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
『壹』 什么叫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一般指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1)生态红线扩展阅读:
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含义: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取自书法和象形文字“山”的意向形,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同时,鲜红的红线给人以警示,传达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安全底线和生命线的本质。整个标识造型开放舒展、色彩鲜明,充分展现了生态保护红线这一生态保护领域“中国名片”的风采。
『贰』 耕地红线,生态红线还有什么红线
我国耕地红线是18亿亩。印发第三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未来15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提出6项约束性指标和9大预期性指标。6项约束性指标集中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中。其核心是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中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确保15.60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叁』 中国生态保护红线如何划定
北京3月12日“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明确任务。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将为中国生态环境建起一道制度“屏障”。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不少自然保护区,但生态破坏的情况仍时有发生。黄润秋表示,生态保护红线将为现有自然保护区增加一个“制度屏障”,实现进一步保护。
『肆』 生态红线划定后只能增不能减吗
据报道,为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国家明确了严守红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特别规定了红线划定后只能增不能减。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总投资2.86亿元,预计2020年年底前建成,监管平台将依托卫星遥感手段和地面生态系统监测站点,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监控网络,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
文章来源:央广网
『伍』 生态红线范围内能否种树
emmmm不能吧。。
『陆』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意义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只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和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才能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从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严重,以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环境污染控制、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有机衔接起来,才能确保环境质量不降级、并逐步得到改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助于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对于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持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柒』 风景区生态红线划定的调整申请怎么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陆地和海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其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相关规划并施行。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旅游发展、测绘、海洋、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调组及总技术组,研究决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重大事项,组织、指导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实施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协调机制。
『捌』 生态红线和生态控制线区别
生态红线是指为了维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是绝对不能碰的。
生态控制线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但可以进行一定的开发活动,是开发与禁止的中间阶段。
生态红线比生态控制线更为严格,也即将纳入国家法律,是绝对禁止破坏的区域。
解释得不清楚之处请谅解。
『玖』 陆域生态红线未涉及和保护范围两者有什么不同
陆域生态红线未涉及和保护范围两者有什么不同?
法律
『拾』 如何统筹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的问题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决定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近年来又出台了强化对耕地保护的政策。虽然近年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城镇和园区等各类建设大量圈占土地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口众多、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耕地保护的利益补偿等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尚欠缺。
我国人均耕地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需要大力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而现实中耕地保护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优质耕地流失速度惊人。而且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只有2亿亩左右,60%以上分布在水源不足和生态脆弱地区,制约了我国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
同时,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将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今后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