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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 2020-11-25 04:15:42

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应怎样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责任规定,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各级政府应当做到:

(一)树立生态政绩观念

这是政府职能向生态文明建设回归的关键。生态政绩观要求地方政府把资源、环境的成本效益纳入考核目标,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污染治理等全部指标进行核算,增强政绩成本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失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建设模式。中央政府需要制定更加严格而明确的环保政绩标准,提高生态建设权重,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官员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事故等一票否决制,有效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履行环保职能。

(二)落实生态问责制度

强化政府生态职能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生态问责制。

第一,明确生态考核指标体系,量化和细化考核条款。将严格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生态评价指标和环境测评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第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遵循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一致、教育和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使生态问责有章可依、有法可依,改变环境责任集体负责而实际无人负责的状况,建立离任官员生态环境责任跟踪制度。

第四,以事前督责为主。实行生态问责制的目的不仅仅是追究官员的事后责任,更是事前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履行职能,做到事前督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第一,完善生态环境立法的指导原则。生态环境立法实行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制定科学的环境立法规划,用生态系统方法促进环境法向生态法转变,实现我国环境法的生态化,实现人类、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

第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体系。合理有效的法律体系以及运作制度是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生态立法工作中必须明确生态权利,保护公民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权益。另外,在立法实践中研究通过多方参与平衡相关方的利益,规范生态补偿机制等,结合现行生态公益林地补偿金政策出台生态补偿规范,现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广。

第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已颁布的《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其相关环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理性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畅通社会组织和公民对生态环境事件的监督渠道。规范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制度,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政策和立法条款、规划建设项目必须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落实“环保监督员制度,研究和探索企业环境行为审核审计制度”。协调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各级执法部门监督责任,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② 生态环境部出什么“狠招”治理水污染

4月20日消息,严控渤海围填海、推进长江沿江生态岸线改造、治理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19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水污染防治的多项举措和计划。机构改革后,这个新组建部门针对海洋污染、流域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有了更多施展空间和更强治理力度。

资料图:海口市2017年着力治理城市内河(湖)污染。图为经过排水、露出部分湖底淤泥的东西湖。

治理黑臭水体

――将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问题

针对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也将动真格、下狠手。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初启动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范围涉及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全国其他部分地级市。

本次专项行动,以群众的满意度为首要标准,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全面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

张波强调,今年9月-10月还要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的建议,对约谈后依然整改不力的,将会纳入中央环境保护部督察进行问责。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③ 生态环境治理个人应该怎么做

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保护环境其内容主要有: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4)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污染物排放量还相当大,远远高于环境的自净力;工业污染治理任务仍相当繁重,有些经过治理的地方又出现反复,城镇生活污染比重明显增加;不少地区农业水质,土质污染日渐突出,有些地方的农副产品有害残留物超标,影响人体健康和产品出口;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仍在加剧,等等。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已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持续发展还是自我毁灭。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刻不容缓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否则,日益恶化的环境将使我们在其他领域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黯然失色。因此,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我们应该保护环境,否则人类会加速灭亡!

④ 如何搞好环境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勾画出新的蓝图。连日来,《决定》中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举措、关键词成为我市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大家纷纷畅谈生态文明建设,共话美好蓝图。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成都市著名水利专家陈渭忠:

用最严格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明确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一连串的‘制度’,可以说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周详的‘顶层设计’。” 成都市著名水利专家陈渭忠表示,现在,广大市民越来越关心生活的环境,成都的空气质量如何、河道里的水干不干净都备受关注。“要治理好环境污染、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制度建设是根本,可以说,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我们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就有了保障。”

如果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硬实力”,那么先进的制度体系就是生态文明的“软实力”。“制度体系的建设是个综合性工程,首要且必要实施的是‘生态红线管理’,只有把生态的本底先保护起来,才谈得上利用和建设。”在陈渭忠看来,近年来,成都市在生态保护的制度建设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比如,在水环境治理中推行了生态补偿制度、断面扣缴制度,这些刚性举措为水生态建设注入了“强心针”,实现了“用最严格的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市林业园林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靳敏:

实现生态保护 实现兴林富民

《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在深入学习《决定》后,市林业园林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靳敏感到十分振奋。“要进一步实现生态保护,肯定离不开生态文明制度的深化改革。在这方面,成都一直立足先行。”

作为一个老“园林人”,成都在生态保护制度建设上的进步,靳敏都看在眼里,参与其中。靳敏说,近年来,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与此同时,高标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创立起来,林产业发展模式和林地规模经营方式上有了诸多创新,搭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建立和完善投融资体系。“通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完善,为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林区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我们将再通过深化相关配套改革,在实现生态保护的同时,实现兴林富民。”靳敏说。

关键词:环境保护

市环保局生态农村处副处长薛志刚:

用环境经济措施力促污染治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开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新篇章的一次重要会议,成都市环保局生态农村处副处长薛志刚一直关注着全会的信息,《决定》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专门提到了“环境保护”。“这对于一直从事环境保护领域的我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信心提振。” 薛志刚表示。

《决定》中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从事环境保护领域的我们来看,通过这样的环境经济政策,无疑为有效实现污染减排注入一剂‘强心针’。” 薛志刚表示,目前,成都在这一方面也有诸多尝试,比如“谁污染,谁补偿”,成都用市场规律促地方政府强力治水,引入了环境经济政策,实行了全市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缴扣制度。同时,我市还尝试设立了“饮用水源生态补偿基金”的办法,由市政府建立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支持郫县政府6000万元,专项用于成都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源保护。“这一系列的有益尝试,为下一步我市落实《决定》,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成都将实现排污权交易,通过这些系列环境经济措施,力促污染治理。”

关键词:宜人成都

和平街小学英语老师陈怡:

期待更加宜人的生态环境

认真研读《决定》后,和平街小学英语老师陈怡感到特别提振人心,令她感触颇深的是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表述。“生态文明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一个前提,《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彰显出生态文明的重要性。”陈怡表示,现在市民生活条件好了,不愁吃穿,就是希望我们的生活工作环境能够越来越好。

“可喜的是,当前我市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环城生态区建设,用刚性约束来保护成都的生态环境,为成都戴上了一条绿色的‘项链’。”陈怡表示,今年5月底,“六湖八湿地”中的锦城湖和白鹭湾生态湿地首先向市民开放,如今已成为市民休闲游玩、运动健身的好去处。“不久后,随着安靖湖、北湖等‘六湖八湿地’次第呈现,将大大提升城区的水域面积,增加空气湿度,提高空气质量,给成都带来更加宜人的生态环境。盼望着成都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陈怡充满期待地说。

⑤ 我国生态问题及治理措施

一、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
1、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极为严重。
2、土地沙化、荒漠化问题十分突出。
3、自然灾难频繁,水旱灾难交替发生。
4、森林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林草覆盖率低。
5、水资源严重短缺,且地区分布不均。
6、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煤和石油等燃烧和工业气体排放物。

二、形成原因分析:
1、群众长期以来沿袭过去那种挖山种地、广种薄收、超载放牧等传统生产方式,只考虑眼前不考虑后果。这样不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粮食生产问题,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反而加剧了水土流失,导致了“越穷超垦、越垦越流、越流越穷”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造成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2、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地区,由于一些地方存在着只顾眼前利益,不计长远利益的心态,导致对大自然的无休止索取和掠夺式开发,造成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3、传统粗放的耕作方式,只种地,不养地,只索取,不投入,只垦地,不护地,“种一年地,扒一层皮”,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承载能力弱化,人为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时有发生。
4、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上,有的地方没有战略眼光,缺乏系统思维,方法简单,措施不力,零敲碎打,应付上级,搞“面子”工程,造成劳民伤财,给生态环境建设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5、投入严重不足,地方匹配资金困难大,导致治理标准低,进度慢,效果差。以世界银行水土保持贷款项目为例,每平方公里治理投资平均达40-50万元,而目前国家投资给陕西省的每平方公里治理资金仅为2-3万元,加之陕北地区多为革命老区,经济发展落后,地方匹配资金和群众自筹能力十分有限,不足部分主要依靠群众投工投劳,因而治理速度慢、规模小、标准低、综合配套差,生态建设的效果不理想。
6、边治理边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例如,陕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亦是贫困地区,盗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煤、气、油等矿藏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和道路交通建设,往往破坏地貌和植被,造成了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粗放的掠夺式农牧业生产方式在水土流失重点区普遍存在,成为导致植被稀疏、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三、解决对策:
1、植树种草,涵养水源,营造区域良好环境。水资源严重短缺,干旱连年发生,且持续时间长,追根溯源,就在于植被遭到严重破环,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能力下降。在空间布局上,应坚持“北草南林”的原则。
2、理顺思路,调整结构,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适应新阶段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形势,由以粮为主的自给自足型农业向以林牧业为主的生态型农业转变,以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为调整的重点。要在保护和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等多种经营,培养主导产业,优化品种结构,开拓高附加值的特色产品,以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同时,推进农村经济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生态环境,重在保护。在抓好原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的同时,要把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改善生态环的突破口来抓。要坚持“三高”(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达到“三保”(保土、保水、保肥),实现“三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结合),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要以流域为单元,一条沟、一面坡、一架山的系统规划,山、水、林、田、路、草综合配套,工程、生物、耕作措施相互补充,全面提高小流域投入力度。通过清理河道、加固河堤和增加植被保持水土,防止流失。要把综合治理与科技开发相结合,通过治理一条流域,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群众,最终实现山绿、水清、村美、人富的目标。
4、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要进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山川秀美工程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退耕还林要以造定退,重点是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要尊重群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对一时退不下来的陡坡耕地,要实行经济林草与粮油作物间作逐步退耕。以便做到退耕不减产,还林要增收,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要分地区、分步骤搞好封山育林。按照“统一规划、集中配置、统一治理、政府控制的原则,搞好种苗基地建设,抓好省级和区域性重点苗圃,为植树造林,荒山绿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5、加强治理,保护资源,实现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
(1)保护好天然林草资源,落实林业采伐政策,严禁乱砍滥伐;
(2)加强对已治理区域的治理和保护,对自然及人为造成的破坏及时采取维修和弥补措施,提高治理保护率;
(3)果断制止新的垦荒行为,严格推行封山禁牧,把人工治理与植被的自然恢复结合起来;
(4)要果断关闭和取缔“五小”企业,对地、市、县属工业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不符合排放规定的企业不答应开机生产,保护空气和水资源不受污染;
(5)对地下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要具体规划,配套建设各项开发设施,逐步开发利用,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杜绝破坏性、掠夺性开发;
(6)要进一步落实环保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6、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涵就是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途径实现发展的社会进步过程,对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⑥  生态环境恢复、保护与治理的方针和主要对策

1.人口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保持低生育水平,2010年后人口增长率低于5‰。2030年前人口数量实现零增长,人口总量不高于1.21亿。

以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为重点,坚决抑制农村和流动人口出生率。

城市二胎率有上升趋势,应严格依政策控制。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更严厉的奖惩制度,杜绝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人情”失控和腐败现象。大力开展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工作,解决独生子女、双女户与老龄人口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和在不破坏环境前提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富裕程度是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的必要途径。

2.土地资源

坚持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决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及系列配套法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总量基本动态平衡。既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用地,又要注重保证我省粮食与食品供给安全。我省实现小康水平需人均耕地0.08 hm2,警戒水平人均0.073 hm2(据王国强),联合国最低警戒线人均0.053 hm2。依此标准,我省2010年达1.03亿人口时所需耕地分别为8240000 hm2、7550000 hm2和5490000 hm2。长远而言,我省人均耕地不宜小于0.066 hm2,人口总量不可突破1.21亿,依此计算,我省耕地总量不宜小于8050000hm2,其中基本农田不小于6900000 hm2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关系,切实搞好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近期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积极探索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大型、重点建设工程用地单项审批,城、乡新增建设用地主要通过提高土地利用质量、盘活存量。要整顿回收城市闲置与低效建设用地,严防小城镇建设一哄而起,大片圈地。城市绿地不宜无限制扩大,尤其不宜大片建设空间利用率低的草地,建议城市建成区绿化率不超过35%。全省林木覆盖率不宜大于34%,土地绿化率不宜大于37%。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林地建设要适度,不可占用或荫蔽大量耕地,影响耕地质量。农村建设要消除“空心村”,提倡城镇化、高层化,压缩人均建设用地。

耕地总量稳定或增加的主要途径应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要加大城乡和工矿用地的整理、复垦力度,土地整理要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要正确处理耕地开垦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生态用地不宜计入后备耕地。在开垦后备耕地时不应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生态破坏,禁止在15°以上较陡坡地和湿地、滩涂、沙丘地开垦耕地。

3.矿产资源

坚决贯彻《矿产资源法》及配套系列法规,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依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总量,遏止无序违法开采及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障资源供给安全。

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强我省经济急需大宗矿产(优质煤、油气、富铝矿)、后备资源不足矿产(金、银、铜、铅、锌、锑、萤石)、资源短缺矿产(富铁、氧化锰、富磷、钾盐、硫铁矿、铬、镍、铂族)、洁净能源矿产(煤层气、地热)的勘查,尤其要加强资源面临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周边地区的勘查。满足矿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需要。

对钼(钨)、锑、金、富铝、萤石、重晶石等矿产实行保护性开发,避免无序竞争,保护资源价值。

鼓励到省外、国外风险勘查,利用省外、国外资源弥补省内短缺。探索资源战略储备制度,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可持续安全供应体系。

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提高煤、金、铝土矿等大宗矿产采选回收率,节约利用资源。开展中低品位铝土矿、铁矿、金矿尾矿、煤矸石、粉煤灰、钼矿中的钨、铁矿中的钴与放射性矿产、铝土矿中的镓、粘土矿中的锂等综合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优势非金属矿产如沸石、膨润土、珍珠岩、高岭土、耐火粘土、高铝耐火三石、含钾岩石等深加工利用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处理好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关系。搞好矿山和矿业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矿业塌陷区与矿业废地复垦改造,推行矿区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如水电、地热、天然气、煤层气、太阳能、风能、煤制气、煤制甲醇等;强化坑口电厂的消煤除尘技术,降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煤尘排放。禁止平原开采砖瓦粘土,切实保护耕地。禁止在交通干线两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进行露天开采,保护地面景观资源。适度开发地下水资源,减轻地面沉降及其损失。

4.水土保持、绿地建设与国土整治

坚决贯彻《水土保持法》。坚持中央“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停止毁林草和湿地开荒,不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生产粮食。农业综合开发由改造中低产田与开垦宜农荒地相结合转到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和保护生态环境上来。“十五”内实现25°以上陡坡耕地与活动性、半固定性沙丘沙地的退耕绿化。15°~25°较陡坡耕地除小部分土质肥厚者改造成标准梯田外,应大部分退耕绿化。2°~15°缓坡耕地改造成标准梯田,实行林、草、田间作,大力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和人工草地。处理好退耕与农民经济利益的关系。

组织实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如黄河中游生态治理工程,汉江水系上中游防护林工程、太行山二期、大别山、桐柏山、伏牛山及黄土丘陵沟壑区等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养林工程、农田防护林与农田林网恢复与建设工程、城郊生态防护林工程、农村“青山绿水”工程等。平原适度建设林地与林网,尽快扭转我省山区山秃水枯、平原沙尘肆虐现象。

以科技进步促进水土保持与国土整治。加强天然林区生态恢复与重建技术、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技术、生态网络建设技术、林业品种与林产品开发技术、防沙治沙林草新品种开发技术、沙漠化监测与预警技术等。借鉴邻省成功水土治理经验、选育适宜林种、草种与先进种植技术和多种经营等措施,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认真编制国土整治规划,合理调配土地利用结构,既保证青山绿水、生态环境好转,又留足耕地与建设用地,保证人民生活与经济发展。

5.湿地保护、恢复与建设

履行《湿地公约》签字国义务。“通过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来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合理利用湿地是为人类利益而对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特征”。

贯彻国务院“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泄淤除障、疏浚河湖”的方针,正确处理湿地蓄洪行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业经济发展间矛盾,有计划开展大规模湿地保护与整治工程。

禁止在现有湿地开垦耕地和进行开发建设,为干涸湿地引水补源,低洼易涝耕地与泄洪区腹地湿地化(建塘或培育湿地植被),适度发展湿地生态农业和旅游业。建设良性湿地生态系统。

建立常设湿地保护机构,投入必要资金研究与保护湿地环境、珍奇禽、鱼种类与生物多样性。新建小浪底、丹江、宿鸭湖、南湾水库、淮河干流、淇河、小南海珍珠泉、郑州花园口、商丘黄河故道等8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黄河下游滩地、淮河干支流谷地等大型国家级、世界级湿地保护区,提高湿地保护与建设力度。

6.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

依法进行自然保护。坚决贯彻《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规;履行《生物多样性条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国际义务,切实保护好已建各类自然保护区。

加大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依照《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和《河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9~2010)》中提出的目标,至2005年自然保护区达全省土地面积3.29%,2010年达3.65%。重要的是要尽快使分散的珍稀动植物栖息地连片规模化管理,保证物种与生态系统的生存完整性,以利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建设伏牛山、太行山、桐柏-大别山、熊耳山、黄河下游与淮河干流滩地湿地等大型自然保护区,给野生动植物提供足够的生存繁衍空间。在近期争取申报成功2~3处世界自然遗产、国际生物圈计划和世界地质公园,提高保护级别与知名度。

实行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政策体系。保护区内坚决禁伐、禁猎和限制药材采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内以恢复原有物种正常繁衍为主,应保持自有特色,慎重进行新种引入和驯养,避免异种入侵造成生态灾难。

完善自然保护区法规体系。出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湿地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律法规。

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多方面开拓引资渠道,加强自然保护的物质基础。

7.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坚决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系列环境法规,争取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好转。

建立节约资源、高效益、低污染型经济。在工业结构改革中,彻底淘汰高消耗、高污染型企业与生产工艺,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不仅单项工程建设要做环境评价,所有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规划也应通过环境评价,从起点上杜绝产生新污染源的机制,以环境容量界定发展速度与规模。

改变污染监管治理观念,从末端治理、浓度控制变为全过程总量、浓度双控制;由单纯行政手段变为自我约束、完善,主动发展生态工业,进行清洁生产;由单纯防治污染变为防治污染与资源环境管理相统一,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三效益的统一。当前迫切需要调整我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控制轻工、化工等污染大户的污染物质产生量,尽快减轻污染强度。

加强江河污染治理力度,协调与上、下游各省的治污规划、措施,尽快实现地表水质好转。“十五”期间除继续加强淮河治理外,重点治理黄河水质,保障沿黄城市合格饮用水与灌区合格农灌水。

加强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切实限控机动车数量与排放标准,限期清理烟囱等点污染源;发展公交事业,提高集中供热、供气比例;改造城市结构,果断关、迁有污染倾向的工厂与开发机构;实施最严格的城市水源保护办法,让人民喝上“放心水”;尽快实行污水集中处理与垃圾无害化处理;注重城市噪声、电磁、光、热污染等特有污染类型治理,创造舒适、安全、安静的生活工作环境。

注意治理农村地区面源污染,实施生态农业,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与地膜使用量,坚决制止乡镇企业污染回潮。查清地方病病因,对症采取治理措施,实行严格的肉、蛋、奶、粮食、蔬菜等的质量检测标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研究制定环境价格及税(费)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与环境关系的杠杆。

加大环境保护科技投入,尽快开发出有效治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等重污染废水和煤矸石等矿山尾矿治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8.自然灾害类防御

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坚决执行《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水法》、《防洪法》等法规,争取切实提高自然灾害预报和防治能力。

科学配置自然灾害防治力量。制定全省《自然灾害防御规划》,建设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统一指挥机构,统筹协调民政、气象、水利、地震、地矿、国土、建设、林业、农业、社会保障等各部门。以高技术综合手段建设自然灾害预期预警与中长期预报信息网络系统。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超前预报、实时监测、随时监控、及时决策,促使自然灾害防治手段现代化。

注意经济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与自然规律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把“人定胜天”的意识变为“天人合一,和谐相处”。农业要停止山地开荒、围湖造田;工程建设与矿山建设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价,慎重选址,严格遵循地质规律施工,预防重大灾害损失;水利建设要注意拦疏有度,留够行洪滞洪空间与下游用水,要考虑洪水资源化利用,变害为利。

均衡投资政策,把过多强调的防洪抗洪投资部分转移至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滑坡泥石流防治、气象、地震预报等方面来。这样可收到综合防灾减灾效益,变被动防治为主动防治。

⑦ 湖南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措施

11.3.1 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湖南省各地、市、县社会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特别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欠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

(1)特别发达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市,人均GDP值超过10000元(其中长沙市区已超过了20000元),农民年均纯收入超过3000元。

(2)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共计41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于京广线两侧,呈南北向的带状展布。湘西、湘北也有一些发达县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大于6000元,其中农民年均纯收入绝大部分高于2000元。

(3)发展中地区:发展中地区共计24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在于湘中丘陵区与周边山区的过渡地带,以及洞庭湖平原与两侧山区过渡地带的县市。发展中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在4850~6000元。

(4)贫困地区:包括国开发(1994)5号通知,我省列入扶贫的10个县(永顺、保靖、平江、桑植、新化、沅陵、花垣、安化、隆回、新田)和湖南省湘政发(1994)29号文件中增加省定扶贫的21个县区(城步、桂东、汝城、古丈、泸溪、凤凰、通道、江华、龙山、麻阳、慈利、宜章、新晃、炎陵、茶陵、吉首、石门、芷江、张家界市的永定区和武陵源区、浏阳市)。

(二)人口稠密

近几十年来,湖南人口急剧增加,从1953年(一次普查)到1998年的45年间,全省人口净增3152.30万,平均每年净增70余万人,使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口增长与环境及资源的关系日趋紧张。就土地资源来说,1949年全省人均土地面积达10.64亩,人均耕地面积达1.76亩,而至1998年人均土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下降到4.89亩和0.74亩,分别相当于1949年的46%和42%,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小的省区之一,并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面积仅相当于现有耕地面积的5.8%。显然,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除此之外,人口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有森林覆盖率下降、生物资源衰退、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繁,环境污染严重。

(三)土地退化

(1)土壤侵蚀加剧:花岗岩、紫色砂页岩和砂岩所生成的土壤结持力小,并且多为坡地,在春夏之间的雨季会发生水土流失。特别是由于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导致植被覆盖率低,以及不合理的垦复和耕作,均加剧了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给土壤资源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破坏,使地力衰退。据统计,每年全省流失的土壤约1.7亿吨,相当于80万亩耕地的土壤流失,并伴随有大约248万吨有机肥流失。

(2)土壤潜育化过程增强:由于长期对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发生水库、水渠渗漏,排水设施不完善,特别是重灌轻排的耕作技术以及长期的双季稻连作制度,土壤长期淹水,曝晒机会少,同时水耕水整的耕作方法使犁底层日趋粘重紧实,透气性差,土体的部分或全部层段还原性增强,普遍发生次生潜育化过程。全省潜育化稻田有50万余公顷,次生潜育化稻田27万余公顷。

(3)土地贫瘠化普遍:土地贫瘠化是因土地用养失衡所致。近几十年来,集约型农业日益发展,土地养分消耗量急增,而土地投入相对不足,重用轻养甚至只用不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壤养分损失严重。全省122.99 万公顷的旱地中绝大部分有机质含量不到1%,水田中亦有相当部分的有机质含量低于2%。土地贫瘠化现象在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区域表现更加明显,如常德、岳阳、长沙等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低产耕地占其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

(4)土地损毁严重:由于工农业生产不断扩大、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交通建设的迅速发展,普遍发生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受破坏。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历年来全省仅国有大中型工矿企业挖损或压占的土地总面积1.13万公顷,安化县境内湘黔铁路复线工程全长仅38 km,施工过程中废土废渣堆占土地及河道、水面的面积高达7.44万平方米。

(四)江湖塘库功能衰退

(1)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省内各流域中上游地区在春夏雨季,特别是大雨和暴雨季节,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大量泥沙由地表水径流携带向下游运移,此时大小河流的含沙量和输沙量普遍增加。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多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179 kg/m3、0.127 kg/m3、0.229 kg/m3、0.416 kg/m3,从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仅湘江干流每年就向洞庭湖输入1235万吨泥沙。

(2)水利效益降低:主要表现在江湖塘库蓄洪、防洪、抗旱能力降低和发电效益降低,如洞庭湖在1949年天然湖泊面积为4350 km2,到1983年缩减为2691 km2,较1949年减少了38%,湖容量也缩减了40%。随之而来,每到雨季,洞庭湖平原就发生洪涝灾害,特别是近几年来历年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

(3)河运能力降低:由于长期的水土流失,造成江河淤积,河床抬高,航运能力和航运价值大大降低。湖南省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共594条,总长约3.3 万公里,1965年通航里程达1.6万公里,后因泥沙淤积,河床变浅,通航里程逐年下降,目前全省河流通航里程仅1万公里左右,客、货运量大幅下降。

(五)地质灾害频繁

(1)滑坡与崩塌:省域内滑坡和崩塌较为发育,每年均有数千至万余起发生,其中约有1%可形成灾害。据统计,全省业已发生较大规模以上的滑坡764起,崩塌110起,它们集中分布在山地丘陵区,而且以海拔150~800 m之间为甚。湘西北石门—沅陵—凤凰一线北西山区、安化—通道的湘西南山区和茶陵—临武—江华的湘南山地区是3个滑坡与崩塌大量发育的地带,分别占全省滑坡与崩塌总量的35.2%、20.8%、25.2%,而且是大型滑坡与崩塌主要发育地带;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谷坡地带亦是滑坡与崩塌经常发育的地带。

(2)泥石流:省内泥石流往往与滑坡、崩塌相伴发生,但发生数量相对较少。根据地矿部门资料,固体物质一次输移量>1.0万立方米的泥石流有74起,其中大型—巨型的泥石流有22起。

(3)水土流失:由于本省大部地区属山地、丘陵区,地势高、且相对高程差大,同时雨水多、强度大,特别是在分布广泛的红层和岩浆岩岩类以及志留系页岩、泥岩分布区,基岩对土壤结持力小,抗蚀、抗冲及抗风化能力弱,植被一经破坏,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水土流失一直是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1985年湖南省农业区划研究成果表明,湖南省水土流失分布面广,达4.4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20.8%。按侵蚀类型分:面蚀41958.6 km2,沟蚀1673.7 km2,崩塌368.3 km2;按发生的地类分:农业用地6954.3 km2,林地27312.5 km2,草荒地9733.8 km2;按流失程度分:轻度20830.8 km2,中度14240.7 km2,强度7942.8 km2,剧烈986.6 km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封山育林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森林植被和草地得到了较好的护养,植被覆盖率逐年提高,1996年植被覆盖率达到52%,不但有效地抑制了水土流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对已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降低了水土流失程度,缩小了水土流失范围。但是,目前省内水土流失仍分布很广,除洞庭湖平原区的安乡、南县、沅江、华容和津市五县少有水土流失以外,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9430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18.62%。水土流失灾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是衡阳、邵阳、自治州及娄底市,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其总面积的25.7%、24.1%、25.0%、23.4%,在衡阳又以衡南县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3.2%,形成了大面积的红壤劣地。

湖南省水土流失以面蚀为主,占总流失面积的95.36%,流失地类有农地、林地及草荒地,其中农地流失占15.8%,林地占62.1%,草荒地22.1%。

(六)地表水体污染

湘江水系:1998年度湘江水系主干流参与评价断面20个,支流参与评价断面12个。全流域水体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各为3个,各占9%;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5个,为15%;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7个,占53%;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4个,占12%。湘江干流中上游江段水体污染较轻,从源头永州大江口至株洲上游渌水口长约400 km的江段上,共布设监测断面11个(9个城市江段断面),仅1个断面水体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或Ⅳ类以上水质标准。

湘江支流中,郴江、蒸水、浏阳河、涟水污染严重,潇水、舂陵水水质保持良好。湘江水域主要污染为总氮、石油类、总大肠菌群、氨氮、总磷、非离子氨、汞、砷以及其它重金属。

资江水系:资江是湖南省干流和支流污染均严重的水系。1998年参与评价断面15个(城市江段断面13个),干流上布设监测断面11个,支流布设监测断面4个,所有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1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干流上仅中游柘溪水库、桃谷山2个断面水体良好,符合Ⅰ类水质标准。中上游以及下游共9个水体监测断面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支流邵水、夫夷水污染严重。邵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Ⅴ类水质标准,夫夷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干流上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群以及总磷。支流邵水马家坝、东风桥等生化需氧量、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的年均值均超标。

沅江水系:沅江水系共布设监测断面16个,干流上设11个,支流上设置5个。所有参与监测评价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3个。沅江干流水质尚好,全长约500公里的干流上所设置的11个断面中,仅中游1个断面和下游2个断面水体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断面水体均符合Ⅰ、Ⅱ或Ⅲ类水质标准。沅江支流巫水、峒河以及万溶江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氨氮以及悬浮物。支流万溶江、上州、七一化工厂断面的监测项目总大肠菌群、总磷、氨氮年均分别超标,干流下游新兴嘴断面、坡头断面总大肠菌群分别超标。

澧水水系:澧水水系参与监测断面6个,干流上布设5个,支流上布设1个。干流上仅石门三江口断面水体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其余4个断面均属于Ⅳ类水体。支流上断面水体基本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澧水水域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悬浮物、大肠菌群。

洞庭湖区:洞庭湖区参与评价断面8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6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总磷、总氮污染较广,呈富营养化现象。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总大肠菌群。湖区所有监测断面中,南嘴和茅草街断面污染较重。

长江水系:长江水系湖南江段参与评价断面3个,即岳阳市荆江口、陆城和城陵矶,断面监测结果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总大肠菌群、悬浮物和氨氮。

湖南省水库除湘江支流潇水的双牌水库挥发酚年均值超标外,其它各大水库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良好。

(七)大气污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统计资料,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为3819432.40,其中燃烧废气占68.98%,工艺废气占31.08%。说明重点源工业废气有三分之二以上来自燃烧废气。

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较大的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分别为1879829.73、963959.00和680971.878,这三项污染物累计负荷比达95.37%。

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排在湖南省首位的是岳阳市,标污染负荷为729126.90,占 19.09%,以下依次是娄底地区负荷比为16.54%、株洲市负荷比为14.51%、衡阳市负荷比为12.00%和湘潭市负荷比为9.21%,这五个地市累计负荷比为71.34%,为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的主要污染区域。

11.3.2 生态环境的整治措施

(一)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与加强区际合作、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并重

区域经济发展应走不平衡增长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在优势发展地域予以重点突破,并再实施滚动发展。

全省由于社会历史、自然条件、资源状况、投资规模等诸因素的不同,从而形成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的明显差异。从总体上看,湘江中下游的湘中丘陵区和洞庭湖平原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湘西北地区、湘西雪峰山区和湘南山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将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优先保证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前发展。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尤其是以长株潭为中心的地区生产率高,南靠广东、港澳,北通长江黄金水道,工、农、商业发达,城镇规模大、数量多,交通便利,科教卫事业和邮电通讯业发达,水资源充裕,具有投入少、经济效益高、快速发展的条件,应作为全省优先发展的区域带,使之增强聚集效应,增大辐射功能,率先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并推动全省其它地区的发展。

在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同时要加强区际合作。实现各地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同时省内社会经济落后的山区,国土资源丰富,社会经济的严重滞后会对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对湘西自治州以及其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根据其国土资源状况,按照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突出重点、各展所长、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对口扶贫工作,以加快全省300万人口的脱贫,缩小与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控制人口增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关系湖南社会经济全局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目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正处于从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阶段,但少年、成年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总负担系数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23%(1995年)。若放松计划生育,让少年人口迅速扩大,则建设成果将部分或大部分被人口增长所抵消,资源和环境也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因此,要继续切实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法规和政策,把推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

(三)造林育草、整治江湖塘库,扼制地质灾害

造林育草扼制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低、草地退化是湖南省地质灾害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继续造林育草、发展植被是整治生态环境、改善经济条件最重要的基础措施之一。湖南省森林覆盖率达52%,远高于全国水平,但是由于大部地区地势起伏大,雨量多,尤其是暴雨和大雨,地质灾害仍然频繁发生。同时,原始林业已开发殆尽,现有林木绝大部分为次生林,主要为马尾松林、杉树林和经济林,它们对水土流失的扼制作用明显减弱。因此,必须强化“森林法”的实施,以法治林,封山育林,同时要调整林种结构,扩大防护林的种植面积,以保证森林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真正得到改善,提高涵养水土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湖南省草地退化明显。由于人类对草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大面积草坡被垦、公滩滥牧,加上不顾客观条件的毁草造林,结果使草地垦植失败,有种无收,公滩荒芜、造林不成,反而引起草地退化。因此,必须从措施上采取围栏封育,退耕、退林还草,使草类具有充分的休养萌生时间;实施防护林与草地同步发展、交互分布的综合防护措施,以逐渐使草地恢复发展,改善生态条件。

整治江湖塘库,扼制洪涝灾害:每当春夏季节,雨水集中,水量充沛,且四水洪水与长江分流入湖洪水遭遇时,在洞庭湖平原及四水下游地势低缓平坦地区酿成洪涝灾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洞庭湖围湖造田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二是由于长期水土流失,造成四水及洞庭湖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江河淤积,湖河床抬高,泄洪防洪能力明显降低;三是四水中上游水库蓄水调节能力低。因此,必须整治江湖塘库。

首先,在湘、资、沅、澧四水及其重要支流中上游,特别是在暴雨中心地段或降水高值区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以及加强对已建水库的维护管理,提高四水中上游蓄水能力,做到防洪、抗旱调节自如,减少洞庭湖及四水尾闾的防洪压力。

在湘、资、沅、澧四水中下游河段,存在江河淤积、河床抬高的地段,应进行河道清障和疏挖,达到畅通水流,降低水位。同时要加固沿江大堤,使之达到防洪能力20年一遇甚至更高的标准。特别是社会经济发达的重点城市,如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沿江大堤的加固要达到防洪能力50~100年一遇的标准。此外,要确保重点铁路、重要公路不受淹没,常年畅通。

洞庭湖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湖床抬高,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是洞庭湖平原及四水尾闾洪涝灾害的症结。因此,要切实退田还湖、清理四水尾闾洪道。此外,要加强堤坝建设和增强堤垸排涝能力。

(四)综合治理水污染

(1)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排污动态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调整产业结构,扶持环保产业,对排污严重的企业应采取关、停、并、转的方针,对于化工、冶金、造纸等污染较严重的产业应实行区域性集中生产、慎重发展的方针。

(3)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转的,限期整改,对处理效果差的设施进行技改,尽快达到排放要求。

(4)加强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与单位产品的耗水量和排放量。

(5)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资金投入,兴建和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五)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1)以控制煤烟型污染为重点,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凡不符合国家烟尘排放标准的企业、民用锅炉和土灶要限期治理。推广节能高效、污染小的炉窑。

(2)逐步改变燃料结构,积极发展气体燃料,提高城市用气率。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等非污染能源。

(3)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控制和管理,对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汽车不准上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4)对工矿企业排放的各种废气,要结合技术改造进行治理或回收利用,污染严重的应限期治理,达标排放。

⑧ 生态环境保护

矿业特区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生态环境保护构成矿业特区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基础,是矿业特区建设基本的要素之一。针对特区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要始终坚持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以矿业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加强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矿业经济发展。矿业特区建设一要保护好地区相对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要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 三要预防和有效治理点多面广的地质灾害,造福特区人民。

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丰富且独具特色的草原生态等自然生态资源是矿业特区建设的环境条件。国际公认阿勒泰地区具有丰富而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草原文化资源,以及生物的多样性。阿勒泰地区的自然环境主要为草原生态。据畜牧部门统计: 阿勒泰地区天然草地面积占地区土地总面积的 83. 4% 。主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河谷生态、林草、湖泊、湿地和草场等。当前,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可利用水资源相对不足、草原超载严重等导致地区主要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据统计: 2008 年阿勒泰地区草场 ( 夏牧场、春秋牧场、冬牧场) 平均超载率达到了 75. 29% ,地区有 80% 的天然草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和沙化,产草率下降 30% ~ 50% ,已造成 50% 的国土面积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

在矿业特区的建设中,必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绝不能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要加强防沙治沙、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流域治理、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整顿和治理矿产资源尤其是砂金的乱采滥挖现象。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实施好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平原绿化、 “三北”五期防护林建设等生态工程。进一步加强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作,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国家森林公园等的建设和保护,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促进矿业特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

近年来,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加大了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申报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于 2009 年提出项目设置建议,主要包括阿勒泰市五指泉景区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 9 个,保护对象主要为花岗岩地貌、冰臼、硅化木、花岗伟晶岩、中低温温泉。项目分布情况: 阿勒泰市 1 个,吉木乃县 2 个,富蕴县 3 个,福海 3 个 ( 表3-23) 。

表 3-23 阿勒泰地区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置建议

资料来源: 根据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资料整理,2009。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业特区建设的特点是: 合理开发利用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实现矿业深加工上的突破,以地区矿业经济的发展带动和辐射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矿业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但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促进矿业特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从富蕴、地区等 5 个矿业园区的布局看,富蕴、地区和哈巴河矿业园区位于黑色有色稀有矿产资源丰富的阿尔泰成矿带。地理上的阿尔泰山区与地质上的阿尔泰成矿带大部分是重合的,阿尔泰山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不稳定性以及生物的多样性,是矿业特区建设的生态环境屏障。

从历史上看,阿勒泰地区的矿业活动历史悠久,尤以采砂金为甚,有 “阿勒泰 72 条沟,沟沟产黄金”的说法。金矿的开采历史可以追溯到清代,代表地区最早的矿业生产活动。新中国成立后,金矿尤其是砂金的开采强度剧增,造成金矿资源的浪费,以及草原、河流 ( 床) 、阿尔泰山区等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至今砂金盗采及乱采滥挖仍屡禁不止,针对砂金及宝玉石等矿产的矿业清山活动年年开展。以可可托海稀有矿为代表的稀有、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始于 20 世纪 50 年代,因地处山区,对自然景观及地下水造成一定的破坏,但总体上破坏不是太大。随着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的建立,使昔日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闭坑矿山重新焕发的生机与活力,为阿勒泰地区形成以喀纳斯品牌带动下的大喀纳斯旅游圈作出了贡献。当前,蒙库、金宝等铁矿、建材非金属矿山的露天开采对地貌景观造成一定的破坏,由于这些矿山主要位于人口比较稀少的山区或偏远地区,对矿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针对阿勒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多、破坏面广、破坏程度相对较小等特点,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

1) 对历史上的闭坑矿山,采取申请国家、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办法,但由于阿勒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特征所限,新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等原因,影响阿勒泰地区申请此类项目的积极性。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对于改善矿业特区建设和发展的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力度。2009 年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了阿勒泰市北屯镇城西砂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 16 个项目的设置建议,并积极申报( 表 3-24) 。这些项目的特点是: 矿种以建筑用砂、云母等非金属矿为主,少部分为砂金矿,面积相对较大,地质环境问题也不是太严重,对人居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若这些项目实施,将对矿业特区矿山地质环境的改善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表 3-24 阿勒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置建议

续表

资料来源: 根据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资料修改,2009。

2) 对正在开采的矿山,按照 “谁开采,谁治理” 的原则,采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力度。做到逐步 “还清旧账,不欠新账”。目前,地区已经开始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矿业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

3) 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2008 ~ 2020) 》 划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区域,以及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开展对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域的治理。严禁在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划定的禁止勘查开采区内,开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不符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保护特区生态环境及资源。加强对地质遗迹 ( 公园)的保护。

4) 地区矿业特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

三、防治地质灾害

( 一) 地质灾害总体特征

阿勒泰地区由于暴雨、融雪、气候等自然因素,加之历史上及当前开展的矿业活动,以及工程项目实施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在地区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等地质灾害。据统计,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点共有 743 处,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崩塌占绝大多数,占 79. 57%,泥石流和滑坡次之,分别占 9. 54% 和 9. 41%,地面塌陷最少,仅占 1. 48% ( 图 3-21; 表 3-25) 。可见,地区地质灾害具有数量多,以崩塌为主的特点。因此,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的重点是崩塌灾害,特别要对人居环境影响较大的乡镇、道路及旅游区等的崩塌要特别重视。

图 3-21 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种类构成

表 3-25 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分布

注: ①包括 73 处崩塌隐患点; ②包括 22 处不稳定斜坡; ③包括 14 处潜在不稳定地质体;

资料来源: 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统计年报,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2008。

从地质灾害的分布密度看,全地区地质灾害平均密度为 63 处/万 km2,青河县地质灾害的密度最大,达 124 处/km2,是地区平均值的 1. 97 倍。该县地质灾害点总数最多,但由于县域面积大,加之造成地质灾害的矿业等人类活动相对较弱,造成该县地质灾害密度最小。吉木乃县次之,是地区平均值的 1. 82 倍。布尔津县为第三,由于地区著名旅游景区喀纳斯位于该县,与旅游以及旅游开发有关基础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占很大比例,灾种单一,以分布在旅游交通道路两侧的崩塌为主,占 91. 5%。福海县最小,为 24 处/km2,仅为地区的 39%,地质灾害属于点少面广,但地灾种类比较齐全 ( 图 3-22) ; 这也为地区行政中心南迁福海提供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参考依据。富蕴县作为矿业大县,地质灾害点集中分布在县城及部分矿山,富蕴县南边大部分区域几乎没有地质灾害,导致地灾密度较小。上述数据及分析说明地区地质灾害在各县 ( 市) 分布不均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因各县市自然地理条件、气候、矿业等人类活动的范围和强度存在差异,导致了地灾这种发生频度的差异性。

图 3-22 阿勒泰地区 7 县 ( 市) 地质灾害密度分布柱状图

( 二) 各县 ( 市) 地质灾害特征分析

从 7 县 ( 市) 的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看: 各县 ( 市) 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以青河县最大,布尔津次之,福海县最少,除青河县外,其他各县该数值差别不大,大体在 10% ~16%之间 ( 图 3-23) 。分述如下:

图 3-23 阿勒泰矿业特区地质灾害在各县 ( 市) 的比例

1) 青河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最大,地质灾害数量为 196 处,占全地区地质灾害总数的 26. 38%,是第二位布尔津县的 1. 66 倍。该县发育的灾种较单一,主要为崩塌,占全县的 91. 33%,泥石流占 7. 14%。主要发育在青河县第一煤矿和科克萨依金矿,金矿位于青格里河中下游,距该河较近,在融雪和暴雨季节,极易发生崩塌和泥石流。

2) 布尔津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二,占 15. 88% ,灾种单一,只发育崩塌和泥石流两种灾害,其中崩塌占 91. 5%,其他为泥石流。主要发育在各乡镇牧道沿线、阔斯特克、阿吾肯泥石流沟、主要交通沿线、托乎木水泥用灰岩矿和黑流滩滑石矿等处。

3) 阿勒泰市。该市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三,占 13. 86% ,灾种单一,只发育崩塌和泥石流两种地质灾害,且以崩塌灾害为主,占 92. 23%,主要分布在乌拉斯沟、将军山沟、骆驼峰、阔尔布矿业公司、铁米尔特铅锌矿、阿巴宫铁矿等地区和矿山。

4) 富蕴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四,占 11. 31% ,作为矿业大县,是地质灾害发育最完全的县,4 种地灾均有且以崩塌为主,其中崩塌占 91. 67%,其他地灾不足10%,主要分布于县城北坡及乌恰沟地段,该区域地势落差大、植被稀少、土质疏松。近年来,曾发生多起洪水泥石流,直接威胁沿山一带及居住在地势较低处居民的安全,并造成街道、林带、渠道等水利设施不同程度地破坏。由于拓荒耕地对自然植被造成破坏,暴雨易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下游砖厂。另外,县域内部分在产矿山及闭坑矿山也不同程度地发育崩塌等地质灾害。

5) 吉木乃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五,占 11. 04%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地处边境,自然条件恶劣,雪灾频发,融雪型地质灾害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崩塌占 69. 51%。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在乌勒乌拉斯特沟、恰勒什海乡政府驻地及阿合木扎村和库尔吉村、哈尔交、闹海煤矿等地; 省道 319 线巴扎湖以东路段由于开挖路基和削坡,在融雪季节、雨季易引发崩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6) 福海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六,占 10. 9% 。福海县作为未来地区的行政中心,正在为打造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灾种较多,除地面塌陷外的地质灾害均发育,且福海县地质灾害的密度在全地区最小。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占 41. 98%; 滑坡占 37. 04%,滑坡在各县 ( 市) 中也是发育最多的,这是福海县有别于其他县 ( 市) 地质灾害的又一特征。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在新金沟、西岔沟、红山嘴等砂金矿山,萨尔布拉克至红山嘴公路沿线、道路沿线杂石较多,两侧山体较陡,由于大部分地段岩体常年受风雨剥蚀,根部松软,造成这些岩体稳定性差,小崩塌常有发生,若不及时预防,也孕育着大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7) 哈巴河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七,是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最少的县,灾害点占地区的 10. 63%。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哈巴河县的东部山区。灾害主要发育在生塔斯大型滑坡段、县城至喀纳斯湖山区公路两侧崩塌段、县城中部丘陵地段、县域内铜金等矿山。矿山采坑区、尾矿坝和不合理堆放的尾矿等,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三) 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发生频度以及各县 ( 市) 地质灾害的分布等实际情况,提出矿业特区内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一是建立和实施地质灾害预防制度;二是采用实施各种工程项目的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1. 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及应急制度

( 1) 加强防治体系建设,落实防治责任

阿勒泰地区应成立由行署副专员为总指挥长,行署副秘书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地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局、地区发改委、公安局、经贸委、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安监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旅游局、新疆阿勒泰军分区、武警内卫、边防、森林、消防支队等 7 县 ( 市) 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救灾组、灾情评估组、监测预报组、生活安置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治安消防组、物质保障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灾后重建组,各组安排专门的单位牵头负责。地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 ( 市) 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在青河、布尔津县等地质灾害多发区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并将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 2) 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7 县 ( 市) 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民政、安监等部门制定和完善以灾害点预测、避让转移、人员避险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对县 ( 市) 域内重点隐患区进行及早防治,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登记建卡,并对其危险性做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同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潜在的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和预报。

( 3) 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预测监测工作

地区县 ( 市) 、乡镇等各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协调气象、安监、建设、国土、水利等部门加强联系,互通情报,确保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等,为准确掌握地质灾害发生提供依据。各相关部门应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上报,力争尽快解决,把防范工作做到灾情发生之前。应充分依靠乡 ( 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各族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避让、治理、预报提供依据。对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如矿业园区等,应采用专门的仪器,由专业人员对有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专门的监测。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记录和报送等应根据地质灾害应急状态确定。地质灾害预报一般情况下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紧急状态下可授权监测人发布。

( 4) 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7 县 ( 市) 人民政府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冰雪融化期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制度,并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在汛期前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居民点、交通沿线、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矿业园区、重要矿山等所在地进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或群众提供的灾害信息,迅速组织力量到现场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灾情,发布其灾害应急状态。

地区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按时段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可分为四种状态。一是Ⅳ级响应,颜色定为蓝色,时间为每年 11 月 ~ 次年 3 月底,平时正常待命状态,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日常监测、组织宣传培训、编制年度防灾方案、维护应急反应设备。二是Ⅲ级响应,颜色为定黄色,时间从每年 4 月开始,进入汛期的预警状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 3 级,主要工作任务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安排 24小时手机值班,各种应急反应设备进入待命状态,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加密监测。三是Ⅱ级响应,颜色定为橙色,异常融雪、降雨的警戒状态,融雪期间、连续降雨或暴雨间 ( 需延长至雨后 3 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 4、5 级,主要工作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巡查,县 ( 市) 要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向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送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门 24 小时办公室值班,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密监测。四是Ⅰ级响应,颜色定为红色,灾害事件的应急状态,出现明显地质灾害险情,应发布临灾预警信号,启动应急预案、灾情速报,派出应急分队、抢险救灾。

( 5) 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识别危机,判断灾情。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接到灾情预警或灾害报告后应紧急会商,决定是否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二是紧急避让,控制灾情。首先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组织避灾疏散,防止灾情扩大,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或误解,保持社会安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或向灾区派出工作组协助灾区政府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是布置应急监测。应针对灾害的实际情况,布置应急的监测,对灾害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进行调查,为排除险情、减轻灾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四是按应急预案各专业小组职责,布置有关部门及救灾队伍的任务和救灾措施。五是追踪灾情的发展及救灾措施贯彻落实的反馈信息,评估救灾措施的效果和质量、追踪决策,修正决策。

( 6) 提前谋划,做好抢险救援的组织和准备

各级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等的需要。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防汛抗旱的工作中,地、县两级政府在防灾物质准备上应予以统筹考虑安排。由于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山区,这些地方多数交通、通讯条件较为不便,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等较为薄弱,因此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应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基干民兵及受灾地村民抢险、自救,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力量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应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训练演习。在临灾应急状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值班管理,保证救援力量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在 2009 年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设置建议中,共设置了阿勒泰市骆驼峰崩塌、泥石流治理等工程项目 7 项。主要在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和富蕴县。防治的灾种主要为崩塌和泥石流等。威胁对象包括当地居民 ( 包括中小学生) 、牲畜、车辆、耕地和天然草地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等。总体发展趋势为易发频率高且程度重。若不及时防治,对当地居民、牲畜、水电基础设施等构成威胁,给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表 3-26) 。

表 3-26 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设置建议

资料来源: 根据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资料修改,2009。

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要积极探索农村保洁有偿收费制度,采取政府投、乡镇帮、村级为主的方式,确保农村环卫整治和保洁工作有经费保障

⑩ 为生态环境治理作出重要贡献有何意义政治题

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做出重要的贡献,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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