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规定
❶ 别墅区业主私家花园如何界定
购房者在购买别墅,尤其是独幢别墅时,往往会被其附属的花园所吸引,而房产商也往往以此作为卖点推出。但是这样的所谓私家花园,其产权究竟属于谁?业主是否可以任意处置这个“私家花园”呢?此外,原先开发商承诺附送的私家花园,有的并不能登载在小产证上。今天,我们就和广大读者谈谈这个话题。
两种私有形式
目前,上海花园别墅的业主对花园的所有权的形式主要包括共有和独有两种。
第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完全共有的别墅小区。这类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为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每个业主的小产证上也没有花园面积的登记记载,尽管对小区内的业主来讲,单独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界定,所谓的“私家花园”也只是形式上属于该业主单独使用。但是这不受法律保护。换而言之,这样的私家花园只是用栅栏将其分割一下,在产权属性上与栅栏外的土地一样。
这类别墅小区里的业主可以由全体业主或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土地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请求对小区内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以确定各个业主可以单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之范围。
另一种是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已被分割为业主们单独所有的别墅小区。这类别墅的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如建筑物所占土地,私家花园的土地已为各个业主所独自享有,所以,在业主的小产证上登载有花园之土地面积。其它比如公共花园,公共设施,公共道路之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这类别墅的私家花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家花园”。
所以,我们购房者很有必要在购买时对其花园的性质做详细的了解。
花园是赠送的吗市场上很多别墅项目在销售的时候,价格表里都明确表示“免费赠送花园”。这里面一般就有问题了,究竟送的使用权还是产权,销售方是不会主动说明的,而许多购房者稀里糊涂地把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公共面积作为得到馈赠的礼品了。
另外,购买高层公寓底层的住户,通常也可以拥有一个私家花园,但只能获得这个花园的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
在关于如何使用“私家花园”这个问题上,市场上也有很多不同的声音。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什么性质的花园,业主都不能在“私家绿地”内私搭乱建。这样一是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部门会追究责任,二是破坏了小区环境,其他业主可以据此要求有关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
花园别墅的物业管理住在那些所谓的高尚别墅区里的人都知道,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会规定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做。有的甚至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所以,我们也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注意。
别墅小区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是在业主们的授权下为业主们提供专业、优质的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服务完全依照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行使。但也有不少物业公司,特别是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以前由开发商聘请、提供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往往会自行制订一些规章制度。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仅仅是在授权范围内,对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已,它的地位只是为小区业主们提供服务。换言之,它不是小区的主人,更谈不上是小区的上帝,它只是小区业主们聘请的“服务人员”,它根本无权限制业主们对私家花园使用的权利。除非业主们自己为了小区公共的利益,限定了对私家花园的使用方式,并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干涉。也就是讲,只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下,物业公司才可对私家花园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物业公司无权制订对小区花园各种限制使用的所谓“物业管理条例”。
❷ 别墅花园装修规定有哪些
要点一:风格的确定 对于私家花园的设计来说,别墅花园设计的类型也是非常多的,无论是中式的,还是欧式的,在选择的时候要注意业主的要求。同时从安全角度来说,也要注意花园的隐私性。别墅花园设计图片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让业主更好地选择,同时也可以提高装修的效率,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给花园做设计一定要考虑到花园的功能特点。
要点二:格局的设置 家庭人员结构决定花园的布局方式。如果时间特别紧,无暇打理花园,就简单的可以在花园中种些花草;有幼儿家庭的花园应避免有深水和岩石等危险因素,设置能放玩具的草坪,种些色彩艳丽的一、二年生草花和球根花卉;如果家中有老人,就要考虑老人在户外的休闲习惯。如果喜欢室外烧烤,就可设计一个烧烤平台。如果再讲究一些的话,可请专业的设计师来设计和制作花园。目前从风格上私家花园可分为四大流派:亚洲的中国式、日本式,欧洲的法国式和英国式。 面积的大小也决定别墅花园的布局和预算。特别是买独立别墅,售楼员会强调该别墅的占地面积,尤其是花园面积的大小,这不仅体现别墅品质、档次,还关系到将来花园的布置和设计。别墅的花园面积在50——2000平方米不等,差距很大,因档次、风格、规划设计而不同。
要点三:植物的确定 植物设计须与硬景设计及建筑设计相结合,以形成多样化的空间。植物设计需注意植物的色彩搭配、季相搭配、搭配层次以及交接处的细节处理。植物配置应疏密有致,空间有开有合。 在山地植物配置中,山脊种植规格大、树形好的乔木,以突出山脊线。山腰种植常绿乔木,突出郁郁葱葱的林木。山下配置各种灌木及地被色带,以形成色彩丰富、层次分明的山体植物景观。道路两侧山体砌筑护坡,并喷播草籽,或者种植攀援植物进行覆盖。植物配置与山势地形结合,可形成背景林。
❸ 国家怎么花园赔偿怎么算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国家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章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二十五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二十八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❹ 自家的花园法律有规定不能种菜吗
要看你有没有完全产权。有的话花园种菜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你施肥排水等等对公共环境、公共卫生产生影响就会被罚款或勒令停止。
❺ 私家花园的法律归属问题
一、别墅的花园属于业主所有,房产商无权支配
所谓别墅的花园权利,实际上涉及别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的享有。依据房地产物权之法律属性,即房屋(包括别墅)与所附土地之权利具有统一性,简言之,房屋属于谁,相应所附的土地权利亦应属于谁。购房者购买别墅,所购得的不仅仅是别墅(房屋所有权),还必然包括所附的土地和花园(土地使用权)。别墅交付后,开发商原先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已连同别墅一并转让给业主们所有。因此,开发商开发的别墅,一经售出转让,其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别墅花园,将为小区业主们所有,开发商不再享有小区土地(含公共花园,公用道路等)的任何权利。
故,别墅的花园属于业主,开发商无权支配。
二、业主对花园的权利享有包括共有和独有二种形式
这里就涉及到小区业主对小区土地使用权具体享有方式的问题。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多层及高层房屋,多层、高层房屋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是由业主所有,但由于多层、高层房屋立体空间之特殊性,它不便于也不可能划分哪块土地使用权是属哪一户业主的,因此,多层、高层房屋的小区之土地使用权只能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而别墅、特别是独幢别墅与之不同,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之权利可以为各幢别墅之业主单独所有,别墅毗邻的花园也可以作为私家花园由业主单独享有。因此,别墅小区之土地使用权享有方式,既可以和多、高层房屋小区一样,采用共有方式;也完全可以划分为各个业主单独享有。目前,上海的别墅小区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完全共有的别墅小区。这类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业主的小产证上没有花园面积的登记记载,尽管小区内的土地权利对外依法不受侵犯,但对于小区内的业主来讲,单独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界定,所谓的“私家花园”对小区其他业主而言,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换而言之,在法律上,其他小区业主可以使用您的“私家花园”,您也可以使用他人的“私家花园”。
当然,这类别墅小区可以由全体业主或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土地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请求对小区内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以确定各个业主可以单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之范围。
另一种是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已被分割为业主们单独所有的别墅小区(房产商专门办理过花园土地的测绘划分登记等手续)。这类别墅的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如建筑物所占土地,私家花园之土地已为各个业主所独自享有,故,在业主的小产证上登载有花园之土地面积。而只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如公共花园,公共设施,公共道路之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这类别墅的私家花园才可真正称为“私家花园”,即私家花园完全由业主依法独自享有,不受任何他人侵犯。
本律师建议购房者选择别墅时,应特别注意小区花园属于上述那种类型,以便对“私家花园”买个明白。
三、别墅小区之物业公司无权制订对小区花园各种限制使用的所谓“管理规定/手册”。
现在,别墅小区都聘有专业的物业公司,在业主们的授权下为业主们提供专业、优质的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服务完全依照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行使。但也有不少物业公司,特别是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以前由开发商聘请、提供前期物业的物业公司,往往会自行制订一些规章制度,规定私家花园不能这样那样,否则怎样怎样之类。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仅仅是在授权范围内,对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已,它的地位只是为小区业主们提供服务。换言之,它不是小区的主人,更谈不上是小区的上帝,它只是小区业主们的“仆人”,它根本无权限制业主们对私家花园使用的权利。除非业主们自己为了小区公共的利益,限制/限定对私家花园的使用方式,并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干涉。也就是讲,只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对小区各项物业包括私家花园的使用规定;只有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下,物业公司才可对私家花园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制订对小区花园各种限制使用的所谓“管理规定/手册”。
❻ 物业管理条例对花园搭建有规定吗
这个得根据当地的物业管理调理,也和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系
❼ 楼顶搭建花园有什么规定
您好!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屋顶属于公用部位,即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版全体业主对权此屋顶拥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顶楼住户在楼顶搭建花园,构成对全体业主的侵权行为。按建筑行业规定,可上人楼顶设计荷载在200~300公斤/平方米。如果18吨泥土堆在10平方米花园里,每平方米需承受1800公斤重量,远远超过上限300公斤/平方米的设计荷载,具有安全隐患。针对部分小区业主私建花园等违建行为,很多业主表示,业主楼顶建花园存在很多隐患。在楼顶建花园,在遇到强风天气时,如果花园内的杂物被风吹落,很容易从楼顶上落下,落下的重物如果伤人,就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如果楼顶业主效仿的人太多,在楼顶上加盖更多的违建,势必会造成楼顶的重量加大,影响整个楼体的承重力,久而久之,将会影响楼体的使用寿命。综上所述,在楼顶搭建花园既违反《物权法》,又违反《侵权责任法》,是应该禁止的。谢谢阅读!
❽ 小区底楼花园有没有规定统一围成什么样
11月10日起施行,14种建筑物的命名标准被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大厦、商厦、大楼、广场、城、中心、小区、公寓、花园、园、苑、别墅等14种建筑物名称备案标准正式出炉。
“花园”、“大厦”、“广场”……一直都是开发商爱用的楼盘名字。随着楼市的发展,成都也每年都有大量的“花园”、“大厦”、“广场”问世。其实许多项目本身的条件完全不能支撑这些高端大气的名字,那么成都现在到底有没有标准来规范这些楼盘命名?
近期,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1月10日起施行,满足标准的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功能的建筑物在开工建设前应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
14类标准详细说明
从本月10日开始,建筑物的命名将有严格的要求。根据《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楼群等建筑物,其业主须按程序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14种建筑物的命名标准被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大厦、商厦、大楼、广场、城、中心、小区、公寓、花园、园、苑、别墅等14种建筑物名称备案标准正式出炉。
比如,成都随处可见的大厦,以后命名都必须达到备案的标准方可使用。按照规定,“大厦”、“商厦”指高层或大型写字楼、办公楼或具有商场、商店等功能的,用作商贸活动等公共建筑。高度一般应在50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而“广场”的标准是指有宽阔室外公共场地的高层建筑。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室外地面应有不小于2千平方米的向公众开放的空间。楼宇周围没有室外公共场地的,可用“广厦”作通名命名。
“中心”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是某一功能在某一区域内规模较大,居主导地位的建筑物。“花园”、“园”、“苑”(含派生的雅园、雅苑、家园、佳苑、名苑等)指有一定绿化面积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其绿化占地面积一般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40%。“别墅”是含大片绿化面积的低层高级住宅。其绿化占地面积一般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50%。
杜绝楼盘命名乱象
其实在6月,成都市民政局官网就公布了《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11月10日起,由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除了对14种建筑物标准进行详细说明以外,《办法》还规定了建筑物备案名称不得使用人名或外国地名。“国际”、“华府”等常见的楼盘名今后将不得随意使用。除此之外,市域内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名、同音,不得在已有同类地名前增加或减少“大”、“新”等。楼市发展20余年,在前10年时间的住宅黄金时段产生了大量花园、公寓、别墅项目。后10年的商业黄金时段大厦、广场喷涌而出。业内对这些项目取名都没有什么明确的标准。造成了许多项目名不副实。此次出台的《办法》有助于缓解成都楼盘命名乱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❾ 法律规定花园小区能否随便进入
法律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高档小区的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如果业主们都同意小区不得随便进入,那便不能随便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