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赔偿
㈠ 水库补偿是怎样的
包括径流(电力)补偿调节计算和反调节计算。
径流(电力)补偿调节计算的目的在于扩大库群总的供水、供电能力。以被补偿水库(电站)的径流缺额为补偿目标的调节称径流补偿。以被补偿电站的出力缺额为补偿目标的调节称电力补偿。通常,将其中调节性能高的、规模大的、任务单纯的水库(电站)作为补偿水库(电站),而以调节性能差、用水部门多的水库作为被补偿水库(电站),考虑不同水文特性和库容进行补偿。计算时,可先对各被补偿水库按其本身要求的运行方式采用时历法进行调节计算,求得发电出力或供水量过程,再以库群总的替代容量(保证出力)或供水量最大为原则,逐时段对各补偿水库进行试算,解出其相应的补偿出力或供水量过程。
反调节计算
反调节计算,指下游水库对上游水库(电站)泄流再调节而进行的计算。上游水电站因担负日调节使泄放的非恒定流不能满足下游河道航运和引水要求,或上游水库因本身任务要求(如发电)使下泄过程不能适应其他部门需水过程(如灌溉)时,均需在其下游设置反调节水库进行这类调节。通常多以上游水库(电站)的泄量过程为入流,以满足下游有关部门要求的需水过程为出流,进行逐时水量平衡计算,以推求所需的调节库容。若给定调节库容,可仿此求出能尽量满足下游要求的供水过程。
㈡ 修水库永久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第三条 林地补偿费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
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第四条 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林地补偿费的50%缴纳,需伐除树木的,还应缴纳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㈢ 国家修建水库每人给赔偿多少钱
可以参照:《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㈣ 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标准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征地补偿按照以下要求给予补偿:
1、第二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
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2、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3、第二十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4、第二十四条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5、第二十五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具体地区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补偿费。
(4)水库赔偿扩展阅读:
补偿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㈤ 水库搬迁如何赔偿
你想
赔偿 :慢
慢 等N千年:大竹土地滩水库现不修了;你们也莫想发财梦
㈥ 关于国家修水库的赔偿问题
水库和绿化的赔偿是最低的,号称是公共利益吗!好好备点礼物去和领导太太谈谈吧!它们是利益的分配者。
㈦ 修水库房屋赔偿标准
安置面积不应低于现在的面积,
还要有安置费,等等其他的各种费用。
简单点说,不能让拆迁户亏了。
㈧ 关 于 国家水库退养赔偿
管理水库的工作人员,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都是按政策退休论处。
没有 国家水库退养赔偿 之例!更没有相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