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招投标
❶ 户外广告标书
户外广告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501200708300101 1. 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 真山路户外广告工程 已经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安财政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投资额45万元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4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7-9-11 至 2007-10-1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真山路户外广告工程 45.0000 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类似经验 信誉良好,有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有类似经验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无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07-8-31 至 2007-8-31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7-8-31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7-8-31 下午 15:00 投标箱号: 投标箱十(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7. 备注: (一)申请人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格式); (2)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 (5)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005年8月30日后的企业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45万元的户外广告工程)业绩材料复印件,包括开工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业主联系电话等要素(业绩材料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报标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需于2007年8月31日15:00至16:00到交易中心二楼核验,未核验原件的在评审时不予确认。 (二)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5家以内全部入围,超过5家时业主指定2家电脑随机抽取3家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 王震 传真: 68256963-1002 电话: 68256963-1023 邮编: 2150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顾金妹 项目组组长: 王震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记得采纳啊
❷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等设施的要求有哪些
这个要问下城管呢。
❸ 想立户外广告位招租。具体应该怎么做,要办那些手续
必须资料:场地合法使用权证(广告所在阵地租赁协议)
广告设计效果图(找行家回胡乱做个,不要太复杂答,配上现场照片)
广告发布权限证(如果自己想立的话必须有,可以找广告公司代理)
然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咨询,填表,等盖章,可能要送礼,最后付费,拿批文
城管不用管他,他最多处理违章张贴,最高罚500
注:个人无法申办广告发布.每个城市,路段收费不同有些地方需先搞灯光办,景观管理所等批文.友情提示,难度很大,不搞为妙.
❹ 如何界定户外广告和招牌 有相关的文件吗
【户外广告】(outdoor advertising)即被设置在户外的广告。
常见的户外广告有:路边广告牌、高立柱广告牌(俗称高炮)、灯箱、霓虹灯广告牌、LED看板等,现在甚至有升空气球、飞艇等先进的户外广告形式。
申请条件:
1、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应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申请者须到设置广告的<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登记; 。
2、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应为合法的广告公司;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申请者须到设置广告<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
【招牌】
招牌主要是用来指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可称为店标(店铺的名称);招牌在法律上定义为商号(Trade name)商号由文字和图案等构成。
招牌不须审批,只要按照城管的条例不超高超宽,就可以安装招牌。
❺ 大型户外广告招牌怎么固定在路边
这个很简单吧,一般都是地下挖坑打地基,也就是混凝土地基,地基上预留固定脚位,也就是螺丝,然后广告固定在上面就行了,换的时候从螺丝位拆下来换就可以了。
❻ 怎么样才能找到大型户外广告牌制作招标的信息或地方求解答
没错,如果你是制作厂家,那么你真的不能全看招标公告,等你看了,可能都晚了~首先,各大回广告公司,不可能答自己独立做那么多,肯定要找合作单位的,因为你要想,很多公司只不过是买了广告位而已,再把广告位卖给真正需要的人.这就是广告公司真正赚钱的地方了.如果真的全让他们自己操作,可能第一,他们不是专业的,会砸了自己招牌,第二,太费劲了.
所以如果是做户外标牌的,那么你就联系已经买了广告位或者常年做这个的业内人,这样信息可能会多一些.
而且我还建议你就是直接找那种管理广告牌的单位,例如某广告位被某家公司买断,那么你就去找那个某家公司吧~再例如你和某个同行在研究问题的时候,他说他有广告要放在上面,苦于没有广告位,那么你就可以把你们公司的广告位借卖给他啊,同理他们也一样,互利的吗.
食品啊等等行业都会有很多厂家要立这样的牌牌,那你就直接找人家的广告单位啊.
挺考验业务员能力的其实很多户外广告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做的,可是他们并不一定有制作能力哦~~努力吧.在这说说可以,让我去找,我也就除了未来和夏桑,三星,其他也是一概不认识.这个圈,不好混哦~所以干脆都跑出来了~
❼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聘等设施要求有哪些
修订重点一
区分户外广告设置和招牌设置行为
旧办法
未明确区分户外广告设置和招牌设置行为,将设置门头牌匾的行为统一认定为“户外广告设置行为”,逻辑界定不够清晰。
新办法
●第三条则分两款内容,分别界定了“户外广告设置”和“招牌设置”的概念和情形。
●首次明确规定了招牌设置的概念,即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地点或者经营场所的户外空间设置的,表明其名称、字号、标志的牌匾、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对于“招牌设置”的主体,在《旧办法》中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主体基础上,新增“机关、团体”两类主体,使得概念更为清晰、逻辑更周延。
●首次明确明确设置招牌的具体要求。《新办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设置招牌应当符合规划和技术规范,不得危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损害市容市貌、妨碍生产或者生活。招牌内容限于标明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标识,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同一单位在同一街面仅限设置1块招牌。在建(构)筑物外立面设置的招牌,应当与建(构)筑物本身以及相邻招牌的高度、造型、规格等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破损、褪色、脏污、字体残缺的,其设置者应当及时维护、整修。
修订重点二
新增户外广告设置的具体方式
旧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定:(二)利用建(构)筑物……等绘制、张贴、悬挂广告的行为。
新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户外广告设置的情形”第二项,在《旧办法》中规定的“绘制、张贴、悬挂”三种设置方式的基础上新增了“投影、显示广告”这两种在实践中出现较多的新型户外广告形式。
修订重点三
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工作
旧办法
设立户外广告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重大问题。另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确定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户外广告设置的联合审批和日常管理。
新办法
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牵头,总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工作。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工商、公安、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该条修订后,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机构更加精简,各个职能机构的职责更明确。
❽ 户外广告招商的问题
1、你必须去来城管市容管理部门自办事户外广告设置手续,最好咨询一下广告协会,因为个别城市的设置是需要经过专管部门审批的
2、设置好以后你不用愁卖,因为你的地段属于户外广告黄金地段,设置好以后会有很多户外广告公司主动与你联系,你也可以主动与一些大的户外广告公司联系如何经营。如果你建好了租用给广告公司(一般年限比较长广告公司才愿意,否则对他们来说风险太大,至少三年起租),你始终拥有所有权,广告公司只拥有使用权。如果是广告公司来建牌子,那么合同里要注明,X年以后广告牌归你们所有。
3、利益最大化就是不投入而且还收钱,就是找当地有实力的广告公司来运作,你们负责积极配合审批事宜。
❾ 户外广告招投标需要什么手续
各个地方或者说每次招标要求都不一样的,至于需要什么手续,其实非常简单,因为所有的招标都有标书,标书上有“投标须知”,你按照上面的要求来做就可以了。
❿ 如何有效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镇区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结合赵巷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属地化源头管理,规范赵巷集镇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前期报批备案手续,并对辖区内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具体规范
(一)店招店牌
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在经营场所的各类仅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标牌、标识。
(二)户外广告设施
本镇范围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高炮、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
(三)相关要求
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置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镇整体景观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应当遵循“一店一招、尺寸规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则。
2、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设置应当符合城镇街景规划和设计要求,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4、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书写应当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缺字、漏字。
5、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应当牢固,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图案、文字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拆除。
6、户外广告设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设置申请人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色彩应与我镇相关控制要求相适应,并避免与城镇总体立面风格相冲突。
三、职责分工
(一)城管分队(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赵巷分队)
1、对新增及自行变更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业主,接受申请,并及时会同规保办、工商所等部门核实有关情况,进行批复并备案登记。
2、对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施,督促业主修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4、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设置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
(二)规保办
对全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
(三)工商所
对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内容进行核实,对未备案登记、私自变更内容等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四)财政所
对涉及由政府部门统一新建、改造、维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做好资金安排,落实资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对相关设置项目实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已设置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通报城管分队。
(六)联勤大队
巡查队员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发现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存在的相关问题,督促履行“门责制”及相关义务,并及时报镇联勤指挥中心,移送城管分队快速处置。
四、审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统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换店招店牌内容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原则上不得更换底板;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底板的,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2、新建、翻建的建筑物需设置店招店牌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二)户外广告设施
1、公益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与规保办、工商所、党群办(宣传)商定后予以批复。涉及制作大型广告和后期变更为商业性户外广告的,需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2、商业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3、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宣传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制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并报镇城管分队或区绿化市容局批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是赵巷镇巩固国家卫生镇、全国文明镇和全国优美乡镇的重要内容,是提升赵巷市容市貌、维护街面整洁、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从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和维护城镇文明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能动作用,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联系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同时,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意识,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要充分发挥“大联勤”作用,进一步完善运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检查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对未经审核批复、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取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群众参与、业主配合的和谐氛围,激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