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游客导游被处罚
㈠ 导游嫌购物少骂游客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㈡ 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大家怎么看呢
是应该好好整治一下了,我前面去浙江玩儿差点儿被导游坑了,老是往卖特产的地方带
㈢ 热点:导游辱骂游客购买物品,你怎么看
从两个角度分析看。
第一客户角度。怎么讲导游辱骂客人都应该是不对的,出来旅游肯定是为了开心,不是出来受屈辱的。买不买东西是客户自身的需求,不应该不买就改辱骂。
第二导游角度。辱骂客人会给客人一定压力迫使购买物品。但是辱骂客人也是对客人的不尊重,毕竟旅游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客人有自主选择购物权利。但是导游带团如果团费,够不上成本,就必须要靠购物来弥补。所以导游自身压力也很大的。
总结。辱骂客人一定是不对的,不管客人买不买东西。建议找正规旅行社提前看好合同,以免出现类似问题如何去投诉。而且参团的时候要计算成本,团费和成本差距很多,当然导游肯定会在购物找回弥补,所以客户也尽量找个适当的团费团进行旅游,以免低价团费导游难免会出现辱骂客人的。当然导游每个人素质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导游也只是打工的,所以没有能力处理更多的问题,市场是这样子的,客户总是想找低价团来旅游,旅游也是产品,一分价一分货。希望大家都互相理解了。
相信高团费的团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该投诉绝对管用。低价团就不太清楚了。
㈣ 骂游客“是不是想死” 导游证件被吊销
转摘:
北京一导游骂游客“是不是想死” 证件被吊销
正月初三骂游客“你是不是想死”的导游王某被吊销导游证,三年内不能再考,同时还被罚1万元。昨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了近期被查处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王某骂人事件就在其中。
今年正月初三,导游王某带着一队南方游客“长城一日游”,在游览的途中,游客因为没有在十三陵停车游览和王某争论起来,你来我去几句,王某就冲着游客指着鼻子骂“你是不是想死”、“你就花这点钱以为怎么着”……这段导游骂游客的视频一经网络曝光之后,引起了北京市旅游委的关注。
新京报对此事件持续关注,北京市旅游委委员赵广朝说,别看曝光的视频里只是爆粗口,但导游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北京旅游形象,要依法严肃查处。国家旅游局同期也将该案件列入督办案件。
昨天,国家旅游局通报,王某虽然是旅行社的职员,但没有经过旅行社委派,在春节期间私自揽活,组织起一队游客参加十三陵至八达岭水关长城“一日游”。在行程中,王某不仅辱骂游客,还胁迫游客消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委给予王某1万元罚款、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㈤ 导游骂游客不消费游客反驳会有什么后果
亲,其实是国内畸形的旅游结构导致了游客与导游的矛盾,导游没有工资,全靠游客消费提成版生活,再说了,游权客享受了低价团费,出门旅游,还要享受导游服务,当然还是需要消费一些才能达到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平衡的。只要心态摆正了,矛盾才能减小甚至消除,而不是回骂能够解决问题的
㈥ 导游骂游客会怎么处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㈦ 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屡禁不止 是法不责众还是另有隐情
“买不够万块弄死你”、“不支持我玩死你”、“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近年来导游辱骂游客的事件频频被曝光,不合理低价旅行团和强迫购物等问题依然突出。
东莞的一位网友前段时间在微博上发布视频,吐槽到云南丽江旅游的不愉快经历,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导游在旅游大巴上不断游说团友购物,甚至出言恐吓,“不支持我玩死你”,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经调查,“东莞游客小鹿”一行29人于11月5日参加由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香格里拉二日游,旅行社将该团游客委托给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接待,该线路诚信指导价为295元/人。该团队为散客拼团,价格在580—190元/人不等,其中有两人与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为190元/人,地接社实际从组团社收取上述两名游客费用100元/人,属“不合理低价游”。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使用“黑导游”尼玛次里在带团中强制游客消费,且安排该团队进入未经旅游主管部门等级评定的购物场所购物。
事后,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丽江市旅游委给予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迪庆州旅游委给予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给予桑达土司藏寨购物店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涉事“黑导游”尼玛次里移送公安机关。
由此看来,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此类事件背后的起源还是“不合理低价游”。2015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将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并出台了《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但这种乱象为何屡禁不止呢?
首先,频频发生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辱骂殴打游客事件,暴露出了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劳资关系不规范,薪酬体制缺少保障等问题。从某个视角看,导游也是弱势群体,无底薪、无保障、无身份是目前大多数导游的生存现状,一句话,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90%以上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少部分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可以说,导游基本上成了一份没有安全感的“高危”职业。为了能养家糊口,导游们大都宁愿冒着被吊销导游证、被砸“饭碗”的风险,也要唱“黑脸”。
为此,云南省日前出台了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旅行社导游公司聘用导游时,必须签定劳务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导游薪酬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及绩效奖励构成,按月发放。对严重违规的导游将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任何旅行社导游公司不许聘用。
其次,部分消费者存在捡便宜心理,的确也是低价团能够钻空子的原因之一。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低价游的主要表现是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上门,采取压低旅游产品报价的手段,以旅游活动的形式,大量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其实质是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和实质环节中,弥补成本并赚取游客参与购物的“回扣”。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以及以保险公司等名义,提供所谓的“免费旅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慎重鉴别质量和价格,购买贵重物品更要慎重。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国家旅游局提示消费者: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因为消费者如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2016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市场上低价游等消费陷阱又“张开大口”。奉劝消费者们,对于此类名为旅游团、实为购物团的欺骗性宣传,一定要擦亮眼睛,克服捡便宜的心理,坚决不受诱惑。( 文来自网络)
㈧ 对导游骂游客有何看法
有些团,团费很低,有些游客贪图便宜,你也不想想团费都没有飞机票贵,旅游公司难道会自己往里贴钱?天上会掉大饼?
㈨ 在日本旅游,导游误导游客签字取消景点更改行程于是游客和导游产生了纠纷,导游打游客辱骂游客该怎么处理
估计您是遇到不良旅行社了。
出去旅游千万不要想有物美价廉的旅行社,毕竟一分钱一分货,一分服务。所以建议您在出行前一定要算仔细了。
正常来说去日本旅游,您一天的费用算下来不能低于1000元(如果是旺季的话,则不能低于1500元)才算是正常的。报名参团,请选择费用合理的团队报名。如果费用低于上述价格,那么就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团费,发生不合理的事情也是正常的。
如果真是参加的不合理团费的团,那么发生什么购物什么的,那您就配合一下导游,让导游也挣点钱吧。毕竟导游也是人也要生存,如果不挣钱人家也没有义务免费陪您出去旅游,您说是吧。
话又说回来,游客和导游发生这种纠纷了,可以找旅行社或旅游局投诉。说实话,现在的旅游局也会综合判断的,不是单凭任何一方说说就行的。这种情况下,肯定是需要双方举证了。也就是说谁主张谁举证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是那种不合理的团队的话,旅游局当然会处理旅行社。但是旅游局也会告知游客,明知团费不合理扔去参团的话,也是不合理的。换言之,各打五十大板。
㈩ 如何界定导游辱骂游客的行为
辱骂是指用粗野或带恶意的话谩骂侮辱他人。只要导游存在这样的言语,被游客拿到证据便可以成立导游辱骂游客的事实。
辱骂游客违反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第三条-第二点指出侮辱、殴打、胁迫游客。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游在为游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游客友善是最为基本的出发点。导游辱骂游客,不论游客行为是否有过错,导游这样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无需做更多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