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
① 水库与下游居民点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2公里。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发布自专发布之日起施属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坝高十五米以下、十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十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② 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费用如何计算
找到答案没有~收费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什么计算方式
③ 水库大坝安全吗 一般能管多少年
50年左右
④ 水库大坝安全标语大全
安全生产标语大全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人人讲安全 安全为人人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寒霜偏打无根草 事故专找懒惰人
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安全知识 让你化险为夷
安全勤劳 生活美好
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传播安全文化 宣传安全知识
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人人讲安全 家家保平安
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 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 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 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劳动创造财富 安全带来幸福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麻痹是最大的隐患 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安全生产,生产蒸蒸日上;文明建设,建设欣欣向荣
不绷紧安全的弦 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安全花开把春报 生产效益节节高
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 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幸福是棵树 安全是沃土
安全保健康 千金及不上
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宁绕百丈远 不冒一步险
质量是安全基础 安全为生产前提
疏忽一时 痛苦一世
生产再忙 安全不忘
小心无大错 粗心铸大过
时时注意安全 处处预防事故
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 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 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杂草不除禾苗不壮 隐患不除效益难上
万千产品堆成山 一星火源毁于旦
安全是增产的细胞 隐患是事故的胚胎
重视安全硕果来 忽视安全遭祸害
快刀不磨会生锈 安全不抓出纰漏
高高兴兴上班 平平安安回家
秤砣不大压千斤 安全帽小救人命
安全不离口 规章不离手
安全是朵幸福花 合家浇灌美如画
安不可忘危 治不可忘乱
想要无事故 须下苦功夫
入海之前先探风 上岗之前先练功
筑起堤坝洪水挡 练就技能事故防
骄傲源于浅薄 鲁莽出自无知
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无知加大意必危险
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 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镜子不擦试不明 事故不分析不清
事故教训是镜子 安全经验是明灯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 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记住山河不迷路 记住规章防事故
不懂莫逞能 事故不上门
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 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熟水性,好划船;学本领,保安全
管理基础打得牢 安全大厦层层高
严格要求安全在 松松垮垮事故来
好钢靠锻打 安全要严抓
群策群力科学管理 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事故难藏
1.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2.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3.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
6.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7.企业效益最重要,防火安全第一条。
8.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9.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0.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11.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12.车轮一转想责任,油门紧连行人命。
13.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
14.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5.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16.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17.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9.遵守规则,欢笑的亲人。违章行车,狞笑的是死神。
2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21.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22.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
23.冒险是事故之友,谨慎为安全之本。
24.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
25.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
26.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27.防火须不放过一点火种,防事故须勿存半点侥幸。
28.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29.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幸福家庭。
30.出门无牵挂,先把火源查。火灾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31.造高楼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制度严格漏洞少,措施得力安全好。
32.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33.安全要讲,事故要防,安不忘危,乐不忘忧。
34.安全生产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安全生产月几园,违章蛮干缺半边。
35.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36.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抓基础从大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37.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
38.人最宝贵,安全第一。我要安全,安全为我。
39.互让半步,处处通途。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40.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⑤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规定,农村水电站的哪些大坝应
大坝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在各设计阶段,审批单位应对下列各项涉及大坝安全的设计项目严格审查。
(一)洪水推算和设计洪水的确定;
(二)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及基础处理设计;
(三)地震烈度的确定和建筑物设防要求,抗震设计及抗震措施;
(四)库区(特别是近坝库岸)的塌方或滑坡的预测和监视措施;
(五)坝址、坝型的选择;
(六)大坝的设计参数、各种荷载、设计方法和结构型式的合理选择,以及泄水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设计;
(七)大坝和地基监测设计;
(八)水库调度运用规划和调洪方案。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大坝安全,大坝设计中应有切实有效的安全监测手段,同时还应提出大坝首次蓄水专门计划和监控要求。
第十四条 各种观测设施,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和规程、规范精心施工,保证质量。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指定专人进行经常的维护工作,按设计要求在施工期进行观测,做好记录,逐月送达设计部门。
第十五条 水库第一次蓄水应按《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经验收委员会鉴定并报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蓄水。大坝完建应按验收规程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运行单位使用。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大坝安全的第一次鉴定报告,对大坝现状和工作条件是
否符合长期运行要求作出鉴定评价,并收入验收文件。
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大坝和水库的安全运行,各主管单位和水电厂应负责所管大坝的运行和维修任务;编制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规程;编制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与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防洪调度原则和设计规定的闸门开启程序,提出汛期发生洪水情况时,为确保大坝安全应遵循的运行
方法。
第十七条 运行单位每年汛前、汛后,都要对水库上、下游进行巡视与现场检查,对影响大坝安全的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水电厂在每年汛前,应对全部泄洪建筑物、泄洪闸阀及其操作设备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并进行闸门启闭试验,还应做好通讯联络、照明设施、防洪器材以及交通运输设施的准备。
第十九条 运行单位必须做好保卫工作。防止暴力和故意破坏以及擅自操作各种设施(如泄洪闸门等)所造成的破坏。
第二十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后,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以保证大坝结构和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四种。
⑥ 水利、水库大坝安全监控系统
水库监控系统、水利监测系统可以远程监测各水库的水位、降雨量和现场图像,为保障水库的适度蓄水和安全度汛提供准确、及时的现场信息。水库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现场监测设备需采用太阳能供电。唐山平升DATA86有成熟的技术方案。水库监控系统、水利监测系统主要由现场检测设备、远程监测设备、通信平台和监测中心四部分组成。简单回答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想问这些。
⑦ 水库大坝安全是否要安装防护栏
对一些需要安装防护栏的地方,安装防护栏。
水库,大坝的安全,主要是大坝的稳定性方面。
⑧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
是行政法规
据查:【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77号 【颁布时间】1991-3-22
由此可见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
⑨ 6-10年进行一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需要做地质勘察吗
1、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中第五条规定:“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2、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3、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4、 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⑩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根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文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执行下条规定:
第十二条 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9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6名;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7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
(二)大坝主管部门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大坝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