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招投標
❶ 戶外廣告標書
戶外廣告工程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320501200708300101 1. 蘇州高新區華通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的 真山路戶外廣告工程 已經 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通安財政所 批准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自籌 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工程的投標。 2. 蘇州新一造價師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託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蘇州市高新區 招標類型:施工招標 所屬地區:高新區 (2) 工程規模: 投資額45萬元 建築面積:0平方米 工程性質:裝修工程 招標金額:45萬元 (3) 計劃開、竣工時間: 2007-9-11 至 2007-10-10 4. 本招標工程共分 1 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標段序號 標段內容 合同估算價(萬元) 對企業的資質、等級要求 對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要求 企業業績和信譽 項目經理業績和信譽 0001 真山路戶外廣告工程 45.0000 有獨立法人的企業,具有類似經驗 信譽良好,有類似工程業績 企業允許申請標段數:1 項目經理允許申請標段數:1 申請人其他條件:(一)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需具有類似經驗 (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4)投標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辦理,委託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 (三)投標申請人有以下情形的,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企業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並在暫停期內的; (3)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5. 獲取招標資格(招標)文件辦法: 文件類型: 無 預審辦法: 獲取文件開始日期: 獲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時間: 上午止時間 下午起時間: 下午止時間 獲取文件地點: 6. 請申請人於 2007-8-31 至 2007-8-31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5:00 (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廳 報名。 投預審材料起時間: 2007-8-31 上午 09:00 ,投預審材料止時間 2007-8-31 下午 15:00 投標箱號: 投標箱十(暫定,注意當天大屏幕) 7. 備註: (一)申請人在投預審材料時間內把材料裝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預審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資格預審申請書(通用格式); (2)書面報名申請書(附加蓋公章的投標申請人聯系電話、傳真等)。投標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辦理;委託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並須提供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且須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印鑒及公司公章的允許參加此項目投標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的承諾書; (5)投標申請人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2005年8月30日後的企業類似工程(指單項工程造價不低於45萬元的戶外廣告工程)業績材料復印件,包括開工時間、地點、業主、造價、規模、質量、業主聯系電話等要素(業績材料為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 上述所有材料應按序列裝訂成冊一式二份並封袋,封袋上須寫明所投工程名稱及所報標段,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需於2007年8月31日15:00至16:00到交易中心二樓核驗,未核驗原件的在評審時不予確認。 (二)定投標人辦法: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在3~5家以內全部入圍,超過5家時業主指定2家電腦隨機抽取3家入圍;如少於3家的將延期報名。 8.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9. 招標代理機構: 蘇州市獅山路76號華福大廈307室 聯系人: 王震 傳真: 68256963-1002 電話: 68256963-1023 郵編: 2150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10. 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信息: 顧金妹 項目組組長: 王震 性別: 男 卡號: 職稱或執業資格: 聯系電話
記得採納啊
❷ 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等設施的要求有哪些
這個要問下城管呢。
❸ 想立戶外廣告位招租。具體應該怎麼做,要辦那些手續
必須資料:場地合法使用權證(廣告所在陣地租賃協議)
廣告設計效果圖(找行家回胡亂做個,不要太復雜答,配上現場照片)
廣告發布許可權證(如果自己想立的話必須有,可以找廣告公司代理)
然後到當地工商局廣告科咨詢,填表,等蓋章,可能要送禮,最後付費,拿批文
城管不用管他,他最多處理違章張貼,最高罰500
注:個人無法申辦廣告發布.每個城市,路段收費不同有些地方需先搞燈光辦,景觀管理所等批文.友情提示,難度很大,不搞為妙.
❹ 如何界定戶外廣告和招牌 有相關的文件嗎
【戶外廣告】(outdoor advertising)即被設置在戶外的廣告。
常見的戶外廣告有:路邊廣告牌、高立柱廣告牌(俗稱高炮)、燈箱、霓虹燈廣告牌、LED看板等,現在甚至有升空氣球、飛艇等先進的戶外廣告形式。
申請條件:
1、申請自設性戶外廣告:應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取得有關部門的設置批准文件,申請者須到設置廣告的<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辦理登記; 。
2、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應為合法的廣告公司;取得有關部門的設置批准文件,申請者須到設置廣告<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記。
【招牌】
招牌主要是用來指示店鋪的名稱和記號,可稱為店標(店鋪的名稱);招牌在法律上定義為商號(Trade name)商號由文字和圖案等構成。
招牌不須審批,只要按照城管的條例不超高超寬,就可以安裝招牌。
❺ 大型戶外廣告招牌怎麼固定在路邊
這個很簡單吧,一般都是地下挖坑打地基,也就是混凝土地基,地基上預留固定腳位,也就是螺絲,然後廣告固定在上面就行了,換的時候從螺絲位拆下來換就可以了。
❻ 怎麼樣才能找到大型戶外廣告牌製作招標的信息或地方求解答
沒錯,如果你是製作廠家,那麼你真的不能全看招標公告,等你看了,可能都晚了~首先,各大回廣告公司,不可能答自己獨立做那麼多,肯定要找合作單位的,因為你要想,很多公司只不過是買了廣告位而已,再把廣告位賣給真正需要的人.這就是廣告公司真正賺錢的地方了.如果真的全讓他們自己操作,可能第一,他們不是專業的,會砸了自己招牌,第二,太費勁了.
所以如果是做戶外標牌的,那麼你就聯系已經買了廣告位或者常年做這個的業內人,這樣信息可能會多一些.
而且我還建議你就是直接找那種管理廣告牌的單位,例如某廣告位被某家公司買斷,那麼你就去找那個某家公司吧~再例如你和某個同行在研究問題的時候,他說他有廣告要放在上面,苦於沒有廣告位,那麼你就可以把你們公司的廣告位借賣給他啊,同理他們也一樣,互利的嗎.
食品啊等等行業都會有很多廠家要立這樣的牌牌,那你就直接找人家的廣告單位啊.
挺考驗業務員能力的其實很多戶外廣告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做的,可是他們並不一定有製作能力哦~~努力吧.在這說說可以,讓我去找,我也就除了未來和夏桑,三星,其他也是一概不認識.這個圈,不好混哦~所以乾脆都跑出來了~
❼ 設置戶外廣告和招聘等設施要求有哪些
修訂重點一
區分戶外廣告設置和招牌設置行為
舊辦法
未明確區分戶外廣告設置和招牌設置行為,將設置門頭牌匾的行為統一認定為「戶外廣告設置行為」,邏輯界定不夠清晰。
新辦法
●第三條則分兩款內容,分別界定了「戶外廣告設置」和「招牌設置」的概念和情形。
●首次明確規定了招牌設置的概念,即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在其辦公地點或者經營場所的戶外空間設置的,表明其名稱、字型大小、標志的牌匾、燈箱、霓虹燈、文字元號的行為。對於「招牌設置」的主體,在《舊辦法》中規定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主體基礎上,新增「機關、團體」兩類主體,使得概念更為清晰、邏輯更周延。
●首次明確明確設置招牌的具體要求。《新辦法》第九條中明確規定,設置招牌應當符合規劃和技術規范,不得危及建(構)築物使用安全、損害市容市貌、妨礙生產或者生活。招牌內容限於標明本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標識,不得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同一單位在同一街面僅限設置1塊招牌。在建(構)築物外立面設置的招牌,應當與建(構)築物本身以及相鄰招牌的高度、造型、規格等相協調,並保持整潔美觀,出現破損、褪色、臟污、字體殘缺的,其設置者應當及時維護、整修。
修訂重點二
新增戶外廣告設置的具體方式
舊辦法
第三條第二款關於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定:(二)利用建(構)築物……等繪制、張貼、懸掛廣告的行為。
新辦法
第三條第一款「戶外廣告設置的情形」第二項,在《舊辦法》中規定的「繪制、張貼、懸掛」三種設置方式的基礎上新增了「投影、顯示廣告」這兩種在實踐中出現較多的新型戶外廣告形式。
修訂重點三
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監督工作
舊辦法
設立戶外廣告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戶外廣告設置管理重大問題。另由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區政府確定的戶外廣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戶外廣告設置的聯合審批和日常管理。
新辦法
城市管理部門統一牽頭,總負責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監督工作。城市管理部門會同城鄉規劃、交通運輸、工商、公安、城鄉建設、質監等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該條修訂後,關於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監督管理機構更加精簡,各個職能機構的職責更明確。
❽ 戶外廣告招商的問題
1、你必須去來城管市容管理部門自辦事戶外廣告設置手續,最好咨詢一下廣告協會,因為個別城市的設置是需要經過專管部門審批的
2、設置好以後你不用愁賣,因為你的地段屬於戶外廣告黃金地段,設置好以後會有很多戶外廣告公司主動與你聯系,你也可以主動與一些大的戶外廣告公司聯系如何經營。如果你建好了租用給廣告公司(一般年限比較長廣告公司才願意,否則對他們來說風險太大,至少三年起租),你始終擁有所有權,廣告公司只擁有使用權。如果是廣告公司來建牌子,那麼合同里要註明,X年以後廣告牌歸你們所有。
3、利益最大化就是不投入而且還收錢,就是找當地有實力的廣告公司來運作,你們負責積極配合審批事宜。
❾ 戶外廣告招投標需要什麼手續
各個地方或者說每次招標要求都不一樣的,至於需要什麼手續,其實非常簡單,因為所有的招標都有標書,標書上有「投標須知」,你按照上面的要求來做就可以了。
❿ 如何有效規范戶外廣告和店招的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城鎮管理,維護市容市貌整潔有序,提高鎮區門店店招店牌和全鎮范圍內戶外廣告的整齊美觀性,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上海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結合趙巷實際,特製訂規范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管理的實施意見,具體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屬地化源頭管理,規范趙巷集鎮門店店招店牌和全鎮范圍內戶外廣告設置及前期報批備案手續,並對轄區內違規設置的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進行專項整治,創造一個整潔、有序、文明的市容環境。
二、具體規范
(一)店招店牌
本鎮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設置在經營場所的各類僅帶有名稱、字型大小、標志等內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標牌、標識。
(二)戶外廣告設施
本鎮范圍內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空間等設置的路牌、燈箱、高炮、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實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陣地設置的彩旗、條幅、氣球等。
(三)相關要求
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應符合設置規范,遵循安全、美觀的原則,與建(構)築物風格和周邊環境相協調,與城鎮整體景觀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應當遵循「一店一招、尺寸規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則。
2、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3、設置應當符合城鎮街景規劃和設計要求,設計、製作和安裝應當符合有關技術、質量、安全標准,不得粗製濫造。
4、使用的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等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書寫應當規范准確,用字規范,無錯別字,無缺字、漏字。
5、戶外廣告設施應由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應當牢固,並定期維修、保養,做到整潔、安全、美觀。圖案、文字陳舊、污濁、脫色、損壞變形或燈光顯示不全的,應及時予以更新、修復或拆除,過期和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及時拆除。
6、戶外廣告設施可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的,設置申請人應當徵得利害關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設施的規格、色彩應與我鎮相關控制要求相適應,並避免與城鎮總體立面風格相沖突。
三、職責分工
(一)城管分隊(青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趙巷分隊)
1、對新增及自行變更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業主,接受申請,並及時會同規保辦、工商所等部門核實有關情況,進行批復並備案登記。
2、對未按照批准要求設置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責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對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破損、污濁、腐蝕、陳舊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等設施,督促業主修復,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處罰。
4、對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失去使用價值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督促設置者拆除。在潮汛、台風或者暴雨期間,加強對店招店牌、戶外廣告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失去使用價值的戶外設施,責令設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應當強制拆除。
(二)規保辦
對全鎮店招店牌、戶外廣告進行統一規劃,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並進行備案登記。
(三)工商所
對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內容進行核實,對未備案登記、私自變更內容等違規行為進行督促整改。
(四)財政所
對涉及由政府部門統一新建、改造、維修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設施,做好資金安排,落實資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對相關設置項目實行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對已設置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安全隱患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發現存在隱患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通報城管分隊。
(六)聯勤大隊
巡查隊員對責任網格區域內發現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設施存在的相關問題,督促履行「門責制」及相關義務,並及時報鎮聯勤指揮中心,移送城管分隊快速處置。
四、審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統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換店招店牌內容的,帶妥所需材料,報城管分隊審核批復:原則上不得更換底板;特殊情況確需更換底板的,報城管分隊審核批復。
2、新建、翻建的建築物需設置店招店牌的:帶妥所需材料,報城管分隊審核批復。
(二)戶外廣告設施
1、公益性戶外廣告:帶妥所需材料,報城管分隊,與規保辦、工商所、黨群辦(宣傳)商定後予以批復。涉及製作大型廣告和後期變更為商業性戶外廣告的,需至區綠化市容局報批。
2、商業性戶外廣告:帶妥所需材料,至區綠化市容局報批。
3、因舉辦大型文化、體育、商業等宣傳活動,需要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人應當制定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方案,並報鎮城管分隊或區綠化市容局批准。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方案應當符合有關規范要求,設置期限不超過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加強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規范管理,是趙巷鎮鞏固國家衛生鎮、全國文明鎮和全國優美鄉鎮的重要內容,是提升趙巷市容市貌、維護街面整潔、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舉措。各成員單位要從迎接國家衛生鎮復審和維護城鎮文明形象的高度來認識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規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本單位的能動作用,保證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切實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職責,通力協作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聯系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職責,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規范管理;同時,要牢固樹立全鎮「一盤棋」的意識,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要充分發揮「大聯勤」作用,進一步完善運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設施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定期督查,促進規范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監管,定期開展聯合整治,檢查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製作及安裝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質量和安全標准,是否定期維護做到安全、整潔、美觀。對未經審核批復、不符合規劃要求設置的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設施,及時落實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通過發放《告知書》、上門宣傳等行之有效的途徑,廣泛宣傳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規范管理的目的、意義、要求,取得群眾和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積極創造群眾參與、業主配合的和諧氛圍,激發共同維護市容環境的主人翁意識,構建整潔、有序、文明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