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世界遺產的概念和分類
世界遺產概念和分類概念呢?我們可以說是不那麼輕浮,分了很多種類型
② 世界文化遺產的含義的什麼
世界文化遺產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現代化進程迅猛如潮.給人類的居住環境和文化遺存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破壞。為了使物質文明的進步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為了全人類的可持續發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員國於1972年倡導並締結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公約主要考慮到部分文化或自然遺產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要作為全人類世界遺產的一部分加以保護;考慮到鑒於威脅這類遺產的新危險的規模和嚴重性,整個國際社會有責任通過提供集體性援助來參與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締約國內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由締約國申報,經世界遺產中心組織權威專家考察、評估.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團會議初步審議,最後經公約締約國大會投票通過並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遺產種類有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自然雙重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稱為世界文化遺產。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
明清故宮: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北京市
頤和園:文化遺產,1998年列入,北京市
天壇:文化遺產,1998年列入,北京市
長城: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北京市
周口店「北京人「遺址: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北京市
承德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河北省
平遙古城:文化遺產,1997年列入,山西省
曲阜孔廟孔林孔府: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山東省
敦煌莫高窟: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甘肅省
大足石刻:文化遺產,重慶市
秦始皇陵: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陝西省
蘇州古曲園林:文化遺產,1997年列入,江蘇省
武當山古建築群: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湖北省
拉薩布達拉宮: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西藏自治區
麗江古城:文化遺產,1997年列入,雲南省
泰山:自然與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山東省
黃山:自然與文化遺產,1990年列入,安徽省
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自然與文化遺產,1996年列入,四川省
九寨溝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1992年列入,四川省
黃龍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1992年列入,四川省
武陵源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1992年列入,湖南省
廬山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景觀,1995年列入,江西省
武夷山風景名勝區:自然與文化遺產,1999年列入,福建省
③ 世界文化遺產與世界文化景觀遺產的區別
文化景觀的概念是在1992年在美國召開的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年會提出,並納入世界遺產名錄。這樣世界遺產糾紛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混合體(雙重遺產)和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與遺產公約第一條所表述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觀的選擇應基於它本身的突出,普遍價值,其明確的地理-文化區域的代表性。以及此類區域的基本而具有的獨特文化因素的能力。
④ 瀕危世界遺產概念
世界遺產是我們的祖先與大自然留給我們的最珍貴的財富,它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一旦破壞,就無法替代,不能再生。申報世界遺產的最終目的是保護我們的珍貴財富,批准和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只是保護工作的起點,更好地保護好全人類的遺產才是《世界遺產公約》建立的目的所在。
已經列入遺產名錄的遺產也並非安枕無憂,很多遺產正在面臨著嚴重的威脅。
世界遺產受到的威脅是多種多樣的,如「年久腐變」、「蛻變加劇」,就是威脅一些世界遺產的因素,同時世界遺產還遭受到自然災害、戰爭與武裝沖突、環境污染、日益城市化與迅速發展的旅遊業等等,都使世界遺產保護工作面臨著空前的挑戰。但是,對世界遺產最大威脅來自我們自身,即我們中間的許多人對遺產的漠視和模糊認識。
因此,在所有人特別是在年輕人中普及世界遺產知識,喚起和提高人們對世界遺產的保護意識,是我們目前的一個最迫切的任務。
具體來說,世界遺產遭到破壞的因素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這類因素並不在人類的控制中,大多數屬於「天災」,如:火山、地震、洪水等等;另一類則是由人為因素造成的破壞,如戰爭、采礦、城市和旅遊的發展等等。
驟然的損毀:
自然因素:地震、火山爆發、洪災、暴風雨、颶風、雷電、冰雹、海潮 、火災;
人為因素:
公眾方面:戰爭、暴亂、宗教狂熱的破壞,非法盜掘、盜竊、城市建設、公共工程,現代農業;
專業方面:不科學的發掘、決策失誤、缺乏項目規劃和預測、缺少教育培訓、缺少內部外部交流、安全失控、沒有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日積月累的破壞:
自然因素:自然腐蝕、不正常的溫度、鹽鹼腐蝕、污染、自然火災、細菌、植物生長、昆蟲破壞、嚙齒動物破壞、粉塵腐蝕。
人為因素:
公眾方面:人們的忽視、旅遊業、人為的磨損、振動和塗寫、走私。
專業方面:不合理的發掘、缺少交流、基礎建設、遺產的不合理的展示和保護等;
⑤ 世界文化遺產與文化景觀遺產的差別
文化景觀的概念是在1992年在美國召開的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年會版提出,並納入世界權遺產名錄。這樣世界遺產糾紛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混合體(雙重遺產)和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與遺產公約第一條所表述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觀的選擇應基於它本身的突出,普遍價值,其明確的地理-文化區域的代表性。以及此類區域的基本而具有的獨特文化因素的能力。
⑥ 世界遺產和文化遺產 有什麼區別
1、文化遺產,概念上分為有形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內化遺產和非容物質文化遺產。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
2、世界遺產包括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與自然遺產、文化景觀遺產四類。因此,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關系。
⑦ 世界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內財富,是全人容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狹義的世界遺產包括「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和「文化景觀」四類。廣義概念,根據形態和性質,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記憶遺產、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簡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遺產。
世界遺產是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認的具有重要價值的人類共同財富。讓人類共同財富得到全世界的關注和保護,是申報世界遺產的初衷。
如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於1987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九寨溝(於1992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黃龍(於1992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⑧ 文化遺址的概念
文化來遺跡地,又稱自然和文化遺產源跡地,是指具有一定科學、文化、歷史、教育、觀賞價值的自然或人文景物、現象及其保留或遺跡地.按形成原因,可分為自然遺跡和人文遺跡.自然遺跡是指由於自然過程形成的具有一定科學、文化、藝術、觀賞價值的自然客體及保留或遺跡地.如奇峰異石、洞穴、瀑布、火山口、隕石墜落地、冰川遺跡、典型的地址剖面、生物化石產地、古樹名木等。人文遺跡是指由於人類活動所創造的具有一定科學、歷史、文化、教育或觀賞價值的人工客體及其保留或遺跡地。如古建築、古墓、摩崖石刻、古人類活動遺跡、重大歷史事件發生地、革命活動遺址等。
⑨ 世界遺產是什麼意思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專,是全人屬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狹義的世界遺產包括「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和「文化景觀」四類。廣義概念,根據形態和性質,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記憶遺產、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簡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遺產。
世界遺產是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認的具有重要價值的人類共同財富。讓人類共同財富得到全世界的關注和保護,是申報世界遺產的初衷。
如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於1987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九寨溝(於1992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黃龍(於1992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