001年,中國的考古學家在河南靈寶西坡遺址進行考古發掘,發現距今5500年前仰韶文化的特大型房址,其整體面積達到516平方米,四周有迴廊,其柱洞直徑大都在0.45米—0.7米之間,室內居住面自上而下分五層處理,各層均十分緻密而堅硬,其中第三、四層近似當代混凝土,最上層為灰白色細泥。考古學家認為:依下部結構推測,該房屋可能為四面坡式建築,由於面積大、跨度廣、布局復雜,也可能為重檐結構,「僅從保存較好的下部房址便不難想像,此房屋曾經是一座多麼宏偉的建築」[29]。無論是西亞新石器文化或是中國新石器文化仰韶時代房屋建築所取得的成就、達到的高度,都是現、當代地球上那些原始部落、土著居民所不及的,更不用說古代埃及的金字塔、方尖塔、神廟,古代印度哈拉巴文明、巴比倫和蘇美爾、瑪雅文明以及米諾斯文明的城市、宮殿、神廟建築。故知文化人類學所考察的現、當代仍存之原始部落、落後民族材料與中國、西亞、埃及、印度的古代文明及其新石器時代可比性甚微。 ;
我國新石器時代考古發現的大量「灰坑」歷來被視為「垃圾坑」、「祭祀坑」,近年來有學者研究,「灰坑」中其實有一部分可能是「糧食窖」,另有一部分則可能是「小水田」或「水坑」、「水塘」、「水井」、「水渠」、「魚塘」等農田水利設施。劉志一先生認為「祭祀坑」一說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在「遠古時代原始祭祀中,即使祭地神也沒有挖坑祭祀的習俗。只有到了商、周時期或早一點的夏代才有挖坑祭祀的習俗出現的可能」[30]。最近四川的考古學家注意到了這個問題:茂縣營盤山遺址發現120餘座灰坑,其形制規格各異。他們對這些灰坑作了具體的分析和推測,認為「一些灰坑底部及四周採用卵石(有的內含大型礫石)壘砌而成,推測應是進行石器加工的場所或有其他用途。個別灰坑內還發現塗有鮮紅色顏料的石塊,可能具有某種宗教含義。有的坑內還發現數量較為豐富的陶器堆積,應是以理葬陶器為主、具有特殊含義的器物坑。少量口小底大的圓形袋狀灰坑底部平整且較深,可能為貯存糧食等實物的窖穴[31]。曾經,在湖北天門肖家屋基遺址的發掘過程中,遺址中部發現一個面積頗大的水塘,先被斷為具有宗教性質的遺跡。後來注意對水塘細部的清理和觀察,通過水塘邊緣、塘底及水塘附近的遺跡、遺物留存和堆積的分析、推斷發現,認為該水塘應是「一處與盥洗、製作石器也許還包括汲取生活用水等活動有關的場所,而基本否定了原有的宗教性質遺跡等推測[32]。楊鴻勛先生在談到建築考古學時說:「將新石器時代古池塘底的木構井干挖出,而解釋為『原始崇拜建築』的遺跡;將殷商宮殿『土階』的殘跡誤認為完整的『祭壇』……」等等,這些錯誤都是缺乏專業知識所造成的[33]。將很多生產、生活性遺跡、遺存斷為宗教性遺跡、祭祀場所,除了與工作細致程度不夠、專業知識不夠有關外,可能還有一種潛在或顯在的觀念和印象在起作用,即認為新石器時代的人類(亦即原始人類)很愚昧、生活中凡事皆有神靈,處處要崇拜、祭祀,這種觀念和印象的存在顯然與文化人類學的一些認識和觀點有關。

;
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出土了大量的「骨耜」和稻穀遺存,以前學者依據文獻資料、民族學材料對河姆渡「骨耜」的形制、用途以及當時的耕作方式等作了不少研究,其說紛紜。黃渭金先生詳盡地分析了各類「骨耜」的加工、使用特徵和痕跡,認為河姆渡遺址出土的「骨耜」實際上包含了專門用於翻耕農田的「骨耒」、修整水田的「骨耜」和平整農田的「平田器」,「至於雙齒刃、斜刃和平刃等刃部特徵是由於骨料的再加工、再利用所形成」,而河姆渡遺址的耕作方式應該是「踏耕」和「耜耕」並存,「它們是一種並存關系,並不互相矛盾。『刀耕火種』不適於河姆渡的平原沼澤型稻作農業」。他最後說:「以前學者對河姆渡骨耜的論述,大多偏重於古代文獻史料的考證及民族學材料的引用,忽視了對現成考古實物資料的探索,筆者在此並非貶低和鄙視文獻史料及民族學材料在考古研究中的地位,而旨在說明考古學的研究還是要以考古發掘資料為主,文獻史料和民族學材料可作為我們進一步研究的必要補充和旁證,如此才會使我們的研究更客觀而真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34]。著名人類學家林惠祥先生在其著作中說:「豬、羊在原始生活中居較不重要的位置」[35],這一認識與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考古發現和研究顯然是相違背的,因為無論是作為食物、營養來源、物質財富或者是作為精神信仰、原始宗教方面的象徵、借代物,豬在原始人類的生活中都是非常重要的[36]。林先生的認識顯然不是「以考古發掘資料為主」而得出的。
2、關於精神文化
;
關於原始社會、史前時代的精神文化,原始人類最重要的精神信仰和崇拜對象,人們最普遍的印象可能就是「圖騰」。如果將這個問題交給中學生去回答,十之八九他們都會說:圖騰;電視、書刊裡面如果出現某個古代文化、器物中的動、植物圖像,看起來很重要的樣子,有文化的人多半會脫口而出,那就是圖騰。「圖胖」就是這樣普遍地存在於原始人類的生活和現代人的頭腦之中,不僅「大多數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都認為新石器時代彩陶上的動物紋樣及其象徵性紋樣是古代氏族部落的圖騰標志」[37],而且「目前只有觸及到中國各民族古代社會的文化,不僅有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提到圖騰,民族學家、宗教學家、古文字學家、家、美學家、美術史學家、神話學專家、民間文學專家和民俗學專家也幾乎都要照講圖騰。然而,許多著述往往是將『圖騰』一同做簡單的套用,普遍缺少應有的論證和具體的說明」[38]。研究原始文化的著名學者也不例外,如朱狄先生就有這樣直接而簡潔的判斷:「1963年,山東日照兩城鎮龍山文化遺址中,在一件石器上發現的獸面紋飾和饕餮紋十分相似,而半坡彩陶上有鹿紋;江蘇邳縣大汶口遺址(此處似有誤會:大汶口遺址在山東泰安縣,而江蘇邳縣有大汶口文化大墩子遺址——王先勝)中發現有豬頭紋;馬家窯文化類型和辛店文化的彩陶上有狗紋。這樣,地下發掘說明圖騰之說不無根據」[39]。丁山先生說:「在氏族社會,以圖騰為宗神,每個家族的閭里之口都立有圖騰柱(Totompole)以保護他們的氏族。所謂圖騰柱,大抵雕刻為鳥獸怪物形」[40]。陸思賢先生繼續發揮說:「其為鳥獸怪物形,在中國古史的傳說中,龍、鳳是其中最有名的,其他虎、豹、熊、羆、龜、鱉、蛇、魚,包括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中游的,還有住洞穴里鑽的,無所不有,又有神柱聖樹,奇花異木,都應是圖騰形象的實錄。它們被裝置在圖騰柱上,氏族林立,圖騰柱也林立,在當時祖國的大地上,有多少圖騰柱,大概是不計其數的。或可以說,氏族制時代也就是圖騰時代、圖騰世界,那麼圖騰文化、圖騰,也就是原始文化的核心或綱領」[41]。也有學者將現今中國各少數民族的「圖騰」作了統計、歸納,不少民族的圖騰多達幾十種,也有的僅有一、二種[42]。大約哪個民族經常和哪些動植物打交道、對其有所禮敬,在日常生活的器物上有所表現、在禮儀活動中需加以利用,那便成為該民族的圖騰。「圖騰」真是這樣廣泛而深刻地存在於中國史前時代和原始民族的生活及精神世界中嗎?對此,我們需略加認真地考察一番。

;
權威的《辭海》解釋「圖騰崇拜」,說它是「原始社會一種最早的宗教信仰,約與氏族公社同時發生」,而氏族公社「產生於考古學上的舊石器時代的晚期」[43]。研究圖騰文化的學者說:「世界上大多數學者認為圖騰文化形成於舊石器中期或晚期,而新石器時代是圖騰文化的衰退落和演變期」、「根據國外考古學資料,圖騰文化發生於舊石器中期,繁榮於舊石器晚期和中石器時代。歐洲發現的眾多的屬於舊石器時代的洞穴壁畫和雕塑等,證實當時圖騰儀式、圖騰歌舞是豐富多彩的」,而「新石器時代是圖騰文化開始衰落的時期

9. 錢耀鵬的一般論著:

1.《原始先民的祖先崇拜》,《中外歷史》1987年3期。
2.《繪身與紋身》,《中學歷史教學參考》1988年4期。
3.《考古學與人類歷史》,《中學歷史教學參考》1991年5期。
4.《秦公大墓》,《長安史話·上古周秦分冊》,陝西旅遊出版社,1991年4月。
5.《西漢帝陵之冠——茂陵》,《長安史話·兩漢》,陝西旅遊出版社1991年4月。
6.《漢宣帝與杜陵》,同上。
7.《王莽改制與「新」朝的滅亡》,同上。
8.《西漢的京師倉》(合作,第二),同上。
9.《繁榮的漢代長安商業》,同上。
10.《漢代長安的樂舞雜技》,同上。
11.《漢代長安的體育活動》,同上。
12.《班固與〈漢書〉》,同上。
13.《唐代長安的體育活動》,《長安史話·隋唐》,陝西旅遊出版社,1991年6月。
14.《唐代長安的飲食風俗》,同上。
(四)獲獎情況
1.論文《斧鉞の歷史的意義について》獲北京大學第四屆「挑戰杯」青年科學獎暨「北大方正杯」學術科技競賽二等獎,1996年5月(獨立)。
2. 「涇渭流域龍山時代早期文化研究」項目獲陝西省教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1998年5月(第三)。
3. 「環壕聚落與史前城址研究」自選項目獲陝西省教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1999年5月(獨立)。
4. 「考古專業田野發掘教學實習的改革與實踐——從黃河小浪底到長江三峽」項目獲西北大學教學成果獎二等獎,1999年9月(合作,第三)。
5. 2001年6月被評為西北大學「優秀共產黨員」。
6. 「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教案獲西北大學第一屆教案展評一等獎,2001年12月。
7. 「新石器時代考古學」獲西北大學第二屆教學質量優秀獎二等獎,2003年1月。
8.《中國史前城址與文明起源研究》獲陝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獎一等獎(2003年11月);獲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2003年12月);獲教育部「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2006年10月)。
9.《扶風案板遺址發掘報告》獲陝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獎一等獎,2003年11月;獲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2003年12月),合作,第三。
10.《解析師德內涵,注重實現方式》獲中共西北大學「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徵文活動論文類二等獎,2005年6月;2005年度陝西省教育工運研究會成果二等獎,2006年2月。
11.《關於師德建設及其實現途徑的思考》獲2004年教育部首屆「全國師德論壇」徵文大賽論文類二等獎,2005年7月
12.主持發掘的甘肅臨潭磨溝齊家文化墓地考古項目入選2008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並榮獲國家文物局田野考古獎三等獎。

熱點內容
一部國外電影,一個老男人騎個摩托車 發布:2024-08-19 09:13:10 瀏覽:920
脖子上有睾丸是什麼電影 發布:2024-08-19 09:03:17 瀏覽:374
變形金剛撒誰家的 發布:2024-08-19 08:43:06 瀏覽:478
美國男電影雙胞胎 發布:2024-08-19 08:42:20 瀏覽:764
黑人橄欖球少年收養電影 發布:2024-08-19 08:25:26 瀏覽:918
夏目哉大片 發布:2024-08-19 08:09:22 瀏覽:806
他第一部出演的電視劇是,的英語 發布:2024-08-19 08:07:54 瀏覽:654
電影檢索 發布:2024-08-19 07:48:52 瀏覽:198
誰有視頻 發布:2024-08-19 07:41:55 瀏覽:141
成龍香港鬼片電影大全 發布:2024-08-19 07:39:46 瀏覽: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