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特区管理委员会
1. 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的特区建设
按照《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实施方案》,特区建设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统筹城乡、改善民生”、“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相融合”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分步实施”等“四大原则”进行。特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75.02平方公里,包括城址区、建章宫遗址区、礼制建筑区和景观协调区,分三个阶段实施。
2012年起至2013年12月为第一阶段,启动、完成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这也是特区先期启动项目。项目范围西至西三环路东缘,北至直城门大街北缘外扩20米,东至安门大街东缘外扩20米,南至护城河外扩30-100米不等,包括西安门外由城市快速干道进入遗址入口区域,共计7.14平方公里。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申遗区域内建筑拆除、环境整治、道路系统建设、遗址保护展示、考古工作现场展示、博物馆建设等。2013年7-8月接受国际专家验收。
第二阶段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完成汉长安城遗址考古普探成果的规划调整和主要文物本体的保护和展示。全面启动特区建设范围内的基础设施。
第三阶段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完成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启动特区整体保护和建设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使其成为体制机制完善、管理科学高效、人民安居乐业、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突出的城市新区,成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的重要基地,为建设西安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文化支撑。
2. 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的合作共建
2013年4月2日上午,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第二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长娄勤俭,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副省长白阿莹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安市市长董军表态发言。
汉长安城是我国迄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都城遗址。2010年7月,国家文物局与省政府签署了《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框架协议》,将汉长安城大遗址列入国家文物局“十二五”期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2011年9月,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召开了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同时也标志着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娄勤俭强调,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是一项重大的文化建设工程,也是打造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重要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和西安市要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原则,从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全局的角度谋划和推进这项工作,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城市发展和生态建设,积极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走出一条大遗址保护的新路子。
励小捷指出,汉长安城作为全国首个大遗址保护特区,陕西省和西安市在大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工作卓有成效。作为一个位于城市核心区域的大遗址,一定要把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关系,并与城市规划做好衔接。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大力支持,使汉长安城这个国家的、民族的、辉煌的历史遗迹得到更好的保护、利用和展示。
魏民洲指出,汉长安城大遗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历史留给西安最珍贵的记忆,保护、建设和展示好汉长安城大遗址是我们的历史责任。西安市将按照国家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举全市之力,努力把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成为彰显华夏文明的文化工程,展示西安形象的生态工程,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
白阿莹指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有关各方要按照合作共建框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保护和利用有机统一。建设中要突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开放一个,同时要确保项目质量,能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